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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与前者相类似的理论是尊“情”反“理”。在明代中期,从李梦阳提出“缔其情真”(《林公诗序》),到徐渭提出“古人之诗本乎情”(《肖甫诗序》),对“情”的重视已相当普遍。

而晚明文人更多从情、理对立的角度肯定情的价值功用。如袁黄的《情理论》提出:“古之圣人治身以治天下,唯用吾情而已。人生于情,理生于人,理原未尝远于情也。后之学者远情而骛于理……盍亦返而思其情乎?”冯梦龙则对六经提出特殊的解说:“六经皆以情教也。”又说:“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古者聘为妻,奔为妾。夫奔者,以情奔也。奔为情,则贞为非情也。”(《情史》)汤显祖也坚决反对以“理”格“情”,责问:“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牡丹亭题词》)这些论述,哲理意味比较淡薄,而直接地把矛头指向非情的“理”,要求解除封建伦理对人性的束缚,对当时文学风气的影响也很大。

晚明诗歌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以袁宏道为中心的“公安派”。这一派继承徐渭的方向,强调性情之真,力排复古模拟的理论,要求诗歌创作应时而变,因人而异。他们提出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在打破古典审美规范的同时,他们也确实写出了一些优秀的诗篇。但是,公安派在艺术上没有能够发展到足以引导新的诗歌方向的成就,其末流更偏向于率易浮滑。继公安派而起的“竟陵派”,提倡幽僻孤峭的风格,实已是压抑和郁暗的心理表现,所以缺乏生气。

晚明散文——特别是所谓“小品”,在文学史上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这种文体并无定制,尺牍、日记、游记、序跋、短论,均可包涵,其特点大致有三:一是通常篇幅不长,二是结构松散随意,三是文笔轻松而富于情趣。广义的小品文可以追溯到很远,唐宋古文家也有不少这方面的佳作,尤其苏轼,更被认为是晚明小品的不祧之祖。但是,晚明小品作为一种新的文学潮流出现,则是当代社会生活的产物。它的核心概念“性灵”,与唐宋古文的核心概念“道统”,恰好是对立的;它对道统的背离,使散文得到了一次解放。在“五四”以后的新文学中,散文的艺术成熟最早,就是因为它与古代散文尤其晚明小品有密切的关系,就此而言,可以看到晚明小品在古代散文向现代方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但晚明小品也有它的弱点,就是在李贽被害以后,随着封建正统势力的嚣张,大多数作品偏向于闲逸的情趣,其思想的尖锐性显得很不够。

明代后期的通俗形式的文学也取得了重大成就。长篇小说《金瓶梅》,短篇小说集“三言”和“二拍”,戏剧如汤显祖的《牡丹亭》等,都在各自领域中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这一时期“雅”、“俗”文学传统相互混融的现象,也比前一时期更为突出。不仅大多数从事戏剧小说创作的文人同时也从事诗文创作,不仅出现了冯梦龙这样的以整理、编著通俗文学为毕生事业的缙绅人物,而且,这一时代人们对于文学的基本观念、基本主张,是贯通于“雅”文学和“俗”文学两方面的。这里李贽同样起了极重要的作用。他在鄙薄六经、《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的同时,却大力推崇《西厢记》、《水浒传》等通俗文学,认为是一种“至文”,而且以极大热情评点《水浒传》、《西厢记》、《琵琶记》等,借以宣扬自己的文学思想和人生观念。这给予当代文人以很大的影响。后来冯梦龙整理小说和流行歌谣,也具有相同的意识。雅、俗的分野,虽然因形式的不同和语言习惯的不同,看起来好像很清楚,内在的情趣,却已不是那样可以截然分开了。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特别复杂的时代。经济的发展与政治的腐败并存(有时甚至互为因果),专制的强化与个性解放思潮的兴盛同在,造成许多矛盾的现象。一个文人身上同时具有彼此冲突的思想倾向,也不难看到。但在历史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明代文学取得了与之相应的成就,这是毫无疑义的。而且,不管是这一时期的文学所获得的新进展,或是它所遭到的历史挫败,对于理解中国文学的发展与演变过程,都有很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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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明代前期文学

自洪武至成化百余年间,是元代至明代文学发展流程中的断裂时期。一方面,造成元代文学发展的诸特征——城市生活的欢快情调、个性的进取精神、隐逸与闲旷的自由、对艺术美的专注与追求都极度衰退,在政治高压下,作家的个性遭到扭曲和抑制、情感的自然表现在消亡;另一方面,为封建统治利益服务的文学范式正在形成,一度被抛弃的“文道合一”的主张又重新占取上风,以道德说教、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为主要内容而在艺术上平庸虚假的作品,成为文学的主流。只是在当时人不太重视的文言短篇小说方面,尚有瞿佑的《剪灯新话》等作品,沿承了元末文学的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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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高启与吴中诗风的转变

元末曾经是东南地区经济与文化中心之一的吴中,在明初遭到最为惨重的打击。因政治原因致死的吴中名士,有高启、王彝、徐贲、张羽、杨基等十余人。这不仅造成吴中文学的急速凋零,而且使得许多幸存者心怀恐惧,竭力压制自我以适应新的政治环境。吴中文学的情况,很典型地代表了元末文学潮流在明初遭到猝然袭击而发生的变化。

吴中具有代表性的诗人是高启,他也是元明两代最著名的诗人之一。高启(1336—1374)字季迪,号青丘子,晚号槎轩,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少有志于功名。张士诚据苏州时,为其参政饶介所赏识,结交甚广,然终未仕。后对政治完全失望,乃隐居乡里。明初应召赴南京参与修撰《元史》,后任翰林院编修。不久授户部侍郎,他坚辞不受,仍归田里。朱元璋认为他不肯合作,洪武七年,借苏州知府魏观改修府治案,将他牵连斩决,年仅三十九岁。

高启大部分文学活动是在元末,许多诗作体现了元末的文学精神。如表现自我人格的《青丘子歌》,强烈而鲜明地体现了脱离伦理的羁绊而获得自由发展的个人化要求。诗中如此描写自己:“蹑蹻厌远游,荷锄懒躬耕。有剑任羞涩,有书任纵横。不肯折腰为五斗米,不肯掉舌下七十城。但好觅诗句,自吟自酬赓。”又说:“不忧回也空,不慕猗氏盈。不惭被宽褐,不羡垂华缨。不问龙虎苦战斗,不管乌兔忙奔倾。向水际独坐、林中独行。”而后作者描写了在诗歌创作中自我精神的活动:

斫元气,搜元精,造化万物难隐情。冥茫八极游心兵,坐令无象作有声。微如破悬虱,壮若屠长鲸;清同吸沆瀣,险比排峥嵘。霭霭晴云披,轧轧冻草萌。高攀天根探月窟,犀照牛渚万怪呈。妙意俄同鬼神会,佳景每与江山争。星虹助光气,烟露滋华英。听音谐韶乐,咀味得大羹。世间无物为我娱,自出金石相轰铿。……

此诗作于至正二十年(1360)高启开始隐居于青丘之后,其时他早年怀抱“要将二三策,为君致时康”(《赠薛相士》)的理想已经破灭,深刻觉悟到政治斗争的残酷性,诗中“不问龙虎苦战斗”,意谓他对张士诚、朱元璋等群雄纷争已经厌倦。

他对人生目标的选择,既非一向受尊重的达官、游士、隐者,亦非日益活跃的富商,他只愿做一个诗人,一个自由、孤独的诗人。而诗对于诗人来说,既不是闲适的消遣,更不是一种实现社会道德目标的工具;诗只是诗人自身内在的需要,不服从任何外在的目的。如此强调诗人的价值和诗的非功利性,是过去极少见的。同时,以前也难以看到有人像高启那样强调艺术创造中的主观作用。他明确意识到诗的本质不在于重现“造化万物”,而在于自我对“造化万物”的统摄、再造,即令“无象”,亦可使之“有声”;诗中的妙景,可与江山争胜。这里流露着对自我的创造能力的欣赏与喜悦。而以上种种特征,在根本上体现着与城市文化的发展相关联的深层意义上的自我觉醒。

但是,像这样自我礼赞和精神遨游给诗人带来的“至乐”是短暂的,他在诗中表现得更多的是自由精神遭受环境摧残、压迫的苦闷及自我价值难以实现的痛苦。高启在元代长期过着隐居生活,这种生活通常意味着精神的自足与安宁,但高启的心境,却显得异常纷扰复杂,交织着焦虑、忧郁、渴望、惊惶、恐惧、痛苦、愉悦……。这种心境的构成并得到表现,不仅因为身处乱世,以及选择生活道路的困难(如《晓起春望》所言“居闲厌寂寞,从仕愁羁束”(《答衍师见赠》所言“行忧釜见夺,谒恐冠遭溺”等等),更重要的是因为诗人高度觉醒的自我精神,已失去了传统文化中固有信念的支撑。从前的隐士,如陶渊明在玄学化的自然观中、王维在禅宗理念中、陆龟蒙在救世的愤激中,分别获得心理的平衡。而这些都无法给高启带来精神安定,他更关注自身命运乃至真切、细微的生存感受,并且始终保持着心理的敏锐。实际上,高启已经不能用旧有的“隐士”概念来指称,他的诗中表达了以前的隐士所不曾体察或不愿暴露的心理状态,具有更为真实的人性的美感。

高启诗中出现一系列主观色彩鲜明的形象,引人注目。如《孤鹤篇》:“凉风吹广泽,日暮多浮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