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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后记:实验音乐




我把我对爵士乐的理解放在了前言里,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想写这本书时的缘起:当我第一次知道爵士乐还有这么一个和“蠢蛋”一词有关的故事时。

最后,写到电子音乐的时候,我想用一个结论作为收尾。那就是,现在时髦的音乐其实在过去早就出现了,只是人们又通过各种手段改造了这些音乐,于是有了今天的音乐。只不过在那些音乐最早出现的时候,它们可能会因为无法归类而被放到一个大的领域里面去,这个领域就叫“实验音乐”。

所谓的实验音乐,没有固定的形态,我们只能说某个年代谁谁谁的音乐是实验音乐,但不能永远都说这个音乐是实验音乐,比如我在“磁带音乐”的章节当中就拿孙燕姿举过例子。所谓实验,就是在某个年代与大众审美,甚至是形成群落的小众审美都存在偏差的审美探索。

在当时之所以被称为“实验”,不是因为没人这么做,而是因为没有太多人跟着这么做。

但是日积月累,年份稍微长一点儿后,做这种音乐的人还是渐渐形成群落了,他们在做音乐的时候就开始用上了当年称之为“实验”的手段。一开始大家也都不爱听,尤其是上了岁数的人,觉得这个和他们年轻时听的音乐不一样了,所以他们就经常“叫唤”。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这样的:“现在的新歌真没法听。”

每次我听到这样的话时都会想:一拨人开始做实验音乐了。就像我们当年听的鼓和贝斯本来是小众,后来听这些东西的人长大了,把他们变成了回响舞曲,变成了后来舞曲里的主流。

任何一个年代的主流音乐当中都有过去一些年代的实验音乐的影子,有的可能变成了技术,变成了一种日常使用的音频编辑工具。

任何一个年代的实验音乐都是那个年代不顺耳的音乐,所以当你听到一段实验音乐觉得特别难听,但又想折磨自己把它听完的话,我推荐一个方法,就是放一部默片电影,或者把有声电影的声音关了,一边放电影一边听实验音乐,会觉得融洽舒服许多。因为今天电影配乐当中的许多技法就是当代的实验音乐本身,许多做实验音乐的人为了生活,也会给电影配乐。所以你可以做一个反向实验,就是不看画面,只单纯“听”一部电影,看看是什么感觉。也许看起来挺温馨的一个电影,听起来却非常“实验”。

不过说到这里,我们还是提几个人的名字吧,他们和实验音乐有着撇不清的关系。

首先说最大牌的,约翰·凯奇。他在1952年发表的《4'  33"》是被公认为他流传最广的一首作品,这个故事的细节不多说了,网上有很多。简言之,就是他完成了一个艺术上的使命,这个使命名曰“较劲”。换句话说,就是“我这么干为什么不行”。他为了完成这个使命,决定给一些人演奏钢琴。他坐在钢琴前面,手放到琴键边上,一直持续了4分多钟,准确计算是4分33秒,于是这段录音就变成了一首名为《4'  33"》的作品。

当年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心说这也太不讲理了。后来看了艺术史明白了,艺术史就是一部不讲理的历史,或者说是一部较劲的历史,一部“凭什么”的历史。约翰·凯奇的行为表达的是:到底什么才是钢琴演奏?弹100个音算不算?弹1个音算不算?弹0个音算不算?于是他决定弹0个音。再加上他当时受到一些禅宗的影响,觉得“有就是无”,不演奏也算是一种演奏,或者说从此把钢琴演奏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无声演奏,一种是有声演奏。瞬间,一个新的门类出现了。虽然我没有做过具体的统计,但我相信后世的音乐家一定做过不同乐器版本的《4'  33"》,拿着吉他或者小提琴,找来一帮人,给他们演奏,姿势架好了,一个音不拉,给观众重现一个约翰·凯奇在1952年的故事,让观众“不明觉厉”一下。

如果看完关于约翰·凯奇这个作品的说明之后,你还觉得他是胡闹,那么他就成功了。他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要挑战这一类审美。如果当时的大众审美都能点头认同这种做法,那么这就是一个失败的作品。只有当时否认的人多了,这个作品对作者而言才算是成功。

除了约翰·凯奇这个实验音乐历史上的大IP,音乐史上还有一个归类,也算是实验音乐,因为这类音乐和摇滚乐的编制差不多,但明显演奏的不是摇滚乐,所以它们被归类为后摇滚(Post-Rock)。只是和其他实验音乐比起来,最初的一批后摇滚音乐人是想用摇滚乐的器乐演奏电子音乐,所以难听不到哪儿去,于是迅速就被大家接受了。

这本书没有写遍每一种音乐类型,这也不是写这本书的初衷。如果说我有什么初衷,那就是发现了一些被误传的东西,或者是一个流传已久的故事和它的另一个版本,于是写了下来。同时希望你在听音乐的时候,能忽略风格的存在。因为音乐本来就是没有风格的,那都是人们为了给商品归类而写下的标签,或者是想要告诉自己和同代人相比有什么独特之处,为了特立独行而弄出来的一套说法。

《礼记·乐记》里有一句话说得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内心的表达就是音乐,无所谓风格,更无所谓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