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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追命徐徐睁开了眼,只见晚霞千道,不可迫视,墓上、墓旁、墓后、墓前,满山、满地、满目、满天都开满了小白花。

小小的白花。

小小白花在风里向他招手、点头。

我这样又怎样!

人太好官便做不大。

这也不一定是说当大官的就比小官坏,但当大官的至少要比小官狠,在所必然,否则便升不上去了。追命人好,心软,他本来就没打算要当官,他当捕快,也不过是为了要为民除害,以及为了替小透报仇。

既然已当成了捕快,他就一切依法行事,飞天蜈蚣跟他已相交莫逆,有次在酒楼小酌时便跟他调侃:

“好哇,现在你当成大捕头了,可以别无顾碍,大打出手;可以血洒长街,快意恩仇。

嘿嘿,等我跑江湖跑累了,我也且来当当捕快!”

追命一笑。

他喝了一口酒,指指茶壶。

何炮丹一怔。

———向饮酒的人,指茶壶作甚?

“酒有毒?”他机警的问,“还是茶有毒?”

追命微笑摇头。

“你不要喝酒了?”飞天蜈蚣紧张的问,“你改喝茶?”

追命像是喝醉了,但仍是摇头。

“你要我喝茶?”何炮丹仍不死心,“还是喝酒?”

追命像只剩下了摇头。

何炮丹火了:“那你指茶饮酒的,是啥意思?!”

追命淡淡地道:“没有意思。那是茶,这是酒罢了。”

何炮丹老脸挂不住了,更是光火:

“没意思你又指个啥?!你不服气我说你可以借职行凶是么!”

“老何,”追命这才语重心长的道,“我是个捕快衙差,现在已不是什么江湖道上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人了。我当衙差,是为了要跟不平的人出口气,替皆不平的事主持公道,但样样都是要依法执法,怎可无法无天!要是我跟一般武林人物无异,爱打便打,要杀就杀,动不动借缉捕为名与人决战,痛快是痛快了,那我这个公差是怎么当的?用拳头打的?

不如当武林豪杰好了!用脚尖踹的?不如去绿林当响马好了!用刀使剑,那是武林高手的凶器,在这儿,我施的使的,是法,是理,是公义!打打杀杀,那是武林人物;我们用的是这儿;”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用这儿,”又拍拍自己的心口。

飞天蜈蚣给他带笑半醉的着实说了几句,也没办法,更不能不服,只用手拍拍咀巴,叫道:“你也会用这儿。反正我就说不过你。”

的确,他是说不过追命的。

但他却很敬重追命。

——虽然他是小偷,追命是捕快。

他一向只偷贪官恶霸的财物,正如追命只帮良善老百姓出头:一捕一盗,两人似是做着同样的事。

追命从来也不敢小看这个“贼。”

不过,追命也太小觑了大少爷和二少爷的老爹——“石蟹”雷大虾了。

雷家两位少爷才给关了两个多月,便放出来了:理由是杀人证据不足,何况,小透是他们自家的人,她偷汉子自缢,与人无尤;以前给追命力邀出来为小透之死乃为人所杀指证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说什么了。

追命知道已迟。

——雷氏兄弟已然出狱。

追命才再度正视雷大虾的势力与实力:在真正的武林里,斗势胜于斗智,斗智强于斗力——在刀剑上见功夫、在拳脚上定胜负,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货色,顶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获胜。

以雷大虾的力量,连县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丢官弃职。

但此事并没有发生。

追命还升了官。

他从一县捕快,当成了七县副总捕头。

——不降反升?

有人说是因为县太爷万士兴看重他,有人猜是当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寿礼,有人则冷讽热嘲:敢情小崔捕头跟雷家在一个演一个唱,一面捉一面放,这,自然就升官发财了!

然而追命却很清醒。

他知道是谁让他升的。

——不是因为他连破了二十几件大案;不是因为他劳苦功高;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好……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爱喝两杯。

而是因为雷大虾。

——力荐他高升的是雷大虾。

只有这样,雷家才可以把他稳在那“吃公门饭”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还在“公差”

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发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上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情。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死,敢情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赤裸,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发。

——敢情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

陈七富一双毛腿,爬沾了六七条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虫!

就是这几条虫,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线索。

追命曾跟过温约红学过“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么。

其中一种毒,是用狐不食草、没羽药、婆娘蝎制成的。这三种药都极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药物。不过,三种良药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药汁,就变成了剧毒,这种厉毒,发作极快,如直接攻入血脉之中,便决难以抢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无中毒迹象。

这种毒的特微不多,牙龈紧咬、阳具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断为中毒,反而会给人疑及是“马上风”。

——幸好,这三种中的两种,珍罕无比,找得着而会用的人。更是难逢难遇。

事实上,温门制毒好手也称这种毒为:“落马车”。

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徽是:

虫喜欢聚集于有这几种药味之处。

——大概是因为那三种药用的叶茎,原来就是毛虫所嗜食的事物之故吧!

于是,追命就生了疑。

他解剖尸首、遍寻疑点,连脚趾甲里也不放过。

胃部:无毒。鼻孔,无毒。咽喉,无毒。在他几乎要绝望放弃之际,终于教他发现了陈七富的阴囊上一个特别的“毛孔”。

——那不是毛孔。

那是结了血痴子的小小伤口。

——那是针孔。

找到了。

一一“落马车”的毒力就是从这儿刺进去的。

这不是“马上风”。

而是谋杀。

追命立即追查那夜跟陈七富在一起的女人。

没有线索。

一点线索也没有。

在人人都放弃的时候,追命却还不绝望:他从药物下手,但终于发现,此路不通:婆娘蝎早已缺货多年,狐不食草只有“老字号”有少量珍藏,至于没羽药,则很普遍,任何药局,均可购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从人物下手:那艳丽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没,那男子一双眉总是蹩着的,像不胜忧虑的样子,看来,便是他介绍那女子给陈七富的。

但这两人却似完全消失在空气中了。

过了大半年,一对江湖卖艺的男女,在表演完毕、俯在地上收拾赏钱之余,忽然看见跟前站着一对芒鞋。

他们两夫妇缓缓抬头,就看见了一个落拓、不羁各写在脸上和眼神里的年青人;这人,也就是他们命途上的煞星。

从这人的服饰可知:他是公差。

“案发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陈七富在死前说了你们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胡说,陈七富早已毒发——”

那两夫妇抵死不从。

“‘毒胆公子’温亮郁,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个月前在“老虎客栈,以淬有‘落马车’毒力的针刺杀陈七富,追命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逃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