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武侠修真 > 我心之执 > 6第四章-1

6第四章-1



        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凌恺的寓所,昨天凌恺已经跟警卫交代过了,所以警卫不再拦她,她一路杀到了六楼。敲敲门,发现没有人应,猜想凌恺应该还在经纪人那儿,于是,她索性盘腿坐下,拿出速写本,开始画下今天早上给她开门时凌恺的模样。

        凌乱的黑发,迷茫的眼睛,高挺的鼻,薄薄的嘴唇。他的肩膀很宽,身体比例很好,一八三的个子在93年的男星里算是比较少的,这个身高让他可塑性很强,穿什么裤子都不会难看,只要把上衣搭配好就很完美。他的皮肤有点偏白,这样不好,看著有些稚嫩,得经常拉他去晒晒太阳才行,方凌一边画,一边想。他不算瘦,可能是一直在练武的关系,所以肌肉很有型,但是看上去不会太壮,他把握得很好。

        这是第一张以他本人为原型的画呢,方凌轻轻笑了起来,一直都是照著海报画的,这一次,总算是按照本人的样子来画了。

        在速写的反面,她草草写下:

        如果,是世界上最纯粹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纯粹待之,保护他,一辈子不受世俗摧残,保护他一生纯粹。

        如果,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快乐待之,宠爱他,一辈子不受悲伤侵袭,保护他一生快乐。

        如果,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美好的面目待之,珍惜他,一辈子不受岁月困扰,保护他一生美丽。

        如果,是世界上最沧桑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最真诚的疼惜来抚平他所有的伤痛,让他从此停驻,从此平凡,从此顺遂,从此消失在平凡的俗世中,许他一个平凡的幸福。

        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去被疼惜,去被呵护,去被珍爱,去被宠溺。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我愿意从此不再流浪。

        签上自己的英文名,写上日期,她呼出一口气,抬起头,准备活动活动酸痛的脖子,突然看到凌恺就站在自己身边,好奇地看著她手里的速写本。

        她露出大大的笑容,一点都不矜持地把手伸给凌恺,凌恺把她拉了起来,看著她被自己无意识中抓得乱七八糟的辫子,还有刚才坐在地上时弄在裤子上的灰尘,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你真的很好玩。”

        凌恺打开门,拉著她的手一直没有放开。方凌悄悄地红了一下脸,还是决定继续大方地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温柔。

        走进屋里,凌恺很开心地对她说,经纪人很欣赏他今天的样子,说这样的造型非常独特,很棒,完全把他的优点突显出来了。方凌狠狠地得意了一把:“那当然,那可是我爱心打造,怎么可能不独特!”凌恺忍不住捏捏她秀气的鼻子:“是,你最厉害了。”

        方凌忍不住又红了一下脸,凌恺吃错药了吗?怎么这么快进入状况,开始对她动手动脚了?虽然自己一向大方,又喜欢了凌恺好多年,可是,毕竟是第一次恋爱,还是会害羞。

        凌恺看著她粉红的脸,忍不住打趣:“早上偷亲我的时候,怎么不害羞?”

        唰地一下,方凌从头到脚所有的肌肤全都红了,她没想到凌恺会直接说出她早上的偷吻,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反应了才好。只好低著头,等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了再说。

        凌恺好笑地看著眼前这个从出现开始一直就显得横行霸道的女孩,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惹人怜爱,他终于又忍不住地伸出手去,摸摸她粉红的脸颊,虽然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唐突,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愈来愈快的心跳和对那张笑脸的渴望,于是,他终于决定听从自己的心,把她一把揽入了怀中。

        方凌很反客为主地用力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凌恺的怀里,深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为什么这样的怀抱自己是这么地熟悉?像是等了千年万年一样。被他揽入了怀中,所有的不安,所有的无所适从,所有的等待,所有的痴迷,所有的放纵,都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出口。她的心,终于满满地,只剩下甜蜜了。

        她悄悄地在他怀中咕哝:“原来,这十年来,我的心一直没有归位,难怪那么空,差点把自己都丢了。”凌恺没有听清她说什么,想把她的脑袋从怀中挪开,听清楚她说什么,方凌却怎么也不肯放,紧紧地抱住他,十年的爱恋呢,要抱紧一点,再抱紧一点才行。

        凌恺见拉不开她,索性也不拉了,两个人就静静地拥抱著,拥抱著,忘了时间,忘了一切。

        许久许久以后,方凌终于肯放开手了。凌恺拉她到沙发上坐下,跟她说起之前去经纪人那边的情况。

        “等等,你刚才说,你经纪人给你安排了两部片子的试镜是吧?片名叫什么?”方凌问道。

        “一部叫《海阔天空》,是感情片,二十集的连续剧,给我的角色是第二配角,演一个不算很正面的角色,一直和男主角抢女朋友,手段也不大光明。不过比起我以前拍的那些戏,这次戏份还算挺重的。另外一部叫《枭雄》,是电影,导演想让我演一个杀手,很孤僻的一个杀手,台词也不多,片酬相对那部连续剧来说也不高。”凌恺很实际地讲给方凌听。

        方凌想了一想,《枭雄》,是那部《枭雄》吗?“电影的导演是许子信么?”方凌问。

        “你怎么知道?”凌恺惊讶地看著她。虽然已经开始习惯她的无所不知,但是知道得这么清楚,还是在他什么都没有说的情况下,这还真是挺诡异的。

        方凌叹气:“跟你说了你也不会信啦。反正你听我的就是了,不会害你的。”她偏著头想了想,许子信以后会是非常成功非常有名的导演,跟他搞好关系对凌恺以后的发展大有好处。她记得凌恺前两年得过几个电影的奖,都是许子信导的,那么,应该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合作关系吧。

        方凌认真地看著凌恺:“许子信的电影一定要拿下,他看人的眼光很准,非常能挖掘出演员独特的气质。和他搞好关系,对你在影坛的发展大有好处。至于《海阔天空》……”她顿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怎么好像根本没听过这个名字。”她抬头看著凌恺:“如果档期上不和《枭雄》冲突的话,你又非常缺钱的话,就去试试,选上的话,多点收入也是好事。反正不是什么多好的戏,也不会红到去破坏你以后的形象。不过如果和《枭雄》有冲突,那就别犹豫,试镜都不用去。你一定要相信我,《枭雄》能带你飞起来,但是《海阔天空》不行。”

        凌恺很自然地点头答应。好像相信方凌已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完全没有想过自己是昨天才认识方凌的。

        方凌对这样的信任很是高兴,可嘴里还是要讨点便宜,她很趾高气扬地教育凌恺:“小弟弟,不能这样轻信别人哦。要有防人之心。”

        凌恺没好气地看著她:“因为是你,我才相信的。你以为我谁都相信啊?我容易和人打成一片,不代表我很容易对人交心。傻瓜。”说到后来,有点气不过,他伸手把方凌的长发搞得乱七八糟,看方凌又叫又跳,才满意地收回了手。

        “对了,怎么你经纪人突然给你安排两部片子的试镜啊?虽然不是多重的角色,但是比起你之前的,算是很不错的了。她以前不帮你安排试镜么?”方凌疑惑地问。

        “她以前安排得确实不多。她老说我没特色,除了长得好,没什么特色可以挖掘,她说演艺圈不缺长得好的,但是缺有特色的。今天看到我和平常不一样的造型,她可能也重新认识了我一次吧。”他扬扬眉头,猜测说。

        方凌点头:“她说得也有道理。但是特色是要挖掘的,如果一出道就有自己强烈独特的风格,那还要经纪人干嘛?自己随便找个助理处理杂务就好了。我找个机会跟你去找一趟你的经纪人,我想跟她谈谈。如果她看不到你的独特所在,那么,我们尽快换一个经纪人。”

        凌恺点头同意,然后他说:“那部连续剧给的角色不是正面角色,经纪人手下愿意演反面角色的演员不多,所以才问我要不要试镜的,她说竞争对手不多,所以基本上没问题,肯定能拿下那个角色。”

        方凌想了一想之后跟他说:“反面角色不是不能接,但是要接那种亦正亦邪的,或者是虽然坏,但是有很值得别人同情或者心疼的地方,这样的角色比较有利于塑造你的形象。纯粹的坏角你还是别接了,你不仅仅是演员,还有歌手的身份呢,还是顾著点形象比较好。”

        凌恺点头,明白了方凌的意思。

        “对了,还有平常的言行举止得注意,你现在不红还没关系,红了之后,一举一动都会受人关注,所以,在公众面前,要收敛一些,要沉默一些。这该怎么说呢”,她顿了一顿,“就是最好能够随时保持绅士风度,但是记住有风度不代表有求必应。对于无礼的要求,你可以礼貌地回避,礼貌地拒绝。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神秘感。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透露给媒体知道,要保持自己生活的空间。在屋子以外的地方,是公众人物的那个凌恺,是神秘内敛温文有礼的凌恺,然后在屋子里,才是真正的你。你爱笑爱闹怎么样都可以,在地上打滚都行。”说完还呵呵一笑,有点难以想象凌恺在地上打滚的样子。

        凌恺看著她可爱的笑容,突然很有写歌的冲动,他走到客厅的角落,打开琴盖,一串流畅优美的音符从他指尖滑出。

        方凌这才发现客厅角落放了架钢琴,还放了一个架子鼓。她看了一下凌恺的公寓,发现作为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来说,已经算太整齐了。哪像自己的公寓,乱糟糟的,她吐吐舌头,自己向来怕做家务,这个算是自己的死穴了,没得救,不过凌恺好像很爱干净,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什么都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跑到凌恺身边,盘腿坐下,听凌恺弹著美丽轻快的旋律。越听越熟悉之后,她忍不住开始轻哼,然后,她脱口而出:“邂逅。”

        凌恺颔首:“我就准备把这首曲子取名为《邂逅》。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方凌撅撅嘴,哪是心有灵犀啊,自己根本就是听过了,连歌词都能唱出来。算了,先不说了吧,等他写完再说。

        “你会弹钢琴啊,我从来都不知道。好像没有人知道嘛。”方凌说。

        “弹得一般,以前学过几年,我妈让我学的,我学得还不错。不过后来我开始练武,又迷上了国外的爵士乐、摇滚乐,老是喜欢在架子鼓上面敲敲打打的,钢琴这样安静的乐器就碰得比较少了。所以我只能算弹得还可以吧,算不上专业水准,当然不会拿出来唬人啦。”凌恺笑著说。

        “可是你弹得很好听呢,你有机会的话,继续学好不好?我好喜欢听钢琴声,而且你的手指这么修长,弹琴真的很好看。”方凌仰头,带著点撒娇的意思说。

        凌恺对她的要求照单全收:“好,以后继续学。然后写很多好听的歌给你听。”

        方凌陶醉地闭上眼睛,听凌恺弹琴,虽然不是多么高难度的名曲,可是要命的好听。

        凌恺看著坐在自己脚边的她,小小的脸,大大的眼睛,心里,温柔地动了。

        一直以为自己还是个懵懂少年,不知情爱为何物,怎么被她轻轻柔柔的一笑,心就动了呢?

        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女子,会不会有点夸张?他暗想。不过,大六岁又如何呢?她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娇弱。

        他拿笔记下刚才的旋律,随手写了几句歌词,然后俯身问方凌:“要不要出去吃晚饭,天已经黑了。”

        “好啊。”方凌听到吃,向来激动。她总是零食不断,难为她还能保持纤细的身材。这得感谢她妈妈的遗传了,妈妈也爱吃,可是总也不胖。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室友最痛恨的就是她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猛吃零食,吃的最多的是她,可是最瘦的居然还是她。

        走到公寓附近的一个牛肉面小摊,她拉著凌恺坐下,凌恺有点窘:“带著你吃路边摊,真是不好意思。”

        方凌不以为意:“路边摊又怎样?好吃就行,我又不挑食。而且,你红了以后想来吃路边摊都难。想想看,到时候边上全是照相机、摄像机,还有一堆蝗虫一样的狗仔队,我看你吃得下才怪。”

        凌恺想象了一下,确实有点吓人。不过,自己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么?看著方凌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想,大概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吧。

        看著方凌不太淑女却一点都不会显得粗鲁的吃相,凌恺突然觉得,自己才是他们两个中大了六岁的那个。

        吃完面,凌恺坚持要送方凌回A大,方凌也就由他了。反正他最近也没什么通告,就当散步吧,一起走到A大去。

        一路上,方凌问了他不少问题,都是跟他正在写的歌有关。她照例给他提了很多建议。后来,又突然想到,就问凌恺:“你国外的歌听得多吗?你刚才好像说过你喜欢国外的爵士乐和摇滚乐?”

        “听啊,听Beatles,Eagles,  Bee  Gees,B.B  King,  Ray  Charles,  还有一些北欧的金属乐队。我觉得Rock和Metal都很有生命力,这些乐队写出的抒情歌,比很多专唱R&B的歌星都来得动人和深情。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做作,很忠实于音乐,还有生命。其实我并没有倾向于哪一种特定的音乐形式,我觉得功力够深的话,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以做出动人的音乐来。”

        方凌很开心地看他,凌恺在音乐方面,似乎很有自己的见解,完全不用她去瞎操心呢。那么,就看他的本事吧。能成为华人乐坛最红的歌手,他确实是要有自己的本事才行的。这可不是她帮他改造改造形象,过滤一些烂片就行的。

        “那你的英文没问题吗?”方凌忍不住问他。他只有高中毕业不是吗?不知道外遇水平怎么样。

        “我英文很好。我妈妈在英国念的硕士,后来又是在英国公司工作,没事就要我好好学英文,所以,想不学好都不可能。”

        “唱首歌给我听听吧。”方凌央他。

        于是他开始轻轻地哼起一首旋律轻柔的老歌,他说是  Bee  Gees的“First  of  May”

        When  I  was  small,  and  christmas  trees  were  tall,

        We  used  to  love  while  others  used  to  play.

        Don’t  ask  me  why,  but  time  has  passed  us  by.

        Someone  else  moved  in  from  far  away.

        Now  we  are  tall,  and  christ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he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e’ll  cry  come  first  of  may.

        The  apple  tree  that  grew  for  you  and  me,

        I  watched  t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ed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mine.

        ..................

        方凌听著他清冷温柔的嗓音,开始觉得,这样来一趟,遇见他,真的是上帝的恩赐呢。

        凌恺牵起她的手,和她十指交缠,一步步地往前走,歌声轻柔地飘扬在星星乍现的夜空下,出奇地动人,出奇地温馨。

        方凌模糊地想起自己曾经在日记上写下的一段话:

        喜欢那种清冷的声音,清冷中掺杂著温柔的声音,冷冷清清的,又缓缓地渗透出一丝温暖。不需要低沉,不需要岁月的沉淀,只要这样的清冷,只要这样的温柔。

        我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嗓音,轻轻地、轻轻地对著我说“把手给我,好吗”,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交出我的手,和我的未来。

        原来,所有对未来的猜测和遐想,都只是为了这一刻,为了这样简简单单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