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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

    统治者主张,种姓制度反映的是永恒的宇宙现实,而不是历史发展的偶然。印度的宗教将“洁净”和“不洁”视为两大重要概念,也以此作为社会金字塔的根基。虔诚的印度教徒相信与不同种姓的成员接触会造成污染,而且污染的不只个人,甚至还会污染整个社会,也因此这实在是万万不可。然而,这种想法绝非印度教徒所独有。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会以“污染”和“洁净”的概念来做出许多社会及政治上的区隔,而且各个统治阶级利用这些概念来维系其特权也是不遗余力。只不过,人之所以害怕污染,并非完全只是因为祭司和统治者所捏造出来的神话。可能在人天生的生存本能里,看到可能带着疾病的物体(例如病人或尸体)就会自然产生反感。所以,如果想排挤某一类的人,像女性、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宣布:这些人有病,会造成污染。

    印度种姓制度和相关的“洁净”概念深植于印度文化中。虽然现代印度人早已遗忘了印度–雅利安人入侵的事件,但仍然相信着种姓制度,也同样排斥种姓混合造成的“污染”。当然,种姓并不是完全牢不可破。随着时间过去,现在种姓也发展出许多副种姓(sub-caste)。原本的4个种姓,现在已经变成3000种不同的“迦缔”(jati,意为“出生”),但整个种姓系统的基本原则仍然相同,每个人出生就属于特定的阶级,而破坏阶级就是污染了个人,也污染了整个社会。一个人的迦缔决定了他的职业、饮食、住处,还有他的结婚对象。一般来说,结婚对象只能来自同一个种姓阶级,而他们的子女也继承同样的阶级。

    而只要出现了新的职业或者出现了一群新的人,就得先判断他们属于哪种种姓阶级,才能在印度社会得到认可。而如果有一群人连被认定为种姓阶级都不配,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里,他们就连在底层也称不上。这种人被叫作“秽多”,他们居住的地方必须和所有其他人分开,活得充满屈辱,只能靠着像捡拾垃圾的方式为生。就算是种姓阶级最下级的成员,也会尽可能避开他们,不和他们一起吃饭,避免碰触到他们,当然绝不可能与他们通婚。在现代印度,虽然民主政府竭尽全力想打破种姓的区别,告诉印度教徒不同种姓通婚往来不会有什么“污染”,但无论在婚姻还是职业方面,种姓制度的影响仍然挥之不去。[3]

    美洲的“洁净”观念

    现代美洲也延续着这种阶级制度的恶性循环。从16世纪到18世纪,欧洲征服者引进数百万名非洲奴隶到美洲做矿奴或农奴。之所以选择非洲而非欧洲或东亚,环境因素有三。第一,非洲与美洲地理接近,所以从塞内加尔进口奴隶比起到越南找人更为容易。

    第二,当时非洲已经发展出成熟的奴隶贸易(主要将奴隶出口至中东地区),但蓄奴在欧洲仍然非常罕见。可想而知,从现有市场买个奴隶,要比自己建立整个市场容易得多。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时美洲的殖民农庄多半位于弗吉尼亚、海地和巴西之类的地区,常有来自非洲的疟疾和黄热病侵扰。非洲人经过世世代代演化,对这些疾病已经发展出部分的免疫力,但欧洲人全无招架之力,一病便倒。因此,农庄主人如果有点聪明,就知道买奴隶或雇用工人的时候该挑非洲来的,而不是欧洲来的。讽刺的是,非洲人在基因上的优势(免疫力)竟造成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劣势:正因为他们比欧洲人更能适应热带气候,反让他们成了遭到欧洲主人蹂躏的奴隶!由于这些环境因素,美洲的新兴社会也出现了另一个种姓阶级:欧洲白人的统治阶级,以及非洲黑人的奴隶阶级。

    但是,没有人会承认他们把某种种族或出身的人当作奴隶只是为了经济利益。就像征服印度的雅利安人一样,欧洲白种人也希望自己在美洲人眼中不只是财大气粗,而是代表着虔诚、公正、客观的形象。于是,这时就要利用种种宗教和科学的虚构故事来找借口。神学家声称非洲人是诺亚的儿子含(Ham)的后代,而诺亚曾诅咒含的后代要做其他兄弟的奴隶。生物学家声称,黑人不如白人聪明,道德感也发展较差。医生也声称,黑人居住环境肮脏,会传播疾病,换句话说,就是种污染的来源。

    这些虚构的故事牵动着美洲文化,也影响整个西方文化。即使当初蓄奴的条件早已消失,故事却依然存在。19世纪初,大英帝国认定蓄奴违法,停止了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奴隶制在整个美洲大陆逐渐被禁止。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蓄奴社会自愿废除了奴隶制度。然而,就算奴隶已经得到自由,过去作为蓄奴借口的虚构种族故事却挥之不去。无论是种族歧视的法律,还是社会的习俗,都还是维持着种族分离的情形。

    于是,这一切形成了一个自为因果、不断自我强化的恶性循环。美国南北战争甫落幕的南方就是一例。美国于1865年通过宪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修正案,前者禁止蓄奴,后者明定不得因种族而剥夺公民权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然而,经过两个世纪的奴役,大多数黑人家庭的经济情况和受教育程度都远远不及白人。于是就算某个黑人在1865年出生于美国南方的亚拉巴马州,他得到良好教育和高薪工作的机会绝对比不上他的白人邻居。等到19世纪八九十年代,他的孩子出生了,还是得面对一样的问题:家境贫寒、教育缺失。

    而且,黑人要面对的问题还不只经济弱势一项。毕竟,亚拉巴马州并不是只有黑人穷,贫穷的白人家庭也不少,不是所有白人都是有钱的农场主人。在当时工业革命和移民潮的推动之下,美国是个流动极度快速的社会,今日穷困潦倒没关系,处处都有一夕致富的机会。这样说来,如果黑人所面对的只有钱的问题,靠着通婚等种种方式,应该很快就能消弭种族之间的鸿沟。

    然而,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在1865年,白人(甚至还有许多黑人)完全相信黑人就是比较笨、比较懒、比较暴力、比较放荡,而且不在乎个人卫生,所以黑人就成了暴力、窃盗、强奸和疾病的代名词,换句话说,他们就是污染源。于是,就算有个黑人在1895年的亚拉巴马州奇迹似的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想申请诸如银行职员这种受尊敬的职位,他录取的机会仍然远远不及白人。“黑人”成了一种印记,人们觉得他们天生就不可靠、懒惰,而且愚笨。

    你可能会认为,人们总会渐渐明白这些印记都是虚构的而非事实,随着时间过去,黑人就能够证明自己和白人一样能干、守法、干净。但情况却正相反,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偏见只会越来越深。正由于所有最好的工作都在白人手上,人们更容易相信黑人确实低人一等。一个普通的白人很可能会说:“你看,黑人都已经自由这么久了,但几乎所有的教授、律师、医生,甚至是银行出纳员都没什么黑人。这岂不是明白告诉我们,黑人就是没那么聪明,没那么努力吗?”于是,黑人被困在这个恶性循环里,他们申请不到白领的工作,是因为别人以为他们笨,但证明他们笨的,又是因为白领中很少有黑人。

    这种恶性循环并非到此为止,反对黑人的势力不断壮大,最后形成“黑人歧视法”(Jim Crow Laws)等等法规,意在维护种族阶级制度。他们规定黑人不准投票,不准读白人学校,不准到白人商店买东西,不准在白人餐厅吃饭,不准到白人旅馆过夜。这一切的理由是认为黑人就是污秽、懒惰、品行不良,所以必须隔离,好保护白人。同样,白人出于害怕疾病,会避开有黑人的旅馆或餐厅;他们害怕孩子受欺负或被带坏,所以也不希望孩子去上有黑人的学校;他们害怕黑人既无知又没道德观,所以不想让黑人在选举中投票。而这些忧虑甚至还有科学研究“证明”在后面撑腰,研究“证明”:黑人平均学历确实较低,得到各种疾病的比率确实较高,而且犯罪率更是远高于白人(但这些研究却忽略了这些“事实”是出于对黑人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