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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沈青枫对盛雪报以感谢,趁机闪人。“掰掰!”

天色已经微白,鱼肚的颜色在窗外及墙徘徊,进不了紧紧关上的房间。

床褥完好如初,没有被人动过。

那个应该在床上睡大觉的人,此刻正衣衫不整的歪坐在地板上,头以奇怪的角度搁在床沿,胳臂瘫著。

冰箱里的威斯忌被他喝光了,想把自己灌醉,他的脑袋却比清晨的冷风还清醒。

本来是他不要的不是,怎么现在车轮转,她倒是撇得干干净净。

好个误会一场,放屁!

他明明为她心动。

她也有吧——对男女之间的攻防他身经百战,经验丰富。

要是结婚能留住她,他就干了吧!

他三十四了,为了父母,他可以结婚,容忍一个女人睡他的床,跟他共用一个浴缸,甚至三不五时的说爱她,还有听她的碎碎念……

日日处在脂粉堆的男人一旦动了结婚念头……这算什么?因为直到她,才让他知道世界上也有他求不到的东西吗?

没错,她清楚的拒绝了他同居的提议,甚至没有趁著他爸妈来逼婚的时候利用群众的力量压迫他答应。

她在想什么?

以前他绝对不会浪费这种心思去揣测女人的想法。

现在许多想法却搅拌得他彻夜难眠。

他以前难眠有许多原因,为的却从来不曾是女人。

小枫在他心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吧?毋需自问,答案根本就在他抵死不肯承认的心里面!

他的父母婚姻美满,他到底是为什么排拒婚姻?

※※※%#……为什么又一定要结婚?

开心就在一起,不开心就散,不是简单又明了?哪来这么多复杂的玩意?

酒呢?酒在哪?

酒虫蠢蠢欲动,打开冰箱的门卡在把手上。

两人相识后的种种像荷兰风车般的在他清醒无比的脑袋里出现转动,一幕幕,有雨中的争执,她喂白鸽的模样,吃到美食两人抢来抢去的笑容,她站在嘉年华会人潮中美丽动人的倩影,她老是踩他脚的蹩脚舞步……才几天,他们之间居然有这么多回忆……回忆,是的,要是放弃她,他们之间就剩下回忆了。

该死!既然不能说服两人住在一起,就娶她吧!

是啊,他是猪头!就这么简单的事情。

结婚就结婚,又不是世界末日,有什么难的?

他打开房门步出了房间,不管现在是什么时间咚咚咚地猛敲父母的房门。

“小翡?”显然也睡得不好的殷妈来开门。

殷翡做了从小四就没做过的动作,他笑嘻嘻的抱住母亲,神情快乐得像拥有全世界。

“妈,我要结婚!”

殷妈可没想到会是这话。

“你想清楚了?”殷爸听见声响,把房门更开一点。

“爸、妈,请你们帮我筹备婚礼,我要一个隆重又精致的婚礼。”

“你……没发烧?”

“妈!”他不依啦。

“是那个女孩吗?”殷爸要确定。

“不是她还有谁?”他的俏皮全部回来了。

“你这孩子,说风就是雨,这年头又不是古代,总要先去跟亲家提亲吧?”这么就想把人家的女儿娶过来,家世也不遑多让的沈家不会答应的。

“不管啦,我先去把这好消息告诉小枫。”殷翡乐翻天了。

不等殷家夫妻作反应,他已经不分天南地北跳著、蹦著、吆喝著,不管会不会吵醒整屋子的人一溜烟的走了。

“我们家要办喜事了。”殷妈喃喃自语,没有想到事情的转变这么快速又戏剧化。

“他终于像正常人了。”殷爸不小心吐露心声。

“为他操心这么多年终于换人操烦了。”殷妈偎近老公胸膛听见外头引擎发动的声音。

“喂!”

“你也是?”

两个私底下为儿子不知道忧愁过多少的老人,错愕之后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别把儿子当芋头。”

“哪有,我就不信你不觉得他烫手!”

“老婆,这些悄悄话我们回房里说。”

“你承认了吧,你刚刚说的话我可听得很清楚。”一字不漏。

“我只是不解,小翡的个性到底遗传到谁?我这么纯情,却没见他对哪个女孩子认真过,从小担心到现在,我都以为要这样带进棺材了。”

“乌鸦嘴,不许你说那种不吉利的话!”

门关起来了,这对夫妻已经开始计画把儿子推销出去以后的美好日子。

“走了?什么意思?”

被揽在门口的殷翡只见到胖胖的女老板。

“美丽的东方小姐退房离开了。”她指著墙壁上的房间号码牌,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让我进去!她在生气所以叫你骗我说她不在对不对?”天翻地覆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她真的走了。”

拗不过殷翡的卢,房东还是拿了钥匙打开沈青枫住过的房间。

新的被单、床罩,属于她的气息没有了。

“她有说要去哪吗?”殷翡木然。

“她什么都没说……不过留下这个指名要给你。”

他屏息,心中升起一丝希望。

胖胖女老板拿出一只信封,纯白的纸就写了两个字——殷翡。

他打开信封,倒出一个圆球状的东西。

一颗果实,上头长著一枚翅叶。

第六章

上海灏园。

这是一座美丽的宅子,清泉石上流,绿荫蔽闲日,春来气候依旧寒峭,像似一夜苏醒过来的花苗嫩绿春芽,峥嵘的开满枝头。

三月底、四月初,枝梢头上还剩几枝晚开的冬梅。

冷梅寒然,清新冷冽,理该作些附庸风雅的事,可是一股子说不上什么的味道偏偏破坏了这份雅致,从某个被搀扶进宅子的人身上,飘散出浓郁的酒臭硬是折损了美景一片。

其实,两个助手也好不到哪去,三个人如出一辙的气味走到哪弥漫到哪,简直比猪圈里三天没洗澡的猪还要叫人掩鼻。

三个人走得跌跌撞撞,谁扶谁,似乎不是那么确定……

“砰!”硬物撞倒盆栽,是膝盖遭了殃。

“乒!”硬物二度撞上,坚硬如石头的古老家具安然无恙,有人狂甩手,因为敲到手关节的交感神经——超痛的!

最倒楣的是中间的那个,头顶的包包不知凡几。

“Shit!Johns,我刚刚摸到圆又硬的东西,触感很奇怪,还有光扫过。”这是什么鬼地方,一条长廊像迷宫似的拐来拐去,老板怎么住在这么奇怪的地方,拐得他都要脚软了。

才说完,一种非常老旧的蜂鸣器震耳欲聋的嘶叫起来,刺耳的程度像老旧轰炸机狂下炸弹,直觉叫人想干脆撞墙去死算了,也好过这样凌虐耳膜跟神经。

这、下、好、啦——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灯光大亮,长廊所有拱型的柱体上飒飒飒作响,瞬间落下四道栅栏,把三只醉鬼困住。

比较清醒的助手目瞪口呆,马上抛弃看似不省人事的那个猪头,用力、拚命的抹著眼睛。

他们是眼花了还是脑袋没有醒过来?现在演的是哪一出戏啊?

结结实实的铁栅栏,货真价实,绝对不是电视或电影里的绣花枕头。

他们只是送老板回家,不是闯空门的小偷强盗!

所有的酒虫自动逃命,生怕逃得不够快会死得不明不白沉尸黄埔江化作淤泥滋养大地。

主人、作客的、眷属、穿睡衣、性感的,包括警卫,还有在第一时间就赶到的保全公司精英,灏园里放养的十二只西藏獒犬,十只怀孕脾气特大的埃及斑纹猫,满山跔的阿鸡阿鸭,醒的、没醒的,半醒跟不肯醒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从温暖的被窝爬出来。

阵容庞大得叫人脚软。

Johns也算在大上海混过一圈的人了。

很好!再好不过了!

从大门进来他就隐隐觉得不对劲,事实证明他的第六感是对的。

他们居然误打误撞的得罪了一大票在上海随便跺脚就会跺塌一大块的大金主。

上海灏园。

刚刚他没想过来,如今……

耳闻,已经是惊天动地,亲眼看见……虽然跟事实有些出入,睡衣当然比不上西装笔挺帅气,有的还裸著半身,腰下系著薄毯子的……那就不说了,那肯定是脱光光睡觉的一族,原来大企业家也跟他们这些平凡人一样……。嘿嘿嘿,不过,他笑个什么劲?!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吧!

“你,眼睛再揉下去可是会瞎的喔。”不见丝毫烟硝味的声音不愧是灏图的主子容郡,不过这是假象,真实的容大美人脾气奇差,看对眼的人度量大得可以撑船,看不顺眼的,哼哼,杀无赦!

Johns咕嘟的吞下喉咙快速分泌的唾液,牛郎店什么没有,就是帅哥美女的产地,本来他已经认为自家老板是个中翘楚,可是这个一出现,背景自动冒出无数的蕾丝花边以及怒放的香槟玫瑰……就算他穿的是南方四贱客的睡衣,也丝毫无损他美若天仙的出尘气质。

瞄了眼不知道前胸还是后背贴在地上的殷大哥,他马上就变心了。

“两位是——”好声好气的问。

“我叫JohnS。”

“我是Man。”

“谢谢两位把我们家这只酒鬼送回来。”

“哪里、哪里,我是老板的助手,应该的。”

“上次送他回来的好像不是这两个。”香槟玫瑰的旁边有些杂音。

“上上次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