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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页

    宗教团体“正派军团”谴责德米尔“文不对题”,认为该电影“描写了参孙和大利拉之间败坏的道德关系,但它却被宣传成宗教电影”。影片关于男女主人公关系的描写确实有悖于当今社会所崇尚的家庭价值观,但在这方面,德米尔其实是忠于原著的,他还原了《圣经》中的故事。在影片中,参孙对大利拉表示蔑视,因为这个面颊红润、红唇欲滴的腓力斯妇人轻视“纯洁的但族姑娘”。大利拉决意报复。后来她使尽浑身解数从参孙口中套取他神力的秘密来源。

    大利拉柔声问道:“是不是你的食物中有什么特别的草药,还是把什么神油揉进你的身体里了?”

    她求问了三次,都被参孙搪塞过去。最终他坦白道,他的神力为上帝所赐,就是腓力斯人所轻视的那个“无形的”上帝。参孙还将狮发、马鬃、羊毛和鹰羽比作力量的源泉。

    大利拉终于明白了参孙的要害所在。她摸着参孙的头发说:“这是你力量的象征,假如头发被剪下……”

    “那我就如同其他人一样柔弱无力。”参孙说。

    因为剧本作者生活在20世纪,而不是公元前10世纪,因此电影中的大利拉对参孙的话表示疑虑:“你确信上帝是通过头发赐予你力量的吗?”

    为了验证参孙所言是否属实,大利拉在参孙的水杯中掺入毒药,参孙喝下之后很快失去了意识。她用参孙的刀割下他的几绺头发(在《圣经》故事中,大利拉叫来了一个人,要他剪掉参孙七绺头发)。这是理发师版本的“氪石打超人”的故事(氪石是只存在于超人故事中的化学元素,超人接近此元素即丧失超常能力)。参孙醒来后发现发型已被改变,他已无力抵抗等待攻击他的腓力斯人,于是他绝望地嘶吼:“把你们的矛扔过来吧,上帝给我的盾已经不在了!”腓力斯士兵没有杀死他,而是用赤热的剑把他的眼睛刺瞎了。

    在整部电影中,参孙的头发不断地生长。但是,无论是沉迷女色时,还是用驴腮骨击杀了成群的腓力斯人时,他都坚持修容剃须。他失明之后被强迫拉磨,逐渐长出了拿细耳人的胡须。电影中的男主角迈彻用紧闭的双目和浓重的眼影来表现参孙的失明。他在黑暗中日复一日地拉着磨盘,受尽嘲弄,同时他的头发也在悄悄地生长。故事的高潮终于到了:参孙发现他的神力随着头发的生长在慢慢复原,对此他严守秘密。终于等到了决定命运的这一天:他被带到腓力斯人的一座神殿中,供他们戏耍取乐。面对主神大衮统领下的腓力斯人,参孙知道复仇的时机已到。他力鼎千钧,摇动梁柱,神殿轰然倒塌,将那些腓力斯人、大利拉,连同他自己一起埋在了废墟之中。

    按照《圣经》中的部族逻辑,消灭了腓力斯人并且和他们同归于尽的参孙,会得到上帝的宽恕。在电影的结尾,奶油色脸庞的米里亚姆这样评价参孙:“他的故事会流传千年。”其实她低估了这个时间。从希伯来人中开始流传这个类似大力士赫拉克勒斯的故事,到德米尔拍摄《参孙与大利拉》这部电影,这个故事至少已经被讲述了三千年。至今,它仍是流传最广的关于头发的传说。

    一个形而上学的操作

    如果从刚毅、勇猛的角度看,参孙的故事只是关于头发的神力、魔力和宗教之力的传说。但是,头发的象征意义并没有因为参孙的牺牲而消亡,也没有随着“大衮神殿”的倒塌而灭失,甚至连拿细耳人的信仰和习俗都完好地被保存且流传至今。现今,最严格遵守拿细耳传统生活方式的是法拉沙人,即埃塞俄比亚的犹太人。法拉沙人参与了20世纪30年代在非洲兴起的一场宗教运动——拉斯特法里运动[6]。该运动的起因可回溯到远古的参孙时代。

    “拉斯”是个称号,意为“王子”。利杰·特法里·马科南于1892年出生在埃塞俄比亚,1930年加冕成为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此前一年,创建了“世界黑人进步协会”的黑人运动领袖马库斯·加维曾预言,将有一位领袖人物出现在埃塞俄比亚。埃塞俄比亚是非洲有史可考的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该国政府宣称,公元前11世纪,古以色列的所罗门王和古埃塞俄比亚的色巴女王之子孟尼利克一世曾统治该地,拥戴者们相信,拉斯特法里(即“特法里王子”)也是所罗门王和色巴女王的嫡亲后代。这一说法应验了《旧约》里的预言:会有一位“大卫王朝”(大卫王为古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王之父,公元前11世纪在位)的后裔,适时崛起并成为王朝的救赎者。拉斯特法里教派对《圣经》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他们一方面认为,希伯来人长期被奴役的故事是对黑人历史的蓄意抹黑和歪曲;另一方面,他们又在拿细耳传统中发现了留“恐怖长发绺”发型(即“脏辫”)的依据。

    很少有什么发型能如此引人注目。虽然野性十足的长“脏辫”如今已经不再具有最初强烈的政治意味,但人们还是认为它象征着政治联合和民族自尊。如基督教一样,拉斯特法里教派的形成也是源于被压迫者的梦想。该教派主张救赎,其形式是“经年离散凄苦,重返埃塞乐土”[7];允许教徒吸食大麻,认为它有助于冥思和精神觉醒;另外,该教派还提倡统一的身份识别,比如这种具有鲜明特色的“脏辫”发型。

    “脏辫”不是牙买加本土的发型,而是由拉斯特法里教的信徒引入的。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土地问题,在肯尼亚爆发了茅茅运动[8]。肯尼亚当地许多基库尤人参加了茅茅运动及其游击队伍“土地自由军”。随着照片的披露,他们那种将乱蓬蓬的长发编织在一起的“脏辫”发型也逐渐被世人熟知,连同他们的战歌《非洲意见》一起被广为传播。无独有偶,从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1962年取得民族独立的数百年间,牙买加人也同样受到了殖民者的压迫。独立后的牙买加人认为自己源自非洲,这种民族身份的认同让当局警觉且震惊。牙买加的拉斯特法里教派成员梳起这种长辫发型,把它看作反叛的标志。当时,牙买加的很多非洲裔父母,也像其他地方的非洲裔家长一样,告诫自己的孩子,把头发拉直或者做特别处理,以淡化他们的种族特征。那些叛逆不从的年轻人则被父母嘲讽为“雷鬼头小孩”。许多黑白混血的孩子如果出生时是直发,便会被认为是幸运的“好”头发。由于能够鼓舞政治对手的士气,这种发式被政治对手称作“雷鬼头”。自从拉斯特法里教教徒把它正式确定为政治团结的标志后,反对者们便多了一个对该教派的称呼——“雷鬼党”。

    头发的主人和其对手,通常都能认识到头发的象征力量。在20世纪60年代末的牙买加,每当警察逮捕拉斯特法里教教徒时,就剪掉他们具有鲜明象征意义的狂野发辫,以达到制服的目的。虽然混子和无赖也会梳这个发型,从而削弱了这一象征性符号的政治意义和宗教意义,但也没能阻挡该发式的持续流行。这种流行也与20世纪70年代黑人意识的觉醒运动有关。在牙买加雷鬼乐歌手鲍勃·马利等人也留了这个发型之后,它的认知度大增,接受范围也更广了。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些信徒就把那些不留该发型的人称为“秃头”。于是,这个称呼很快就被拿来形容那些排斥海尔·塞拉西一世箴言的人。

    与大多数宗教一样,人们对拉斯特法里教教徒蓄长发这件事见仁见智。20世纪80年代早期,英国雷鬼乐团“钢弦律动”的团长戴维·欣德在表演的时候总戴着圆顶高帽。当发型开始显现帽子的形状后,他决定让头发向上生长,很快,他就长出了冲天的“雷鬼头”。这个特别的发型吸引了众多目光。但是,欣德一再强调,发型不只是一种宣传的招数,更是“一种对拉斯特法里信仰的真挚表达……我的发型具有宗教和文化意义,而不是流行趋势”。

    “雷鬼头”被音乐家们带热之后,留这种发型的人不再局限于拉斯特法里信徒和黑人,白人也坦然地留起了“脏辫”。1982年,伦敦的时尚沙龙“安特拿”宣布,他们将引入“短尾头”或“白人脏辫”。英国“文化俱乐部”乐队的主唱乔治男孩也一度留起了“脏辫”。20世纪80年代早期,有记者问他为何留着这种拉斯特法里发型,还戴着“大卫之星”(犹太人标记,两个正三角形叠成的六角形),这两者是否相配。乔治男孩说:“我不信教,只是觉得‘脏辫’看上去很美,星徽看上去很帅……我这样打扮基本就是找骂。”乔治男孩的确让人反感,但主要原因不是发型,而是他不男不女的中性形象。但无论如何,他的音乐对大众的影响力是不容小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