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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页

    人们在谈论头发时,气味通常容易被忽略。是因为这话题太私密吗?多数人都抱过孩子,当闻着孩子乱蓬蓬的头发时,人们会觉得内心柔软、充满爱意。许多人也曾把头埋进爱人的发丝间,嗅闻芬芳的气息。美国作家桑德拉·西斯内罗丝在其作品集《杧果街上的小屋》中,用怀旧的笔触写过一段话,描述头发代表的丰富意象和含义,从中可见,头发不仅仅是几绺“死去的蛋白质”。她写道:

    但是我妈妈的头发,像一丛玫瑰花,像卷曲、漂亮的小甜甜圈,她总是用发夹将头发轻轻地压成小鬈儿。在她怀中,我感到温暖安然。我把鼻子伸进妈妈的鬈发,甜香扑鼻。那是面包在烘焙时散发的香味,是妈妈把我放到她旁边的小床上时身上散发的芬芳。窗外下着雨,我躺在妈妈身边,爸爸鼾声如雷。鼾声、雨声,还有妈妈那散发着面包香味的秀发,一直在我心里。

    烧还是埋

    头发的存在依赖于人体,但它显然也有自己的生命运行规律。它可以脱离身体,且很难被损毁。因为具备这些自然特征,人们认为头发与生命力息息相关。这些特质也反过来让巫术大显其能。人们认为不但生长中的头发作用极大,被剪掉之后也异常宝贵。有一个传说是,如果把剪下的头发扔掉,鸟儿将用它做巢,可以引起头发主人头痛,甚至致其死亡。参孙的故事表现的潜在主题或普遍信念是:一旦头发落入敌手,就会招致灾祸。阿莱斯特·克劳利是20世纪英国极具影响力的神秘学者和魔法师,他把自己的头发剪下并偷偷扔掉,以免他的反对者以此对他实施魔法。这是一种古老的法术,那些崇拜“圣人”遗留物的人和珍藏爱人发丝的人通常借此表达仰慕和情意。

    同其他灵长类动物一样,人类也进行自我修饰或相互装扮。这一自然习惯不可遏止地激发了人们疯狂的想象力。在中世纪,由于人们在梳头时会产生静电这一自然现象,人们普遍相信:女巫或者一般妇女梳理头发,便会引发暴风骤雨、闪电,甚至冰雹。有些古罗马人则相信,在不恰当的时候理发会招致恶劣天气,所以他们会等到暴风雨真的来了,再蜂拥至理发店修剪头发。在每个月不恰当的时段或一天中不愉快的时间,以及每年的三月和每个周日,他们都坚决不理发。

    人们将剪下的头发保留下来的原因有很多。19世纪60年代,一个都柏林人写道:“下层社会的人们都相信,头发绝不能被烧掉,而应该被埋起来,因为人复活之后会来寻找自己以前的头发。”苏格兰著名人类学家、民俗学家詹姆斯·弗雷泽在他编撰的巨著《金枝》中,描述了一个爱尔兰村落中的一群老年妇女:“《圣经》让她们确信,万能的上帝知道她们有多少根头发,在审判日会问清每个人头发的去处,所以她们把剪下的头发都藏起来,塞在小屋的茅草屋顶中。”

    据历史学家考证,现存的许多关于头发魔力的东方信仰,都源于公元前5世纪的《祛邪典》。善界的最高神阿胡拉·马兹达,告诫该教创始人查拉图斯特拉,属于身体的东西,都要妥善保管。马兹达对他说,剪下的指甲和头发离教友至少10步远,离火20步远,离水30步远,离巴尔萨姆“圣枝”50步远。接着,他还补充了精确的标准,这标准就像巨蟒喜剧团[4]的作品那样荒诞不经和超现实。

    然后,你挖一个洞,假如土硬,就挖十指深;如果土软,就挖十二指深。再把头发放入洞中,大声说出祛邪语:“慈悲马兹达,让树木花草发芽。”说完后再在洞的周围用金属刀划出三道、六道或九道沟印,最后唱诵三遍、六遍或九遍阿胡那·费尔雅祷语。

    阿胡那·费尔雅祷语是该宗教教众最常说的祈祷语,大致相当于基督教的主祷文。剪下的指甲需要用不同的仪式来处理。头发和指甲与另外一种强有力的身体物质——血液相混合,被古埃及人用于制作药剂,这种药能让人失去力气,受控于施咒者。还有一个令人难忘的仪式:埃及寡妇把自己的一绺头发和她们丈夫的遗体一同下葬,表示死后也要忠诚地侍奉他们。

    参孙的头发

    对着一个如巨人卡冈都亚般挑剔的读者,我会坦陈:《圣经》中确有胜过《诗人寓言》的故事。搜遍以往各时期的传说,和当今各种别出心裁的寓言故事,也难看到像参孙一样的神话传奇。

    ——托马斯·布朗爵士,英国医师和作家

    说到头发的神力,没有哪个故事可以比拟大力士参孙的传说。与《士师记》其他部分有着鲜明对比的是,对参孙神力的描述类似于苏美尔国王吉尔伽美什和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赫拉克勒斯。这三个人物都与太阳有关,而有关太阳的诸神需要有一个必备的特征:头发犹如从头部向外射出的太阳光线。剪掉男人的一绺头发,就如同偷走了他的阳刚之力,这种力量就蕴含于光芒四射的发丝中。参孙还表现出了兰博[5]的特质:英勇无畏、越战越勇,往往是能重写历史、再造辉煌的孤胆英雄。

    一天,神的使者出现在玛挪亚妻子(参孙的母亲)的面前并向她宣告:“看看你,你‘土壤贫瘠’,很难生育。但你还是会怀孕,生下一个儿子。”然后,神使列出了注意事项:即将为人母者必须避食不洁的食物。并且,她必须戒酒。这点也如今天的准妈妈一样。神使还说:孩子出生后,不能在他头上动剃刀,给他剃发。“……因为孩子还在母亲的子宫里时,就已成为奉献给上帝的拿细耳修行者了。”《圣经》里从没提到玛挪亚的妻子叫什么名字。

    拿细耳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宗教派别。其名称来自希伯来语“娜其尔”,意为“神圣的、献祭的”。拿细耳人发誓要戒酒禁食、离群独居,以表对上帝的衷心。大多数人都自愿选择成为修行者,有些人这样做是认为自己出生时便有着神使赋予的使命。拿细耳修行通常是短期的,一般为30天。关于终生修行者,《圣经》中只记述了三个:施洗者约翰、先知塞缪尔和士师参孙。

    除了神使列出的那些注意事项,还有其他的禁忌。比如,不单单是为人母者需要禁酒。在旧约的《民数记》中,上帝通过摩西告诫那些既想求得修行荣耀,又将承受修行之苦的人,他们不但要禁酒,也不能食用任何葡萄食品或制品。表示虔诚的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修行者不能剃发,参孙的故事便是很好的例子。因为成为拿细耳修行者是神赋予的使命,所以参孙没有经历普通人初次剃发这样的“家庭大事”。他成年以后,不经意间第一次修剪发型的时候,也没有父母伴其左右,宠溺地看着。

    在詹姆斯国王钦定版的《圣经》中,有如下诗行直白地描写了参孙的头发:

    发誓离俗修行日,剃刀剪发必禁止。修行期满归圣时,头发越长越茂密。

    因为参孙抛弃了出生时的所有誓愿,成了一个充满杀气的莽夫,所以有学者认为他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拿细耳人。他遵守的唯一誓愿就是任头发生长,不修不剃。参孙显然把这一外部标记看作他与上帝之间必然的“圣约”:既然他的神力为上帝所赐,那么不管他的行为多么荒唐、邪恶,也一定是正确的。

    让我们跳转到几千年后的1949年。此前的20多年间,赛西尔·德米尔执导和制作了各种类型的电影,而这一年他又重拾《圣经》故事,他最喜欢的“性”和“暴力”的主题皆源于此。此前他制作过电影《万王之王》《十字标记》,以及第一版的《十诫》,这些电影都是哭哭啼啼、虚假做作的“伪圣经”故事。1949年,德米尔将《参孙与大利拉》这部“最伟大的爱情故事”加进了他的履历表。影片中拥有无比神力的参孙由维克多·迈彻饰演,海蒂·拉玛饰演引诱和出卖参孙的腓力斯美女大利拉。迈彻身材魁梧,但他和阿诺德·施瓦辛格那一类的男星又不完全一样。事实上,这部电影中男主角的胸比女主角的还要大,这在电影中是很少见的。身材健硕与否倒也无关紧要,因为《圣经》中并没有描写参孙的外貌。他神奇的力量来自头发,而不是日常锻炼出来的健壮身躯。要突出这一点,重拍电影时可以让一个像伍迪·艾伦(美国著名电影制作人、喜剧演员)一样长发飘飘但矮小瘦弱的演员来饰演参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