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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乌鸦(2)

    叼着尼尔斯的乌鸦群,飞过了森林地、村庄及教堂,又飞过森林尽处的小屋,来到一处雅洁的古老庄园。后面依着森林,前面傍着湖水,红色的墙垣,倾斜的屋脊。美丽的枫树,围绕着庄园。林园中,草木繁茂。风向标上,停着一头雄白头翁,不断地唱着歌,给那在梨树中抱蛋的雌鸟听。“小小的蛋!多可爱。一共四个蛋,都是圆滚滚的。摆满了鸟窝,真好看!”它反复不已地唱着,唱到第一千遍时,尼尔斯适巧飞越其上,他用手做成笛子状,向白头翁叫道:“鹊想偷蛋哦!鹊想偷蛋哦!”白头翁着急地拍着翅膀:“是谁想恐吓我啊!”“恐吓你的,正是‘乌鸦的俘虏’!”尼尔斯又大叫道。这时乌鸦的首领倒不再命他闭口,非但如此,反而和大伙儿一块地笑得喀喀喀地响。

    飞越湖面时,发现湖面极大,湖中的岛和岬也极多,湖畔有两只野鸭。雄野鸭对雌野鸭说:“我这一生都会好好保护你的!”它热情地在那儿说着爱的誓言。尼尔斯经过时大声叫道:“什么,最多不过过完这个夏天而已!”

    “是谁?竟然在胡言乱道!”雄野鸭怒道。

    “我就是‘强盗乌鸦’!”尼尔斯大声叫道。

    中午,乌鸦们飞落在林间的草地,踱来踱去,各自寻找食物,谁也没来理睬尼尔斯。这时“阿呆”衔着附有红果实的野蔷薇枝,对“狂飙”说:“头子,尝尝看吧!我想这是很可口的,或许十分合你的胃口!”“狂飙”嗤之以鼻地笑了起来:“你以为我会吃这干枯的野蔷薇吗?”“我以为头子会喜欢,才特地拿来的!”“阿杲”讷讷地说道,失望地把树枝扔掉。适巧就扔在尼尔斯面前,尼尔斯连忙捡起,总算吃了一顿。

    乌鸦们吃饱之后,就开始聊天了。其中的一只乌鸦对头子说:“头子,你今天在想什么啊,怎么一天都没听你说什么呢?”这时,“狂飙”很得意地说:“我可是想起一件事。以前就在这附近,有一只母鸡,它很听女主人的话。为了想让女主人高兴,就生了一个很大很美丽的蛋,躲在谷仓的地板下孵蛋。一面孵,一面想着,如果女主人看到小鸡了,不知该有多高兴啊!可是女主人怎么找都找不到这只母鸡……。喂!‘长手’,你倒猜猜看,最后是谁找到那母鸡和蛋的?”

    “我当然猜得到啦!头子!我也有相似的经验。你可还记得在英涅里村牧师家中的大黑猫?那只黑猫生了小猫,人们总是一把攫走投入河中。因此这只黑猫认为这些农夫都不是好东西,后来它就把新生出的小猫藏在干草堆下,心里还庆幸着这真是个安全的地方。但是比这家伙更高兴的,就是我了!”这只叫“长手”的乌鸦,恬不知耻地说。

    话愈说愈起劲,大伙儿就更有兴致,七嘴八舌地谈论着。“除了偷鸟蛋和抓小猫是我的拿手好戏之外,我也常抓兔宝宝,追得那些兔宝宝四处乱窜……”其中一只乌鸦开始洋洋得意地夸口。这时另一只乌鸦打断了它的话,抢着说道:“去逗逗鸡和猫,固然有趣,但那只是雕虫小技。可是要能去逗弄人类,那才有本事呢!我就曾偷走过银匙……”尼尔斯再也听不下这些下流无耻的话,他大声地叫了起来:“够了!够了!你们这些乌鸦都听着,像你们这样一天到晚做些偷鸡摸狗的事,自己都不感到羞惭吗?我和雁群,一起生活了三个礼拜,可是他们所做的、所说的都是一些好事。可是你们有一个坏头子,成天就干些杀掠抢劫的勾当。我劝你们,还是该好好地改过自新吧!否则,被人们厌恶,人们就会一不做二不休地把你们赶尽杀绝。如果你们还不能及时悔悟,那么你们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尼尔斯劝诫地说。

    可是,“狂飙”和乌鸦们听了,不由得大怒,扑向尼尔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这时“阿呆”反倒喀喀地笑了起来,挡在尼尔斯的前面大叫着:“使不得,使不得啊,他还没帮我们取出银币呢,这会儿就把他啄死了,回头怎么向‘微风’大姐交代呢?”“狂飙”嘿嘿地冷笑着:“只有你‘阿呆’才会怕老婆哩!”嘴上虽这么说,但是“狂飙”和其他的乌鸦这回总算放过了尼尔斯。

    没有多久,乌鸦就出发了。斯摩兰并不像尼尔斯所听说的那么贫瘠。这儿有森林,有丘陵,有河川湖泊,到处都有田地,没有看到什么荒地。但是愈向内地飞,村落和小屋就愈来愈稀疏。到了最后,飞越的尽是荒地和满是岩石的小山,其他什么也看不到。

    太阳逐渐西沉,乌鸦飞到了那片只生长着石楠的荒地,这时趁着天色还亮,“狂飙”先派出一只乌鸦,报告此行大有所获。“微风”已召集了乌鸦丘的乌鸦,迎接等候。这些乌鸦们,说它们是乌合之众真是一点也不错。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聒噪着。这时“阿呆”对尼尔斯说:“在旅途中,你说了好些有趣的话,我可真是喜欢你!所以我要告诉你一件要紧的事。等到大伙儿安定下来之后,他们会命你做一件对你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要注意,这可千万使不得哟!”

    过了一会儿,尼尔斯·何格生被卸了下来,放在砂丘的洼地里,“阿呆”就在他身旁。尼尔斯躺在地上,装出一副疲累不堪的样子。一大群乌鸦围在尼尔斯周围扇着翅膀,像四面八方吹来的暴风。尼尔斯仍然紧闭着双目,不加理睬。“小拇指,快起来!还有事要做呢,对你而言是轻而易举的!”“狂飙”说道。

    尼尔斯充耳不闻,动也不动,只是装着睡觉。“狂飙”抓着尼尔斯的手腕,把他拖到土瓮前。“小子!站起来,快把这个瓮打开!”尼尔斯打着呵欠说道:“干嘛不让我先睡觉呢!我今天是累坏了,什么都不想做了,还是请你等到明天吧!”

    “你是在装迷糊是吧,我叫你把瓮打开,你难道没听到?”“狂飙”摇晃着尼尔斯说道。尼尔斯站了起来,看了看瓮,说道:“像我这样小的人儿,怎么打得开这么大的一个瓮呢,这瓮可有我一个人那么高呢!”

    “打开!快打开!否则对你可没一点好处!”“狂飙”再度下令。尼尔斯这才无可奈何地站起来,摸了摸瓮盖。突然他垂下双手说道:“我平常是打得开的,可是我得好好睡一觉。到了明天我就会开给你们看的!”

    “狂飙”闻言大怒,猛地上前咬住了尼尔斯的小腿。尼尔斯被逼急了,一面后退,一面已摸到了小刀的刀鞘,突然拔出小刀,在“狂飙”眼前晃了晃,大喝着:“小心啦!”

    “狂飙”正在气头上,一时躲闪不及,小刀从正面刺下,一下子就插入了“狂飙”的眼睛,一直深入头部。尼尔斯连忙把小刀抽出来,“狂飙”只无力地扇动了一下翅膀,就气绝而亡了!

    “‘狂飙’死啦!这家伙把我们的头子杀死啦!”周围的乌鸦纷纷地嚷叫荷,引起了很大的骚动,有的大声哭号,有的高嚷着要报仇。它们分别从四面八方齐向尼尔斯围攻过来。“阿呆”仍像往常一样,痴呆地张着翅膀,站在尼尔斯的面前,想挡住其他的乌鸦。

    尼尔斯既无路可逃,又无隙可藏,他突然发现土瓮,用力旋开了盖子,打开一看,里面尽是一些小银币,就想藏在里面也不可能。他将银币一一抛了出来。

    想不到围着尼尔斯的那些气势汹汹、拍着翅膀的乌鸦们,一看到银币,就把刚才那些复仇的话都一股脑地忘了,争先恐后地抢着捡银币。尼尔斯一把把地往外扔,乌鸦们见钱眼开,连“微风”大姐也忘了自己的身份,和大伙一样地捡得起劲,不断地送往自己的窝里。

    尼尔斯把瓮中的银币都掷光后,才喘了一口气。这时四下一望,洼地里只剩下一只乌鸦。这就是载着尼尔斯飞来的白翅膀“阿呆”。这时的“阿呆”用着和以前截然不同的态度说道:“你不知道,你为我做了一件大恩大德的事。从今起,我愿意为你舍命。现在请你再骑在我的背上,今夜,我要带你到一个安全可以入睡的地方。明天,希望能把你送回雁群那儿去。”

    暂住的小屋

    4月14日    星期四

    第二天早晨醒来,竟是睡在床上。环目四顾,四方都是墙壁,抬头一看,还有屋顶。尼尔斯觉得,这就和他自己的家一样。他睡眼惺忪地说:“妈妈,给我一杯咖啡好吗?”过一会儿,他清醒过来,才想起自己是住在“乌鸦丘”的临时小屋。这才想起,这是昨晚“阿呆”把他带到这儿来的。

    昨天旅行了一天,还留下浑身的疲惫,头还痛得很。“阿呆”说过今早要来,准备把他带回雁群。这会儿,还是静静地休息一下,等候“阿呆”的到来。床前,挂着棉质格纹的窗帘。尼尔斯为了能清楚地看清室内的陈设,就掀起了窗帘。他顿时发现,他从来都没有看过像这样的小屋。原木墙壁,直达屋顶,没有天花板,梁木都看得很清楚。这小屋的确很小,尼尔斯简直觉得就像为他这么小的人造的。可是,壁炉和烟囱却非常大,只是排烟的口非常狭小,略略能透过一些光线。窗子十分低矮,嵌着细格子的窗户。小屋中,没有一样家具是能够移动的,诸如墙壁下的椅子,窗下的桌子,以及睡觉的床铺,和漆着漂亮颜色的橱子,都被钉住无法移动。

    尼尔斯心想,这小屋的主人,不知是什么样的人物,为什么现在这屋却空着呢?他觉得曾经住在这儿的人,还是打算要回来的。炉上还放着咖啡壶和锅子,炉下的角落也堆置着薪木。另一边的角落则放着拨火棒和铁球,长椅上还放着纺车,窗下的桌子上放着麻丝、线轴、蜡烛和火柴盒。看到这些,他觉得小屋的主人还是会回来的。床上放着枕头和被褥。壁上还挂着一幅描绘卡斯帕、梅尔奈奥、巴尔德阿沙尔三王骑马的画毡。

    尼尔斯往天花板看时,发现了一个架子。啊!那儿似乎有着什么东西。他踮起脚,仔细一看,竟然是块大面包插在签上。尽管存放多时,面包早已变硬了。可是不管怎么说,面包还是面包呀!少年拿起拨火棒,想把面包打下来。这样不但可以饱食一餐,剩下的还可放在袋子里。不论何时,面包都是最美味的食物了。

    尼尔斯又四下张望一番,看看还有没有他能用得着的东西。“如果对别人没有妨碍,却是我所需要的,我把这样的东西带走,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尼尔斯这样想着。但是每一样东西对他来说,都是既大且重,除了火柴之外,他什么也带不走。他爬上了,桌子,就在这时候,白翅膀的乌鸦从窗子飞了进来。“喂!我来啦!”“阿呆”说道。说完就停在桌子上。“我本打算早一点来,可是我们乌鸦要另选一个首领,来继承‘狂飙’的地位,所以我这才来迟了!”“结果你们选了谁呢?”尼尔斯问道。“他们选了不带着他们干坏事的首领。那就是我——白翅戈姆。”“阿呆”正色地回答。“那真是太好啦!”尼尔斯打心底为它高兴。“没有比你的祝贺更好的了。”戈姆说道。于是它把“狂飙”在位期间,和“微风”大姐所干的事,都说厂一些。

    正说得起劲时,尼尔斯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足这里吗?那小子是在这里吗?”狐狸“滑头”问道。“嗯!就在这儿!”乌鸦的声音说道。这时戈姆说:“拇指君!可得小心了,‘微风’就站在外面。随着它一起来的,就是要吃你的狐狸。”这时狐狸已走到窗下,窗框陈旧不堪,已经腐烂了,所以狐狸转眼间就已经上了窗台。“阿呆”想逃已来不及,就被狐狸咬死了。狐狸跃到地面上,准备去找尼尔斯。

    尼尔斯想隐在大纺织机的后面。可是狐狸眼快,一下就发觉了,马上就要向他扑去。小屋既窄小且低,他根本就无法逃跑,但并不是就没有防御武器。尼尔斯划着火柴,引燃了麻层,朝着狐狸身上掷去。麻层一霎时就燃了起来,“滑头”大感意外,顾不得去抓尼尔斯,仓皇地逃出了小屋。

    尼尔斯虽然一时幸免于难,可是他马上又发现他面对了另一项危险。投向“滑头”的那把起火的麻层,已经烧到床铺上的窗帘。尼尔斯想弄熄,可是火势却蔓延得很快,小屋里一时浓烟密布。狐狸从窗外看到这情景,大声叫道:“喂!小东西!你是要活活地被烧死,还是要到我这儿来?二者之间,你得选择一个啊,不是吗?你就修修我的五脏庙吧!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事啦!如果你要选择其他的死法,我也没什么意见!”

    狐狸说的话固然可恨,可是也是实情。火势愈米愈大,床铺全着了火,冒出一股股的浓烟。连壁上的画毡也着了火,火舌正舔着画中的骑士们。尼尔斯跃上了壁炉,正要爬上通风口的瞬间,听到门口有钥匙插入的声音,不久,就听到把手在转动。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有人来了,尼尔斯不由得心头一喜。他站在门槛上,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两个孩子。当他们看到小屋着了火,脸上出现了什么样的表情,尼尔斯已经来不及去看,一心只急着逃出去,匆匆经过了小孩子的旁边。

    尼尔斯也知道自己逃不了多远,他知道狐狸“滑头”就埋伏在附近。权衡之下,留在小孩子的身边是比较好些。这才回头看看是怎样的孩子。这一看真是惊喜交集,他飞也似的奔向孩子那边,一路大声地叫着:“啊!看鹅的孩子,奥萨!玛志!你们好!”

    尼尔斯一看到孩子们,把什么事都一股脑地忘了。他自己的事,乌鸦的事,和着火的小屋,以及狐狸“滑头”的事……什么事都抛诸脑后厂。他脑中只想到在温美黑收割过的稻田中,两个孩子带着鹅,远远地走来。尼尔斯站在石垣上呼叫着:“看鹅的奥萨、玛志,午安!”往日的情景,历历在目。

    可是两个孩子看到一个小人儿,展开双臂跑来的时候,真吓了一跳,不觉朝后退了几步。

    少年看到孩子们吃惊的表情,才跌回现实,想到自己被施了法术,现在这副样子被孩子们看到,想来是锥心地刺痛。想到自己已不再是人了,羞辱和悲伤一起涌上心头,一溜烟就跑掉了。他没目的地,只是拼命地奔跑。

    跑到荒地时,听到一阵欢呼。他看到茂盛的石楠丛中,有一样白色的东西,正是白鹅摩田和灰雁黛芬,一块儿朝着他走来。白鹅看到尼尔斯心慌意乱地跑来,就察觉到后面一定是有着危险的敌人,就急忙让少年跨上自己的背部,一飞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