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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热爱生命

    一直在原地/等一个女孩/只因那一次/她在我的灯下跳舞/长发飘飘/影子被拉得长长/她青春飞扬/撩拨我孤立的傲/为这凄美的遇见/我将自己雕塑成墙/等待她下一次绽放/岁月的风雨/剥烛我光洁的外表/她来我的灯下打坐/发髻高盘/在我的光晕里散落花香/我终其一生守望/却抓不住她奔跑的哀伤

    (一)

    热爱生命-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拆开信纸,映入眼帘的是汪国真的诗,下面附着几行小字:你好,朋友!希望你“热爱生命”。如果你有《渴望》之谱,请借用一下。祝你: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学友:高帅

    1991年3月20日

    “我晕,有这么夸张的人吗?同在一所学校,隔一座教学楼,直接找我借乐谱不就行了,还煞有架势地整一封信。”我嘟囔着,把信叠好装进书包,看着高帅的身影消失在校门外。

    “笨蛋,是情书耶。”依兰放下搭在我肩头的手臂,站直身子打趣道。

    “是你个头。”我白了她一眼。

    “装模作样。”依兰抬起食指、中指,在我脸上轻轻一夹,这是她对我“爱恨交错”时惯常使用的“酷刑”。

    “有这么奇怪的情书吗?冷不丁地冒出来,劝诫我热爱生命,我有轻生吗?我会轻生吗?”我连连朝她碰去,她安然接受着我的“气势汹汹”,也不躲闪。

    “这个问题别问我,问他去。“她不紧不慢地朝校门外走,语调也不紧不慢。

    “还别说,他的钢笔字堪称一绝,有收藏价值。”无厘头来一句,对着依兰,竟是得意。

    出校门,朝依兰伸了伸舌头,扮一个鬼脸,与她分道扬镳,各自回家。

    高帅、依兰和我中学时同班,今年我和依兰又同读职高,同桌。而高帅,依然跟我们在一个学校,复读初三。

    高帅原是体育委员,也曾被我强烈推荐当过副班长,是我们班最高个,篮球打得很棒,且练就了一手好字。那时在班里,我和他经常一起办板报,他话语不多,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上课时,我个子矮而胖,一米五八,坐前第二排;他个子高而瘦,一米八五,坐后第一排。也不在一个组,如果不是班里事务接触,我跟他大概都很难说一句话。

    有一次暑假里街头偶遇,见他提着一个很大的卖菜篮子往家走,想也没想,走上前去,提起另外一边,与他同行。他惊诧地盯着我,半响说不出话来。后来集体活动时,他悄悄地告诉我,我的不“嫌弃”,让他很感动,此后对我,刮目相看。当时换我吃惊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正常之举啊。

    第二天晚自习前,我拿着《渴望》去找他,他从教室的最后一排座椅上飞奔过来,交给我一张封好的贺卡,拿着乐谱又急急地跑向教室。

    回到家里,我小心翼翼地抽出卡片,打开,里面夹着一张球赛票和一张便签,便签上写着祝我生日快乐的祝福和期待我看他比赛的心愿。是啊,再过几天生日就到了,自同学以来,每年生日都会收到他的贺卡,元旦节也不例外。而每一张卡片上,都是恭恭敬敬的正楷字,祝福满满,字体刚劲有力,严谨肃穆。我用一个漂亮的硬纸盒将他的所有贺卡信件,包括毕业时他送我的十字架收藏起来,放在家里抽屉的最底层,用一把锁紧紧地锁着。然后把球赛票带在身边,预备着明天早早跑去体育场。

    生日过后没几天,高帅的赛事结束了,我给他回了一封信,感谢他的生日礼物,信尾希望他好好学习,争取考得好成绩。以后的很长时间,他没有来找我,我亦不再提起他,我们都保持着沉默,好像一瞬间忘了彼此。

    很快,四月过完了,紧接着五月也飘远了,接踵而来的六月中考也在炎炎烈日炙烤下结束了。在高帅离校的那天下午,我正欲去找他,他却来了,将手里的一张明信片和一个银色的十字架链坠交给我,我也把提前写好的信和一支行书笔放到他手中。我们如此默契的完成离别仪式,就像事先约好的一样。我的信是这样写的:

    高帅:

    说实在的,在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涯中,所谓“志同道合”,拥有一份真正友谊的男同胞,怕还只有你这么一个呢。我为之庆幸和自满。

    自同学以来,不知在你那里得到多少支持和帮助,多少理解和信任,这些点点滴滴的恩惠,我是无法用笔尽诉感激之情的。在此,就让我浓缩为两个字“谢谢”吧!

    不久后,你就要飞往另一片天空。过去的日子是永不飘落的记忆,我将好好珍藏,作为一份珍贵的财富。这支行书笔,是我用汗水和拼搏换来的(学校的奖品),希望你把它派上用场。愿今后的日子多保重!

    友:如秋

    91.6.29

    高帅的明信片则写着这样的话语:你火热的情怀使我如旱禾得甘露。希望你发扬笑,学会哭,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五彩缤纷!

    (二)

    自高帅离校之后,我再没看见过他。他就像酷夏里清凉的风,拂过,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新的学期来临了,我一如往常般自在地啃着书本,自在地跟依兰厮混在一起。

    从初中开始,一直担任班长,担任学校团支部书记,如今职高,同在一个学校,依旧重担压身。在校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学校板报,班级板报,每周团会,五四青年演讲会,中秋赏月诗歌会,家长会......忙的不亦悦乎。

    我没有时间停下来寻找别人,也没有时间停下来想念别人,甚至,有时候繁忙的把身边的依兰都忽略了。当我发现她一整天都没搭理我,叫她也不理睬,我诧然。

    晚自习,教室里暗煮的哄闹声,有种暖暖的味道。我用胳膊肘拐了她一下,她没回应,我又拐她,她才慢腾腾地动起来,在纸上写着什么。好半天,把写好的纸片推给我,眼神无光,情绪低落,也不看我,直直地盯着手中的笔。

    我定睛一看,上面写着:“秋儿,我现在有一种孤独的感觉,但不是寂寞。”

    我仿佛置身迷雾缭绕的丛林,愣在一处,半响才回过神来。提起笔,在那一行字下回道:“我该对你说些什么好呢?我不知道我错几分,能告诉我吗?”写完,我轻轻地把纸片推过去,望着她的侧脸,无助而低迷。

    她的脸有着很漂亮的轮廓,线条柔美,那种美,是一种忧郁地掩盖不了悲楚的伤痛。

    很快,她又将纸片推过来:“因,我有一种好像自己不存在世间的感觉。”

    我在心里默念她的话,感觉自己的心,跟着她的冷一起坠落冰湖。

    教室里不知道是不是一下子安静了,空气开始凝固。

    “傻瓜蛋,你怎么竟跟我一样了呢?”我埋下头,写下这句话,却同时感到吃惊。

    “难道你早就有这种感觉了吗?毕竟你跟我不一样,你还有几个关心你的知己哟,而我,只是你一个。所以一分开,我便觉得自己不存在了,或是世界上的人都死了,剩下孤独的我一个人。”她用胳膊肘把纸片划过来,依然不看我。

    “一生难得几知己?况于我,一个平平庸庸的人。别神经质了,行吗?难道你永远允许自己做无谓的猜疑吗?”

    你推我往,自习课在叮叮叮叮的下课铃中结束了。

    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站起来张开双臂拥抱她的肩。

    坐在后排的晓菲立即跑过来抓起纸片,羡慕地说:“写的什么啊?坐在一起还这么矫情,真搞不懂你们。”

    其实,很多时候,我也搞不懂我俩。天天上学腻在一起,放假,也不放过对方,要么在我家,要么在她家,形影不离,同桌而食,同床而眠。

    或许是我们没有考上重点高中被流放到此而同病相怜吧;或许是我喜欢听她唱歌喜欢听她弹吉他,她喜欢我的诗歌喜欢我的作文,我们互相钦慕吧。

    依兰总是剪着极短的头发,留着小男式,戴一副秀气眼镜,穿中性的衣服,十足的假小子。

    有一次别班一女同学下课来教室玩,惊呼她对我亲密地搂抱,说我俩男女恋爱太过大胆,不注意形象。我撇开依兰的留海,让她仔细瞅瞅是男是女。她才恍然大悟,傻傻的笑起来。

    对于依兰,她不该是外表的刚强,她,内心柔软而脆弱,敏感而细腻。我呢,外表刚强,内心也很刚强吧。

    因中学和职高同属一个学校,初中时,班主任老师常常夸赞我治班有方,而且文章经常在校广播朗读,所以很多老师都认得我,对我印像极好。

    我应该算是个乖乖女吧:在校,认真学习;在家,认真温习。用工刻苦,听话勤奋。

    也许是文字抢跑了所有智商,对于数字,不论怎样都提不起兴趣,所以数学、化学一塌糊涂。历史,地理,政治,这些死记硬背的东西,倒是不怕的,只要临阵磨枪,都会考出好成绩。

    或许是方法不得力,对于死记硬背的东西,考试前如果没有临时抱佛脚,常常又会出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不,下午第一节政治课,杨老师“突然袭击”,抱来单元测试题让我依序发下去。我当时就傻眼了,这几日贪玩,荒废了学业,恐怕试后要让疼爱我的政治老师失望了。

    杨老师双手背后,在课桌间来回踱步。我留着一道想破脑袋也想不起来的问答题,匆匆忙忙抄起依兰的试卷。

    两张试卷挨得很近,抄完后正欲对照一番,却听到逼近的脚步声。依兰急忙扯回自己的试卷,不过还是晚了,被杨老师一把扯去,怒然呵斥道:“谁准许你抄如秋考卷的!”

    依兰低着头,没有话语。

    “她没有抄,杨老师。”我替依兰申辩道,语气弱弱的。杨老师将试卷还给依兰,同时狠狠瞪了她一眼。

    下课后,目送走杨老师的背影,我竟不住噗嗤笑出声来,依兰抡起双拳轻敲我的后背,不满的大叫:“什么老师嘛,武断我就是小偷,冤枉好人,冤枉好人!”她故意做出竭嘶底里的魔鬼样向我扑来。我环抱双臂,得意洋洋的狂笑,眼泪,差点飞到天上去。

    (三)

    依兰的家,共四口人,父亲在外承包工程,母亲在河滩洗沙赚钱,唯一的哥哥比她大三岁,刚从教管所放出来,无所事事。父母收入颇丰,关系却日益紧张。好几次到她家,都听到叔叔的责骂声,然后看到阿姨红红的眼圈和转身地幽怨。依兰曾劝母亲离婚,阿姨总是忍气吞声,日复一日。我不能切身体会依兰的心痛,对父亲喜新厌旧的无奈和对母亲委曲求全的哀怜,还有对长哥游手好闲的失望,都让她小小的心灵承受着难以启齿的悲哀。她的情感,便这样轻而易举置放在我这里,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张皇失措,草木皆兵。

    对于自己,我清楚的知道,我没有依兰那份孤苦的寂寞,若说有偶尔的落寞感,也只是预加哀怨强说愁罢了。

    我的父母都是瓷厂普普通通的工人,母亲强势,父亲懦弱,他们也没有什么美好的爱情可言,母亲说什么,父亲做什么,倒也相处和谐,平安无事。印象中我一直跟着母亲睡,父亲睡另一个房间,因为胆小,加之住房狭小,直到现在还跟母亲挤一张床。大哥二姐三哥结婚了,大哥是厂内职工,住在离家几步的单位房里,二哥住到了郊区农村娘家,把房间空出让给了在氮肥厂工作的幺哥。二姐嫁得并不远,步行十分钟就可到姐夫的肉联厂宿舍楼。我是家里的老五,老百姓的幺女自是天王级待遇,被母亲惯着,父亲宠着,哥哥姐姐爱护着,甜蜜得一塌糊涂。

    高二的学习依然是波澜不惊。每次下课铃敲响后的课间休息时间,我们都会手拉手扑到教室外,或在走廊处逗留,观望操场上沸腾的人潮,或投入其中漫步闲谈。我们,不再是我和依兰,还有若曦。若曦是从另一所学校来到职高的,她是她父母高龄后生下的幺女儿,跟前面的两个姐姐年龄相差较大。她的加入,使我们三人世界丰富多彩起来。

    星期六午后,我们仨相约逛街,在指定地点碰头后,并肩走在人行道上。

    十七岁的花季,是一副青春洋溢的油画,我们的欢声笑语会引来路人的注目礼,但谁也不在乎,谁也不收敛。我们神采飞扬,如快乐的花蝴蝶,流动在夏日明媚的骄阳下。

    五米远处,走过来一个男生,大概跟我们同龄,圆圆的脑袋,一米六五的个子,剪着平头,皮肤稍黑。从我看到他,他便一直盯着我们,目无旁视。我拉住依兰和若曦,在她们耳边窃窃私语一番,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往前走。我们都不说话,也不微笑,严肃地死死盯着迎面而来的眼睛,直盯得同龄男孩收回了视线,退缩地埋头走过。擦肩而过的瞬间,我们再也忍不住忘形地狂笑。

    闲逛后,天渐次暗下来。回到若曦的家,家里寂静,还没有大人回来。我们没有开灯,躲在若曦黑黑的屋里,挤在一张床上,气未定,神未闲,就听得依兰心血来潮地讲起鬼故事:“......哗哗哗,呼呼呼,一阵阵狂风袭来......"她摆动着双臂,憋着气配着恐怖的音调,把气氛烘托的无限诡异。“一阵狂风过后,漆黑的屋里静悄悄的,门,吱呀一声缓缓地开了......”她故意停下来,我屏住呼吸,看到若曦紧张的神色,突然大叫:“鬼来了”!依兰、若曦包括自己,都被这黑暗中的吼声吓住,三人同时手忙脚乱地抢被子,然后盖过头,在被窝里声音颤抖的嗔怪却笑语哽咽。

    两周后的礼拜天,是五月里最后一天。我、依兰、若曦各人骑一自行车,奔驰在去黄洋的202省道上。清晨的天气,温凉,却挡不住道路的喧嚣和灰尘。车过黄洋,拐进一条乡村公路,我们的脸上早已汗如水,色如灰。把车停放一旁,我们坐在稻田边,大口地吸着新鲜空气。刚刚插好的稻苗,绿油油一片一片,这里和省道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在这里,没有尘世的紧迫感,只有修心养性的安适。当然,我们骑车跑十几公里路,并不是来享受与世无争的平静,我们,是为看望依兰重病的姨妈。

    到姨妈家里,快中午12点了。姨妈的热情,让我怎么也不相信她是个癌症晚期患者。在姨妈家逗留到晚饭后,已近黄昏,我们告别面色憔悴却和蔼可亲的主人,骑车向回家的路上奔去。依兰在前,我和若曦并排紧随其后。若曦问:“秋,你说我们仨,谁会第一个结婚?”我望了她一眼,凝视前方道路,还未做出回答,便听得依兰抢答道:“是我!是我!”我和若曦知道,她准是听着半截话,就急着争当先锋,不禁同时笑起来。“什么都争,你第一个什么啊?”若曦揶揄道。“不是问谁会第一个到家吗?”依兰减慢车速,大声地问。“当然不是,是问以后谁最先结婚。”我提高嗓门说。“哦!听错了,听错了,那肯定不是我!”依兰忙着急急辩解。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我想象,此时此刻,她一定红着脸,神态还很滑稽。

    三叉路口,挥手道别依兰和若曦,她们迟迟不肯上车,然后听到依兰突然伤感地说:“以后,我要修建三层楼房,我们一人住一层,永不分开。”我和若曦相视一笑,同时指着她,乐呵呵的附和着:“你不是说第一个结婚吗?可别耍赖,跟我们住一起,一辈子,不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