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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单位

    一 单位之谜

    所谓“单位”

    对于中国人来说,单位是极其重要的,至少曾经重要过。改革开放以前,两个中国人见了面,如果是熟人,便问“吃了没有”;如果是生人,又没有经过介绍,便多半要问“你是哪个单位的”。在大街上骑车闯了祸,或者到机关衙门里去办事,警察和门卫都会问这句话。如果是女儿带了男朋友到家里来,那做母亲的,便几乎一定要问这句话。

    单位,差不多可以说是中国人生存的依据。

    单位首先是“饭碗”。一个人,如果在政府部门工作,便是“吃皇粮”;如果在国营企业里工作,便有“铁饭碗”;如果在三资企业工作,则有“金饭碗”;如果在不太景气的单位工作,也许捧的只是“瓷饭碗”“泥饭碗”,但也好歹有口饭吃;如果还在上学,则无妨视学校为“准饭碗”,事实上许多人的考大学、选专业,也都是考单位、选饭碗。总之,有了单位,就意味着有一份工作和一笔收入,可以养家口,毋庸顾虑没有饭吃。

    单位又是“面子”。在大单位工作的人,面子也大,架子也大,小单位的人见了他就不敢摆谱。当然,没有单位,也就没有面子。岂但没有面子,恐怕还会被视为可疑分子和危险分子。在许多单位的门口,都竖着“闲杂人等严禁入内”的牌子,对无业游民是严加防范的。所以,当个体户刚刚出现,还没有成为“款爷”的时候,他们是吃不开的。他们自己心里也忐忑不安,老想着给自己找个单位,比如挂靠在某个国家或集体的单位,或把自家的小店堂而皇之地称作“公司”,这样才有面子。总之,单位代表着一个人的价值。两个人相互认识时,之所以要询问对方的单位,也是为了探知对方的身份和地位,以便掌握自己态度的分寸。而那些在大单位工作的人,也一定会把自己的单位,赫然地印在名片上。

    单位还是“人情”。两个人的单位,如果是有关系的,那么这两个人无论是否认识,也都有了“情面”。如果他们的单位是“上下级关系”“兄弟单位”“相邻单位”或“客户单位”,则关系又更进一步。这时,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什么要求,只要办得到,不太麻烦和困难,那么,“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双方单位的面子上,也得“做做人情”。或者双方单位并无关系,但对方的单位上有自己的熟人,也可以拉关系,套交情,甚至走后门。由于我们下面将要讲到的原因,个人与单位是融为一体的,所以两个单位之间如果想建立联系,也可以通过对方单位中熟人的关系,去托人情、套近乎。

    更重要的是,单位不仅是饭碗,是面子,是人情,而且还可以说是“父母”,是“家庭”,甚至是“摇篮”,是“襁褓”。改革开放以前,国内一个中等规模的单位都会有诸如分配工作、安排学习、保证生活、组织娱乐、操办婚丧、照顾子女、保存档案甚至批准生育等功能,而且人无分男女,事无分巨细,都由单位负责。比方说,夫妻吵架,是可以闹到单位上去的;邻里纠纷,也是要由单位来调解的;被派出所扣留的肇事者,只有单位出面才能“领回”;当然,受上级表彰的获奖者,也应由单位派车或出资送他去领奖。总之,一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甚至喜怒哀乐,单位都“承包”了,正可谓“无微不至的关怀”。如果你没有过多的要求和奢望,比方说,不想有过多的自由和主见,那么,在这样的单位里,应该说会感到母亲怀抱般的温暖,不用操太多的心,便“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所以,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如果找到了一个好单位,那就简直会终身受益无穷。难怪那些做母亲的要关心女儿男朋友的单位。因为这意味着女儿的终身是否确有依托。事实上,单位的关怀,一般都惠及配偶的。比方说,许多单位都规定,本单位人员去世后,单位负责其安葬;如果自己没有单位,则配偶所在单位也会负责其丧葬。这真是“生有所安,死有所葬”,岂非“终身”有靠?

    单位与个人

    这就难免让人产生一种与之融为一体的感觉和情感。

    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是维护本单位的。尤其当他在外面,和外单位的人在一起时,总是会自觉和不自觉地站在本单位的立场上,替本单位说话,为本单位争名争利,争面子争实惠。如果外单位的人居然攻击本单位,指责本单位,即便对方说得有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原本也有意见,这时心中也会大起反感,觉得对方是在有意攻击自己,贬低自己,小看自己。这时即便为了自己的面子,也要奋起反抗,据理力争,和对方吵个面红耳赤。因为个人与单位既已融为一体,当然也就共有同一张脸。所以,两个中国人在一起说话,要想不伤害对方的面子,最好连对方的单位也不要妄加指责。同样,当着外单位人的面,也不能公开说本单位的不是。这样不但会引起同事的反感或义愤,连外单位的人也会莫名惊诧,除非对方是关系极深的“自己人”,又没有“别人”在场,才可以诉说。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开会时,说自己单位各方面都不如对方单位,甚至“差得远”。因为本单位的同行者都知道,这是为了给对方面子而说的客套话,当不得真。不过,即便是这种客套话,一般也只能由带队的领导说,而且要说得空洞,不能有太多的具体内容。当然,为了表示虚心学习的诚恳,也不能一点具体内容也没有。所以,这种话只能由带队的领导说。如果由一行中地位最低的小青年来说,不但掌握不住分寸,还会有吃里扒外之嫌,而且对方也不会领情。

    至于回到本单位,则又是另一副面孔。因为这是在自己“家”里,说话可以放肆,行为也可以随便。不但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本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种种好处,而且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工资,要奖金,要级别,要职称,要住房,要……倘若不如意,便要闹情绪、提意见,比如称病不来上班,“磨洋工”,既不辞职也不工作地“占着茅坑不拉屎”,故意在吃饭时找到领导家里去让他不得安宁,给上级写信或在上级检查工作时去告状,让本单位领导难堪等。闹情绪的理由多半是“都是一个单位的,为什么他们可以(比如晋级、升工资、分房)而我就不可以”;提意见的依据则多半是“看看人家单位是怎样做的”,“为什么人家可以我们就不可以”。

    这时,单位又成了随时可以祭起即用的法宝。遇到这种情况,单位的领导往往自己就首先觉得理亏,于是极尽安抚劝慰之能事,就像父母拿糖去哄不听话、闹别扭、耍孩子脾气的子女。如果领导没有这样做,而是公然搬出规章制度来弹压,单位上其他人就会抱不平,认为该领导没有人情味。当然,如果不多少给一点实惠,只是“拿好话甜和人”,则又可能被视为滑头。高明的办法是设法调剂和弥补。比如张三李四年资能力贡献大体相当,张三升了级,李四没有,便可以安排一次公费出国等等。

    上述种种,之所以虽然在逻辑上并无多少道理,却又被人公认为理所当然,就因为无论领导抑或群众,都在潜意识上把单位和个人融为一体。既然融为一体,当然也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了。事实上,许多单位,如工厂、学校,都会张贴悬挂这样的标语口号:“团结起来,振兴我厂(校)。厂(校)荣我荣,厂(校)耻我耻。”亦在有意无意地强化这种“一体意识”。

    同理,既然俱为一体,则单位上有的“好处”,也就应该利益均沾,人人有份,才是有福同享。当然,如果单位上有了困难,大家也应有难同当。这时领导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群众暂时放弃和牺牲某些个人利益,共渡难关。在这个时候,率先主动提出放弃和牺牲个人利益的,就叫“识大体”。也就是说,个人是“个体”,集合起来是“集体”,团结起来是“团体”。集体和团体当然是“大体”。因小失大,便叫“不识大体”,何况大小之“体”,早已融为一体?更何况单位上平时关怀我们,照顾我们,这个人情又岂可不回报?

    不难看出,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 群体意识,在单位上确实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且发展到了一种无可挑剔的极致境界。

    安身立命之所

    实际上,单位的产生,正是“群体意识”所使然。

    什么是群体意识?就是认为人首先是“群体的存在物”。离开一定的群体,人就不能作为人而生存。因此,每个人,就都必须依附挂靠某一群体,以为“安身立命之所”。所谓“安身立命”,也就是生活有所依靠,精神有所依托。无此依靠依托,便如无本之木、无水之鱼,身既悬于空中,心里当然也没有着落。要知道,中国人是不但生前要有依托,就连死后也要有所归宿的。于是,有钱有势如皇帝,便在生前大造其陵墓;无钱无势如平民,则大造其棺材。在旧中国,稍有积蓄者,都要在生前打一副自己喜欢的棺材,堂而皇之地放在家中,既是安慰也是装饰。孝子在父母生前为他们打一副棺材让他们高兴,病人临终前望着棺材而心满意足,似乎一生的劳累就只是为了这一归宿。

    怕死、讲吉利的中国人,偏偏对棺材“情有独钟”,表面上看匪夷所思,细细一想却大有道理。原因就在于中国人固然怕死,却更怕死无葬身之地,成为孤魂野鬼。所以放一副棺材在家里是极其荣耀的事,也是非常吉利的事。它不叫棺材,而叫寿木,每年都要油漆一次。油漆的次数越多,就越荣耀,越吉利。因为它不但意味着主人的长寿,也意味着他有能力把握生前,安排死后。相反,如果死后连棺材都没有一口,则多半意味着生前也“身无所凭”。总之,无论生前死后,都要有所依靠,有所依托,有所安顿,否则便会导致强烈的失落感,“累累若丧家之狗”。狗尚且不能丧家,而况人乎?

    就中国传统社会而言,当每个个体都有着或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之所”时,便是“天下大治”之日。反之,则是“天下大乱”。天下大乱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民众流离失所。“流”是“流失”,即个体脱离群体;“离”是“离散”,即群体趋于解体;“失所”当然就是人们失去安身之所了。大多数人流落他乡,流浪于道路,成为流民乃至流寇,则天下焉能不乱?天下大乱自然人心浮动,或者说正因为人心浮动才天下大乱。浮则动,动则乱。可见乱因浮起,而浮也就是没有着落,也叫“悬”或“悬浮”。所以,“平定天下”,也就是“解民于倒悬”,并“厝天下于衽席之上”,让每个人都有口饭吃,有件衣穿,有个地方安身,各得其“所”。

    古之所,即今之“单位”。

    所,从户从斤,也就是家。家当然是最可靠的。小孩子受了欺负,多半要回家告状;成年人闯了祸,首先想到的也多半是逃回家去。家不但提供食物和用品,而且提供爱情和庇护。更何况,在小农经济的情况下,家又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这就在经济来源和社会心理两方面,保证了一个人的安身和立命。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一般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人们才会离家出走而浪迹天涯。这时,他们也往往要寻求一个类似于家的群体以为寄托,如行会、帮会、门派、党派。于是,当社会经济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取代了“家有制”,大多数城市居民都必须“离家出走”,到外面甚至外地去谋生时,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投靠”的单位看作一个家庭,而“出门靠朋友”也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出门靠单位”。

    事实上,单位也并不否认自己具有家的性质和功能。许多单位都有诸如“以厂为家”或“以校为家”这样的口号。家里是要有饭吃的,因此单位要管饭;家里是要能睡觉的,因此单位要分房;家里是要有衣服穿的,因此不少单位要发衣服。这些衣服虽然叫作工作服,其实并不一定只准工作的时候穿。当然,家庭也必须温暖温馨,因此单位要组织各种活动,比如春节团拜或假日旅游,这才能使人产生在单位即是在家里的感觉。

    看来,单位之所以具有前面所述那些“包揽一切,关怀备至”的职能,与其说是一种管理的需要,毋宁说是一种心理的需要。

    恋母情结

    这种心理需要无妨称为恋母情结。

    中国人不论男女,都一律“恋母”的。因为母亲的怀抱和胎腹是我们最早的“安身立命之所”。前面说过,“身”这个字,无论甲骨、金文、篆文,都是像一个人怀胎之形。它对于母亲来说是“身孕”,对于胎儿来说是“安身”。胎儿出生后,又要在母亲的怀抱里哺育成长。甚至睡觉,也要在母亲的怀里才能安睡。那可真是“俱为一体”又“血肉相连”。

    单位也一样。当然,一个人新到一个单位,还不会一下子就有这种念头,这正如一个婴儿的形成,必得十月怀胎一样。但久而久之,只要这个单位确有家庭般的温暖,这种情感便油然而生,甚至调走之后,还会怀念。哪怕是因待遇不公愤而出走,在愤恨之余,也仍会多少有些怀念。这时就会出现这样的奇怪现象,愤而出走的人自己咒骂原单位即可,如果别人也来参加咒骂,则又可能“翻脸”。在这里,不但有面子方面的原因,也未尝没有情感方面的原因。

    中国人之所以特别依恋母亲,还因为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幼儿的哺育期特别长。现代医学证明,婴儿吸食母乳可获天然的免疫力,但断奶太晚则又会导致缺钙。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恰恰具有这两方面的特色:一方面是极其注意“免疫力”的获得,比如不要读“坏”书,不要唱“坏”歌,不要看“坏”电影,不要沾染坏习惯,不要受精神污染;另方面,却又往往忽视“钙”的补充,比如很少教育子女和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等,更遑论鼓励他们接受一点“离经叛道”的观点,或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这两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乖”“听话”,或者说,“好”。在家要做“好孩子”,在学校要做“好学生”,到了单位要做“好同志”,其结果是造成一大批精神上心理上永不“断奶”的“好人”。这种人好则好矣,可惜多少都有些“软骨病”,不“靠”上什么,自己就站不起来。我认识一位女研究生,是很典型的乖学生。朋友们热心地帮她介绍了一位很出色的男研究生做对象,得到的回答却是“回去问问导师再说”,弄得大家十分扫兴。

    正是这种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永不“断奶”,造成了人们严重的依赖感。比如大学里的新生,往往要由父母送进学校,并代为报到。又比如一个人新到某地,便一定要有亲朋好友或接待单位去接站,安排食宿,代购回程票。亲朋好友或接待单位往往也习惯于这样去做,否则便是不近人情。小事尚且如此,遑论终身大事?于是便有这样的怪事:一个青年在选专业、找单位或搞对象时,竟会把一切事务都交给父母、亲朋或单位上、组织上去操心代劳,自己则无动于衷地袖手旁观。

    这样一种总是想“吃奶”又严重“缺钙”的人,当然必须为自己寻找一个“可靠”的单位。事实上,单位也往往视事事处处都依靠自己的人为可靠对象。这看起来有些滑稽,却又是事实。一般地说,任何单位对那些“听领导话”的干部职工总是优待有加,而对那些“不太听话”“爱提意见”“爱出头”“闹别扭”的“刺儿头”,则往往要将他们“入另册”。这些人在单位上,也往往占不到什么便宜。我们并不主张大家都应该和领导闹别扭,持不合作态度,更不主张员工应该违纪乱法,胡作非为。但同样地,也不主张以“听话”与否来分别亲疏。遵纪守法和令行禁止是必须的,盲从和依赖则不应提倡。其实,不少人的不太听话,只不过是希望自己独立思考;爱提意见则往往因为有着“事事关心”的爱,否则何苦要来管“闲事”?相反,有些人虽然当面从来不提意见,但背地里也未尝不嘀咕,暗地里“吃”起单位来,也毫不嘴软,而一旦有难,却又因平时早有只知听话不会拿主意的印象,正可以躲到一边去“凉快”,或“脚下擦油,溜之乎也”,这种人,才真正是靠不住。

    不但个人有依赖感,而且单位也有依赖感。事实上,国内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因有国家和政府的扶持和资助,才“赖”以生存。一旦因改革的需要而宣布“断奶”,便立即失去了生存的能力。甚至各级地方政府,如乡、镇、县、地、市,对上级政府,如省、自治区、中央,也十分依赖,要钱,要物资,要人才,要援助。一到扶贫工作组下来调查,大家便一起争相哭穷,因为大家都深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结果是谁叫得最凶,谁占的便宜就越多。扶贫款一到手,立马花掉,然后下次再要。至于怎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贫困落后局面,则较少考虑。反正“母亲”不能看着自己的儿女没饭吃,何妨“今朝有奶今朝吃,明朝无奶再叫娘”?

    二 公与平

    所谓“公”

    个人向单位伸手,地方向中央哭穷,之所以那么理直气壮,毫无愧疚不安之感,就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孩子向妈要奶吃,是天经地义的事。“党是我的妈,厂是我的家,没有钱用向‘妈’要,没有东西到‘家’里拿(国有企业的许多资产就这样流失)”,有什么不对?岂但“并无不对”,而且“合情合理”。这“情”,就是前述“恋母情结”;这“理”,则是所谓“公平合理”。公平合理当然没什么错,问题在于什么是“公”,什么是“平”,要合的又是什么“理”。

    先说“公”。

    “公”有两义,一是“公有”,二是“公平”。什么是“公有”?在中国人看来,所谓“公有”,也就是大家共有。比如家有,就是家人共有。国有,则是国人共有。如果是几个人合伙、入股、集资、凑份子,则归这几个人共有,也是“公”。反正,只要不是“私”(个人所有),就是“公”,叫“背私为公”。

    公有既为“大家共有”,自然“人人有份”。而且,越是“公”(即共有者越多),就越是“人人有份”。所以公路人人可走,公车人人能坐,公园人人该游,公费人人得花,公费吃喝当然人人该来。如果别人有份而自己没有,便要大叫“不公”,可见“公”就是“人人有份”。至于建设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保卫公共财产等,则又当别论。因为这不叫“人人有份”,而叫“人人有责”。“人人有份”是“公”字题中应有之义,无须启发,人人皆知;“人人有责”则似乎大家都不知道,必须诉诸教育,时时提醒。所以街头巷尾的标语,只会写“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绝不会写“公费吃喝,人人有份”,然而号召力却正相反。

    既然“公”就是“人人有份”,那又何必区分公私?更无妨“化公为私”。比如用公家的车接送自己的亲朋,用公家的电话谈私事,用公家的稿纸写私人信件,用公家的电脑玩电子游戏等等,更遑论以权谋私或多吃多占了。问题不在于这些具体行为,而在于其“理论根据”:“咱们连人都是公家的,拿点东西算什么?”也就是说:“我是公家的,公家的当然也就是我的。”这不是“公私不分”的必然逻辑么?我就曾亲见一个逃票的乘客在车上理直气壮地和乘务员大吵:“公共汽车么,要什么票!”很显然,在一些人看来,所谓“公共”的,就是“人人有份”的。人人有份,也就人人都可以去“吃”一口。唯其如此,阿Q才胆敢公然去摸小尼姑,而且摸得理直气壮。因为在阿Q及其同志看来,僧尼既已“出家”,当然“无私”。无私即公,即共有,即人人有份。那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甚至就连国家政权也是“人人有份”的。当年,刘邦因蒯通劝说韩信谋反,要把蒯通下油锅,蒯通便同样理直气壮地说,秦王朝既然丢了自己的“鹿儿”(政权),普天下的人都争着去抢它,当然是谁的个子高腿子长跑得快,谁就得到它哪!也就是说,帝位这只“鹿儿”,原本人人有份,那么你刘邦“摸”得,难道韩信就“摸”不得?可见“人人有份”的思想,也是由来有自。“天下为公”么!只是到了后来,“天下为家”了,一般人不敢再有非分之想,“人人有份”才变成了“人人有责”。

    然而所谓“人人有责”其实往往是扯淡。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靠不住。你想,天下兴亡那么大个事,匹夫匹妇们如何负得了责?也不过是为某些人的假公济私、盘剥百姓提供一个借口罢了。比如借口“国难当头”而多征税款,或者借口“建设乡梓”而大刮地皮。事实上,历史上的贪官污吏在中饱私囊的时候,野心家、阴谋家在篡国夺权的时候,都无不打着“为公”“为国”“为天下”“为人民”的旗号。这一方面固然是为了遮人耳目,另方面却也未尝没有使自己更加理直气壮的心理因素在内。似乎只要这样一来,他们无论如何谋私,便都师出有名了。在这方面,林彪、江青一伙干得要算最为“出色”。他们干脆发动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的“斗私批修”运动,在最大限度地剥夺每个公民的财产权、思想权、隐私权等一切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欲和权欲。比如康生,就曾经趁“文革”中“破四旧”之机,搜刮了一大批国宝级的文物;现如今的那些巨贪国蠹,则不知侵吞了多少国有资产和民脂民膏。这些事情,难道咱老百姓也有责?这些东西,难道咱老百姓也有份?

    所以,谁要以为天下为公,他便当真事事都有份,那他就是犯傻。

    所谓“平”

    人人有份就是公,大家一样则是平。

    什么是“平”?平就是均等、齐一,如“平起平坐”是地位相等,“平分秋色”是各得一半。一个群体,一个单位,怎样才算齐一均等?当然是吃喝拉撒大家都一样。

    正如“人人有份”是“公”字的题中应有之义,“大家一样”也是“平”字的天经地义之理。平,既表示状态,如平静、平安、平坦,也表示动作,如平定、平息、平抑。那么,为什么要用各种动作去“平”?还不是因为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多,有的少——“不平”。这就要“铲平”。一旦铲而平之,张三不多拿,李四不多得,王五赵六也一样,也就大家心理平衡,人人心中平静,从此天下太平。

    公则平。公,就是承认人人有份。既然人人有份,何来多少不一?更不用说有的有,有的没有了。观念和道理是要落在实处的。这个“实处”,就是分配,就是种种实惠。如果嘴巴上说人人有份,具体到分配时,又大家不一样,谁相信你那个“公”字?可见,公(人人有份),是“平”的前提;平(大家一样),则是“公”的体现。公不公(有没有份),就看平不平(一样不一样)。

    相反,不公则不平。因为“公”既然就是人人都可“吃”,那么,如果别人“吃”了自己没“吃”,也就等于吃亏。所以,一旦待遇不相等,分配不相同,就会“不平”。不但当事人要“鸣不平”,旁观者也要“抱不平”。道理也很简单:既然是公有,是人人有份的,凭什么你有我没有,或者你有他没有?既然大家都该有,为什么有的少有的多?这就“不公”。可见,公,就是“公有”加“公平”,就是“人人有份,大家一样”,就是“你有我有全都有”,而且所有的人都一样多。这就是“理”,就是理所当然,天地良心。

    当然,“平”也不仅指待遇和分配,还指贡献和付出,比如“打平伙”,就是大家出钱出力一样多。如果有人出钱出力时“偷奸耍滑”比大家少,分配享用时却又要“平起平坐”和大家一样多,同样也会有人“愤愤不平”。最好是大家贡献一样多,分配也一样多,既无分你我,亦无分公私,人人都有份,大家都一样,才是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

    单位便正是“太平梦”的现实化。

    单位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大,是相对小而言的。什么小?个人小。什么大?集体大。在中国,个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和不成气候的,群体则是伟大的、举足轻重和战无不胜的。想想看吧!人生,如千古之一瞬,怎么长久得了?个人,如沧海之一粟,又如何大得起来?当然只有集合起来才能大。海之所以大,是因为它容纳百川;河之所以大,是因为它不拒细流;国之所以大,则因为它统摄万民。所以只有群体才是大,叫一大群;个体则是小,叫一小撮。当然,群体也有大有小。大可以大到全中国,小可小到本单位,但单位再小,也是“群”,因此“大”。

    个人是“小”也是“私”,集体是“大”也是“公”。可见大就是公,公就是大,大公则无私。何况通常所谓“单位”,基本上都是属于国家的(私营企业则往往不好意思叫单位),比如国家政府机关或国家事业单位,那就更是“一大二公”了。

    这就非想方设法做到“人人有份,大家一样”不可。比方说,不断扩大单位编制,把本来可以一个人承担的工作分给几个人做,也包括让在岗职工提前退休,由其子女顶替;尽可能地缩小分配之间的差距,在取消供给制实行工资制而不得不定出工资级别的情况下,一方面尽量缩小级差,另方面则规定各类补贴和福利待遇相同或相近;在厘定级差时,尽量主要依据社会上约定俗成、心理上可以接受的标准,如年功和资历,即工龄长、资格老的多拿一点,反之则少拿一点,而把能力、才干、贡献等“说不清”的所谓“软指标”放在一边,并尽量做到“公正”而不“偏私”。尤其是那些事关日常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可以给谁不给谁,差别也不可以太大。事实上,即便等级分明的那些单位,也会有搞平均主义的时候,比如舞票、戏票、电影票每人一张,过年过节时每人都分一斤苹果两斤梨等等,和水泊梁山上“一样的出力杀敌,一样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差不多。

    但水泊梁山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以不断地打家劫舍为资源的。咱们既然不能到外国去“打家劫舍”,那么,在机会不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又该如之何呢?

    也就只好吃大锅饭了。

    大锅饭

    平心而论,大锅饭也未必就不好。当真能做到“人人都有份,大家都一样”,或者能敞开肚皮吃,不用争不用抢也不怕锅里没有,有什么不好?至少是省去许多纠纷和麻烦。中国人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东西少点不怕,只要能做到“均平”,也就“太平”。

    问题是你要做得到!除非把单位都变成水泊梁山。然而,即便水泊梁山,也并非真的都一样。虽云“一样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但毕竟各人酒量食量并不相同,何况还有座次之别。更何况,“一样”并不见得有多好,“不一样”也不见得就多么不好。因为“一样”,可以是“一样的”出钱出力,也可以是“一样的”不出钱出力;可以是“一样的”少得少拿,也可以是“一样的”多吃多占。如果把是否“一样”当作唯一准则或最高准则,那么,两种不同结果作为可能性,应该说同时并存,完全“一样”。

    这就必须引入其他机制来进行引导。在水泊梁山,靠的是哥们义气;在单位,则靠思想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抓得紧,社会风气正,领导干部能够带头的情况下,结果就比较好,反之则可能会不可收拾。但是,思想教育虽然有用,却并不万能,因为物质的东西只能用物质来摧毁,现实的状况只能用现实的力量来改变。所以,还必须有一系列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和多少带有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来加以调节。这些经实践证明是屡试不爽、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是“平摊”,主要用于需要出钱出力的时候。大至集资建机场、修公路、盖厕所,小至单位上操办婚礼和打扫卫生,都可以照此办理。单位可以向个人摊派,上级也可以向单位摊派,还可以层层摊派。这是吃亏时的“大锅饭”。虽然吃了亏,但因为是平摊,人人有份,大家一样,所以即便心里不高兴,也没有话说。

    第二是“平衡”,主要用于可能发生“倾斜”的时候。“倾斜”就是“不平”,好比一架天平,一边盘子里东西多了,就要在另一边加砝码,才能平衡。比如某同志年事已高又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让他退下来,为了怕他心里不平衡,就在退休之前先提一级,一提一退,正好“平衡”。又比如,甲同志晋升了职称职务而乙同志没有,便让乙同志评优,多领些奖金,这样,“堤外损失堤内补”,心里也好过些。每个单位的领导,差不多都会这一手。这种办法也可以用于对待单位。比如,分配各种权益配额时,大单位理应得得多,但是小单位也应适当照顾,多少给一点,否则便会太不平衡。甚至选代表,选理事,选董事,选委员,对于诸如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妇女界、侨胞等等,也要有所照顾,至于他们是否真的“懂事”“理事”,有参政议政能力,就不一定“顾”得上。总之,每当评奖、评优、评先进、评职称时,就要分配名额,而且最后要由最高仲裁机构来“平衡”。

    第三是“平列”,主要用于论功行赏的时候。为了平衡,往往将有关人员统统开列上去,“见面分一半”,利益均沾。实在平列不了,便轮流坐庄,今年我评优,明年轮到你,后年轮到他,最后仍是“平列”。也有获奖者把奖金拿来平分的。如数额不多,请大家一起来“撮一顿”,也是办法之一。因为贡献是大家的,荣誉是集体的,岂能让人“独吞”?独食难肥,还是大家一起“吃”下去为好。谁要不懂这个道理,那他在单位上就休想“做人”。

    第四是“平抑”,主要用于有人硬要“出头”的时候。“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一般人是不敢出头的。有了功劳,一定要归功于集体,甚至在客观上造成归功于众的“事实”。比如《水浒》第八十六回写宋江大战贺统军,贺统军明明是被镇三山黄信一刀砍在马头上摔下马来的,但因又有杨雄、石秀、宋万赶到,“众人只怕争功,坏了义气,就把贺统军乱枪戳死”。可怜贺统军,只因梁山好汉要平抑功劳,竟不得全尸。这种自我平抑的做法自然是很高明的。如果一个人不会做人,硬要风头出足、好处占全,众人便会来平抑他,比如扣上“骄傲自大”“脱离群众”“有个人野心”之类的“帽子”,或者找个茬子趁机收拾他一下,让他知道利害。谚云:“人怕出名猪怕壮。”道理就在这里。猪太肥了,就会被宰;人太出名,就会挨整。所以越是出名,就越要谦虚谨慎,特别是待人接物时,要多给对方面子。因为你的面子大,人家心里本来就不平衡,但如果你和他“平起平坐”,他等于毫不费力地便得了个同样大小的面子,自然立即平衡起来。

    总之,平摊、平衡、平列、平抑,着眼的都是“平”,即大家一样。“你好我好大家好,谁也不要超过谁。”但是,按照辩证法,大家都好,其实也就是“大家都不好”;大家都要吃,其实也就是“大家都不吃”。某大学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某系几个人争一个教授晋升指标,相持不下,最后是大家都不当,指标上交,从此天下太平。

    铁饭碗

    显然,这样的一种“平”,是表面上的公平掩盖着骨子里的极度不公平。它连蒯通所谓“高材疾足者先得焉”的境界都达不到,还奢谈什么社会主义?饭是要养人的,大锅饭养什么人呢?恐怕只能造就平庸,培养饭桶。平就是“平凡”即“不优”,庸就是“庸常”即“不异”。不优不异又不少“吃”,非饭桶而何?

    大锅饭对国家民族也没什么好处。因为所谓平摊,实际上是不论差异;平衡,实际上是不讲原则;平列,实际上是不识好歹;平抑,实际上是不准竞争。何况还有“平息”,是“不明是非”;还有“平调”,是“不看贡献”。所谓“平调”,就是把贡献大、出力多的地区、单位创造的财富调给贡献小、出力少的地区、单位,让大家在分配上一律“扯平”。这是不折不扣的“鞭打快牛”“奖懒罚勤”。表面上一视同仁,实际上厚此薄彼,而且其所厚者,又是能力较低的弱者。从情理上讲,这好比父母偏爱或更心疼子女中的“弱智儿童”,倒也情有可原,但绝对理无可恕。因为其结果,只能造成整个民族的弱化,让人人都变成“等、靠、要”的“伸手派”,这是断然不会有前途的。

    所以,吃大锅饭的单位,便变成了弱者的天堂,强者的牢笼。这也是弱者往往醉心于找一个“可靠”的单位,而强者每每想要跳槽的原因。不过实施起来,却又每每是喊得多,做得少,其原因自然是复杂的,比如欠了单位的人情或碍于领导的面子。然而更主要的原因,则往往在于与“大锅饭”息息相关的“铁饭碗”。

    所谓“铁饭碗”,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首先,它意味着一种身份,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或“国家干部”。有了这种身份,便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可以和“闲杂人等”区分开来;有了这种身份,也就意味着有一份工作,可以和“无业游民”区分开来。更重要的是,这种身份一旦获得,便轻易不会丧失。即便调动工作,换了单位,在这边吃大锅饭,在那边也吃大锅饭。调到民营企业的,仍可保留身份;企业即便破产,国家也有义务为其重新安排工作。总之,有了这种身份,就永远“有饭吃”,所以是“铁饭碗”。

    其次,有了这种身份,只要在单位上不犯错误,准确地说是不犯大错误,其职务、职称、级别、待遇,一般都只升不降,临退休还能升一级,退休后还能领退休工资,退休工资有时还能随物价的上涨而上升,直至终身,所以是“铁饭碗”。

    最后,有了这种身份,并在一定的单位工作,还意味着有一套住房,以及一系列非工资可以替代和估算的福利和好处。正因为不可估算,所以格外诱人;也正因为无法替代,所以不可轻弃。如果要跳槽,就得对这些附加的“无形收入”进行估算,其结果往往是“铁”了心在原单位待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也是“铁饭碗”。

    由于铁饭碗有这么多好处,而这些好处又主要由其所在单位来兑现,而且为此单位还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如“进人指标”“户口指标”“建房指标”等),因此,一个人,一旦端上了一个单位的“铁饭碗”,则他与这个单位之间,就有了一种人身依附关系,而且是一种“铁”的关系。单位既无权随便开除他,他也不能随便说走就走。除了制度的限定以外,也还有心理上的原因,即自认为欠了单位的“人情”,应以安心工作来作为回报。他这样认为,领导和群众也会这样认为。比如一个人,原本是没有什么“身份”的,单位上把他调来,落了户,分了房,又公费送出去学习进修,混到了文凭,又凭此而提了级(依“大锅饭”和“铁饭碗”原则,一旦提升,调出去也可保留原级别),本应“报效”的,现在却公然要跳槽,另攀“高枝”,则舆论便会一致指责他“没有良心”。所以许多人的调动,往往趁单位“亏待”了自己(如职称没评上,房子没分到)时提出,这样对舆论可以理直气壮,于自己也心安理得。

    显然,这种“铁”的联系,不但造成了“想走的人出不去”,也造成了“想进的人进不来”。因为人才固然是单位的私产,职位同样是人才的饭碗。如果从外单位引进人才,则置本单位的人才于何地?这种对外有“挖墙脚”之嫌,对内又有“抢饭碗”之虞的做法,实在风险太大。所以世故一点的领导,就宁肯抱残守缺,得过且过。反正事业是国家的,成就是集体的,单位办得好不好,关我屁事!人才既然不能“流动”,单位当然也就“死水一潭”。如果再加上“近亲繁殖”(徒弟接师傅的班,学生接老师的位),那就更会“同则不继”,缺乏活力了。

    三 窝里斗揭秘

    传统节目

    然而,真正的“死水”是没有的。

    道理很简单,就因为生命在于运动,物质也只存在于运动之中。所以,一潭死水,只不过水面的平静掩盖着水底的波澜。自我封闭的单位,既然不能向外运动,便只好向内运动;既然不能向外用力,便只好向内使劲。

    这就形成了“窝里斗”,文雅的说法叫内讧。

    窝里斗是中国历史的传统节目。从《春秋左传》的“郑伯克段于鄢”开始,就一直上演得轰轰烈烈。郑伯即郑庄公,武公之子;段即共叔段,庄公之弟。段仗着老娘偏心疼爱他,便不把当国君的哥哥放在眼里,反倒闹独立,搞分裂,想取而代之,结果被庄公一鼓荡平。《春秋左传》拿这件事做开场锣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颇有戏剧性。因为一部中国史,除数得清的几次抵御异族外敌入侵外,差不多就是中国人打中国人的内部斗争史。东周的“问鼎”,楚汉的“逐鹿”,三国的“征战”,魏晋的“逼宫”,晚唐的“割据”,五代的“易主”,宋太祖的“陈桥兵变”,明成祖的“南下清君”,还有雍正爷的“屠兄残弟”。子篡父,臣弑君,嫡庶夺位,兄弟相残,朋友反目,不亦乐乎。与此相反,从公元前1595年赫梯灭古巴比伦,公元前十二世纪多利安人南下灭迈锡尼始,到公元十一至十三世纪十字军东征,再到后来的殖民战争,一部西方史,则可以说是西方人的对外征服史。难怪有人说西方文化的象征物是十字架,四面出击搞扩张;中国文化的象征物是太极图,阴阳两极窝里斗。

    自家窝里斗不说,还要把外人、外族扯进来掺和。公元前639年,周襄王因劝阻郑国伐滑一事在郑人那里丢了面子,一怒之下,首先想到的便是借狄族的武装去讨伐郑国。襄王此举,便正是两千多年后清政府所谓“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滥觞了。所以鲁国的大夫季孙为了防止鲁国国君“引外援而除内患”,便要先下手为强,胡乱找了个借口要去攻打颛臾(鲁的附庸国)。而孔子听说后则不无讽刺地说,依我看,季孙先生的忧患,恐怕不在颛臾,而在宫中当门的小墙(萧墙)里面吧?到底是圣人啊!“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真是一语道破天机。

    国如此,家亦然。一部《红楼梦》,亦无妨看作贾氏家族窝里斗的内部斗争史。又是“毒设相思局”,又是“抄检大观园”,又是“愚妾争闲气”,又是“刁奴蓄险心”。主子和主子斗,奴才和奴才争。装神弄鬼,以假乱真,落井下石,借刀杀人,兵书上的种种计谋,在这里都有用武之地。无论是伶牙俐齿却工于心计的凤姐,还是同样口角锋芒却性情爽利的晴雯,背后都遭人暗算,而她们自己又何尝不算计别人。就连一个极不起眼的粗使丫头四儿,只因宝玉对她好,众人怕“夺了地位”,竟把一句玩笑话当作大罪名,打了“小报告”到王夫人处,结果被撵了出门。就连一个小小的厨房,也要上演一出“改朝换代”“抢班夺权”的闹剧,结果是“一枕黄粱”,卷包而去。大观园温柔富贵乡里,真是步步风险,实不亚于江湖。主子们固然作威作福,握有生杀予夺之权,奴才们也未必就是省油的灯。第五十五回平儿对那些仆妇们说:“你们素日那眼里没人,心术利害,我这几年难道还不知道!二奶奶若是略差一点儿的,早被你们这些奶奶们治倒了。饶这么着,得一点空儿,还要难他一难!好几次没落了你们的口声。众人都道他利害,你们都怕他,惟我知道他心里也就不算不怕你们的。”倒也至少有一半是实话。同样地,“主流派”(王夫人、王熙凤等)固然风光占尽、飞扬跋扈,“非主流派”(邢夫人、赵姨娘等)也不甘下风,时时都在窥测风向,制造事端,以求一逞。总之,主仆、嫡庶、父子、兄弟、姑嫂、妯娌之间互相猜忌、欺诈、仇恨、争夺、陷害甚至残害,端的称得上是“窝里斗”之“大观”。可惜这里无暇细审,只好留待将来另书专论。

    经典手法

    窝里斗作为“传统节目”,不但其历史十分悠久,而且其手法也大多是祖宗嫡传,以后又经发明创造,补充修正,早已五花八门,无从细说。不过,总其大端,最为“经典”的,大约有以下几条:

    一曰“拉帮结派”,俗称“抱团儿”。大至国家,有各种政治派别和势力集团,如三国时代曹魏集团、刘汉集团和孙吴集团;小至单位、家族,也会因身份、地位、年龄、资历、出身、籍贯、气质、性格等等各种因素形成各种派系,结成各类团伙,其中最起作用的又主要是利害关系。所以这些派系和团伙又会时时发生变化,既有人加入,又有人叛离,但“抱团儿”则是永远必须的。因为个人很渺小,必须依靠集体力量。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任何孤家寡人在这种斗争中总难免败北。“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连皇帝都要有心腹亲信,何况他人?所以非得抱团儿不可。既然抱了团,就要有团伙意识。所以中国人一事当前,往往不问是非,只问亲疏,不是站在这一边,便是站在那一边,自觉地维护本帮本派的利益。谁不这么做,就是吃里扒外,从此没法做人。

    二曰“飞短流长”,俗称“倒闲话”。“抱团儿”是窝里斗的先决条件,“倒闲话”则是窝里斗的主要手段。这种斗争,虽然谈不上是推翻一个阶级、夺取一个政权,但同样也要先造舆论,然后才好实施打击的。然而,它又毕竟是窝里斗,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还得加以维护,因此不能公开“鼓噪”,只能背后“嘀咕”,于是“舆论”便变成了“闲话”。闲话也者,闲言碎语之谓也,无非是些鸡零狗碎,鸡毛蒜皮,捕风捉影,指桑骂槐,上不得台面,杀伤力却不小。弄大了,能置人于死地;再不济,也能让人心烦意乱,不得安宁。所以窝里斗的老手,鲜有不使用这一招数者。这一点,本书第九章有详尽论述。

    三曰“吹毛求疵”,俗称“找茬子”。“瓜无滚圆,人无十全”,谁还没个三差两错?但既然人生即表演,那么,任何人一上“台”,扮演了某种社会角色,便务求完美无缺,一投手,一抬足,吐字行腔,都要字正腔圆,否则“看客”就不满意,就要喝倒彩。站着说话腰不疼,“挑毛病”总要比“做事情”来得容易。大家既有此权利,又不花什么力气,那就不说白不说。“天高皇帝远”,中央的事咱管不着,本单位的事则尽可说长道短,指手画脚。有此心理基础,内讧专家们便可拿着放大镜,到鸡蛋里面去挑骨头。一旦发现“问题”,便大加攻击,小题大做,无限上纲,完全不必担心没人响应。

    四曰“无事生非”,俗称“造乱子”。也就是制造事端,乱中夺权。因为窝里斗是自己人斗自己人,如果一个群体,一个单位,大家都相安无事,按部就班,也就想斗也斗不起来。发生争斗之时,往往是群体和单位有“事”之日,比方说领导班子换届,或者评职称升工资提干部,总之,现行秩序和地位发生变化的时候。每到这时,单位上便热闹非凡,像开了锅似的,沸沸扬扬。如果没有这样的机会,便只好制造事端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乱子都是人造的。单位一乱,原来的平衡就被打破了。“一潭死水”变成了“一洼浑水”,心怀鬼胎者便可“浑水摸鱼”。当然,这一手法,只有“高手”可用。如果像邢夫人那样没头没脑,赵姨娘那样颠三倒四,也要来找茬子、造乱子、搞名堂,便只会自讨没趣。所以,像他们这样“心内没成算”的人,最好不要来凑热闹—— 但偏又这等人最不安分。

    窝里斗的方法和程序,大体如此。一个“有志于此”的人,只要勾结些不三不四的朋党,散布些不明不白的闲话,寻找些不疼不痒的茬子,然后不依不饶地闹下去,准能制造些不大不小的乱子来。即便不能置人于死地,也能弄得他不死不活。

    几大特点

    所以,窝里斗又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曰“阴”,即“不公开”。在公开场合,大家都是好同志,好朋友,好兄弟,笑容满面,一团和气,背地里则咬牙切齿,磨刀霍霍,甚至使坏弄鬼,放暗箭,打冷枪。总之,“当面说好话,背地使绊子”;“当面叫哥哥,背后摸家伙”;“当面握手,背后踢脚”;“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是“窝里斗”。既然是“一家子”,就该团结、和睦,不能“当面锣对面鼓”地公开叫板。谁要是公开翻脸,便等于和大家作对,那可就“对不起”了。这个风险,谁也担不起。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一般都不会撕破了脸来对着干。何况,依面子原则,原本就面对面时要“做人”,背靠背时不妨“捣鬼”的。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大家也都不好翻脸。至于背后是人是鬼,只有鬼知道,何妨鬼鬼祟祟?再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背地里捣鬼,杀伤力更强,何乐不为?

    二曰“软”,即“不硬来”。这和阴是配套的。阴则柔,柔则软。窝里斗既然不能公开,当然也不能硬来。硬来难免有敌对之嫌。何况“当面”和“硬来”都让人警觉—— 既让当事人警觉,又让旁观者警觉,“鬼”就不好搞了。如果用软刀子、软功夫,便不难在不知不觉中杀伤对方,即便发觉了也难以还手。因为如果是棍子打来,你还可以去挡住那根棍子,或把棍子打断;如果是阴风吹来,污水泼来,你用什么去对付这软东西?

    三曰“小”,即“不起眼”。比方说,做小动作,打小报告,闹小纠纷,制造小摩擦等等。这就很不好对付。第一,不容易发现;第二,不大好还手。因为那些名堂实在太小。如果去认真对付,既不值得,别人也会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和你关系不好的人会说:“屁大一点小事,闹什么闹?太没涵养!”和你关系好的人则会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还是不要因小失大。”但是,事有大小,是非却不因事小就不是是非。小麻烦也是麻烦,小纠纷也是纠纷。它们对人心理、情绪上的刺激,也不可小看。更何况,小东西多了,也能闹出大事情。比如蚊子虽小,但如果成群结队,也能把人咬死。所以,小动作,小报告,小纠纷,小摩擦,也能置人于死地。然而毕竟是“小”,至少不好一开始就小题大做的。结果是,你还手也窝囊,不还手也窝囊。

    四曰“黏”,即“无休止”。这也是内部斗争的特点。外部斗争,敌我分明,胜负分明,一是一,二是二。一仗打完,要么胜,要么负,要么和,总归有个了结。窝里斗则不然。因为它首先就不承认有什么斗争,自然也就无胜负可言。再说,即便一方胜了,另一方负了,也还得在一起过日子,那负方岂有不设法报复之理?于是便拉拉扯扯,黏黏糊糊,没完没了。

    这就实在可怕。因为如果不阴,便可“当面还手”;不软,便可“毅然动手”;不小,便可“大打出手”;不黏,便可“及时住手”。现在可好,还手找不到对象,动手下不了决心,打又打不得,收又收不住,岂非只有受其折磨?

    所以,窝里斗的结果也只有两个:一是把人变成“两面派”,二是把人逼成“精神病”。至少,也能让人意志消沉、心胸狭窄。不信我们去看那些窝里斗最严重的单位,多半没有什么业绩和成就;那些热衷于窝里斗的人,也多半没有什么眼界和水平。正因为没有什么眼界和水平,这才不把眼光看着“外面的世界”,只管盯着“家里的是非”。结果自然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在单位、家族里争权夺利、争风吃醋很拿手,到了外面,或见了外人,便头也抬不起,话也说不出,屁都放不出一个来。

    事实上,热衷于窝里斗的,无非两类角色。一类是野心勃勃,老想着整倒别人,好让自己上台来逞能或者过官瘾。另一类则是心怀不满,唯恐天下不乱,巴不得别人出事,以便伺机报复,或发泄怨气、看笑话。这两类人有时又是同一类。他们多半是奴才,或准奴才,或主子身份奴才心理,大多人格卑下,品质粗俗,心理阴暗,男如太监,女似姨娘。如太监,故阴;似姨娘,故小。又小又阴,故遭人鄙薄;遭人鄙薄,故报复心切;报复心切,故不择手段;然而毕竟能力有限,能量甚小,能耐不多,狗肉包子上不了席,叱咤风云是不可能的,故热衷于窝里斗。不信你去看看你的身边人身边事,是不是这样?

    “捂盖子”与“和稀泥”

    当然,以上所说,是指常规性的窝里斗而言。一旦超出常规,事情闹大了,就成了“风波”。

    风波是必须平息的,办法也是“祖宗成法”,叫作“糊涂官打糊涂百姓—— 各打五十大板”。这种做法据说有情理两方面的道理。情感上的理由,叫作“手心手背都是肉”;逻辑上的理由,则叫作“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也正是群体意识的体现。所谓“手心手背都是肉”,强调每个人都是群体的一员,大家一样,人人有份,包括错误,也包括对错误的批判或包庇。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则强调一个人不成气候,两个人才有名堂,人多得成堆才会有事,当然闹起纠纷来,也就“人人有责”。

    这种说法和做法,虽然说起来头头是道,听起来振振有词,看起来不偏不倚,实质上却往往是善恶不辨、是非不分。然而问题在于:既然是窝里斗,当然双方都是自己人,也就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或者说,不可能有大是大非,顶多是些“小恩小惠”。不但无法较真,而且闹大了,也难免家丑外扬,让外人看笑话。

    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历来所谓善于持家治国者,无不有两手招数:一曰“捂盖子”,二曰“和稀泥”。

    所谓“捂盖子”,就是掩盖矛盾。比方说,明明是钩心斗角,偏说是团结一致;明明是尔虞我诈,偏说是开诚布公;明明是问题成堆,偏说是风平浪静;明明是烽烟四起,偏说是天下太平。在外面,对上级,固然是报喜不报忧;在内部,对下面,也说好不说坏。即便有矛盾,闹纠纷,也千般遮掩,万般粉饰。只要不大打出手,闹得不可开交,能维持表面上的一团和气,就行。实在掩盖不住,就尽可能地轻描淡写,或者到问题解决了以后再报告或报道,结果坏事又变成了“好事”。

    这也并非就没有道理。窝里斗么,当然只能斗在窝里。不管怎么说,那“窝”还得维着。如果连“窝”都没有了,你还斗个屁!要维住“窝”,就得把盖子捂紧了。这道理,“窝”里的人一般也都懂。不到万不得已,也轻易不会张扬出去。张扬出去,并没有什么好处(你们自家窝里斗,外人也不好插嘴插手),反倒会惹下一身的不是—— 领导既恨你家丑外扬,群众也怪你不顾大局,下次就没人帮你说话了。这当然并不合算。

    问题是盖子也要捂得住。就像一锅开水,盖子捂得再紧,里面还是沸沸扬扬,热气也会止不住地往外冒。所以,捂盖子也是对外不对内,治标不治本。治本的办法,是釜底抽薪,让那锅水开不起来。

    于是就有了“和稀泥”。

    所谓“和稀泥”,就是把是非界限尽量弄得模糊不清,各打五十大板。比如,对纠纷双方说“他固然不对,你也有不是”云云。这样做似乎是不讲原则,其实是极讲原则。这个原则就是群体意识。依此原则,群体的安定团结是压倒一切的,哪怕这安定团结只是表面的假象,也比个人恩怨重要得多。

    这下好了。谁要是闹矛盾,闹纠纷,“告状”,“扯皮”,便先不先有了“不是”—— 不讲团结。有这顶大帽子扣下来,剩下的事情就比较好讲价。比如适当地给予理解同情,解决一下实际问题等等。因为不管“捂盖子”也好,“和稀泥”也好,目的都是息事宁人,所以光批评不行,还得安抚。比方说,承认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是,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这个大道理,就是群体的团结。谁要是置群体团结的大局于不顾,那就是给脸不兜着,也就没什么理好讲了。甚至有的时候,也用不着讲什么理。比如奴才和奴才闹,当主子的也只要一声断喝:“都给我滚回去!再闹,仔细扒了你们的皮!”也能了断。

    一场风波,往往也就这样被“包了饺子”。

    顺便说一句:饺子这东西,最能体现上述“文化精神”:肥肉、瘦肉、韭菜、香菇、葱姜蒜,都混为一体,搅成稀泥,再用“面皮”包起来,岂非正是“和稀泥”又加“捂盖子”?可惜,“捂盖子”只能掩盖矛盾,不能消除矛盾;“和稀泥”只能模糊是非,不能泯灭是非。“树欲静而风不止”,斗争依然存在,只不过变得更隐秘罢了。

    墙内开花墙外香

    既然肥的瘦的都同等对待,香的臭的都好歹不分,对的错的都“各打五十板”,勤的懒的都“各分一勺羹”,那么,在这样一种气氛下,正直有才华想干实事的人,便不能不感到苦闷和压抑,而他们想要出头,也就只有到外面去。于是,便有了与“窝里斗”密切相关的另一种现象——“墙外香”。

    “墙内开花墙外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在本单位默默无闻的,在外面可能声名显赫;在本单位不得好评的,在外面可能享有盛誉。甚至有的人,还要先在国外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然后“出口转内销”,在国内才红起来。或者只有当他们要求调走,而且来商调的单位还要求颇为迫切时,才被本单位认为人才难得,苦苦挽留,或卡住不放。这时,多半也是最好讲价的时候,往往是要房子有房子,要职称有职称,什么都好商量。不过你最好不要上当。一旦真的留下来,过不了多久,又是“压你没商量”了。

    奇怪。一个人,是人才就是人才,不是人才就不是人才,怎么待在家里的时候什么都不是,一跑到外面就吃香呢?

    原因也很多。比方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就是。外来的和尚怎么就会念经呢?因为我们不摸底细,有距离感和神秘感,便想来是会念经的。家里的和尚天天见面,知根知底,有几下子谁还不清楚?当然没什么了不起,也就不必把他当回事。反正当不当回事,都是“家里人”,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还怕他“出家”不成?外来的和尚就不一样了。如果不客气一点,没准就把经给你念歪了。结果,自然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更重要的是,本单位的人,也就是“家里人”。就得按照“家里”的规矩,“人人有份,大家一样”,谁也不能出头。如果不一样对待,让某个人或某些人出了头,冒了尖,其他人就会愤愤不平,闹情绪,搞纠纷,提意见,岂不乱了套?只好大家都念经,或都不念经,或念好念坏一个样。久而久之,自然是念得好的也念不好,或懒得去好好念。

    这倒不一定都是对领导有意见,也多半是形势和氛围所使然。在“人人有份,大家一样”的平均主义观念熏陶下,中国人的一个普遍心理,是最不能容忍自己身边熟悉的人比自己过得好。比如美国人的收入比自己多几十倍也无不平,本单位某人多发了五块钱奖金便要眼红。又比如深圳的款爷买了别墅他无所谓,邻居家里只不过简单地装修了一下房子,便浑身气都不打一处来。因为谁都知道,要想普天下全世界都“人人有份,大家一样”,根本就不可能。于是只好来个“内外有别”。外面的事咱看不见,管不着,也没有什么可比性,乐得“眼不见,心不烦”。身边人身边事,日日知,天天见,躲不了,绕不过,倘若“不平”,如何咽得下这口气!所以非“铲平”不可。反正我好不了,你也别想好;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最好是“吃苦受穷”人人有份,“一无所有”大家一样,天下从此太平。

    这种观念一旦成了“文化无意识”,便谁也奈何不了。因为它已不是个别人的意见,而是公众营造的氛围。在此氛围下,人才们的选择也只有三种:一是把自己变成庸才,和其他居多数的平庸之辈去“一样”。这当然会使自己的日子变得好过起来,但内心的痛苦却只有自己知道。二是不吃那一套,我行我素,独往独来,结果不是变得孤立无援,便是碰得头破血流,最后往往也只好“学乖”。第三种选择最高明,就是在本单位藏拙装傻,尽可能不惹人注意,然后在外面悄悄地发展。一旦翅膀硬了,成了气候,就抽身走人,和单位“拜拜”。至少是:当你在外面的名气已大得吓人,足以使本单位的人不敢小看你,你就多少有些自由了。因为你已经有了“外援”,而且有资格炒单位的“鱿鱼”。

    这当然是个办法,却也未必总能奏效。走不走得成先不说,即便换了单位,便从此可以太平无事高枕无忧了么?事实上,许多人换了单位,刚去时还好,只要待上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这里的情况和原单位也差不多,没准还更糟。因为“窝里斗”和“墙外香”,是国内各单位的通病;而当你由“外来和尚”变成“家里和尚”时,也就不再香得起来。结果,在西北窝里斗,出不了头,到了东南依然窝里斗,还是出不了头。这可真是“走投无路”了。再走,就只有跳海。

    显然,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不会有什么出路的。

    四 告别单位

    挡不住的诱惑

    更有效的办法也许有一个,那就是“告别单位”—— 不是调离某一个具体的单位,而是从根本上告别那个意味着“安身立命之本”的“单位”。换句话说,就是要使“单位”不再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生存之本。

    这似乎很难,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事实上,即便在单位制度最健全,单位风光最诱人的时代,也不是人人都有单位,比方说好几亿农民就没有。即便在城市,也不乏游离于单位之外的无业游民和闲散人员。其实,这些人并非无业,也未必闲散,只不过没有单位来收编,来大包大揽地统管他们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必须自谋生计而已。这些人,人数也不少。这就证明,没有单位,也未必就活不下去。

    有的甚至还活得更好。全国各地都流传着许多“款爷”的故事,而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没有单位的。或者原本就没有单位(比如是农民),或者因种种原因被单位开除或辞退(比如犯了错误),结果他们比任何有单位的人都活得滋润。当那些当年被单位辞退的“可怜虫”与昔日同事“二十年后来相会”时,后者很快发现其实自己才是可怜虫。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一些人便效法前贤,纷纷解甲归田,离岗下海。尽管他们也许还混得不怎么样,还很艰苦和困难,但多数都不后悔。因为他们以自己的切身经验体会到,原来离开单位,还可以有另外一种活法,而这种活法最诱人之处,便是自由。

    自由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无疑是一件奢侈品。他们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基本生存即温饱问题。然而自由又毕竟是有魅力的。只要有可能,谁不想自由呢?可是,只要你在单位上,就很难谈得上自由。有句话说,中国人的一生都是被管着的:小时候父母管着,上学后老师管着,工作后领导管着,结婚后老婆管着。其中,管的时间最长的,是领导和老婆。但如果你没了单位,就不但领导管不了,老婆也不大管得了啦!因为你无法要求一个没有单位的人按时下班回来陪老婆或做家务。他如果要到歌舞厅夜总会去泡妞,也是谋生的需要—— 不这样,拉不到生意做嘛!

    这真是何等地令人心仪向往和开心之至啊!有此向往的并不仅仅只是那些被老婆管得不耐烦,也想弄个“小蜜”来调剂调剂的男人,也包括女人。因为谁也不愿意一天到晚被人管着,而女性在单位上被人管着的可能性又总是大于男性,尽管她们下班后还可以管老公。但如果你对一个女人说:“你从此可以不上班,谁也管不了你啦。”她多半也会兴高采烈的。据说,不少女性都表示,如果丈夫的收入足够养家口奔小康,那么,她们宁愿回家当太太,而不是上班当职工。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她们没有事业心,而多半是向往那份自由。事实上,如果允许她们在家里上班,她们工作起来绝不会比男性逊色。

    总之,当中国人不再为吃饭穿衣发愁,继而不再为住房交通所困时,多一点自由,便将是他们的向往与追求。人们开始不那么在乎是否有一个固定的单位,甚至开始不那么在乎有一个固定职业。于是,社会上开始出现跳槽的现象。有的人甚至成为“跳来跳去的人”。其中,有越跳越好的,也有越跳越差的,但都在跳。有的甚至只是一言不合,便拂袖而去。反正“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投八路”,凭什么就得在一棵树上吊死?

    必须指出,跳槽和调动是大不相同的。调动是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端的还是铁饭碗,吃的还是大锅饭。所以,在原单位窝里斗,出不了头,到了新单位也可能还是窝里斗,还是出不了头。因为如果只是换单位,则自己与单位之间,也还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还是要被单位管着,也还是要受单位上人的挤兑。跳槽却是自己给自己当家做主,爱上哪就上哪,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自己给自己当老板。自己给自己当老板当然也不易,因为已没了单位做后台,什么事都得靠自己。优哉游哉是不可能了,更不可能像在机关里那样,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何况,一个人在社会上混,就等于走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不少自由职业者自嘲说是“有职业,没自由”。但他们好像也不后悔,因为他们至少保有一份自由,即选择的自由。也许,就在这寻寻觅觅、跳来跳去的过程中,他们便在人生的道路上潇洒地走了一回。这对于不少不安分的人来说,无疑还是有诱惑力的。因此不妨一试,哪怕“过把瘾就死”呢!

    留不住的风光

    何况单位也早已风光不再。

    单位之所以曾经那样让人向往,首先在于大锅饭和铁饭碗。其中,铁饭碗又更诱人一些。因为那意味着有起码的人生保障。所以,改革之初打破大锅饭时,对人们的触动还不是很大。反正改来改去,无非多得少得,好歹总有口饭吃。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就不一样了。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意味着谁也没有铁饭碗;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更意味着谁都有丢了饭碗的可能。自己的饭碗都保不住,又哪里谈得上子女顶替?当然是连同原本可以为子女预留的饭碗也一并打破。相反,不是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子女的人,反倒没准端上了你原先的饭碗。尽管由于种种原因,并非所有单位都能做到这一点,但至少人们已开始意识到,这一天终将到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招聘和解聘、上岗和下岗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铁饭碗将越来越不“铁”,单位也将越来越不可靠。

    与此同时,福利制度的改革也给正在土崩瓦解的单位雪上加霜。过去单位的好处,不仅在于“大锅饭”和“铁饭碗”,还在于许许多多无法估算的福利,比如花起钱来没有谱的公费医疗和干一辈子也挣不来的住房等。现在,公费医疗和福利分房已被取消,单位上的后勤部门和福利部门也与单位脱钩,工资以外的种种好处正在消失或将要消失,单位不再承包职工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也不再是我们的摇篮和家园。以后的事,得靠我们自己操心了。至少是,年轻的一代已不再指望单位给他分房,同样不再指望靠单位的这点工资买房;不再指望单位给他养老送终,同样也不再指望靠单位的这点工资颐养天年。那么,他还留在单位里干什么?单位对于他们,当然是既“管不了”,又“留不住”。

    况且单位自己也自身难保。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随着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不少企业单位将被淘汰出局,一些事业单位也将摘牌断奶。比如那些办得像衙门又比衙门更无用无能的文联作协之类,就早该取消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当破产、倒闭、转卖、取消等等成为单位的家常便饭时,还会有人终身指望单位吗?前面说过,过去,我们见到一个没有单位的人,会问“他靠得住吗”。将来,当我们为自己找到一个单位时,没准也会在心里问一句:“它靠得住吗?”

    当然靠不住。事实上,人们已开始不再“靠”着谁。过去,我们把单位的负责人叫作领导,现在则叫作老板。表面上看,这是市场经济的影响,而且叫的时候,也不乏调侃之意,是一种戏称。但,认真分析起来,背后却表现出社会观念的深刻变化。什么是“领导”?就是带领和导引着人们向前走的人。所以被领导者与领导者之间,是“靠”与“被靠”的关系。老板就不同了。老板和打工者之间,是雇佣关系,买卖关系。一方出资本,一方出劳力(或智力),一家愿买,一家愿卖,讲好价钱,就可成交,谁也不欠谁的,谁也管不了谁一辈子。老板和打工的之间,只有一种松散的、不固定的关系。老板可以雇我,也可以雇他;我可以受雇于张老板,也可以受雇于李老板。老板择优录用,谁的活儿干得好,就雇用谁;打工的则待价而沽,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干。一旦合同到期或被解除,就可以挥手告别,各奔东西,自由自在,洒脱轻松,没有依附,也没有牵扯。所以,叫“领导”还是叫“老板”,骨子里是不一样的。

    其实,当我们把单位领导叫作老板,同时自称给单位打工时,我们的观念已悄悄地开始了变化。我们在内心深处,已经开始并越来越认可认同“雇佣关系”和“买卖关系”,而传统的“附庸关系”和“血缘关系”则在悄然解体,变得越来越没有约束力和吸引力。当然人们会说我们不过是开玩笑。但即便是玩笑,也要开得起来,再说玩笑开得多了,没准也会弄假成真。

    何况,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单位本身也在变化。作为工作场所的单位当然还会依然存在,但单位与职工的关系却将会重新确立。职工不再是单位的附庸,单位也不再是职工的靠山。职工的义务只是做好他的本职工作,单位的义务也只是按劳付酬。无论谁,要想活得滋润一点,过得好一些,都不能靠单位,只能靠自个儿。这样一来,原先那个意义上的“单位”,也就将不复存在了。

    意义非凡

    这无疑是一场极其深刻的变革。

    中国二十年改革开放的进程,对于原先那种意义上的“单位”而言,也就是一个逐渐解体的过程。一些单位关门了,一些单位兼并了,一些单位失去了行政级别,大多数单位的社会性职能正在萎缩并走向消亡。改革的阵痛是明显的:一些领导丢掉了乌纱帽,不少职工砸破了铁饭碗,他们都失去了“生有所养,老有所终”的靠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保障。改革的好处则是人们不大容易一下子感受到的,那就是:中国人终于可以换一种活法了。我们不必再把自己和一个什么单位一辈子捆在一起,也不必为“终身有靠”付出一生,至少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挑挑拣拣、跳来跳去了。也许,这就是所谓“自由”吧!可以说,单位的职能减去多少,我们的自由就增加多少。当单位仅仅成为一个工作场所时,以择业的自由为先导,一种新的活法就会展现在中国人面前。

    不可小看这种新的活法。它的意义现在也许还凸显不出来,但无疑将会是影响深远的。

    如果说,当年“大姑娘给自个儿找婆家”(自由恋爱)意味着妇女的解放,那么,这一回,“自个儿给自个儿找活干”(自由择业),就意味着人的解放了。必须指出,“自个儿给自个儿找活干”和“自个儿给自个儿找单位”是不同的。尽管在许多人那里,“找活干”和“找单位”仍然是一码事,或者“找到单位才有活干”,但在本质上,却仍有区别。“找单位”一如“找婆家”,一旦找到,便难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不过由“包办婚姻”变成“自由恋爱”而已。说到底,还是想“终身有靠”。所以,尽管到某个单位去工作是学非所用或大材小用,但不少人(比如大学毕业生)为了“找个好婆家”,也还是屈就了。坦率地说,这种自主择业并无多大意义。“找活干”就不同了。它在乎的不是单位,而是工作,不是一辈子想靠着谁,而是想自个儿奋斗,活出个人样儿来。

    当然,一般地说,人们给自己找份工作,首先是为了谋生。但已经有不少人开始在那里琢磨,怎样给自己找到一份既能挣钱又适合自己的工作。所谓“适合自己”,不仅是自己能够干得来,更是感兴趣和有乐趣,有吸引力和有成就感。这实在是比为了安安稳稳地有口饭吃,就委委屈屈地做自己不想做的事,窝窝囊囊过一辈子进步多了。因为在这里,自我价值的实现,已被看得比安稳、保险、可靠等等更重要,而过去追求的安稳、保险、可靠等等,恰恰又是以交出自己的自由为代价的。

    这似乎可以看作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尽管事情远非那么简单,也尽管这种觉醒多少有些被迫和无奈,但毕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而且,当越来越多的人告别单位时,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就将成为中国人的普遍要求。事实上,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就说明有了自由意志;不依赖别人和群体而自食其力,就说明有了独立人格。这两个方面加在一起,就意味着人的解放,而人的解放较之所谓生产力的解放,又无疑重要得多。

    于是,在这里,中国人真正开始了现代化进程。现代化并不就是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或私家车,也并不就是大哥大、因特网或其他与国际接轨的东西。它首先是观念的现代化和文化的现代化,是民主与法制,是法律和真理的面前人人平等。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人必须是具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个人。没有独立人格,就没有民主;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法制;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现代化。如果说,西方文明开始于“炸毁氏族血缘组织”,那么,中国的现代化就必须从割断个人与群体之间的依附关系开始。告别“单位”的意义,也许便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