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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保障的同时,可以获得其保险基金投资的选择权,享受期望的高投资回报。

    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是指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也称变额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就是保险与投资基金挂钩的保险,是指一份保险单在提供人寿保险的同时,保险单在任何时刻的价值都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结果决定的。

    一、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保障的同时,可以获得其保险基金投资的选择权,享受期望的高投资回报。因为保险公司将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用于购买投资基金单位,投资基金单位价格随基金的资产表现不同而不同,投保人有选择投资基金账户的权利。

    投资连结保险通常设有类货币基金账户、债券账户、FOF(基金中的基金)账户、股票账户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收益率也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不承诺投资回报(没有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在收取资产管理费后,投资账户所有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都由投保人承担。

    投资连结保险充分利用专家理财的优势,投保人在获得预期高收益的同时也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于具有正确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保人。

    投保人的利益直接与投资回报率挂钩。投保人拥有获得所有投资利益(扣除必要的费用)的权利。当投资效果好时,投保人享有所有的回报;反之,当投资表现差时,投保人则要承担风险。因此,投保人的回报有很高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

    投资连结保险对投保人来说有更高的透明度。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电脑查询其保险单的保险成本、费用支出以及独立账户的资产价值,使投保人明明白白地投资,确保了投保人的利益。

    二、投资连结保险产生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英国最早出现投连险并在国际上流行。当时,欧美不少经营传统固定预定利率人寿保险品种的保险公司发现,尽管在承保时把利率固定好,但以后各年投资收益的好坏却难以确定。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各家保险公司往往为了吸引客户、招揽业务,将预定利率一再调高,使得保险公司经营越来越困难。于是,保险公司就将保险公司收益与个人收益连接起来,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自身投资的亏损而赔付给客户一笔固定的利息,这样就将风险转嫁给了客户。从吸引客户方面来说,客户获得的收益随着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增多而增多,给客户带来了获得高额投资收益的想象空间。保险公司这样做可谓一举两得:一方面转嫁了风险,另一方面吸引了客户,从而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增长。

    目前,在欧美国家,投资连结保险的销售额不断增长,一般都在销售总额的30%以上,在中国香港和东南亚地区甚至占到了销售总额的50%。

    三、投资连结保险的功能

    1.保障功能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程度因具体产品而异。有的投资连结保险除了提供意外与疾病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等保障外,还有其他保障内容,如保证可保选择权和豁免保险费等。

    (1)可保选择权是指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保险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增加投保一份或多份保险,且无须进行体检。

    (2)豁免保险费的是指在保险期间,如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丧失工作能力,可享受免交保险费的待遇,原有保险单上所有的保障内容均不受影响。

    2.投资功能

    投资连结保险除了提供风险保障外,还具有很强的投资功能。但是,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回报率是不固定的,未来投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保单现金价值将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

    一方面,当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较好时,投保人的资金将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反之,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不好时,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连结保险取消了保单固定利率,保险公司可以制订更积极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投资资金的有效运用,使投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率。这样投保人就有可能获得比采用固定利率的传统人寿保险更高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连结保险的运作方式

    投资连结保险都会开设几个风险程度不同的投资账户供投保人选择。通常的投资连结保险根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程度开设四个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债券账户、类货币基金账户。投保人可以自行选择保险费在各个投资账户的分配比例。

    1.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中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上市的股票。股票账户类似于股票型基金。

    2.基金账户

    基金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各种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账户实际上是基金中的基金(FOF)。

    3.债券账户

    债券账户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债券账户类似于债券基金。

    4.类货币基金账户

    此种账户类似于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权、央行票据、大额存单等。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部分领取投资账户的现金价值,从而增加保险的灵活性。

    五、投资连结保险的优点和缺点

    1.对保险公司来说

    优点:分散风险,保证偿付能力的稳定性;可完全解决传统人寿保险产品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问题;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业务增长。

    缺点:利差收益均回馈给保户,影响自身利润的增长;人力成本增加,包括培训费用增加和投资人才的引进成本增加。

    2.对投保人来说

    投资连结保险的优越性体现在:

    第一,保险公司依靠资金实力和专业投资人进行投资,会比个人投资来得更为稳健。个人所缴纳保费的投资收益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完全归自己所有,如果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好,投保人将获得比普通的人寿保险更多的收益。

    第二,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释放,本身就是对投保人保障程度的提高。

    投资连结保险的缺点体现在:

    第一,与普通人寿保险相比,利息不固定,有可能没有任何收益,甚至亏损。

    第二,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扣减收益,支付的收益不是应得的收益。因为投保人无法准确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六、投资连结保险的适宜人群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人寿保险与投资基金相结合的产品,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投资连结保险本质上就是保险公司推出的“证券投资基金”。

    1.低收入家庭的策略

    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固定开支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大,你应该选择有固定利率的普通人寿保险产品。因为每一分钱,对于低收入的投保人来说都很重要,没有必要冒风险。如果你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投保了投资连结保险,你有可能没有任何收益甚至亏损。投资连结保险条款一般规定,投保后一定期限内不能退保,即本金无法及时取回,这会给收入低、固定开支多的家庭带来很大的不便。

    2.高收入家庭的策略

    如果你的家庭收入高,固定开支占家庭收入的比重小,你平时又不善于投资,你就应该选择投资连结保险。因为投资连结保险可以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挂钩,保险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资金实力雄厚,投资管理比较稳健。投保人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会比自己独立投资获得更为理想的收益。当然,选择投资团队素质高、过往投资业绩好、财务状况稳定的保险公司,是投保人在投保前必须做的功课。

    七、投资连结保险的核心条款

    (条款参照市场上销售的保险产品)

    1.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必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价值总额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3.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下列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2)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保险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若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均未进入投资账户,上述第(2)项为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及其划入投资账户前产生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4.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故意杀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时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均未进入投资账户,保险公司将退还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及其划入投资账户前产生的利息。

    如果投保人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保险费的缴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1)期缴保险费。每一保单年度缴纳的期缴保险费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投保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缴纳期缴保险费。在缴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缴纳日缴纳其余各期的期缴保险费。

    (2)追加保险费。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投保人可以随时缴纳追加保险费:

    ? 每一保单年度缴纳的期缴保险费不低于6 000元;

    ?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缴保险费均已缴纳;

    ? 每次缴纳的追加保险费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规定。

    保险公司有权改变缴纳追加保险费的条件。

    (3)初始费用收取。投保人每次支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按照“投资单位数量确定”的约定分配进入投资账户,买入投资单位。(有初始费用比例表。)

    6.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给付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之外,保险公司将从第31日起按照超过的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遭受的利息损失。利率按照保险公司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7.投资账户的运作

    (1)投资账户。投资账户是指我们为履行本合同的保险责任,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金运作而设立的一个或多个账户。投资账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保险公司决定。投资账户的价值以投资单位计量,投资账户每年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会向投保人寄送保单年度报告,告知投保人保单的具体状况。

    (2)投资账户新设及变更。当市场环境改变或出现新的投资渠道时,保险公司可以设立新的投资账户;在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并提前通知投保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合并投资账户,或者合并、分解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投资账户价值不变。

    (3)投资账户选择。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并可约定可投保险费在各投资账户间的比例分配。

    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改变可投资保险费在投资账户间的比例分配,经保险公司同意后,自下一个保险费收到日起生效。

    条款中所称“可投资保险费”包括扣除初始费用后的期缴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追加保险费及其划入投资账户前产生的利息。

    (4)投资单位价格。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价格分为买入价和卖出价。

    投资单位的卖出价=投资账户价值/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的买入价=投资单位的卖出价×(1+卖出差价)

    本合同的买入卖出差价由保险公司决定,但不会高于2%。

    (5)投资单位的转换。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申请将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单位从一个投资账户转到另一个投资账户。经保险公司同意后,以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转换投资单位。投资账户转换时,保险公司将以转出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卖出投资单位,在扣除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后,将所得金额以转入账户的投资单位卖出价买入相应的投资单位。

    保险公司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12次投资账户转换不收取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12次以后的各次投资账户转换,保险公司每次收取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20元。保险公司可以改变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次50元。

    本合同项下任一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必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6)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在每个资产评估日,保险公司按照当时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2%。)

    8.保障成本

    保险公司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保障成本由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及风险程度决定。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保障成本在每月扣除日,保险公司按照当日至下月扣除日前一日的实际天数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如果有欠缴的保障成本,保险公司也同时收取。保障成本按照本合同项下各个投资账户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摊,以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收取。

    八、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

    第一,没有最低收益保证,客户可能会亏损本金。

    第二,有独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账户分为四种:类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FOF(基金中的基金),投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账户进行投资。

    第三,保障功能较弱,产品设计侧重于投资。

    投资连结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公司推出的“公募基金”,它的投资属性远远高于保障属性。对此,投保人要有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