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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地厅(局)级公务员经济管理能力研究(4)



  2.对金融风险缺乏足够认识由于对金融基础知识缺乏了解,我们的高级公务员对金融风险也缺乏足够的认识。表现在,对金融风险的成因,金融风险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影响等等都没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正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问题日益突出;金融市场还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金融结构不合理等都表明中国金融风险的客观存在。其认识往往只停留在:“亚洲金融危机对出口贸易有所影响”。不能认识到:金融危机的直接后果是信用危机,其严重后果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崩溃。例如: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939的人认为:金融危机一般只会使金融机构陷于瘫痪或破产,但不会引起经济危机或政治危机,却没有认识到:随着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金融市场日益发达,但同时不确定因素也相应增加,金融风险也在不断聚集和增加。这样一种对金融风险的肤浅认识无疑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极大的危害,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政府对银行经营的不适当干预是造成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也有人承认,过去曾经认为银行是执行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工具以及政府财政的“钱袋子”。利用国有银行弥补地方财政亏空,为不良项目融资。因此,也曾对银行施加过压力,贷款给一些部门而不管其是否有效益。

  另外,我们的调查对象,在中国是否存在金融风险这个问题上也不太明了。他们不能清晰认识:在中国,银行绝大多数是国有的,银行的损益最终要由国家承担,银行贷款绝大多数是贷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损益最终也由国家承担,因此,金融风险实际上是集中在国家。在亚洲金融危机时,银行坏账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为10~20%,而目前中国国有银行的坏账高于这个数字。在调查对象中,对于关系借贷与金融危机之间联系上也认识不够。他们不能充分认识这一问题在新兴市场国家由于长期以来银行属于非商业银行,开始金融改革后监管当局又未予充分重视而变得尤为普遍。因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份报告认为:关系借贷已越来越成为导致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些都表明,高级公务员金融风险法制意识不强,甚至认为不违规就办不了大事,不冒险就赚不了大钱,并因此大搞违规经营,这是形成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增强高级公务员对金融风险的意识是一个较为迫切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