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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意志

    请设想如下场景:当你在自助餐厅里,走过琳琅满目的食品台,来到甜点柜前时,你琢磨着是选一只桃子呢,还是一大块带糖霜的巧克力蛋糕呢?蛋糕看起来不错,不过你知道它容易让人增肥。考虑一番以后,最后你还是选了它,高高兴兴地把它吃了。第二天你照着镜子打量自己的体形,想着:“我觉得还是不吃巧克力蛋糕的好,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而非蛋糕。”

    “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而非蛋糕。”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并且它是真的吗?

    当你走过食品台的时候,你可以去拿桃子:你有机会去拿一只桃子,而不是一块蛋糕。但是这不是你所要说的。你的意思是:你本可以拿了桃子,而非蛋糕。你本可以做了某些与你实际上所做的不同的事。在你下决定之前,你是拿水果还是蛋糕,二者皆有可能。仅仅是你的选择决定了究竟会是水果还是蛋糕。

    是这样吗?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是这仅仅依赖于你的选择吗?你选了巧克力蛋糕,所以你吃的是巧克力蛋糕,但是如果你选了桃子的话,你吃的就是桃子了。

    好像不只如此。这话的意思不仅是:如果你选了桃子,你吃的就是桃子。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也是:你本来就能够选择它,而非在“如果如何如何”的情况下才能够选择它。但是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即使你指出某些能够让你选择桃子的情景,也不能解释这一点。你可以说,如果你再仔细想想,或者如果一个非常节食的朋友和你在一起,你就会选择桃子了。但是这些仍然不是这句话的意思。你所说的实际上是,就在你选择蛋糕的时候,在同样的情况下,你能够选择桃子,而非蛋糕。你认为,即使一切条件都和你事实上选择蛋糕的时刻完全相同,在这些条件下,你仍然能够选择桃子。唯一的区别在于,本来你是想着“还是蛋糕好吃”,于是去拿蛋糕,却变成是想“还是算了吧”,然后去拿桃子。

    我们认为,这种“本来能够”或“能够”只适用于人类(也许还有一些动物)。我们可以说:“这辆车本来能够开到山顶的。”这时候我们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开这辆车的话,它有足够的马力可以开到山顶。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当这辆车被泊在山脚下的情况下,它可以自己发动并开到山顶,而不是老老实实停在那里。要让这车开到山顶,需要发生某种别的不同的事情作为前提,比如说,要有一个人钻进车内并开动马达。但是一旦涉及到人,我们似乎就认为,人们在外在条件一模一样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发生任何不同的事情作为前提,就能够做某些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做的事情。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一部分意思可能是:在你最终决定自己的选择是什么的那一刻之前,一切都是自由的。选择桃子一直是一个开放的可能性,直到你最终选择了巧克力蛋糕。你选择蛋糕这一点并未被事先决定。

    不过,某些事情是先前就被决定的。比如说,太阳明天将在一个特定的钟点升起来,这一点看起来早就被决定了。要是明天太阳不升起来,而是天一直黑下去,这并不是“开放的可能性”,而是绝不可能的,因为它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生:要么是地球不自转了,要么是太阳消失了,而在银河系里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会引起这两种情况。地球将会持续自转,直到世界末日为止,今天晚上,我们面对太阳系外侧,背对太阳,而在明天早上,地球自转会让我们重新面对太阳系内侧,向着太阳。既然不可能让地球停止自传,或是让太阳消失,太阳明天也就不可能不从东方升起。

    当你说,你本来能够吃一只桃子,而非蛋糕的时候,你的部分意思是:虽然太阳明天会升起这一点已经被事先决定,但是你将会做什么,这一点并非以同样的方式被事先决定。在你选择蛋糕之前,并没有什么作用或力量使得你不可避免地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或许不是你全部的意思,但是至少是部分的意思。因为如果你选择蛋糕这一点确实是被事先决定的话,你就不能说自己“能够”选择桃子了。当然,如果你决定了选桃子而非蛋糕的话,你能够毫无阻碍地拿到桃子。但是这依赖于“如果你决定选桃子”的假设,而不是说在同样的条件下,你本来就能够选择桃子。如果说你“本来能够”选择桃子,那只是因为这种可能性一直保持开放,直到你事实上选择了蛋糕为止。

    有些人认为,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事先决定好的,永远也不可能做实际上所没有做的事。他们承认,我们所做的事情依赖于我们的选择、决定和需求,并且我们在不同的境况下做出不同的选择:我们不像地球,总是一成不变地绕着地轴自转。但是他们的主张是:在任何情况下,我们行动的各种条件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并且使它成为不可避免的。一个人的经验、欲望和知识、他的遗传因子、社会环境、各种选择的性质,以及其他我们尚不知晓的因素,这一切加在一起,共同使得一个在具体情境下的行为成为必然。

    这种观点叫作“决定论(determinism)”。决定论并不主张,我们能够知道宇宙中的一切法则,并且用这些法则来预言未来会发生什么。首先,我们不可能知道影响人类行为的一切复杂条件;其次,即使我们知道了若干条件,并且尝试着做出预言,但是这一预言本身就会导致条件的变化,它有可能改变被预言的结果。不过预言问题不是决定论的要点,它的设想是,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被自然法则所主宰的,就好像行星的运动被自然法则所主宰一样,一个行为的诸多条件正是通过这些自然法则的安排,才能够决定这个行为,并且排除掉其他一切可能性。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当你在左思右想吃什么甜食好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因素作用到你身上,决定了你会选择蛋糕。虽然你认为你能够选择桃子,但是其实你不能。你下决定的过程,只不过是事先被决定的结果在你意识中出现的过程而已。

    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是被决定的,那么即使在你出生之前,你要选择蛋糕这一点就已经被决定了。你的选择是直接被前一刻的情境所决定的,而前一刻的情境又是被再往前一刻的情境所决定的,这样可以无穷追溯下去。

    即使决定论并非对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有效,即使某些事情的发生不依赖于先前存在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被事先决定的,这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你在水果和蛋糕中做出选择的时候,或者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中做出选择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自由自在的,爱选哪个就选哪个,但是实际上你在这些条件下只可能选择其中某一个。当然,如果外在条件或是你内心的欲望发生了变化,你的选择也会随之不同。

    如果你觉得自己和其他人的选择的确是事先被决定的话,这很可能会改变你对事物的看法。比如说,你能够责备自己抵抗不住诱惑,去吃了蛋糕吗?如果说你本来就不能去吃桃子,那么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这话还有意义吗?假如当时根本就没有桃子,你这么说当然毫无意义。但是如果虽然有桃子,你却事先已经被决定了要选蛋糕,而不能去选择桃子,这么说又怎么会有意义呢?

    看起来,这会引起相当严重的后果。你不单是不能责备自己吃了蛋糕,而且也不能责备干坏事的人和夸奖做好事的人。如果说他们做这些事是事先决定的,那么这些事情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不可能做别的事情。这样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假如有人到你家参加你开的派对,却暗中偷了你珍藏的古典音乐唱片,你知道是谁干的之后,一定对他非常恼火。但是,如果你相信他的这一行为是被他的本性和当时的情况所事先决定的,并且相信他所做的一切事,包括塑造他人格的幼年行为,都是被更早的条件所事先决定的,那么你还能认为他应该对他的低劣行径负责吗?在此,如果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自然灾难,好像你的唱片是被白蚁蛀坏了一样,似乎更为合理。

    人们在这一点上意见不一。一些人认为,如果决定论是对的,那么因为某人的行为而去夸奖或责备他,就是毫无理由的,正如因为天上下雨,而去夸奖或责备雨水一样荒诞。另一些人认为,即使人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扬善斥恶的做法仍然是有意义的。无论如何,就算一个人被事先决定要做坏事,这也并不意味着他所做的就不是坏事了。如果他偷了你的唱片,这就显示出他这个人既自私又虚伪,无论他的行为是否被事先决定,都是如此。进一步来说,如果我们不去惩罚他,甚至不去责备他,难保他下次不会再犯。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为他的行为是被事先决定的,而仍然要责罚他,这就像是因为一条狗咬了地毯而去惩罚它。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他应该对他所做的负责,我们只是试图以此来改变他将来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因为一个人做了他绝不可能不做的事而去惩罚他,这是没有意义的(当然,按照决定论,我会这么想也是事先被决定的)。

    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面对这些问题。但是也许它并不是正确的。现在许多科学家认为,对于基本粒子而言,决定论是不适用的。例如,在给定的条件下,电子的运动是不确定的。也许决定论对于人的行为也是不适用的,这就给自由意志和责任留下了余地。如果说人的行为,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并非是事先就被决定好的,那又如何呢?如果说直到你做出选择为止,你是选桃子还是选蛋糕仍是一种开放的可能性,那又如何呢?这样的话,无论此前发生了些什么事,你都能够选择其中任何一种,即使你事实上选择了蛋糕,你当时还是能够选择桃子。

    但是这对于自由意志来说就足够了吗?当你说“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时候,你的意思仅仅是说,选择并没有被事先决定吗?不只如此,这里还有更多的意思。你相信是你通过做出选择,决定了自己将要做什么。这一选择并非事先被决定,但是也不是自己发生的。你选择了它,并且你也能够选择别的。但是这又意味着什么?

    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有意思:我们都知道“做”某事的意思是什么。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说你的行为并未被你的欲望、信念和人格及其他东西所事先决定,它看起来就是某件自己发生的事情,没法给出什么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你如何能够“做”它?

    一些人认为,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自由行为是世界上的一种基本特性,不能够再加以分解。某件事情不需要原因而发生,和一个行为不需要原因而被人做出,二者间有着微妙的不同。这种不同我们大家即使解释不清楚,却也都知道。

    某些人会满足于此,但是其他人会觉得,用“无法解释”来解释这种“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的意义,还是颇为可疑。到目前为止,看起来决定论是对“责任”的一大威胁。但是现在看来,即使我们的选择并非事先已被决定,我们以何种方式能够做我们实际上所没有做的事情,仍然很难理解。两种选择在事先皆有可能,但是除非是“我”决定选其中某个,否则我仍然不需要对这种选择负责,正如如果它是被在我之外的原因所决定的,我不需要为此负责一样。因为,如果没有东西决定它,我又如何能够决定?

    看起来,无论我们的行为是不是被决定的,我们都不必为此负责,这种可能性实在是令人担忧。如果决定论是正确的,先前的条件就该为我们的行为负责,如果决定论是错误的,就没什么东西要负责了。这看上去是死路一条。

    但是还有一种可能的观点,与我们所说的大部分内容完全相反。一些人认为,谈论行为的责任必须要求我们的行为是被决定的,而非自由选择的。这一主张的理由如下:如果一个行为是你所做的,那么它就是被你身上的某些东西所引起的。例如,当你选择巧克力蛋糕的时候,这不是一件自己发生的事情,而是你所做的,因为是你更想要吃蛋糕而不是桃子。因为你想要吃蛋糕的欲望比想要避免增肥的欲望强烈,结果就使得你选择了蛋糕。在其他一些行为中,对行为的心理学解释要更为复杂,但是总是有一个解释,否则这个行为就不是你所做的了。这一解释看起来意味着你的行为最终仍然是被事先决定的。如果它并不是被任何东西所决定的,那么就只是一个无法解释的事件,是突然发生的,而不是你的选择。

    根据这种观点,因果决定本身并不对自由的观念构成威胁,仅仅是某些特定种类的原因才与自由相悖。如果你去拿蛋糕是因为有人拿枪逼着你这么做,那么这当然不是一个自由的选择。但是自由的行为并不需要排除掉一切决定性的原因,只要这种原因是一种心理上的自愿就可以了。

    我个人并不同意这种观点。一想到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被周围环境和心理条件所决定的,我就感到自己像是掉入了陷阱之中;如果我想到别人的行为也是被事先决定的,我又觉得他们像是一群傀儡。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好像要一条狗、一只猫,甚至一部电梯为其活动负责一样毫无意义。

    另外,如果我们的行为不是被决定的,我也不太清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观念究竟意义何在。如果说我身上没有任何东西决定我的选择,那么说我决定了我的选择又是什么意思呢?因此,“我本可以吃一只桃子,而非蛋糕”这种感觉可能在哲学上只是一种幻觉,无论选择是否被决定,它都是错误的。

    如果你要避免这种结论的话,就需要解释两点:第一,当你说自己能够做某些与实际所做的不同的事情的时候,你的意思是什么?第二,如果你的确有这种“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在这个因果联系的世界中又处于什么位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