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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说说看,你觉得他哪里好?”她把两条腿盘了起来,一手托着下巴,居然认真的听起我的高论。

“我不知道他的过去,不过可以从他哀伤的眼神里得知他曾受过伤,很有可能是被最信任的人出卖,他的冷酷很有可能只是装出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就算这样,也不能说明他是一个好男人啊?”依娃似乎真的很关心自己终身大事,一下捉住我言论中的不成熟的论点。

“咳,这个问题说来就复杂了。比如说吧,这几天有多少人给你献殷情,可是魂有正眼看过你吗?”

“没有。”依娃老实说。

“你看刚才魂出手干掉了对方骑兵的头,可是他要过一点战利品吗?”魂也分到一份,可是他不要,推给我,我也没要,最后便宜阿德了,他嚷嚷说完成任务就请客。

“也没有。”

“那就是了,你应该也看得出魂的身手是很高的,象这样的高手却不以自己的本事为骄傲的本钱,不好色,不贪财,这样还不算是好男人?”

依娃听了,一付恍然大悟的样子:“明白,谢谢你。”说完学着大胡子他们刚才的样子,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我身子一摇,却没有倒下。

“客气。”我还是喜欢安那样小鸟依人的类型,依娃这样个性比较强,又长期习武形成的比较强硬女孩,不适合我。

回去有机会试试,让安出一身汗,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香汗淋漓”?

第十一节  神?

过了晌午,草草的吃完了水煮干肉片的中饭,车队就准备上路了。肉是新鲜的,偷袭时死的三十多匹马全给宰了,给啃得只剩下骨架子。阿德他们几个开始念叨我的手艺,我装做溜马没听到。

仅仅是一上午的休息,仍然让这些习惯了餐风宿露的汉子们又重新精神奕奕,他们大声的谈论凌晨那酣畅淋漓的一仗。

“我当时以为我就要死了,白晃晃的一刀就那么眼睁睁的劈过来,可我的刀还砍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体里没拨出来,我就用左手一挡,想着丢只胳膊总比丢小命强吧?你猜怎么着?”一个顽石的团员问凑过来的几人。

“不知道吧?那把刀带着唰唰的风声正砍在我的手上,没想到砍进了胳膊里一寸不到就砍不进去了,连骨头都没碰到。当时那家伙都傻了,我也愣了,后来还是我反应过来,先拨出刀然后给他胸口一下,他到底都没闭眼呢,睁得这么大~”他双手比了一个乒乓球,想了想,双手又扩大了一些,成了同网球了。

“你这么说我也觉得奇怪,我身上全是长口子,你们看~”另一个团员把上衣脱掉试图证明自己曾经伤痕累累,结果上面除了胸毛什么也没有,“嗨,看我这记性,刚才给莫安大法师给治好了,一道印子都没了。可是当时我看了,全是半个多腰身的口子,可是没一刀能伤到脏腑的。我当时还以为是他们全饿坏了没吃饱呢,这些可怜的小贼,嘿嘿,运气不好遇到我们~~~应该说是遇到莫安大法师,算他们不长眼了。”

一下子大家七嘴八舌的谈论起来,说自己当时如何如何挨了多少多少刀,可是凭自己被我施了魔法后的钢筋铁骨全硬扛了下来,还什么事都没有。

我听在心里,那个得意啊。连在马背上的颠簸也不当回事了,直觉得是在人生颠峰的感觉。

“我觉得那个莫安大法师还真是厉害,年级轻轻法力如此高强,比那些教堂里的祭师要厉害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上次我被人刺了一剑找到教堂去,交了一个银币也没完全治好,每到刮风下雨伤口就会隐隐作疼,要不是为了老婆孩子,真不想再干了。”一个年纪稍大的团员说到。

是啊,是我给了你们第二次工作的机会,让你们不至于下岗或得重新再就业,是我让你们能坚持自己的事业而不至于出师未捷,是我让你们不至于老婆成寡妇,儿子没老爹,我就是你们眼中的神。

我渐渐听着就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他们的上帝了,虽然被人肯定的感觉不错,可是这也太夸张了,连维护社会治安,使经济持续发展也有了我的功劳……再说远点估计人类的产生与繁衍也是我一手大手促成的了。

“咳咳,”我装作咳了两声,立即吸引了他们其中一两个人的注意。

“快看,莫安大法师!”然后大家都看见我,围着我的马边,一个团员主动牵着我马,其他人滔滔不绝用各种各样的灿烂缤纷的语言感谢我,直如小宝前辈的黄河泛滥一般不可收拾。

“大家这样说,我真的会不好意思,一,我真的是个见习法师,二,就算我再厉害,可是我不可能象你们一样拿着武器跟盗贼们拼命,你们谢我,还不如谢你们自己呢。”

一时间又是说我本事高还谦虚的言论铺天盖地而来。

我不得不逃开,他们太狂热了。

骑马时,有人牵;下马时,有人扶;吃饭时,有人喂;拉屎时,………………

总之他们为了用各种各样近乎疯狂的方式报答我看来只是举手之劳的那事。

连胡安看了我也会笑眯眯的说:“不如我这老大让你当好啦,反正你现在放个屁也比我说的话有用。”

我脸红,那是。我估计放个屁就有人要过来给我脱裤子拿手纸,然后自觉围成一个人墙方便我“办事”。

如果我想要女人,他们会怎么做?会不会自己把自己给咔嚓了然后自荐枕席?

恶寒。

可我始终觉得在别人前拿起架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宁愿象朋友那样打打闹闹。现在和我这样关系的也只有原来这几个人了,包括依娃。

睡神眼里的我不比他的马背重要,点心眼里的我明显不如他那个零食袋,而依娃则是一付兄弟的架势,有时跑来请教我怎么引起魂的注意,然后告诉我,她发现魂的确也很帅。

魂对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比对别人多一点融化了的酷,也许是我们首先相识的原因吧。

过了四天,到了一个小镇,车队不方便进去,胡安,我,大胡子,加上戴维斯和依娃几个人进去采购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

戴维斯对我更是毕恭毕敬,他知道如果没有我,上次的偷袭搞不好什么都赔进去了。

酒,盐,食物和水是必要的几样,依娃嚷嚷要看看有没好衣服和饰物什么的,这种小镇估计没什么好东西,大胡子瞪了她一眼就不敢做声了。

除了塞班,几乎在哪都能见到乞丐。而原来总是以老弱妇孺多,现在发现居然很多成年男子也在其中。

“奇怪,怎么这么多大男人也在乞讨?”依娃问出了我也疑惑的问题。

“哦,这样的,安布恩的宰相与其他三国签订了一个停战协定,而之前为了备战而征召的成年男子很多都给遣送回来。本来这是也是好事,但是在这种地方,成年男人走了之后地就荒了,没人种。他们回来已经也没吃的,还不如在军队呆着呢,至少还管一日三餐。”戴维斯解释到。

原来如此,我一下子明白了在尼克城看到那里男人的数量居然比塞班还多的原因,我还以为是因为在塞班那里穷人过不下去呢。

可是,宰相签定停战协定有什么用意呢?他肯定不会是想着什么造福百姓,繁荣经济什么的。

我突然想起六个字:“攘外必先安内!”这不就是他要对公爵动手最好的预兆吗?不行,我一定要尽快通知公爵,得找那个大嗓门帮忙把消息送出去,我可不能寄希望公爵能一定想到,当然这样最好。

在旅馆,饭店门口,聚集的乞丐是特别的多,毕竟来这里的不会是穷人。见到我们一行人来,饭店门口一下子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好心的老爷,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行行好,给一口饭吃吧。”

“美丽的姑娘啊,你这么美一定有一副善良的心肠吧,我饿死不要紧,可是我的女儿才三岁啊,撑不了多久啊。”

眼前这些人,着实让我们心跳了一把。在我以前的那个时代,我看见乞讨的往往都是装作没看见一走了之。倒不是我心狠,这可是职业要饭的,一块钱还嫌少,给你退回来,每家店挨家挨户要,每天一次,绝不落空。要不就是长得五大三粗还装穷,至于那些跪着地上呯呯磕头的,你那么大力磕头,那么大声叫着“谢”,中气那么足,怎么也不象是饿了的吧?说穿了就是骗,我看他们十有八九比我还有钱。

可是这些人呢?就是一副骨架外面套着一层皮,个个都瘦成了白骨精般的身材,每两根肋骨之间都可以塞进一块雕牌透明皂,眼睛深陷在眼眶里,这样也不担心会掉出来,伸出的手脏兮兮的在风中瑟瑟发抖,比我烤过鸡腿粗不了多少。依娃是女孩子,看着这种情况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她拉着我的衣服:“太可怜了,帮帮他们吧。”

大胡子和胡安眼睛也有点红,却不好开口管我要钱,只是看着我不说话。只有戴维斯没什么表情,嘴里小心喃喃:“非我之过,非我之过。”

我心里也不好受,众人一看他们都看着我,大概也明白谁是希望帮他们,于是所有的手一致向我伸来,却没有一只手碰到我的衣服,因为他们知道那样也许会让我感到厌恶,说不定掉头就走了。

我跟大胡子和胡安说:“你们跟戴维斯先生去买东西吧,我和依娃在这里解决一下。”他们欣然点头离开,眼里有种佩服的意味。戴维斯则显得莫名其妙的样子,他疑惑的眼神该不是怀疑我要用魔法治疗他们的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