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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耆英的卖国历程

    1.“新十可虑”

    《南京条约》签署,还真不能说是耆英等大员卖国。在英军坚船利炮的威逼胁迫之下,耆英等人也没得办法,只能代表清廷低头认,签字画押。因为这事给耆英等人扣一顶卖国贼的帽子,还真是冤枉了他们了。

    《南京条约》毕竟是个新玩意儿,大清上下对这个条约充满疑惧,一时议论纷纷。时任浙江巡抚的刘韵珂就曾给耆英等大员写了一封长信,表达了对签约后,处理夷务的种种疑虑。

    刘韵珂继续发扬官场人精的滑头精神,在信中一口气向耆英提出了十个问题。主要内容是:与英国人签订了条约,其他国家也跟风要签条约咋整;英夷说话不算数,继续勒索钱财咋整;老百姓和夷人发生纠纷,该咋处理;赦免“汉奸”,会不会让不法之徒钻空子,投靠英夷;英夷以后在各口岸修房子盖楼,不打算走了,这地方还算咱们大清的吗;处理夷务时,英夷再找借口动武,到时候该怎么办等。

    刘韵珂一口气提出的十个新问题,我们权且将其称为“新十可虑”吧。这“新十可虑”比起以前上奏道光皇帝的“十可虑”密奏,水平和见识就差得远了。当时给道光皇帝密奏“十可虑”,讨论的重心是国内问题。刘韵珂对此熟门熟路,自然句句切中要害。

    现在,大清从天朝上国突然跌份到了和英夷签合同,定条约地步,天朝的官员们真的是措手不及,不知道以后的工作该如何开展。刘韵珂的种种担心,其实就代表着大多数沿海官员的疑惧,虽然他们的一些疑问和担心,在今天看来,完全不是个事。

    耆英将条约内容上奏道光后,道光下旨,“各条均照办理”。这就是说,大清的最高统治者认可了条约的内容,同意按照白纸黑字的条约执行。但不久,他又谕旨耆英:“此外一切紧要事件必应筹及者,均责成该大臣等一一分析妥议,不厌反复详明,务须永绝后患。”

    签订了条约,还要“一一分析妥议”,希望达到“永绝后患”的目的,这说明道光皇帝心中也充满顾虑。

    《南京条约》十三条,确实有些笼统,大清君臣不踏实、不放心,确实在情理之中。刘韵珂和道光皇帝的忧虑和担心,耆英本人也有。

    签订《南京条约》的时候,英军的大炮就瞄准着南京城,当时不得不低头认怂,签下这个城下之盟。现在既然双方已经停战,为什么不再好好商量商量,把一切不太明确的事分条缕析明确下来呢?为什么不再坐下来好好谈谈,做些通融,为朝廷扳回一些损失呢?

    耆英是这样想的,也就立刻这样做了。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廿七日(1842年9月1日),即《南京条约》签字盖用关防大印后的第三天。耆英发出两份重要文件,一份是给道光皇帝上奏《南京条约》具体内容的奏折;另一份是给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送去的照会。在照会中,耆英提出对《南京条约》中不够具体详尽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交涉。

    八月初二日(9月6日),道光收到耆英的奏折。此时道光皇帝谕旨耆英:“以上各节,着耆英等向该夷反复开导,不厌详细,应添注约内者,必须明白简当,力杜后患,万不可将就目前,草率了事。”

    道光皇帝所说的“以上各节”,简单通俗地说,就是道光皇帝对下面几个问题的担心。

    一、商欠。条约里说,大清支付300万银圆用以清理商欠。既然答应赔偿,区区300万银圆也不是个事。但朝廷替商人清理商欠,只能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出现商欠,谁欠的找谁要去,再不能找朝廷要钱。

    二、汉奸。汉奸可以赦免,但是这些汉奸如果再作奸犯科,俺们就要按照大清律法收拾。这是俺们自己的事,和英国人没关系,你们不能找理由护着。

    三、关税。海关关税可以商量一个标准,但货物过了海关,运到内地,我们该怎么收税,还怎么收税,你们英国人管不着。

    四、英军撤离。赔款未付清前,准许英国人暂时占着定海县的舟山海岛、厦门的鼓浪屿小岛。等大清把款付清了,英国人就必须从这些地方滚蛋,不准耍赖。

    道光谕旨耆英,把上面这些问题给英夷说清楚,而且要添注在条约里,保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要以后再起什么幺蛾子。

    道光谕旨里的要求,其实耆英大人早就先行一步,着手办理了。几日前耆英就照会璞鼎查,要求再次交涉。在战后对这些问题进行交涉,君臣二人算是不谋而合,想到一块去了。但是道光和耆英君臣二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担心的这些问题,其实大多是清朝自己的内政,根本不需要和英国人商量。

    璞鼎查见到耆英要求再次交涉的照会,顿时喜出望外。老奸巨猾的璞鼎查从照会中看出,耆英就是一个根本不懂西方外交法则的大傻帽。这个傻帽提出的愚蠢要求,正好为英国提供了一个占便宜的绝佳机会。璞鼎查爽快地答应了继续交涉的要求,并开始盘算着如何在谈判桌上,再狠狠坑清廷一把。

    2.十二条照会

    耆英其实也是本着继续细化条约内容,力争在交涉中为朝廷扳回一点损失的目的,提出再次交涉的要求。

    耆英给璞鼎查照会的大体内容为如下十二条,我们简单分析一下。

    一、五个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商人居住。但是你们做完生意就坐船回国吧,不必常年住在商馆。

    大概准许英夷在五口通商之地居住,让耆英大人心里膈应得慌。华夷杂处,必生龃龉,容易酿出事端,让官府左右为难。所以不如让洋人尽可能不要久居,这样也好勉强维持一个华夷相安的局面。但是,这一条提议明显违反了《南京条约》的约定,英国人肯定不会答应的。

    二、以后中英商人之间产生商欠,官府可以配合追讨,但绝对不会代为偿还。谁欠的找谁要去,不能让朝廷出面还钱。

    道光皇帝的谕旨里也有这条,这并不是赔偿商欠的事,让清廷君臣觉得很吃亏。实际上他们明确地说,此种事情,下不为例,只是因为不愿意陷入华夷纠纷的麻烦中。可是,道光君臣不了解,此条压根儿不需要交涉。在自由贸易的体制下,商人之间的欠款是商业问题,政府根本不需要承担责任。

    三、通商口岸只准货船往来贸易,不准兵船进入。五口通商以外的地方,英国货船和兵船都不得进入。

    兵船不得进入他国领海领地,这是国际惯例。这完全是大清自己的主权,这个问题和英国佬商量个什么?

    四、战争结束了,俺们在沿海各处要驻扎军队,修复海防设施。英国朋友你们不要介意,俺们这完全是为了防备海盗,不是针对你们。

    在自己的地盘修筑工事,驻扎军队,还要和别国打招呼,这是什么道理?这完全是清廷正常的国防部署,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分内之事。耆英大人拿这条和英国人商量,显然是被英国的坚船利炮吓怕了,内心得一塌糊涂。

    五、广东、福建等地的军民目前还不知道已经签了和约,战争已经结束。他们如果发生攻击行为,请你们不要以此为借口再次挑起战争。

    这事,朝廷应该赶紧通知广东、福建等地停战就可以了,不用低三下四地给英国佬说明。

    六、朝廷会按时付清赔款,你们也要讲信用,按时撤军。舟山、鼓浪屿你们先占着,等钱彻底还清了,你们的军队要全部撤出。在你们占着舟山、鼓浪屿期间,士兵最好就驻扎在船上,不要到岸上居住。

    付款的期限和撤兵的时间,白纸黑字,在条约里写得明明白白。但耆英大人还是不放心,所以再次专门强调。

    七、驻扎舟山、鼓浪屿的英军,不得欺负大清的老百姓,不能阻拦大清的商船向其抽税。

    这条字字句句还是透着耆英大人的担心,他对英夷真的不放心。

    八、以后英国商民和中国的老百姓发生纠纷,“英商归英国自理,内人(中国老百姓)由内地惩办”。也就是说,发生了争端,各管各的人。

    耆英提出交涉的诸条中,这一条最为糊涂。“英商归英国自理,内人由内地惩办”,等于将清政府审判英国人的权力拱手让出,将英国人置于中国的法律体系之外。

    当初因为英国水手打死广东农民林维禧的案子,林则徐坚持要英国人交出凶手,一时间闹出许多纷争。耆英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他就想出了遇到纠纷,“英商归英国自理,内人由内地惩办”的办法。耆英大概觉得这样各家管各家的人,可以一劳永逸,避免华夷纠纷扩大化。孰料,此举让清政府失去了对英国人的司法审判权,让英国政府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

    九、中国奸民犯法,逃匿英国货船、兵船,英方必须交送官府,不得隐藏庇护。

    中国人犯法,官府追捕缉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论作奸犯科的家伙逃到哪里,只要是在中国地界,官府都有权搜查捕拿。但耆英却给英国提出“(人犯)逃匿英国货船、兵船,英方必须交送官府”的要求。这就等于将清朝官府到英国船只搜查捕捉犯罪的权力让出,而逮捕逃匿于英国船只上的人犯,就全靠英方主动交出了。靠人家通常是靠不住的,英国人可以上交人犯,也可以藏匿人犯,反正你们也不能上船搜查。如此,挂着英国国旗的船只,日后就成了大清的法外之地,成为作奸犯科的不法之徒的庇护所。

    十、英国取得五口通商权利,但其他国家不能享有同等权利。他们要通商,只能去广州口岸。如果其他国家商人出现在广州以外的口岸,“应由英国与之讲解,俾仍在粤通商,无致生事”。

    对于其他国家在广州以外的口岸通商,耆英大人要求英国人“与之讲解”,那要清政府各级官员干什么?这样处理外交,想想也是醉了。

    十一、福州等口岸关税税率不一,俺们到时候按照广州的关税,制定一套规则,报请户部批准后,咱们双方遵照执行吧。

    关税事关重大,是一国主权的象征。你拿着自家的主权,和英夷商量什么劲儿呢?

    十二、大清皇帝已经同意在条约上加盖国玺,英国也要这样办。不能我们盖了国玺,你们不盖,显得我们很没面子。

    耆英大人提出这条,还真不是为了外交对等,估计他心目中还没有外交对等这个概念。这条代表了耆英大人一个朴素的愿望——中英双方要互相给对方面子。

    耆英主动照会璞鼎查,本是希望给大清扳回一些颜面和损失。但他提出的十二条照会内容,其实已经迈出了出卖大清主权的第一步。耆英大人的照会一发出,其实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成为卖国贼的门槛。

    耆英本意是忠心体国的,但却在糊里糊涂中,踏上了卖国之路。

    晚清,总是让后人感觉啼笑皆非,心生许多酸爽!

    3.三大员各有去处

    耆英提出的继续交涉的要求,令璞鼎查满心欢喜。

    道光二十二年八月初一日(1842年9月5日),璞鼎查复照耆英,同意继续谈判。他还专门强调说,清政府的谈判代表必须是“由内阁奉谕,以便宜行办”的大员。

    璞鼎查还装出一副公平公正的面孔,说耆英照会中的各条都十分重要,不如双方在谈判后,另外整出一份新条约,粘贴在《南京条约》之后,作为附约。

    璞鼎查还积极主动地说,自己愿意提前起草这份新条约,以便双方谈判的时候,商量着办。璞鼎查用和善、公允的假面忽悠耆英,其实他已经准备刨个大坑,等着耆英往里跳。

    道光二十二年八月末(1842年9月底),清政府按照《南京条约》要求,支付了第一笔赔款。英军也按照条约约定,从长江一带撤兵。

    在撤兵前,璞鼎查专程向耆英等大员辞行。璞鼎查在辞行时和耆英约定,对《南京条约》诸多未尽事宜,将在广州进行新一轮谈判。

    耆英是铆足了劲儿,准备到广州谈判,为大清扳回一些损失。但是,道光皇帝在战后的官员任命,使他的广州之行泡了汤。

    鸦片战争失败,道光皇帝憋着一肚子邪火。现在英夷已经撤出长江,两江的夷务基本结束,道光就将心里窝着的不痛快,撒向两江总督牛鉴。

    道光皇帝给牛鉴整了个“贻误封疆罪”的罪名,将他褫职逮问。牛鉴被抓进京后,经刑部、大理寺等议罪,被判斩监候。好在这种死刑缓期执行,大多是不会真的丢了命的。牛鉴后来并没被砍脑袋,而是关了几年就被加恩释放了。

    牛鉴被撤职拿问,道光将两江总督的位子交给了耆英。至于到广州和英夷继续谈判的事,道光让富有经验的伊里布去办理。耆英钦差大臣、广州将军的头衔,也被道光全部交给了伊里布。

    现在好了,签订《南京条约》的三大员各自都有了去处。牛鉴的官被撸了个干干净净,送进了大狱;耆英代替了牛鉴,成了两江总督;伊里布接替了耆英的职务,成了堂堂的钦差大臣兼广州将军。三个老家伙好似“驴推磨”,单单把牛鉴推进了大牢里。

    鸦片战争这几年,伊里布也是大风大浪,大起大落,先前从两江总督的位子上一头栽下来,被革职拿问,发遣军台效力赎罪;后来又被赏了个七品职衔,跟着耆英随营差遣;再后来升任乍浦副都统,跟着耆英办理抚夷和谈。如今,伊里布又被道光皇帝任命为钦差大臣、广州将军,前往广州和英夷进行谈判。伊里布终于走出了人生的低谷,重新爬上了自己仕途的顶端。

    耆英一心想去广州和英夷谈判,为大清扳回损失。但是道光皇帝让他留任两江总督,派伊里布南下谈判,这让耆英好不失落。其实,道光让耆英留任两江,并不是不重用耆英。在道光皇帝的心目中两江实在太重要了,必须交给最信任的人主持。而谈判的事,相比两江的战后重建,也不算什么大事。

    伊里布大起大落,再次被拱上了高位,完成了仕途生涯上的一次完美逆袭。只是,这老头儿此时已经老病缠身,距离油尽灯枯、寿终正寝不远了。

    南京谈判期间,70多高龄的伊里布就已身染疾病。赴任广州后,伊里布这把老骨头还没好利索,他是带病奋战在“卖国”谈判的第一线的。

    到广州后,首先要和英国人谈判关税细则。面对繁复琐碎的关税条款,年老体弱、疾病缠身的伊里布根本没有精力和能力弄明白。好在伊里布赴任广州,道光皇帝还给他配了一个助手——前江苏按察使黄恩彤。

    黄恩彤先前参与了南京谈判。《南京条约》签订后,朝廷以黄恩彤议和有功,给他授予了一个二品职衔,随伊里布南下广州,协助伊里布同英国人谈判。

    伊里布年老体弱,而且还病怏怏的,所以议和的重担就落在黄恩彤的身上。黄恩彤是读圣贤书、走科举路的大清官员,对外交和贸易的事情也是两眼一抹黑,基本是啥也不懂。

    这时,官场老油条伊里布悄悄给年轻的黄恩彤支了一招:洋务只可粗枝大叶去画,不可细针密缕去缝。

    于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关于关税的谈判,就按照英国人的思路,基本确定下来了。

    在和英国人谈判期间,广州地界一直不平静。英国人按照《南京条约》第二款“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的约定,要进入广州城里居住和贸易。而广州官绅士农工商各个阶层都对洋鬼子没有好感,坚决抵制。以至于发生多起诸如“焚烧夷楼”的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英国人要进城,广州民众坚决抵制。道光皇帝担心英国人以此为借口,再起战端,便命令广州方面弹压民众。

    一方面是咄咄逼人的英夷,他们依据《南京条约》的约定要进城;另一方面是群情激奋、坚决抵制的广州官绅士农工商各个阶层;另外还有朝廷不得再起战端的指示。在几方面压力之下,病怏怏的伊里布终于支持不住,挂了。

    《清史稿》记载:“(伊里布)至粤,见民心不服,夷情狡横,忧悴。逾月病卒。”

    道光二十三年二月(1843年3月),伊里布倒在了“卖国”的第一线上。清廷追赠他太子太保衔,谥号文敏。

    伊里布一死,谈判中断了。英国人眼看就要到手的种种好处面临泡汤的可能,这可是璞鼎查不愿看到的。于是,他就扬言要开着军舰,北上两江找耆英去谈判。

    清廷这时候十分配合,你们要找耆英谈判,那就让耆英去谈好了,何必再开着军舰来呢,那玩意儿怪吓人的。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1843年4月),耆英被再次授予钦差大臣头衔,前往广州,接替伊里布,继续和英夷谈判。

    只要抱定一颗执着的“卖国”之心,机会总会到来的,耆英大人努力吧!

    4.耆英的制夷之法

    璞鼎查扬言要开着军舰找耆英去谈判,而耆英一时半会儿还到不了广州。这时候,为了稳住英夷,避免他们开着军舰北上,再惹出麻烦。在广州的清方代表黄恩彤向英方提议,谈判继续。

    既然耆英大人正在赶赴广州的途中,璞鼎查也不必开着军舰北上了。于是,双方的谈判继续进行,地点从广州换到了英国人占据的香港。

    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初七日(1843年6月4日),耆英到达广州。此时,中英之间的谈判也基本差不多了。

    五月廿六日(6月23日),耆英在黄恩彤的陪同下前往香港,和璞鼎查会谈。

    耆英一直积极踊跃要求同英夷谈判,是因为他自认为找到了和英夷打交道的正确方法,对自己为大清扳回利益充满信心。通过南京和谈中与英夷的接触,耆英慢慢产生了自己一套对付洋人的理论。

    耆英曾上奏道光皇帝说:“制夷之法,必须先知其性而后能制之。即如吉林省擒虎之人,手无寸铁,仅止以一皮袄盖于虎首,则即生擒矣,是知其性而后能获之。今若深知其性,断可以慑其心胆,而更可以早行蒇(完成)事,此亦必然之理。”

    耆英所说的意思,大体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要了解了英夷的性情,就有收拾他们的办法。

    在同英夷打交道的过程中,耆英发现,英夷有礼貌、守信义、重视合同、讲求诚信。于是他就觉得掌握了英夷的心性,找到了对付他们的办法。耆英对付英夷的办法,简单说就是示以信义、用私交笼络。

    当初在南京谈判成功的庆功宴上,耆英让璞鼎查张大嘴巴,自己则拿着蜜饯梅子,准确无误地隔空投进璞鼎查的嘴里。这种投梅游戏倒是其乐融融,但英国人该咋谈判还咋谈判,该怎么坑大清,还怎么坑大清。私交对于国家外交的作用几近于无。

    南京和谈之后,耆英对璞鼎查的示好和拉拢更是花样百出。他给璞鼎查的私人信件写得亲昵而肉麻,称璞鼎查为英地密特(intimate的音译,表示亲密)的朋友。在香港期间,耆英当着璞鼎查的面,要认璞鼎查的小儿子为干儿子。两人还私下交换彼此夫人的照片,以示关系密切。

    用中国的话说,耆英和璞鼎查可谓是私交甚笃,但这丝毫不影响璞鼎查在谈判中可劲儿地给大清挖坑,骗取英国的对华利益。在香港的谈判,璞鼎查顺着当初耆英提出的十二条照会意见,一步一步将耆英带入沟里,悄悄攫取中国主权。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一日(1843年6月28日),耆英在香港和璞鼎查会谈结束,返回广州。此时,中英关于《南京条约》的善后谈判基本定型。

    六月廿五日(7月22日),璞鼎查率先公布了中英双方基本议定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耆英也在两天后,将此谈判结果上奏朝廷。清廷在军机大臣和户部核议后予以批准。从上奏到批准,文件在广州和北京一个往返,等耆英收到朝廷批准文件,已经是闰七月十四(9月7日),此时《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已经开始执行42天了。

    可以说《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是货真价实的卖国条约。因为在这个条约里,大清实实在在地丢失两项国家主权。

    一是大清失去了关税自主权。《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规定了大清各通商口岸收取的进出口税税率为值百抽五,同时免收口子税。双方协定的税率固定,大清无权再作更改。值百抽五是当时国际贸易的最低税率,单此一项,清政府就已经吃了大亏,再加上清方无权更改税率,耆英等人卖国的罪名完全就可以坐实。

    可是,耆英还乐呵呵地觉得,大清占了很大的便宜。因为此前清政府海关抽税为值百抽三、值百抽四,现在明显是涨价了,岂不是占了便宜,替大清扳回了损失?

    二是英国获得了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简单地说,就是一国的驻外领事,负责管理他们的侨民。如果他们的侨民在所在国犯了法,所在国无权进行审判,而是由领事根据他们本国的法律,对侨民进行审判和制裁。领事裁判权说到底,就是外国侨民彻底脱离了所在国法律的管辖,而是由他们本国的驻外领事说了算的一种非法特权。

    英国当初本没有奢望会获得此项权利。导致英国获得领事裁判权的原因,就是耆英当初给璞鼎查照会的第八条:“英商归英国自理,内人由内地惩办。”既然耆英本着各家管各家人的原则,将中国主权让出,璞鼎查自然乐呵呵地代表大英帝国欣然接受。

    从此以后,英夷在大清的地盘上为非作歹,清政府的官员只能“有看法,没办法”;惩处作奸犯科的英夷,只好期望英国领事凭良心判决了。耆英不懂外交,不懂国家主权的边界,就这样糊里糊涂出卖了国家一项重要主权。

    5.《虎门条约》

    耆英大人在谈判中卖国,还不仅仅体现在《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中英之间的善后谈判还在继续,耆英将国家主权拱手让人的糊涂行为也在继续。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1843年10月8日),耆英和璞鼎查在广州虎门签订了《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约》,即史称的《虎门条约》。先前签订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则成为《虎门条约》的附件,继续生效执行。

    《虎门条约》中,英国大有斩获,他们又攫取了清政府另外两项国家主权。

    其一为片面最惠国待遇。《虎门条约》关于此条表述为:“各国既与英人无异,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英国人在条约里,以一种卑下的口气,表示大清如果给予其他各国什么权益,英国也要“一体均沾”。此条让英国占了便宜,也让其他国家找到占便宜的借口。从此以后,其他列强都纷纷援引此条,有了便宜,他们都要“一体均沾”。大清被实实在在地坑了。

    其二为英国军舰进入通商口岸的权利。任何国家的武装船只,未经允许无权进入他国领海领地,一旦进入,形同入侵,这是基本的国际惯例。但耆英等人和英国人谈判议定的《虎门条约》却有这样一条规定:“凡通商五港口,必有英国官船一只在彼湾泊,以便将各货船上水手严行约束,该管事官亦即借以约束英商及属国商人。”

    这条准许了英国官船进入通商口岸,行使所谓“约束”商人水手的职责。从此以后,英国军舰就在“约束”商人水手的名义下,进驻通商口岸,随时可以向大清施加军事压力。

    耆英当初巴巴地给璞鼎查照会,要求继续交涉。璞鼎查利用了耆英的十二条交涉意见,最终谈成了《虎门条约》,使英国获得了更多权利。

    一心想替大清扳回颜面和损失的耆英大人,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在此次谈判中上了当,反而觉得自己抚夷有功,为大清的东南换得了和平与稳定。

    当然,这个卖国的锅,也不应该由耆英一人去背。所有参与谈判的大清官员,朝廷军机处和户部负责审核复议的大臣,最后批准的道光皇帝,他们都在不知不觉、糊里糊涂中拱手让出了国家的主权。要说卖国,大清当时应该是君臣一体,凡是参与者,都应该背负卖国的罪责。

    6.鸦片走私合法化的讨论

    中英双方从南京谈到广州,从广州谈到香港,先后签订了《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可对引发战争的一个重要问题——鸦片走私,未达成任何协议。

    早在南京谈判的时候,英国方面就曾提及此事。最先提及鸦片贸易问题的是英方的中文秘书兼翻译小马礼逊。

    按照英国的法律,鸦片贸易并不违法,所以英国政府无权干涉商人进行鸦片贸易。清政府实行禁烟政策,这也是其国家内政,不容干涉。在鸦片走私的问题上,两国法律存在差异。

    于是,小马礼逊就建议,让清政府放弃禁烟政策,将鸦片贸易合法化。小马礼逊还用算账的手段,诱导清方谈判代表说,如果将鸦片贸易合法化,每年巨大的贸易量会给清政府带来巨额的关税收入。

    小马礼逊试图通过经济上的好处,诱使清廷放弃禁烟政策。这表面上好像是替清政府考虑,实际上暗藏祸心。如果真如此,英国商人不但可以摆脱走私鸦片的罪名,而且还会为英国政府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耆英不敢对这个问题表态。因为道光皇帝绝对不会自打自脸,收回禁烟政策。可是,既然英方提出鸦片贸易问题,不予回应也不是个事。

    经过一番思虑后,耆英向英方提出了自己的办法。他可以奏请大清皇帝放弃禁烟政策,但条件是:必须由英国全权公使担保,保证清政府每年从入口鸦片中获得300万元的税收,而且必须先一次性预付五年,共计1500万元;英国全权公使担保的期限为十年,在这十年中,不管每年鸦片贸易额是多少,英方应该缴纳的税收一分也不能少。

    英国全权公使凭啥替你们做这个担保,况且还没贸易,你们就要收钱,一次性还要收五年,这跟抢钱有啥区别?如此苛刻的条件,璞鼎查当然不会答应。南京正式谈判期间,鸦片贸易的事就被搁置起来。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廿一日(1842年8月26日),即中英南京谈判所有条款都已议定、英方向中方交付条约文本的那一天,耆英在南京的上江考棚大宴中英谈判人员。宴会上,耆英表演了隔空投梅的绝技,给璞鼎查嘴里塞满了梅子蜜饯。其乐融融的宴会之后,璞鼎查又重提鸦片问题。

    可璞鼎查刚一开口,中方代表就表示,不愿讨论这个问题。璞鼎查无奈,只好说:这只是当作私人谈话的题目。这样,中方代表才有了谈论这个话题的兴致。

    有中方代表问:英国为什么不禁止在英国属地种植鸦片?为什么不禁止鸦片贸易?为什么要将鸦片走私到中国害人?

    璞鼎查回答道:禁止鸦片种植和贸易,不符合英国宪法,英国政府没有权力这样做。即使英国政府使用专制的权力禁止鸦片种植,对中国也毫无益处。中国人不将吸食鸦片的恶习彻底扫除,这只能使鸦片贸易从英国转到别国手中。事实上,鸦片问题应由你们自己负责,假使你们的人民是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他们绝不会染此恶习;假如你们的官吏是廉洁守法的,鸦片便不会到你们国中来。所以在我们的领土以内,鸦片种植的前途,主要的责任是在中国。因为几乎全印度所产的鸦片全部销于中国。假使中国人不能革除吸食鸦片的恶习,中国政府的力量不能禁止鸦片,那么中国人民总要设法得到鸦片,不管其法律如何。

    接着,璞鼎查趁机蛊惑说:“若将鸦片的入口,使之合法化,使富户和官吏都可参加合作,这样便可将走私的方便大加限制,下便人民,上裕国课,岂不甚好?”

    清方的代表们纷纷表示璞鼎查说的有道理,但也一致认为大清皇帝不会听从这样的议论,断然不会取消禁烟的政策。英方试图将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讨论,又一次失败。

    道光二十三年八月(1843年9月),《虎门条约》的谈判期间,璞鼎查又一次提出鸦片贸易问题。耆英以未上奏大清皇帝,自己不敢变更天朝法律为由,拒绝了英方的提议。

    耆英心里清楚,如果将鸦片贸易合法化,就等于承认了英方战争的合理性,这会使清廷既输了战争,又输了法理。真到了那个时候,举朝上下肯定会把耆英当成国贼,人人得而诛之。这个黑锅,耆英才不会去背。

    其后,清廷依然严令各省,查禁鸦片,抵制鸦片走私。道光二十三年九月(1843年10月),道光谕军机大臣等:

    耆英奏通商事竣,朕思鸦片烟虽来自外夷,总由内地民人逞欲玩法,甘心自戕,以致流毒日深,如果令行禁止,不任阳奉阴违,吸食之风既绝,兴贩者即无利可图。该大臣现已起程,着于回任后,统饬所属,申明禁令。此后,内地官民,如再有开设烟馆及贩卖烟土并仍前吸食者,务当按律惩办,毋稍姑息。特不可任听关吏人等,过事诛求,致滋扰累。总之,有犯必惩,积习自可渐除,而兴贩之徒亦可不禁而自止矣。

    在后来的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中,明确鸦片为违禁品,对走私者,中方有权查禁处理。

    但是鸦片战争后的形势毕竟不同于战前,清政府的在外国商人中已经没有了权威。鸦片贩子们依仗着战争后各国从中国攫取的贸易特权,明火执仗地进行走私。沿海各级官员不愿引起纠纷,对鸦片走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清政府的禁烟政策就形同虚设,鸦片走私越发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