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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面子

    一 命之所系

    面子与中国人

    面子是中国人的宝贝。

    面子几乎主宰着中国人的一切。人际关系,要靠面子来处理和维系;社会生活,也要靠面子来决定和操作。就说请客吃饭。什么人该请,什么人不该请;什么人该“再三敦请”,什么人不过随口说说,都一律取决于面子。请来以后,什么人该先入席,什么人该后入席;什么人该坐在首席,什么人只能“打横作陪”,甚至站在旁边,也一律取决于面子。被有面子的人请去吃饭固然是有面子,能把有面子的人请来吃饭也同样是有面子。请客的人,为了给客人面子,明明是杯盘交错,水陆杂陈,也得说“没什么菜”。被请的人,明明是口味不适,胃口不佳,但为了给主人面子,也得连说好吃,做大快朵颐状。当然,在这里,掌握分寸是极为重要的。吃得太少,似乎怪罪主人招待不周,是不给主人面子;吃得太多,狼吞虎咽,又显得自己没教养,或没见过世面。总之,一应行动,均应以面子的得失为取舍,由面子来操纵和指挥。

    甚至有时吃饭直接就是吃面子。比方说,吃公家的东西不掏钱,是有面子;吃别人吃不到的东西,也是有面子。有些地方招待外宾,总是要特地弄些明令禁食的山珍海味(如娃娃鱼)来,还要特别声明这是“国家某级保护动物”,弄得老外们莫名惊诧,不懂主人们为什么要拉了他们一起来“违法乱纪”。但如果招待的是“内宾”,则多半会领情。有的人,还会以此作为回去吹嘘的资本。相反,如果被请之人面子很大,却又未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比方说,没有坐在上席,或没有等他,没有请他吃最好的东西,或没有让他先动筷子,那麻烦就大了。即便不当面翻脸,也会怀恨在心,找机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穿衣也一样。衣服穿在身体的表面,当然是“面子”,也是“体面”。一个人,如果穿着不得体,是很没面子、很不体面的。在中国,只要稍微“体面”一点的场所,都会挂出告示:“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然而,当真不敢公然入内者,却未必都是衣冠不整,而往往是穿着寒酸之故。为此,一个人,只要不是实在穷得揭不开锅,一般总有一两件所谓“出客”的行头,以便在必要时,可以堂而皇之地出入“体面”的场所,赶饭局,赴酒宴,在旅游景点照相。甚至有的人为“体面”故,还会找阔绰一点的朋友,借一套名牌裹在身上,人模狗样的,大步地在街上走。

    所以,中国人的服饰之道,就可以总结为三句话:重人前而轻人后,重外衣而轻内衣,重礼服而轻便服。上海人有句俗话,叫“不怕天火烧,就怕摔一跤”。因为反正家里什么也没有,一把火烧光,亦无足可惜。全部的家当和体面,却在一条裤子上。倘若一跤摔下去,弄脏弄破,那就面子丢光,没脸见人了。

    没脸见人又怎么样呢?轻一点的会“吃不开”,重一点则要“掉脑袋”。比如项羽,历来百战百胜的,但最后一仗惨败,这就面子丢光,连家也回不得了。他自己的说法,是“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所谓“何面目见之”,也就是“拿什么脸面去见人”。古人要面子很实在,不像今人脸皮厚,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不好意思”便罢了,所以项羽终于自杀。这虽然是“死路一条”,但“死路”好歹也是一条“路”。你看,项羽一自杀,就有很多人来说他是英雄,为他唱赞歌,打抱不平;他又留下了“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成语典故,也算是对历史文化有所贡献,可以名垂千古的。反正,项羽的面子总算是争回来了,虽然是在死后。

    相比之下,祥林嫂就惨得多。祥林嫂一女而事二夫,这在鲁四老爷之流看来,是极丢脸面的事。虽然也曾以死相争,但终究没有死成。不但从了,还和第二个男人生了个儿子。这就非但不能挽回面子,反倒有“假正经”嫌疑。由是之故,鲁四老爷便不许她参与祝福的筹备工作。这简直类似于开除她的“人籍”。大约祥林嫂自己也觉得心虚,便用血汗钱去捐了门槛,让千人踩万人踏,却仍不能“起死回生”。然而,别人丢了面子,还有“死路一条”,祥林嫂却连这条路也不能走—— 到了阴间,要被阎王爷锯成两半,分给两个男人。活也不能活,死也不能死,那才叫走投无路哪!

    可见,丧失面子,有时会比丧失性命还要可怕。失身的少女,落榜的少年,被俘的战士,还有其他那些丢了面子的人,往往会竟至于寻短见,道理也就在这里。

    死要面子

    所以,中国人会“死要面子”。

    所谓“死要面子”,就是说,为了面子而去死,或让别人去死,或死了以后还要争面子。为了面子去死,已有项羽为例;死了以后还要争面子,则可以举楚成王为证。说起来,这位楚成王,其实并不怎么样。正因为不怎么样,所以他不是死在别人手上,而是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上。公元前626年(鲁文公元年),他的儿子商臣(即后来的穆王)带了兵来逼宫,而且一点情面也不讲,竟不肯让他老爸吃了熊掌以后再死。成王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去吊死。但是,吊死以后,却不肯闭眼睛,因为拿不准那些不肖子孙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谥号。谥号,是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等人死了以后,获得的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号。它是对死者的总体评价,也是死者最后的面子,非争不可。起先议定的谥号是“灵”。这是恶谥:“乱而不损曰灵。”成王一听,便不肯闭眼睛。子孙们见他“死不瞑目”,没法子,只好改谥为“成”。这是美谥:“安民立政曰成。”成王这才满意地把眼睛闭上。

    还有为了面子让别人去死的。公元前605年(鲁宣公四年),楚人献给郑灵公一只特大的鳖(即王八)。灵公用它来宴请群臣,却唯独不让子公吃。原来,上朝的时候,子公的食指忽然自己动了起来。子公便对别的大夫说,我的食指一动,就有好东西吃。这话灵公也听见了。所以他不让子公吃那王八,便显然是故意不给子公面子。子公为了挽回面子,竟然径自走到烹鳖的鼎前,“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子公的“染指”虽然给自己争回了面子,却大大地扫了灵公的面子。君臣双方既然都不给对方面子,那就只有翻脸—— 也就是把面子给“翻转”过来。翻脸的结果,是双方都要置对方于死地,只不过子公抢先了一步,让灵公再也吃不成王八。而且,这位老兄死了以后,还得了一个“灵”的恶谥,比起那位临死之前求吃熊掌而不得的成王来,可就惨得多了。

    中国人为什么死要面子?就因为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依照群体意识,每个人都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比方说,君臣关系中的君或臣,父子关系中的父或子等等。不是单独的个人,也就没有独立的价值。君只有在臣的面前才是君,父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是父。一个人,一旦真的成了孤家寡人,那他就什么也不是(正因为此,“孤家寡人”才成了帝王的谦称)。这样,君也好,臣也好,父也好,子也好,甭管什么人,都必须有和自己“相对”的“对象”,也必须能够时时“面对”他人。不能面对,就失去了“关系”,也就“不是人”。

    这就要有“面子”。

    实际上,要面子,正是为了面对他人。如果自己没面子,或伤了别人的面子,就无法“面对”,只会“错过”。错是“错开”,过是“过去”,都是“不能面对”的意思,简称“不对”。然而,中国人的社会关系又是成双成对的(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应该“面对”而居然“不对”,当然不仅是“错过”,而且是“过错”了。所以,中国人便用“过错”来表示过失与错误,用“不对”来表示不正确。过失是“因过而失”,错误则是“因错而误”。误掉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非他,“面对”而已。

    其实,正确不正确,与“对不对”的,原本没什么关系。两个人“对”上了,不一定正确;“不对”,也不一定就不正确。但是,依照群体意识的原则,人与人之间只能“对”,不能“不对”。结果,“不对”便成了“不正确”的同义语。

    于是,当一个中国人同意另一个人的意见和观点时,他就会说:“对!”也就是表示心心相印,可以面对的意思。这自然是大家都有面子的事。如果要表示不同意见,则轻易不能直统统地说“不对”,而要先说“对对对”,然后再在“不过”后面做文章。意见不同,就是“不对”。不是“错”,就是“过”,怎么是“不过”呢?这无非表示,你我是兄弟,是同志,一直就很“对”,没有谁存心和你“过不去”。现在虽然要表示一点不同意见,但在感情上、心理上、立场上、关系上,还是“对”的。为了不致引起误会,就得先打个招呼,声明自己的本心是“不过”,而非“不对”。如果不打招呼,直统统地就说“不对”,便等于说不想和对方“面对”,或认为对方不够资格“面对”自己,那就无异于翻脸了。因此,尽管那些和对方不同的观点意见终归还是要说出来,但,是先说“不过”,还是先说“不对”,引起的心理反应却大不一样。

    对不起与看不起

    不过,话是这么说,事情却未必有那么好。群体意识虽然在理论上规定了人与人之间都应该“对”,不能“不对”,然而在事实上“不对”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时,如果其中一方确有过错,或认为是自己不对,或虽然并无不对却又不敢得罪对方,便应该说“对不起”。所谓“对不起”,就是说,不是我不想“对”,而是因为您老人家面子太大,我自己面子又太小,想“对”也“对不起”。

    同样,如果对方接受道歉,便会说“没关系”。这意思是说,你我原本没有关系,根本就没有“面对”过,哪里谈得上“对得起”还是“对不起”,也不存在“对不对”的问题。这就等于委婉地否定了对方的过错。对方既无过错,双方又已对话,则两个人又重新“面对面”了。两个人只要面对面,就有关系,也就要照顾到对方的面子。因为对方对方,即面对之方,岂能不讲情面?所以中国人的窝里斗,多半是背后搞鬼;而一到搞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时,领导者也往往要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来进行。“背靠背”才真是“没关系”,可以放心地揭发批判他人,而不必顾忌会“对不起”。

    显然,“对不起”的前提是“对得起”,至少是很想“对”,只因为不小心伤了对方的面子,弄得“不对”了,便只好赶紧把自己的面子也损伤一点,以便能够重新“面对”。如果两个人面子的大小本来就差得远,那就连说“对不起”的资格也没有,只能低眉垂目,做不敢仰视状,如臣下对皇上、小民对长官、奴才对主子,都如此。如果后者居然胆敢“面对”前者,便是大不敬,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不对。所以臣下称皇上为“陛下”,意思是自己的眼睛只敢看着丹陛之下,不敢“面对”,[1]因为面子尺寸悬殊太大,根本就“对不起”。尽管臣下朝见皇上,也叫面君、面圣、面奏、面谏,但其实是根本不能面对面的。无论君臣谁是谁非,只要皇上不同意臣下的意见,就可以随便治臣下的罪。因为臣下还没有开口,就先已经“对不起”了,哪里还有平等对话、正常讨论可言?

    因此有“俯首称臣”的说法。俯首,也就是不敢面对。同样,称王子、公主为殿下,称大臣为阁下,称朋友为足下,也是如此,意即只能遥望对方的宫殿之下或台阁之下,或只能看着对方的脚下,都是低眉垂目,不敢正视的意思。不过,“阁下”“足下”云云,后来已成为谦辞、敬语,并非真的“对不起”。正如自称“鄙人”“犬子”,都当不得真。中国人说话,但凡涉及面子,就讲不得实事求是。比如《儒林外史》里写到张乡绅来拜望新中举的范进,说是世先生这“华居”,“其实住不得”。这就看不懂了:既然是“华居”,为何便住不得?可见“华居”云云,是靠不住的;“其实住不得”,才是真话。同理,当别人称自己的儿子是“犬子”时,也千万别以为真是“狗娃子”。《三国演义》里面讲,孙权向关羽提出两家联姻,没想到姓关的一点面子也不讲,竟断然拒绝说“虎女”岂能嫁给“犬子”。口气倒是大得很,只可惜后来还是败走了麦城。

    面子的重要性也就在这里:没有面子,就无法“面对”。你不给别人面子,别人就会“对不起”;自己没有面子,别人就会“看不起”。“看不起”和“对不起”,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对不起”是谦辞,本质上还是“对得起”,至少是希望可以“面对”。“看不起”却连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哪里还有什么“对不对”可言?

    所以,一个人,尤其是先前曾经被人看不起的,一旦有了脸面,便会迫不及待地想要人“看”。当年,项羽灭了秦王朝时,尽管天下未定,强敌在前,还是心急火燎地要回老家去,道是富贵而不还乡,岂非穿着漂亮衣服在夜里行走(衣锦夜行)?这也是人之常情。就连阿Q,进城做贼小小地“发”了一下,也要在未庄的酒店里摆阔,掏出钱来,“满把都是铜的银的”。难怪曹操要派雍州人张既出任雍州刺史,唐高祖李渊也要拜秦州人姜谟为秦州刺史了。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衣锦还乡,古人所尚,现在让你回老家当官,算是穿上漂亮衣服在大白天行走了吧?

    不过,这种要面子的办法,也未必高明。因为说不定老家的乡亲中会冒出一个愣头青来,当街喝道:这不是俺村上的红头阿三吗?他八岁时还尿炕呢!这就会大煞风景。更何况,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音希声,大器晚成,真正有面子的人,并用不着摆谱。相反,只有唯恐别人看不起的,才会架子端得十足,到处耀武扬威。所以,项羽军中有人听了楚霸王那番高论以后,便讥笑说他是“沐猴而冠”。是啊,你看现如今那些牛逼哄哄的家伙们,是不是有一种大猕猴戴高帽子的感觉?

    然而,“沐猴而冠”也好,“衣锦昼行”也好,都不过是方法问题,水平问题,原则却只有一个:每个人都要有面子。无论你贵为天子,或贱若草民,都一样。

    [1]补注:此处有误。

    李蓬勃先生指出:“陛下”表示尊称,并不是实指台阶之下那块地方,而是借代的用法,指代台阶之下给皇帝当差的那些臣仆。用这个词是表示不敢直接指称皇帝,而只好跟皇帝手下的人对话。汉代蔡邕的《独断》对陛下这个说法的来源做了解释:“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执兵陈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上书亦如之。及群臣庶士相与言殿下、阁下、足下、侍者、执事之属,皆此类也。”

    也就是说,“陛下”不是“丹陛之下”。殿下、阁下、足下,也不是宫殿之下、台阁之下、脚底下,而是侍从、手下。其实,“手下”这个词,已能说明问题。手下,当然不是“手底下”。因此,陛下,也不是台阶之下那块地方。李先生所说甚是。

    当然,只能“跟皇帝手下的人对话”,仍是“不敢面对”之意。

    另外,有读者认为,“丹陛”一词也是错的,应为“丹墀”。其实,丹墀就是丹陛,丹陛也就是丹墀。墀,读如迟,台阶的意思,也指阶面。帝王宫殿的台阶,因为“以丹漆涂之”(《昭明文选·张衡〈西京赋〉吕向注》),所以叫“丹墀”。陛,则特指帝王宫殿的台阶。因为有此特指,所以,臣下进见皇帝,就叫“陛见”;临阶申贺,就叫“陛贺”;天子的卫士,就叫“陛兵”;他们持戟立于阶下,就叫“陛戟”。岑参《寄左省杜拾遗》诗云:“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此处之丹陛,就是丹墀。

    二 面子丢失之后

    赔偿之法

    死要面子,并不是说说玩的。

    面子少说也比身体重要。事实上中国人为了面子,向来就不在乎“身受其害”。比方说,贸然地到别人家里做客,正巧人家在吃饭,尽管主人再三邀请你“一起随便吃点”,但为面子故,明明自己饥肠辘辘,也得婉辞,并坚持声明自己“刚刚吃过”。此即脸面重于身体之明证。因为身体受点损失,不过皮肉之苦;面子受了损失,那可是“心灵的创伤”。

    当然,丧失面子,倒不一定即等于丧失性命,但伤人面子,却至少也不下于折人胳膊断人腿。因此,一旦发生“侵面”事件,其严重性绝不亚于人身伤害。这时,被伤害的一方便一定会要求得到偿还——或是由伤害者自动进行赔偿,或是由被伤害者自己设法得到补偿。反正是,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伤了面子当然也得赔面子。

    对方自动进行赔偿,一般是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伤害乃是无意,而伤害的程度又不大。这时,如立即认赔,多半也都能化解矛盾,不致酿成大祸。通常的办法,是用自动降格的办法表示歉意,声称自己面子太小,没有资格和对方“相对”——“对不起”。这样“一损对一损”,也就两下里扯平了。如果对方面子原本就大,双方原本就“对不起”,那就只好自己打自己的耳光,骂自己“不是人”,“狗眼看人低”,“有眼不识泰山”,等等。总之是以贬损自己,来变相地或直接地抬高对方,以此作为赔偿。这些办法之所以行之有效,是因为一个人的面子正如这个人本身,并不能独立地存在,而只能存在于一定的人际关系之中。当两个人“面对面”时,一方面子的亏损,即等于另一方面子的增益。此方的亏损越大,则另方的进账也越多。自己亏了自己,也就等于赔了对方。

    不过,这种赔偿办法,一般只用于平辈之间,或卑者对尊者。尊者对卑者说话,有时也会故意贬损自己,比如哥哥对弟弟自称愚兄,长官对下属自称学生,国君对大臣自称寡人(意谓寡德之人)等。但这往往是表示谦虚,笼络人心,并非赔礼道歉。

    尊者是不能当真贬损自己的。他的赔偿办法,只能是设法给对方一个更大的面子。比如《红楼梦》第四十六回写贾母因贾赦要强娶鸳鸯而“气得浑身打颤”,一肚子火发在正巧在旁的王夫人身上。王夫人与此事并无关联,贾母无端怪她,话说得又重,又是当着众人的面,她在众人之中又是地位最高的,自然很没有面子。及至探春提醒:“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的事,小婶子如何知道?”贾母这才发现,错怪了王夫人。不但伤了王夫人的面子,对于“一贯英明”的自己而言,也是没有面子的。于是便先对薛姨妈(王夫人之妹)说,“可是我老糊涂了”,算是认错;又说,“你这个姐姐,他极孝顺”,实则进一步认错;又批评宝玉(王夫人之子)说,“我错怪了你娘,你怎么也不提(醒)我,看着你娘受委屈了”,这就已带赔礼性质;最后又要宝玉“快给你娘跪下,你说:太太别委屈了,老太太有年纪了,看着宝玉罢”,这就已是赔罪了。这一下,王夫人自然捞足了面子,忙笑着拉起宝玉来:“断乎使不得,难道替老太太给我赔不是不成?”

    显然,这里的症结是:贾母不能向王夫人赔不是(贾母既放不下这个身份,王夫人也消受不起),而王夫人丢失的面子又只能由贾母帮她找回来。于是才有这么多拐弯抹角。薛姨妈在血缘上是王夫人的妹妹,在身份上又是亲戚,所以先拿她做转弯的契机,面子就比较好看;宝玉是王夫人的儿子,贾母的孙子,辈份最低而血缘最亲,拿他做替罪羊,既不伤面子,又不伤感情,赔偿了王夫人,自己却并不亏本。贾母的这个算盘,实在打得很精。但贾母却兴犹未尽,还要扳本,于是又批评凤姐(王夫人之侄女兼儿媳)说:“凤姐儿也不提我!”那凤姐也是面子专家,居然一口咬定:“自然是老太太的不是。”理由是:“谁叫老太太会调理人?调理的水葱儿似的,怎么怨得人要?”其实,贾母的“不是”,是错怪了人;凤姐的“不是”,则是没有提醒。但贾母的“不是”,是不能深究的;凤姐的“不是”,则又是冤枉的。以凤姐的身份地位,怎么能提醒?而贾母的错误,又怎么能揭发?凤姐既不能喊冤(会扫了贾母的面子),又不能认账(原本没有错误),只好胡搅蛮缠。然而效果却极好。不但贾母赚足了面子,连众人也都笑起来了。大家都有不是,大家又都有面子。倘若不是碰上这群面子精,哪有这样的好事?

    当然,要玩这种“面子游戏”,也得大家都有眼色,懂得游戏规则才行。比如贾母要宝玉跪下替她赔罪时,王夫人就较不得真。一较真,就麻烦了:你犯的错误,凭什么要我儿子来认账?同样,当一个人对我们说对不起时,我们也不能当真去丈量一下,看看他的面子到底有多大,和我们的面子是“对得起”还是“对不起”。实际上,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对不起时,他并不认为自己的面子当真就比对方小。当真比对方小,说对不起就没意义了。所以,说对不起,并不吃亏,至少也能确证自己的面子其实并不太小。相反,如果说了对不起,对方还不依不饶,则冲突就会升级。因为这意味着对方并不承认大家面子一样大。你不仁,那就休怪我不义。你既然不肯承认我说对不起是谦虚,是客气,是自贬,是给你面子,那就只好去证明你的面子原本就和我不一个量级,我对你的伤害原本就理所当然了。

    补偿之法

    赔偿是别人的事。别人伤害了咱们,当然归别人来赔。不过这也得对方的伤害乃是无意且伤害程度不大才行。如果对方的伤害是故意的,他就不会赔;如果伤得太重,也赔不起;如果那面子竟然是自己丢的,当然就更没有人来管。所有这些情况,都只能由丢面子者自己去设法寻求补偿。

    补偿也包括两种:“自补”与“他补”。

    所谓“自补”,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从自己这里把面子捞回来,其原则可以具体表述如下:凡因不慎或失误而因某事丧失面子者,可以通过另一事所获之面子而予以补偿。但一般说来,两事之间应有联系,且后一事之所获,应大于或至少等于前一事之所失。比如一个战士当了俘虏,是丢脸的事。但如果被俘后竟能越狱,且越狱途中又俘虏了敌人一个军官,便仍是英雄。又比如,一个少女被人强暴,也是丢脸的事。但如果竟能手刃强暴者,则也仍不失为烈女。

    在这里,有两条原则是必须遵循的。一是相关原则,二是等值原则。比如一个男人的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是没有面子的。这时,哪怕他正好得了奖,升了官,或者赚了一大笔钱,也于事无补。他只有再找一个女朋友,才能把面子补回来。而且,这个新找的女朋友,还得比原来那个更漂亮更让人羡慕才行。

    不过,并非所有的事都可以自己去想办法。如果这面子是别人给弄掉的,自己就补不了。这就要有“他补”。所谓“他补”,就是从他人那里夺回面子。“他补”原则可以表述如下:凡因他人的伤害而丧失了面子的,可以通过伤害他人使其丧失面子而获得补偿。因为所有人的面子都是“相对”—— 相互面对的。如果我也能让你丢面子,则你让我丢掉的面子,也就算是找了回来。

    当然,按照等值原则,加之于后者的伤害一般也应大于或至少等于前者之所受。比如,张三打了李四一耳光,则李四至少也要还张三一耳光,才能挽回面子。最好是,张三打了李四一耳光,李四则还张三两耳光;赵六踩了王五一脚,王五则打断赵六的腿。因为张三、赵六是发难者,占了“先”,因此必须加大还手分量,才有可能打个“平手”。张三挨了两耳光,赵六断了一条腿,当然也会认为是吃了亏,丢了面子,必得砍断李四的手或打断王五的腰,才会甘心。

    这就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条准则,即无论是恩是仇,都必须回报。而且回报的量级,还要大于给予者。人敬我一尺,则我敬人一丈;你伤了我的脸,则我一定要剥你的皮。当然,回报也不一定非得即时即地,也可以留待将来。报恩,可以是来生做牛变马;报仇,也可以十年不晚。但必须回报,则是一定的。而且时间拖得越久,“利息”也越高。比如这一回你只是打歪了我的鼻子,或降了我的官职,那么,十年之后再来报复,便可能会要你的脑袋,甚至将你满门抄斩。无论江湖、官场,都如此。中国历史上和生活中的仇仇相报,往往也就因此而愈演愈烈。

    此外,在“面子之争”中,如果对方并未直接或有意损伤自己的面子,只是用较大的面子盖过了自己,从而间接地让自己丢了面子,那么,通常的做法,便是设法弄到更大的面子再盖过去,成为一种“面子竞赛”。这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竞技活动”,其惊险和观赏程度并不亚于西人的赛球和赛马,而且还更有“文化味儿”,派头也更足。明朝某年间,有刘、项两家争面子。两家都是大族,夸富摆阔已无济于事,大打出手又有失体面,只好抬出祖宗来帮忙。有一日,刘家贴出一副对联,道是“两朝天子,一代名臣”。“两朝天子”,说的是刘邦创立的汉和刘裕创立的宋(南朝),皇帝都姓刘;“一代名臣”,说的是明朝开国元勋、“诚意伯”刘基(伯温),当然也姓刘。项家既没人当过皇帝,也没有出过名臣,看了这副对联,只有干瞪眼。后来,来了个过路的秀才,替项家撰得一联,道是“烹天子父,为圣人师”。“烹天子父”,说的是楚汉相争时,项羽曾俘虏了刘邦的父亲,军前扬言,要把老头子下油锅。没想到刘邦耍赖皮,说你我曾经结为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哥们要是打算拿咱爸做菜吃,别忘了给兄弟我一碗汤喝。项羽无奈,只好不烹,但仍算得上是“烹天子父”。“为圣人师”,说的是春秋时代项橐(读如坨),《史记》上讲他“生七岁为孔子师”。刘伯温虽然是一代名臣,比孔子还差得远,更比不上孔子的老师。这一下,可把刘家给扎扎实实地压下去了。项家挣足了面子,那秀才自然也挣足了银子。

    圆场之法

    面子比赛,有比不过的时候;棍棒相见,也有打不赢的时候。所以它们都并非获得补偿和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更何况,文斗也好,武斗也好,都毕竟是既破财又伤心,还挺费神的事。弄得不好,还会危害社会治安,影响各社会阶层的势力均衡。均衡一打破,秩序便无法维持,很可能所有的人都会没了面子。

    所以,中国人又发明了一种解决面子争端的办法,那就是“讲和”。

    讲和又叫圆场,其要义是“圆”。所谓“圆”,也就是让双方都有面子。这也不是完全办不到的事。因为冲突双方原本都是“面对面”的。现在没有面子,无非是“翻了脸”。如能再翻过来,岂非重新“面对”?问题是,他们自己是翻不过来的。即便想翻,也拉不下这个脸。这就要有人出来打圆场。

    所以,讲和的关键,是必须有一个(或几个)和事佬。和事佬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他自己必须极有面子;第二,他必须有办法让双方都有面子。不能让双方都有面子是不行的。只能让一方有面子,那就不是打圆场,而是拉偏架了。自己没有面子就更不行。如果连自己的面子都成问题,又如何能保证大家都有面子?这就和体育竞赛中的裁判不大相同。和事佬和裁判一样,都必须“公正”,至少是必须看起来公正,但裁判可以判平局,也可以判输赢,而且裁判自己的竞技水平不一定要高于运动员。和事佬却只能判平局,不能判输赢,而且自己的面子一定要大过冲突的双方。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和事佬要把冲突双方的“火”都包起来,他的面子就不能是纸做的。

    有时,如果和事佬的面子特大,不用说什么,也能讲和。比如《水浒》中的那些好汉,都是不打不相识的。常常是为了一点小事,伤了面子,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不可开交之时,一位在江湖上极有脸面的人,比如晁盖、宋江,或次一等,吴用、戴宗也行,出面了,说大家都是兄弟,不要伤了和气。于是,双方收兵,握手言欢,尽释前嫌,结为兄弟,一起去吃酒,或去干“替天行道”的勾当。

    所以,说到底,和事佬之所以能够和事,起着关键作用的还是面子。因为一个有脸面的和事佬来讲和,这本身就是赏脸的事,不能“给脸不要脸”。这时,哪怕心中不服,有气,憋屈,但,不看僧面看佛面,也只好不再计较。就说孙悟空,取经路上受了多少委屈多少气?可是观音菩萨出面了,打着如来佛祖的旗号说好话,也就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仍忍辱负重地保护那“对敌慈悲对友刁”的蠢和尚去西天。一身是胆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齐天大圣尚且如此,何况我辈芸芸众生?

    更何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的某一方仍不肯善罢甘休,那就不但是自己“不要脸”,而且是不肯给那位“头面人物”以面子了。这时,他就必须承担和那位极有面子的和事佬“翻脸”的风险,也必须承担敌方由一股力量变成两股力量的风险。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和事佬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其施加给不肯买账者的报复,往往会数倍于原先的敌方,所以一般都不肯冒这种风险。相反,如果和事佬面子极大,则他的出面,本身就是极大的面子。“某某也出面为我主持公道呢!”“连某某也被惊动了呢!”这本身就是引以为荣的事,不但能够扳本,而且可能还有“红利”。

    当然,斗也好,比也好,和也好,都是强者的事。倘若是弱者,便只有任人欺凌,如祥林嫂;或者向更弱的弱者去实施“他补”,如阿Q。阿Q是一个很要面子,又没有丝毫条件和能力获得面子的人。但凡这一类人,对于自己和他人面子的比例,从来就是估计错误的。阿Q因为自己没有胡子,便觉得有资格看不起王胡,结果是挨了王胡的打,面子和里子一起丢光;因为自己尚有辫子,又觉得有资格看不起假洋鬼子,结果又挨了假洋鬼子的打,面子和里子同样一起丢光。最后只好去欺负小尼姑。欺负小尼姑,原来是极丢脸的事,而阿Q竟以为大有面子,就因为能够博得酒店里闲人们的喝彩。酒店里的闲人们原本也大都是些没有多少面子可言的人,但能够观赏到一个比自己更没有面子的人欺负他人,便觉得自己也有面子,所以“九分得意地笑”。他们的观赏和喝彩,对于阿Q来说,就是“赏脸”,也就是“给面子”,所以阿Q要“十分得意地笑”。

    不过,阿Q虽然一时也争得了面子,却也遭到了报复—— 被小尼姑骂作断子绝孙。这就严重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何况此话从小尼姑的口中骂出,其刻毒和力量更非同一般。你想,出家人“四大皆空,六根清净”,自己都不生育,哪里还管得了别人?所以“断子绝孙”云云,就不但是辱骂,而且是诅咒了。如果那小尼姑多少有点法力,或者佛门弟子都来同仇敌忾,则阿Q的麻烦就会更大。这样算下来,阿Q的欺负小尼姑,实在是一件赔本的买卖。

    三 吃得开与玩得转

    面子与本钱

    显然,争面子就像做生意,也是要有点本钱的。

    可以用来做本钱的东西、事情和条件很多。一般说来,但凡别人没有而只有自己才有,或虽然别人也有,却不如自己多、好,或不如自己先有,都可以视为“本钱”。比方说,阿Q看过杀革命党,未庄的其他人没有看过,这就是本钱。阿Q也因此而有面子,可以有资格向他人炫耀,有资格在讲述中将唾沫飞到赵司晨(一个在未庄也多少有点面子的人)脸上,有资格在讲述中扬起右手,照着王胡的后颈窝上直劈下去。该王胡虽然先前曾轻而易举地痛打过阿Q,这回却不但不敢还手,而且还“瘟头瘟脑的许多日”,就因为这一回,阿Q的面子实在颇大之故。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唯我独有的东西,也要别人认为有价值才行。比如孔乙己懂得“回”字的四种写法,别人不懂,照理说也应该算是本钱的,可惜别人不买账,也就不算。又比如,阿Q的头上有癞疤,别人没有,但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连阿Q自己也不觉得是面子,当然也就无足夸耀。

    历史上公认可以作为面子之本钱的,主要是爵位、年龄和德行。这三种东西,或曰三种条件,在上古确非一般人所能有,因此孟子说:“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也就是说爵位高的,年纪大的,德行好的,这三种人,是天底下面子最大的。不过,这只是上古的事。后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年纪大,德行好,也未必有面子。六七十岁的农民,见了二三十岁的县官,也得下跪叫太爷;品德高尚的书生,也远不如贪官污吏吃得开。于是,可以用作“面子本钱”的,就只剩下一种,即社会地位(爵)。

    社会地位,一般以富贵与否为标志。“富贵”二字虽常联语,但其实是两件事。富指有钱财,贵指有地位。贵者或许多富(也不尽然),富者却并不都贵。子民之中,富莫若商,但从“士农工商”的次序看,则商之地位还在农工之下。古时候,商人再有钱,也不得穿漂亮衣服,只有花钱捐官以后才能摆谱,即富不如贵之证。

    所谓“贵”,又包括两方面。一是官位显赫,或拥有可以折算成官位的各类头衔,如相当于某某级的职称等。其所以是面子,在于它的拥有者是“人上人”。“人上人”既然高人一等,他人便只能低眉而不敢“面对”,自然是极有面子。所以,一家公司哪怕只有三五个人,那负责人也一定要自封为“总经理”;而副职如果享受正职待遇,则名片上一定要注明是“正处级”或“正司级”,以免别人小看了自己。

    再就是血统高贵了。或出身名门望族,或世代为官为宦,或皇亲,或国戚,或者姓了某一高贵的姓(如爱新觉罗)也行。上古可以做诸侯、大夫的都是贵族,故官位与血统都统一于“爵”。后代的帝王,在酬劳功臣时,也有既封官又赐姓的。可见姓氏、血统,也是一种面子。屈原说自己是“帝高阳之苗裔”,刘备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杜甫说自己是大将军杜预之后,一以神为祖,一以王为祖,一以将相为祖,虽然有点“一代不如一代”,但以血统为面子的精神,却也一以贯之。反正姓孔的都是孔圣人之后,姓岳的都是岳武穆之孙。只有姓秦的不敢夸口,因为秦始皇并不姓秦,秦桧倒实实在在地姓秦。然而姓郑的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郑和之后。其实郑和是太监,哪来的后代?但既然姓是面子,也就顾不得许多。曹操的“祖父”曹腾不也是太监?曹操不也照样姓曹?陈寿写《三国志》的时候,不也照样考证出曹操是西汉相国曹参之后?

    这个道理,连阿Q也懂。比如姓赵,在未庄原本就是一件有面子的事,何况后来又出了一个秀才。于是,阿Q为脸上有光故,在灌了几碗黄汤后,竟然不识好歹地公然宣布自己也姓赵,而且“细细地排起来”,比秀才还要长上三辈。这种僭越的言论,自然不能为赵太爷所容忍。于是阿Q便被叫去训斥了一通:“你怎么会姓赵!—— 你哪里配姓赵!”姓也者,人之所生也。生在某姓,即姓某,不存在“会不会”“配不配”的问题。但赵太爷既然认为阿Q不配,未庄其他人也自然认为不配,最后大概阿Q自己也默认了不配,便从此不敢姓赵。

    不过,上述本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一个家族的面子,也就五代而已。到头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可能一点面子也没有。同样,原来一点面子都没有的,也可能飞黄腾达,封王封侯,身价百倍,这就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总之,面子的大小有无,是会变化的。而且,这种变化有时是很快,甚至是很有戏剧性的。就说阿Q,因为曾经见过革命党一面,成了“准革命党”,便在未庄人还弄不清什么是革命,稀里糊涂既敬且畏时,短时间地由“阿Q”升格为“老Q”,在“天下有达尊三”中占了“齿”这一条。后来,“咸与维新”了,赵家也有了“柿油党”的“银桃子”,阿Q却没有,于是又再次沦为无“齿”之徒,最后还掉了脑袋。

    面子与实力

    阿Q得了面子又丢个精光,说到底,还是因为实力不够,因此面子的得失,便完全身不由己。体面体面,总得先有“体”,才有“面”。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体之不存,面将焉附?无其体而求其面,势必身受其害,脸也丢光。阿Q既无姓赵的资格,又公然宣布姓赵,结果什么也姓不成,反赔了地保二百文酒钱;在别人面前连孙子都不如,偏偏还要说什么“儿子打老子”,结果是下回打得更凶。

    可见面子的背后是实力。赵太爷能不准阿Q姓赵,是因为他地位高;王胡敢打得阿Q满地找牙,是因为他力气大。阿Q又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像他这样要啥没啥的,还死要面子,最后必然是里里外外都赔得干干净净。古人云:“长袖善舞,多财善贾。”面子其实是要靠实力来支撑的。有实力的面子是真面子,没实力的面子是假面子。如果自己的面子都来路不明,又哪里管得了别人?赵太爷说阿Q不配姓赵,阿Q便不敢再姓赵;阿Q说王胡不配抓可以咬得很响的虱子,王胡就不抓了么?

    可惜还是有人喜欢做阿Q。公元1873年,年轻的同治皇帝将举行亲政大典。依照国际惯例,西方各国使节届时都要来朝觐皇帝陛下。这下子朝廷头疼了。朝觐的时候,要不要洋人行三跪九叩之礼呢?要,实力雄厚的西方列强早已开罪不起;不要,则大清皇帝和帝国的“脸面”又将置于何地?当然,不要西方各国使节来朝觐,也是不行的。惹又惹不起,赔又赔不起,躲又躲不掉,简直是走投无路。

    幸而这时出了个名叫吴可读的宝贝。此人很有些阿Q精神。他上了一份奏折说:洋人无异于禽兽。让他们行三跪九叩之礼,等于是强迫禽兽遵行五伦。能让其行不荣,不能让其行不耻。而且臣认为,如洋人也像国人一样行礼,那才是咱们中国的奇耻大辱哪!也就是说,你洋鬼子不肯行三跪九叩之礼么?你还不配!这样听起来,颇有些像赵太爷训斥阿Q“不配姓赵”。所以吴御史的这份奏折,便博得了满堂喝彩。于是朝贺之时,国人行三跪九叩的“文明”之礼,洋人行免冠鞠躬的“野蛮”之礼。一场差点又要酿成大祸的外交争端,就这样顺利地解决,而泱泱天朝大国,也总算保全了“体面”。

    遗憾的是,吴御史和满朝文武都没有想到:第一,列祖列宗可都是让“禽兽”们行过三跪九叩之礼的。据统计,从圣祖康熙到高宗乾隆,一百四十多年间,欧洲各国使节觐见皇帝达十七次,十六次都行了三跪九叩之礼,岂非列祖列宗的奇耻大辱?第二,譬如在阿Q,原本是想姓赵的。赵太爷说他不配,自然是赵太爷有面子。然而那些“如同禽兽”的洋人们,又何曾想过要“姓赵”?既然没有,你又哪来的面子?

    好在不会有人说穿这些—— 就是有人想到了,也不敢说。当然,吴某人的高论也不宜公开发表,或通报给洋人。洋人智商再低,也不会承认自己是禽兽。此论一出,势必战乱重开。何况也没有必要。吴某人之所以要发表这一番高论,无非是要为大清朝廷屈就洋人找到一个说法,自己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当然只要自己知道就好。

    但并非所有的面子都只是一个说法,一种安慰。有些东西,便既“好看”,又“好吃”;既是面子,又是实惠。比方说,一个读书人,不论十七八,还是七八十,未有功名之前,都只能叫“童生”,身份待遇与一般小民无异。科举考试及格,成为“生员”(俗称秀才)以后,地位便大不同于以前。单是一领“蓝衫”,便可以在乡下人婚丧嫁娶的酒宴上混吃混喝。因为能请到身着蓝衫的秀才到酒席上,在乡下人看来也是一件有面子的事。如果中了举人,立马就是“老爷”。可以做“学官”,或当“候补县”,或在家以“乡绅”身份结交官府,包揽讼辞,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如果中了进士,便是“天子门生”。皇上传见,礼部赐宴,金榜题名(名单用黄绫榜公布),树碑立传(名单由礼部出资勒石于太学),光宗耀祖(由礼部发银树牌坊于宗祠)。选作京官的在“天子脚下”,分发各省的则尽快候补,叫“榜下即用”,又称“老虎班”,立马就是“县团级”。可见面子有时也是实惠,而且地位越高,面子越大,实惠也越多。小老婆要扶正,临时工要转正,知识分子要升职称,道理都在于此。

    当然也不尽然。也有没什么实惠的(比如“顾问”之类的虚名虚衔),还有要往里赔钱的(比如婚礼丧礼的大操大办)。大操大办婚礼丧礼有什么意义呢?莫非不办婚礼就不是合法夫妻,不办丧事阎王爷就会退货?这道理谁都明白,可谁都得大操大办,因为谁不办谁没面子(趁机敛财者除外)。

    这就怪了。一点实惠都没有的东西,争它作甚?

    原来,面子本身就是实惠。

    面子与实惠

    面子的最大实惠,是有面子就吃得开。

    面子是中国人社会交往中的“通行证”。有了它,就能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化难为易,左右逢源,甚至化敌为友,化险为夷。比如林冲得罪了高太尉,无端地被判发配沧州。初进牢房时,被差拨骂了个狗血喷头。及至亮出柴进的书函,差拨立马变成了“哥们”,说道:“既有柴大官人的书,烦恼做甚?这一封书直(值)一锭金子。”看来,面子也是明码实价的。柴大官人一封书信就值一锭金子,要是亲自出面,那还得了?

    其实,不但江湖,便是官场、商界,但凡是人的圈子,面子都是打通关节的法宝。只要面子足够大,那么,别人见不到的,你见得到,别人办不成的,你办得成,甚至刑律王法,也可以通融。往往是,一件天大的案子,有关部门正要雷厉风行彻底查办时,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出面了,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斤化作四两,一阵风吹个干净。实在通融不了,也不会当面硬邦邦地顶回去,或者会多少给点小小的通融,比如打板子时打得轻一点,分配牢房时分得好一点。相反,如果没有面子,那么,你到衙门里去办事,见到的便多半是一张公事公办的冷面孔,要办的事也是能拖就拖,先放半个月再说。所以人们常说:“十个公章,不如便条一张。”而中国人一旦要出门办事,谋生啦,求职啦,打官司啦,便总要请有面子的人写几封介绍信(古时叫“八行书”)揣在身上,以免到时候吃瘪。面子如此神通广大,岂能说它不是实惠?

    何况面子还能生面子。

    面子生面子的事,历史上很多。比如一个人做了大官,那么他的母亲、正妻,便可以讨一个封号,成为“诰命”;他的子弟,则或可以“任子”,或可以“袭爵”。任子,就是可以保举子弟为官;袭爵,自然就是让子侄承袭官位了。即便不能任子袭爵吧,至少也有光可以沾。这就叫封妻荫子。连带已经去世的祖宗,哪怕先前再寒酸的,也大大地体面起来。祭祀的规格,自然跟着升级;家族的祠堂,往往也要重修。这就叫耀祖光宗。甚至只要中了秀才,也能光耀门庭,不但父兄妻子,便是本家、邻居、乡亲,也理所当然地跟着有面子,如未庄的赵姓即是。

    这也不奇怪。面子既然是面子,当然就会有“覆盖面”。一个人的面子越大,其覆盖面也就越大。近一点的,七大姑八大姨,姐夫妹夫小舅子,都跟着沾光;远一点的,族人乡党,后代子孙,也受其荫庇。总之,一个人有了面子,则与之有关系的人,也能跟着有面子。当然,反过来也一样。一个人丢了面子,则与之相关的其他人,也难免要跟着丢脸。所以,一旦发生“侵面事件”,奋起力争的,也就往往不止于丢面者本人。

    面子的这一性质或功能,真可谓“造福全人类”。因为自己没有面子的人,只要有关系,或扯得上关系,也可以借面子来打通关节,或用来做吹嘘的资本。你想,谁还没有个三朋四友、乡里乡亲?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能没有个体面的祖宗?“文价早归唐吏部,将坛今拜汉淮阴”,有韩愈、韩信这一文一武两个大人物,普天之下姓韩的,岂非都很荣耀?赵高的名声不好,就说赵匡胤;李莲英的名声不好,就说李世民。甚至外国人也可以拉扯进来,比如姓高的便可以说高尔基是“吾家尔基”。实在找不到体面的同宗,还可以拿老师和朋友来说事,比如自称“胡适之的朋友”“齐白石的学生”。没上过他们的课?那总读过他们的书吧?这就可以称为“私淑弟子”。私淑,是只要内心景仰就可以的。比如孟子并不得从学于孔子,仍算是孔子门徒,就因其私淑之故。这就没有谱,人人都可以沾光了。结果弄得那些正儿八经的学生,便只好特别声明自己是“亲炙弟子”。

    这很可笑,也靠不住。就说凤阳,那可是出了“万岁爷”的。然而怎么样呢?凤阳花鼓有云:“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也不怎么样么!凤阳真正繁荣昌盛起来,还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靠的是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和凤阳人民自己的艰苦奋斗,没朱元璋什么事。

    但面子是只讲“面”不讲“里”的。只要扯得上关系,就有面子。鲁迅先生举过一个例。一个小人物,忽然有一天很兴奋地对众人讲,某某大人物和我说话了。众人羡慕,问他和你说什么?该小人物答曰:他说“滚”!

    这当然也很可笑。但可笑归可笑,揭示的道理却很深刻。那就是:任何面子,都只存在于一定的关系之中。和有面子的人有关系,就有面子;和没面子的人有关系,就没面子。总之,一个人面子的大小有无,要由别人、由他和他人的关系来决定。其中,量级大的一方,总是决定着量级小的一方。所以,一个人,如果面子够大,那么,他就有资格决定别人面子的大小,甚至是否有面子,比如赵太爷之决定阿Q是否姓赵,假洋鬼子之决定阿Q能否革命等等即是。也就是说,面子有时也是一种权力,至少是决定面子,或授予、剥夺面子的权力,当然也是实惠。

    面子法则

    这就不但是“吃得开”,而且是“玩得转”了。

    事实上,面子大的人,最让人羡慕之处就是玩得转。因为他既然能够决定别人是否有面子及面子大小,也就等于掌握了别人社会生命和政治生命的生杀予夺之权,一般人岂敢怠慢,又岂能不买账?自然上下亨通,左右逢源,要什么便有什么,喜欢谁便是谁。这样的好事,哪个不想?

    所以,中国人都要有面子。

    不过,面子这东西,也不是想要就能要得到的。除要有实力外,还得懂规矩。面子法则条款甚多,头一条就是“人抬人高”。任何人的面子都是相对的,都只存在于一定的关系之中。当两个人真正面对面,或有了一定关系时,面子的大小一般都不会相差太远。就算有差别,面子大的一方也能把另一方带起来。比如皇上驾临某一农舍,则该农舍的面子,便不比县衙小;穷丫头嫁给了阔老爷,也至少是个“如夫人”。如,即相当于。太太如果是“一品诰命”,则“相当于正部级”的姨太太,便好歹也是个“从一品”。这就是面子的增值原则。

    因此,获得面子的办法,除攀附有面子者外,抬高对方的面子,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因为依照相关原则和等值原则,只有面子大小相等的人才能“面对面”,因此抬高对方,也就等于抬高了自己(同理,如果对方贬低了自己,则一定要贬低对方)。比如赠书赠字画时称对方为“方家”“法眼”就是。对方是方家,自己当然也不会是外行;既然能入对方的法眼,则自己的书画也就必是精品无疑。

    何况,对方受到你的尊重、抬举、吹捧,一般地说,心里总是高兴的。如果他也是一个懂规矩的人,就会有所回报。而且,依照“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原则,那回报往往还很丰厚,比如你称我为“方家”“法眼”,则我也称你为“天才”“大师”。这就是面子的回报原则。反正这种“礼尚往来”的勾当,多半会是一个合算的买卖。花花轿子人抬人。如欲取之,必先予之。那些会做人的,都懂这个道理。

    即便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至少也要懂得如何照顾对方的面子。要知道,任何人都是要面子的,也都是有面子的,只不过大小有所不同罢了。但面子再小,也不等于没有。如果自恃地位高,来头大,面子无与伦比,颐指气使,趾高气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碰巧对方又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也可能不吃那一套,甚或撕破了脸来对着干,这就会把事情弄糟,自己也很可能下不了台。

    所以中国人在谈判、发言、讨论问题时,即便自己有理,提出意见前也总要先说“刚才某某的发言很有道理”,或“阁下果然英明之至”云云,然后再在“但是”“不过”后面做文章。外国人初到中国,往往摸不着头脑,甚至以为中国人爱说假话,言不由衷,或故弄玄虚。殊不知,前面那些拐弯抹角的话,既不是假话,也不是废话,而是为了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如果开场便说“我不同意”,则对方必然会觉得扫了面子,脸上挂不住(也就是面子会“掉下来”),心中大起反感,对话也就无法进行。可见这种谈话方式,完全是用心良苦,一片好意,而不是耍花招和耍滑头。

    懂得这些原则,大体上就不怕没有面子了。

    有了面子,还得会用。有面子不用,固然是傻瓜,乱用也是糊涂。面子有如人情,都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人情用多了要亏损,面子用多了要磨损,何时用,何时不用,用多用少,都要掌握分寸。如果面子原本不多不大,又在不该用的时候胡乱用掉了,那就是浪费资源。如果那面子原本就是借来的,又用在不该用的时候和地方,比方说,随随便便给别人用了,到该派大用场或者自己要用的时候再也借不来,岂不糟糕?总之,面子必须用得其时,用得其事,用得其所,这就是面子的“适时原则”。

    可以借用,这也是面子的一大特点。因为面子是有覆盖面的。这就像发光体,光芒总有外延。于是光照之下,资源共享,利益均沾。有关系的人既然可以“沾光”,自然也可以“借光”。

    所以,自己面子不够时,可以借面子,比如和领导合影,请名人作序,吹嘘自己曾和某某一起吃饭等等,都是。当然也可以直截了当地请有面子的人出面说情,写条子打电话,插手干预。但这样做代价比较大。最好是借用之后而“物主”并不知情,或不怪罪。不过借得多了,也难免露馅,最好是少借为妙,适可而止。这就是面子的“适量原则”。

    面子不管是借来的,还是自己的,使用的时候都要掌握好尺寸。用小面子办大事,事情办不成,还会被人看不起,是丢面子的事;用大面子办小事,或者会被人认为是小题大做,或者会被人认为是仗势欺人,同样是丢面子的事。俗话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面子的使用也一样。不能“拿着鸡毛当令箭”,也不能“提着牛刀去杀鸡”。这就是面子的“适度原则”。所以,每个人平时都要有足够的储备,这才能择其适用者而用之。储备不足,也是枉然。

    四 面具、角色、戏剧性

    面子与面具

    看来,面子这东西,既重要又有用。重要,就不可或缺;有用,就多多益善。于是我们就很想知道,这个宝贝究竟是什么。

    这就先要弄清面子都有些什么特征。

    头一条就是“可看性”。面子,无论大小,都是要给人看的。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甭管那面子是谁的,哪怕属于如来佛祖,总归是要看。不看,或没人看,则等于没有。实际上“面”这个字,原本就有相见的意思,如一面之交、一面如故、面面相觑。它又常常与“目”联用,如面目如故、面目全非、面目一新。所以面字从目,甲骨文则干脆写成一只眼睛加一个眼眶的形状。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也说:“盖面部五官中最足引人注意者莫过于目,故面字从之也。”

    不过,面与目虽然都和眼睛有关,意义却不同。目是用来看别人的,面则是给别人看的。如果没有人看,则有没有面,或面目是可爱还是可憎,都不要紧。如果有人看,那就一点也马虎不得。比如做一件棉衣,里子不妨用旧布,“面子”则必须用新绸。又比如,平时不妨吃咸菜,结婚时则必须大摆宴席。再比如,小学校的危房可以不修,县太爷的进口轿车则不能不买。火车站里,外宾休息室总比一般候车室干净体面,而单位一到有人来参观时,清洁卫生也总比平时做得好,因为要给人看么!

    那么什么东西要看?脸。人身上,让人看的,主要是脸。其他部位,或不可看,或无足观,或寻常看不见。唯独脸,不但可看,能看,而且非看不可。俗云:“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如果不善于察言观色,便很可能会无端地碰一鼻子灰,弄得灰头灰脸的好没有意思。脸,岂能不看?

    这就和面子很是相同。实际上面子有时候也叫脸,或者叫脸面。其实脸和面原本不是一回事。脸是双颊,不包括眼睛,面才是头的前部。但后来脸面混为一谈,面子也就变成了脸—— 有面子是“有脸”,没面子是“没脸”,给面子是“赏脸”,得面子是“露脸”,失去面子是“丢脸”,毫不顾及面子则是“不要脸”。不要脸是极刻毒的话。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倘若被骂作不要脸,便非和你拼命不可。

    甚至面子和脸还有一种生理上的联系。丢失面子时会脸红(面红耳赤),得到面子,也就是别人赏脸或自己露脸时,则会觉得脸上有光。总之,面子的得失,全写在脸上,一望可知。

    不过,面子又不太像是脸,至少不能简单地说就是脸。第一,脸是天生的,基本上不会变化,要变也是变老,面子却可以后天得到,而且会变化,或变大,或变小,甚至“面目全非”;第二,脸有美丑,面子却只有美没有丑,所谓“面子上不好看”不叫“面丑”,只能叫“没面子”或“丢面子”;第三,脸可以修饰,比如揩洗、剃须、抹粉等,面子却不能修饰,只能替换;第四,脸无所谓有用没用,面子却有用,甚至是非常之时用于非常之事的非常之物;第五,脸生而有之,永随各人,面子则不但可以争取,甚至还可以当作礼物或薪水来赠送、发放、赏赐,或者借用;第六,脸只属于每个人自己,面子却不但属于自己,也属于群体,属于每个相关的人。

    这样看来,面子又类似于荣誉。但有荣誉者固然有面子,丢面子却不一定是丧失荣誉。比如一位小姐的玉体不慎或不幸被一位男士看见了全体或不可看的部分,便大丢面子,但与荣誉无关。荣誉并非人人都有,且不会丧失;面子却是人人该有的,且稍有不慎,便会丢掉。再说也没有借荣誉的。所以面子也不是荣誉。

    面子就是面子。它的特征是:一、人人必备,一旦丧失,便没脸见人;二、可以替换,有时会变大,有时会变小,有时还会丢光;三、专供观赏,有人看时挂在脸上,没人看时束之高阁。那么,这样一种可以随时取下又随时挂上的可看之物,又该是什么呢?

    说穿了,它就是“面具”。

    面具产生于原始社会,在那个巫术礼仪主宰着部落生活的时代,它是酋长、祭司和萨满们与神灵打交道的工具。戴上它,就可以与神灵对话,甚至请神到场,为部落的重大决策指点迷津。既然连神都可以请到,当然是极有面子了。所以,有面子就是有面具。或者说,正因为有面具,才有面子。有面具既然能“通神”,当然也能“通人”,也就在人群中“吃得开”。直到今天,我们还把那些有面子而吃得开的人,称为“神通广大”“手眼通天”甚至“呼风唤雨”,就因为面子原本是面具,是通神、通灵的工具。

    能戴上面具与神灵对话的神通广大的人,当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极有地位的人。所以,面子也就意味着身份、地位。一个人的身份、地位越高,面子也就越大。他们往往又叫头面人物,意谓群体的“头脑”和“脸面”。古史上曾说黄帝“四面”,学者们为此争论不休。依我看无非是说他面子又多又大又极广,一人而“面”四方,上上下下左邻右舍都“面面俱到”,所以才做了部落联盟的总酋长。

    面具与角色

    其实,不但酋长、祭司和萨满们要有面具(面子),其他人也要有的。因为面具不但表明一个人的地位,同时也表明一个人的归属,即他属于哪个群体、哪个阶层,类似于今之身份证,当然人人不可或缺。在原始时代,不同的氏族和部落崇拜不同的图腾,也就有不同的面具。只要看他使用什么样的面具,就知道他属于哪个图腾系统,从而判断出是敌、是我、是友。所以,面具(面子)之于人,至少在原始时代,就已是性命攸关的事。如果你没有面具(面子),那就成了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用现代术语来说,就叫作“政治面目不清”。不清也就不亲,必须加以防范。甚至,政治面目不清,比公开的敌人还可怕,因为他可能是奸细和间谍。在“宁肯错杀一千”的思想指导下,也可能立马被杀掉。因此,在原始时代,一个人如果不能出示自己的面具,就很难安全地通过一个充满警惕的部落。总之,从原始时代起,人们就是“死要面子”的。因为没有面子,就可能不但生命没有保障,而且会死无葬身之地。要知道,就连死者的埋葬和灵魂的安顿,也都是必须按照“图腾系统”来操作的。没有标志身份归属的“面子”,死了以后,便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由此可见,丢失面子,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事实上,在原始时代,对于那些犯下为本部落众人所不齿罪行(通奸、通敌等)的人,惩处的办法之一,就是剥夺其面具。失去了这一“面子”,也就失去了与自己人交往的工具,当然也就“没脸见人”,只能自个儿跑开,到不见人烟的地方去自生自灭。这种惩罚,有时比判处极刑还可怕。久而久之,这种恐惧感就转化为羞耻感,视丢失面子为可耻,进而又把一切可耻之事视为“丢脸”。

    面子既然原本是“面具”,则它也就同时是“角色”,或者说是角色的标志。角色有主有次,面子也就有大有小。但即便跑龙套,也是角色,也要有面子。面子就像京剧中的脸谱,标识着每个人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担任和扮演的角色。事实上,脸谱面子都来源于面具,只不过用在戏台上的叫脸谱,用在生活中的叫面子,作用却都是一样的,合起来便叫脸面(脸谱和面子)。所以,一个人,如果自认为颇有脸面,觉得自己的面子又大又光鲜,生怕别人“看不见”或“看不起”,多半就会故意“摆谱”。摆谱也就是把脸谱特地摆出来给人看,和京剧中“亮相”的作用差不多。

    其实,重要的不是摆谱,而是“识谱”,也就是要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面子,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应该如何面对观众和其他人物。如果弄不清,或者演不好,那就会角色错位,当然也就“对不起”了。比如君是一种角色,臣也是一种角色,父是一种角色,子也是一种角色。好的社会政治秩序,依照孔子的说法,是应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按所司之角色行事。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那就非丢面子不可。严重一点,如宋灵公、楚成王,还会丢了性命。至少,也要被视为“表现不好”。因此,一个中国人,要想活得滋润、体面,就要“表现好”;而要表现好,就要“守规矩”。中国做人的规矩很多,但原则也很简单:第一要识相,第二要懂事。所谓“识相”,就是要会看脸色,知道对方有什么样的面子;所谓“懂事”,就是要懂得礼貌,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表演。比方说,开会时,面子比你大的人还没说话,你就抢先发言。人家脸上已经不耐烦了,你还在那里说个没完。这就是“没眼色”,也就是“不识相”。又比方说,一个资格老、辈分高的人来了,打电话说要来拜访你,你就应该立即表示“不敢当,还是我去看您老人家”,否则也是“没规矩”和“不懂事”。

    规矩首先是“规格”。规格由角色的大小来决定。角色不一样,面具、脸谱、面子的“格式”(尺寸、颜色、花纹、样式)也不同,这就是规格(规定的格式)。这些格式既然都有一定之规,当然轻易改变不得,也滥用不得。所以,一个人,如果角色小而享用的规格高,就是出格(如特许使用则叫破格);如果角色大而享用的规格低,就是降格(也叫“掉格”“掉价”“有失身份”);如果故意要显示自己的身份,就叫摆格;而如果身份与格式相符,则叫合格。合格不合格是很重要的。不合格,就会有人来问你:“你以为你是谁?”“你他妈的算老几?”

    怎样做才合格?首先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的斤两,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样别人才会“赏脸”。赏脸的结果,是不但自己有面子,连带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和上司也有面子。比如,一个孩子在客人面前彬彬有礼,规规矩矩,或嘴巴甜,样子乖,因而受到客人的夸奖,这在父母,是极有面子的事情。如果他公然在客人面前不听话,则是极丢脸的事,因为他不给父母面子,使父母不能扮演家长和教育者的角色。这时,恼羞成怒的父母可能会声色俱厉地加以呵斥,甚至大打出手,结果当然是只能连带客人一起都灰头灰脸。所以,那些乖巧的孩子,尽管平日里十分骄横,一旦来了客人,也会做听话懂礼貌状。同样,聪明的女人在外人面前,也会装出一切大事都是丈夫做主的样子,以便那怕老婆的老公,还勉强能够暂时扮演一下大老爷们男子汉的角色,不至于丢尽脸面。

    演戏与让戏

    这就很有些戏剧性。

    中国具有戏剧性的事情很多。就说送礼。在甲,不送是不行的,不送是不识相;在乙,不收也是不行的,不收是不赏脸。拒收礼物,丢了实惠还得罪人,是很不合算的事。但是贸然或坦然收下,也是不行的。有没有受贿的嫌疑先且不说,至少是一方面显得自己贪财,或没见过世面,会丢自己的“脸”;另方面又似乎认为对方送礼是理该如此,自己受之无愧,这显然是小看对方,会伤对方的“面”。所以,尽管最后还是要收,但收之前必有一段推让辞谢的“戏”要演。其过程无非是送礼者先说“务请赏光”。这是拿面子做武器,意谓不收就是不给我面子。收礼者则云“你太客气”。这是用人情做盾牌,因为真正的兄弟是无须送礼的。送礼者也只好攻之以人情“请别见外”,意谓只有生人的礼才收不得。最后受礼者只好请回面子来帮忙:“那么恭敬不如从命。”意谓先前拒收,不是不给面子,而是出于对你的“恭敬”;现在收下,也不是自己不要脸,而是为了“从命”。恭敬和从命都是面子,但从命的面子更大。为了给你更大的面子,只好不顾自己的脸面,收下你的礼物。这可真是得了人情又卖乖,既给自己找了台阶,又给对方戴了高帽。所以,尽管双方心里都知道这是在演戏,但为面子故,又都非演不可。

    事实上,在中国无论做人做事,都带有表演性质,甚至根本就是“做戏”。因为在中国人这里,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做”出来的,并且是“做”出来给别人看的。什么是“做”?就是表演,即戏曲剧本上所谓“做某某状”。中国人在做人时,常常要做某某状—— 父母面前做听话状,老师面前做勤勉状,长辈面前做恭敬状,皇帝面前做忠诚状,领导面前做服从状,群众面前做谦虚状,女友面前做潇洒状,男友面前做娇嗲状。总之是只要面对“观众”,就要进入“角色”。担任什么角色,就做什么状。

    不过,一个人的角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在儿子面前是老子,到了老子面前便是儿子。此外,年龄的增长,名声的得失,地位的升降,财富的盈亏,都会引起和造成角色的变迁。所谓“一阔脸就变”,就是说地位高了,财富多了,角色大了,面子也大了,对于先前和自己面子相等的人,便会不大看得起。

    所以,中国人必须有角色更换以后,面子也随之更换的应变能力和心理准备,同时也要有能保持不变的能力。具体来说是:当角色变小时,面子也要相应地立即缩小,免得人们说你不懂规矩;相反,当角色变大时,面子则不一定相应地立即放大,这样可以获得“谦和”“念旧”“不忘本”的好评(也是一种面子),也可以免遭“一阔脸就变”的物议(遭人物议也难免丢脸)。《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了生员,身份和角色都发生了变化,他的丈人胡屠户便来和他讲“面子经”,说是“你如今既中了相公,凡事要立起个体统来。比如我这行事里都是些正经有脸面的人,又是你的长亲,你怎敢在我们跟前妆大?若是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你是个烂忠厚没用的人,所以这些话我不得不教导你,免得惹人笑话”。胡屠户这些话中虽不乏混账之处,但抽象地看,也还是符合“面子逻辑”的。及至范进中了举,成了“老爷”,张乡绅亲自来贺时,胡屠户便不但自己也不敢再“妆大”,甚至连“面”也不敢出来了。这正是角色变换之后所必然引起的面子变换。

    因此,在社会交往中,要想不伤对方的面子,最好先弄清对方此刻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比如你的一个老朋友、老同学或儿时伙伴此刻发达了,当了官,做了教授,出任了董事长或总经理,那么,在他的办公室里,当着他的同僚或下属或学生或雇员的面,便断然不可呼叫他的小名或绰号,甚至不可直呼其名,免得他当场下不了“台”。比如陈胜当长工时,曾与伙伴们相约云:“苟富贵,勿相忘。”后来陈胜当了王,伙伴们来找他,却不懂规矩,叫他的名字,说他的隐私,大伤了陈胜的面子。结果怎么样呢?不但没能共富贵,连吃饭的家伙都丢了。

    同理,要想给一个人以面子,最便当的办法就是改变他的角色,让他由配角升格为主角,或候补主角。这种升格可以有真实和虚拟的两种。真实的如升官、升职称等,虚拟的如赐紫金鱼袋,赏穿黄马褂等。虚拟的升格还可以仅仅只是口头上的,比如称年龄、辈分比自己小的人为兄,或自称“鄙人”“在下”“区区”等。总之,只要对方在心理上感到变换了角色,就同样行之有效。这就好比演戏。配角抢主角的戏,是“犯规”(情节严重者要被开除出戏班);主角给配角让戏,则是“赏脸”—— 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脸谱赏给对方。既然是赏脸,那么,它也就是殊荣、恩典,至少也是客气、情分,不能“给脸不要脸”,但也不能白要,而必须回报。回报的方式因人而异。如果对方与自己原本平起平坐,那么对方的让戏便是谦让,必须以略高一级的规格把“脸”还回去;如果对方地位高了许多,就是赏赐,自己可能已无“脸”可还,只有报之以身家性命;如果对方地位低得多,则原本无戏可让,但既有孝敬之心,自然也该赏脸。总之,在社会交往中,只要大家都能让着点,那就大家都有面子,都有“戏”。

    有意与无意

    戏是给人看的,所以面子必须好看。

    事实上但凡可以称之为“面子”的,都无不好看。这就像中国戏剧舞台上的脸谱,无论忠奸贤愚,都一律画得漂亮,富于装饰美。比如历史上的暴君、昏君,死了以后,也要有一个谥号作为最后的面子。这面子当然不能叫“昏”“暴”“戾”,只能叫“幽”“厉”“灵”。如果你不懂“谥法”,便看不出这里面有什么贬义。还有一种更妙的,叫“恭”,是“知过能改”的意思。既然知过能改,则先前的错误,也就一笔勾销,仍可坦然地进宗庙去享用牺牲和香烟。又比如,一个同志毛病不少,但做鉴定时,也要给他留点面子,决不可将他的缺点错误直通通地如实写出,而要说“希望今后注意某某方面”云云。似乎这位同志的缺点错误,只不过粗心大意,不太注意罢了,其实无伤大雅,无碍于晋升和调动。否则这位同志丢了面子,闹将起来,大家的脸上都不好看。

    这就和戏剧一样,有一个“台前”和“幕后”的问题:“言”不过是台前的表演,“言外之意”才是幕后的真实内容。读中国书,看中国报,听中国人说话,欣赏中国艺术,都要学会听弦外之音,悟言外之意,否则就会不得要领,甚或上当受骗。比如“研究研究”,其实并不研究;“以后再说”,其实并无以后,也不会再说。你如果傻乎乎地等下去,肯定等不出什么结果来。总之,一切让人不愉快的事,都一定会有比较委婉动听的说法。比如肥胖叫发福,死亡叫仙逝,撤退叫转移,连吃败仗叫屡败屡战。当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仓皇出逃,官方的说法却叫“两宫西狩”。狩,是打猎的意思。鬼子进京了,太后和皇上哪里还会有心思去打猎?也就是自己哄自己罢了。

    但这是不能说穿的。一说穿,就没戏看了。戏剧艺术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我欺骗”。大家都知道那是在作假,大家都不说穿,戏才演得下去。比如一个演员演林黛玉,大家都看得十分有趣,你偏要来拆台,说她原不过某某,既没有病也不曾失恋和葬花云云,便不免大煞风景。

    所以,对中国的许多事情,都不宜到幕后去寻根问底,因为那会“拆穿西洋镜”,种种“把戏”也就演不下去。比如某领导为了做谦虚状,跑到基层来征求意见,原本只是走过场,甚或是要听评功摆好、歌功颂德的,你却当真一五一十地历数其不是,这就会使该领导难堪,连带在座的基层领导和同事也会尴尬,以后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又比如开学术讨论会,主持人请来领导和名流撑门面。尽管那领导或名流的讲话驴唇不对马嘴,或实在肤浅得可以,你也只能频频点头称是,或做认真记录状。同样,如果哪天我们发现一个公认的坏种或蠢货也忽然“当选”了什么,也千万不要大惊小怪。因为真正的功夫都在幕后,前台的选举不过“行礼如仪”而已。

    然而生活不是艺术。艺术原本就有“虚拟性”—— 画的鞋子不能穿,画的苹果不能吃,诗人绘声绘色地描写骑术,自己却不会骑马。所以艺术可以是“有意的自欺”,不妨“明知是假,认真去做”。反正一则是有意识,二来也不过骗自己。由于是有意识,在短时间的艺术想象后,仍能回到严峻的现实;既然是骗自己,便至多不过只是自我陶醉,尚不至于误国误民。遗憾的是,中国的面子主义者,却总是忘记了这两条界限,一方面由“自欺”而“欺人”,另方面又由“有意”而“无意”,其结果,便势必是害人害己。

    比如清朝末年,清廷派往欧洲的一位使臣刘锡鸿大人,便是这类因自欺欺人而自我陶醉的角色。当一位波斯藩王对刘大人谈起西方列强的侵略扩张并为此深感忧虑时,刘大人却坦然地告诉他毋庸忧虑,并对他大谈其东方哲学:跑得快的,人喜其捷,却不知那是会摔跤的;走得慢的,人苦其迟,却不懂那是最稳当的。太阳到了中午,就要下山了;月亮到了十五,就要亏缺了。西洋发展得这样快,难道不是自速其亡吗?列强贪欲这样多,难道不会触怒天道吗?至于中国没有铁路火车,那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大清正要建造一种世界上最优秀最神奇的火车头,那就是遵照先王和圣人的遗教,“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这种“精神火车头”,举世无双。它“行之最速,一日而数万里,无待于煤火轮铁者也”,哪里还用得着与西洋争一日之短长呢?

    这真是阿Q得可以!你西洋不就是“无闲官,无游民,无上下隔阂之情,无残暴不仁之政,无虚文相应之事”吗?那都是因为孔孟之道“声教迄于四海”,使洋人也“得闻圣教”而已。正本清源,当然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了”!你欧美不就是富一点、强一点吗?可那种“贪得”之富、“好胜”之强,咱们根本就不屑——“孙子才画得圆呢”!作为出使欧陆的中国使臣,刘大人的“门面”装得算是够可以的了。可惜,“孙子”们并不吃这一套,而历史的辩证法,亦正如马克思所说,是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东西只能用物质来摧毁。以贪得为富、好胜好强的“学生”们还是拿着“先生”发明的罗盘和火药来打“先生”了。这可不是一句“儿子打老子”便可以对付的。结果,“门”被打开,“面”也难保。刘大人的如簧巧舌,哪里抵挡得住列强的坚船利炮?

    真话与假话

    这就是“面子”了。它既然是“面”,那就肯定不是“里”;既然只能“好看”,那就难免成为一种“文饰”,甚至文过饰非。

    文饰也未必就不好。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谁愿意把自己弄得脏脏的丑丑的?谁都要修饰修饰打扮打扮么!尤其是有人看的时候。再说,修饰打扮自己,也是对别人的尊重。一个平时穿着随便的人,如果忽然衣冠楚楚起来,便八成是要去见什么重要的人,比如贵宾、上司或恋人。当然,反其道而行之的也有。比如京城里的那些“腕儿”,就会光头铛亮胡子拉碴,大裤衩子小背心,趿拉着拖鞋出入那些所谓“体面”的场所。这其实不过是一种“摆谱”“拔份儿”罢了,意思是“老子偏不把你们放在眼里”。实际上,在任何民族那里,蓬头垢面、不加修饰地面对他人,都是极不礼貌的,因为这似乎隐含着“你也配让我修饰吗”的意思。所以,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见别人,或让别人来看,就不仅是自己要面子,也是给别人面子。

    但再合理的事情,也得有个分寸才行。可惜在中国人看来,让所有的人都有面子,比什么都重要。于是,要面子,甚至为了要面子而不惜文过饰非,也几乎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无意识”。比如出门开会特地穿上平时不穿的新衣,客人光临之前把家里突击打扫一遍,外宾参观时专挑“好看”的部门、单位或地段让他们看,上级来检查时报喜不报忧。结果怎么样呢?结果是久而久之,有意或无意的“自欺”就会变为有意或无意的“说谎”。至少是,说的是一种情况,实际则是另一种情况。

    就说谥号,表面上看来大都是很好听的。比如“灵”,无论怎么看都是好词儿:灵验、灵通、灵巧、灵活、灵敏、灵性、灵气、灵感、灵光、灵丹妙药,都是好得不能再好。即便用于死人,也是尊称,如灵牌、灵位、灵柩、灵堂。然而我们看看谥号叫“灵”的国君,又有几个是好东西,几个有好下场?郑灵公为吃王八,被臣下杀死;陈灵公南冠而会情妇,被情妇之子射死在马厩。晋灵公暴戾不君,站在高墙上用弹弓射人,看人躲避为乐;厨师煮熊掌不烂,他就把厨师杀了,装在畚箕里招摇过市;大臣劝谏他,他反倒派人去暗杀谏臣,最后终于死于非命。这三个,算是最差劲的。此外如楚灵王众叛亲离,走投无路,自缢于臣下之宅;许灵公如楚请兵伐郑,不遂而客死他乡;蔡灵公国破身亡,成为亡国之君,也都很悲惨。看来,越是叫作“灵”的,反倒越是不灵。

    谥号其实也有两种。一种是炫耀功德的,如文、武、成、襄;另一种则是掩盖过失和不幸的,如灵、恭、闵、哀。这也不奇怪,因为面子就像服饰,也有两大功能:显示与遮蔽,或者炫耀与文饰。正因为面子兼此两种功能而有之,因此面子表现的内容就可能真真假假。当它用于显示时就可能是真的,当它用于遮蔽,尤其是用于文过饰非时,就难免弄虚作假。比如康熙庙号“圣祖”,乾隆庙号“高宗”,大体上还说得过去,而内战外战都很外行的咸丰,庙号竟曰“文宗”(慈惠爱民曰文,忠信接礼曰文),便让人觉得简直就是讽刺。莫非连吃败仗就是他的“慈惠爱民”,割地赔款就是他的“忠信接礼”么?

    皇上和朝廷既然带头说谎,则臣下和小民们也难免口是心非。事实上,由于做人要按“面子格式”去表演,做事要按“面子法则”去操作,也就容易造成一大批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口蜜腹剑的阴谋家、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他们“当面是人,背后是鬼”,“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而且,越是心狠手辣,就越是慈眉善眼;越是污秽歹毒,就越是道貌岸然。这就不能不让人处处小心时时提防。因为“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所有人的内心世界都被面子裹着,哪里弄得清真假?所以,中国这方面的古训也特多,什么“听其言,观其行”啦,“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啦,都是。

    其实,不要说那些大奸似忠的阴谋家野心家,即使一般的良善之民,也难免要多少说点空话、套话或假话,或者“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所谓“一根肠子通到底”,平生半句假话不说的,其实并不太多。因为句句都说真话,事事都讲真实,便难免会有“违碍之处”,或让某些人听了不高兴。这就会得罪人。得罪了人,自己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平心而论,说假话,甚或搞阴谋,确实也有不少是被逼出来的。比如一个人想说真话,但说出来会伤了别人的面子,便只好说假话,或者“打哈哈”。又比如,一个人,能力很强,资历也不浅,明明有资格担任某一职务的,但如果明说,便会视为有野心或厚颜无耻,也就只好做谦让状,或者搞阴谋。例如曹操这个人是有能力的,也敢讲真话。他曾公开宣称:倘若没有曹某,真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这是真话,但也不讨人喜欢,因为把别人的假面都揭开了,于是引起公愤。结果呢,别人(如刘备与孙权)都堂而皇之地称了帝,没当皇帝的他反倒成了“奸臣”,你说这算什么事?

    所以做人必须“世故”。不世故,便会或因不会做人而伤了别人的面子,或因不会认人而为别人的假面所惑。伤人不落好,被惑要吃亏,因此“人情世故”四个字,实在是一门大学问,也是每个中国人必须认真学习琢磨,甚至必须耗尽一生精力才能弄懂学会的“必修课”。不过,世故既与人情有关,那么我们就还是先来看看“人情”是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