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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后记

侠就是于在所必为

与在所不为中做抉择

侠:就是从“在所不为”与何在所必为”中作抉择。

写“六人帮传奇”,当然并非要宣扬迷信、肯定邪法,而旨在制造异境,刻画实情,扣人心弦,发人深省。007、蝙蝠快、女黑侠、超人式的故事非我所要处理的素材,“六人帮”故事并不集中兴起于超科技秘密武器、世界搜奇、领牌杀手或鬼话连篇破案实录,而在于试炼古代侠者精神,是否能适用于现代,一些奇术诸如气功、术数、五遁、蛊术、符箓,咒语、五行、相学、易理……透过现代智慧与知识的处理与运用,能够产生什么效果与影响?我走的虽然不一定是正咱,但我只要走一条不踩在别人身上但能够达到我目的地的路。

不管我走的是什么路,能够继续前行就是一条路。

向来,“扒逆水”已成习惯。过去十年,武侠潮流(包括电影与写作、出版)全面沉寂,我却足足孜孜的写了10年古代武侠;而今古代背景(当然是十分现代精神)的武侠电影又大行其道,我反而来写现代武侠。真是牛脾气,没办法。

没关系。反正,先走人50步和慢人50步,都一个样子,分别不大,不是你踏着别人的脚步,就是别人踏在你走过的路上;只要看破、放下,使自在了。

以前年少气盛,做事说明为名为利,众皆哗然。而今已不争这个,争朝夕者,只得朝夕。争万年者。终得年迈。我也不争百世,不如逍遥。落得自在,日日快活过神仙。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与正文先生上海通电悉各地读者反应良佳/康复/接电洽谈买电影版权事。

校于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届温派开侠评议之首轮“改组合议”并交稿《六人帮》第四集合/神像大移奉/与陈勇订约。

附录

轻生一剑知

——为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序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武侠小说。那时候,我仍未曾上学。也就是说,我在还没正式在学校上课念书识字之前,已在看武侠小说。别忘了,我是生长在服中国大陆本土有一段漫长海陆空距离的南洋(东南亚)的一个半岛上,而且,在那半岛(马来西亚——那时还只叫做“马来亚”)的一个相当荒僻的小镇(霹雳州美罗埠)的火车站(俗称美罗埠火车头—

—离美罗山城约3英哩半,当时只有百数十户人家)的我,能够感受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色彩熏陶,武侠小说,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媒介,一重大的关键。

之后,我又陆陆续续、断断续续的读了许多武侠小说,年纪稍长之后,转而对纯文学(尤其是现代诗和文学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对武侠小说的要求与鉴赏,也慢慢严格了起来。毕竟是“生有涯”,学海无涯,我不能每一本武侠小说都读遍、每一部都喜欢,所以就私下作了比较。为什么我喜欢?何以我不喜欢,喜欢的我就介绍给大家看,不喜欢的就忘掉它。

由于我在小学期间就办“期刊”,初中时已搞“文社”,到高中毕业前已发展成有十余分社“忝为当时当地”“人口”最多的民间纯文艺社团),办了数十种刊物,所以,也有不少人受我的观念所影响。我在学校里不同的班上也常常“代课——老师没来或告假的时候,我就选讲武侠小说,有时边讲边创,也有老师赏面,干脆邀我“主讲”,他们也三五成群,就在“台下”“听课”,使我的“不自量力”因受鼓励而变本加厉,终于也执笔写武侠小说,把同学的名字(当然我喜欢的就写成忠的、不喜欢就写成奸的)写成了小说内江湖中的武侠人物,起先只在班上传阅,慢慢变成了在香港的“武侠春秋”连载发表。

这段时期,在我内心里也不无疑惑。别忘了,我是在海外成长的华裔,我所受的教育,所遭遇的环境,并不常有机会接触到中国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文凭里,中文决非必语)学程。中学时期,我曾转校到纯马来(即巫文:是当地的国语)学校去念书,说一句华语(或方言),给学校当局“抓到了”还得要罚款或罚站堂呢。我最先接触到的武侠小说,提供了我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根基(当然个中难免有些偏差),这是不可讳言,也不可抹煞的。它终于推动我走向参与中文文学创作的道路。试想,相距那么遥远的所在。而我只是一个小镇里的一个小兵,因为通过武侠小说。我终于衔接上中国文学博大精深的根。

我坚信我只是其中一个。相信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在各处各地各个不同的时候。也蒙受过这“武侠文化”甘霖的滋润,乃至成长茁壮,终于血脉连接,发一分热,放一分光。

不过,当时我也同样有摄惑:人人都说武侠小说一味只知暴力,打打杀杀,无知幼稚,虚妄不实,决非文学——怎么大家对“武侠小说”的偏见如此之深,但它的流传又如此之广?致使骂他的人,也忍不住要看她;不肯看他的人,也决果不开她无所不在的影响力(例如:报章连载、电台广播、人们谈论得津津有味……)。既然任何作品(就算是打着“文学”旗号的作品)都有瑰宝与糟粕。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评论家来正视这么多优秀作家写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而影响了那么多优秀读者的这个事实呢?武侠的传统,其来何自?什么是好的武侠小说?什么是不成功的武侠作品?如果她有不良的杂质,我们是否能把她炼得更好?要是她已有优良的品质,为何我们不予以发扬光大?

那时候,武侠小说的精萃已影响了我做人处世的看法。我也尝试去建立一套自己的看法。“侠出自于伟大与同情”、“止戈为武”、“侠是知识分子从坐而言到起而行的指标”、“武者不为侠”、“知行合一、救人于难才是侠?”、“侠是重然诺、守信义、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也相信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学里的一种独特类型,而“侠义”亦是中国文化精神中的一种特色。

我深信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人(由我影响或非由我影响)乃至我不相识的人,都深受这些武侠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和观念所吸引……”

可惜,可是,也可悲的是,一般人仍对她喘之以鼻,认为这类小说不登大雅之堂,甚至把阅读这类小说的人视为低级无聊,好像“看武侠小说”竟是一种“罪行”。大家一面读他,一面骂她,一面笑她,一面侮辱她,却并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她,并歧视她的存在。

那段期间,正从童稚迈入少年的我,也从武侠的阅读者进创作者(包括口头讲述)。那约莫是60代初至末的事,金庸、卧龙生、诸葛青云、金童、金锋等人小说,已逐渐风靡华人世界。在新马亦已开始流行。

我把“绿洲文社”和“天狼星诗社”办至高峰期间,毅然放下一切。赴台进修。由于自己的不甘寂寞,而且确想为中国文学做点事,于是在大学课程的同时。也办文艺社团,大概花了五、六年的光景,成立了“神州诗社”八部六组,办了试创山庄。出版过十几种不同的期刊杂志,也成立过出版社,虽然出版诗刊、文学刊物是我们的理想和指标,但真正嫌钱的,足以维持我(们)生活费的,却是武侠小说的推出——包括《神州奇侠》、《血河车》等作品。

这段期限,我们由草创的六人。在短短三、四年间成了三、四百人以上的阵容。亦可算是当时仍在“戒严”时期的台湾纯民办有组织的文学社团中最具“声势”(许或只是“虚张”)。我因而接触不少年青朋友,当然,年长、年少的都有,而且每年、每月、每天如是。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在完全不同的行业里任事,他们大都爱看武侠小说。不过,他们也认为武侠小说非关文学,只是消遣,只算娱乐,甚至认为我从事武侠方面的创作,是对正统文学的一种“高经叛道”的行为。其中有不少本来对我“颇为看好”的师长,为我“误入歧途”(事实上,我仍保持大量“纯文学”:包括诗、散文、小说、评论的写作)而忧心、惋惜、唏嘘和指责。

说真的,我写武侠小说并非为了生活(在那时候,我正年轻。以当时“形势”——当然也是“虚张”的——我若为糊口,大可不必选择”笔耕”这条路子),而是想寄情和舒展自己多年来的抱负和信念。我也遇上好些志同道合者,他们开始正视武侠小说的特质与成就,也有些颇具慧眼与心得,但他们都“光说不练”,批评的多,理想大高,绝少人真正为“武侠是不是文学?可不可以是文学?能不能成为文学?”恳恳切切、踏踏实实地做些事。

不少大学生,乃至大学教授,甚至诗人、政客、社会名流,都迷上(或曾迷上过)武侠小说,但他们却照样看不起武侠小说,也不正视自己曾有这种“嗜好”。这时期,不少人都在写,但由于她是一种大众消费品,大家只忙着粗制滥造,以致武侠小说多如汗牛充栋,目不暇接。只能算是一种“谋生的工具”,而不是“理想的寄托。”然后认真悉心写好她的人,显得少之又少;杰作巨构,更万中无一。这更促成鄙薄她的人更振振有词,武侠更成为怪力乱神,暴力血腥(有时还加上妄诞变态色情)的代名词。在那年头,尽管古龙已崛起江湖,古龙式的电影辄风行亚洲各地,但她仍给视作“毒草”,“香花”从来不往她头上戴。

70年代初,我和我社里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