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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之耻,无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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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①耻,无耻矣。'



  【注释】



  ①之:至。



  【译文】



  孟子说:'人不可以不知羞耻。从不知羞耻到知道羞耻,就可以免于羞耻了。'



  【读解】



  俗话说:'人有脸,树有皮,电灯泡儿有玻璃。'



  羞耻之心,人皆有之。



  只有无耻之尤的卑鄙之徒才不知世间有羞耻二字。



  《法句经》说:'那些不以该耻者为耻,而抱待邪恶之念的人,将会下地狱。'



  他们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伊阿古,莫里哀笔下的达尔丢夫,但,丁《神曲》中那些下地狱的人,当然,或许还有西门庆、潘金莲......



  然而,一旦他们知道羞耻,也就可以升迁炼狱,'浪子回头金不换',说不定还有一二上天堂的机会哩!



  无耻至耻,免于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