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武侠修真 > 我心之执 > 5第三章

5第三章



        天色微亮,方凌就醒了。做了一整夜乱七八糟的梦,醒来后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坐在床上发呆了一会儿,才把思绪整理清楚。她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了鼓气,加油啊,一定要在离开之前帮凌恺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形象,加油!

        她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就拿著凌恺昨天写给她的地址走出了宾馆。

        出租车停在了一幢外表看起来还很有点儿档次的公寓前,她付钱,下车。眯著眼看了看,是这里吗?现在的凌恺还很穷,怎么会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啊?他不会学人家打肿脸充胖子,非要搞点排场出来吧?

        跟楼下的警卫说了要找六楼C户,警卫打电话问过之后,就放她上去了。

        电梯到了六楼,方凌找到C户,上上下下看了看,发现没有门铃,她只好用力敲门。

        等了一会儿,门开了。方凌一看,赫,被电到了,凌恺没穿上衣,只套了条睡裤,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一样,真是好颓废,好……性感!凌恺一脸迷茫地看著眼前这个完全看不出五官的女人,像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方凌一愣,顺手擦擦刚才可能流出的口水,不会吧,才一个晚上没见,凌恺就不认识她了。

        突然,方凌绽开大大的一个笑容,总算明白为什么了,凌恺是超级近视啊,她记得应该是八百度呢。当时丁洁云曾经对著凌恺的简介狂笑过,说连大学都没念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的近视。

        “嗨!”她突地凑上自己的脑袋,凌恺看著眼前放大的笑脸,吓得倒退两步,“刚才警卫说有人找我,我都没想到是你。你还真来了。”他喃喃地说。

        “那当然,说到做到,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全职助理啦。认命吧,凌恺。”方凌拍拍凌恺的肩膀,突然有一阵麻麻的感觉。她缩回右手,悄悄用左手包住,难道这就是所谓“触电”的感觉?二十六年的人生历程里,找不出一点点恋爱的经验可供她此时参考。她在心里轻轻叹息,见到凌恺这样毫无距离毫不防备地站在眼前,真的很想很想紧紧地抱住他。十年的痴迷,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在追星,以为她跟无知的少女一样,只是看见凌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就想尖叫,听到凌恺温柔低沉的嗓音就想哭泣。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的。一直就知道。所以老天才会给她这个机会让她出现在这里吧?让她有机会与年轻的凌恺相识、相知,甚至,哪一天,可能就相爱了吧?毕竟,凌恺说的,他等了她十年就是为了那个演唱会的约定啊。那么,她就安安心心地爱吧,什么都不想,只是让自己好好地、真实地爱一次,也让凌恺爱上她。既然一切早已有了安排,那么,自己该做的,就是按著命运的安排,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个机会抓住、用好。她虽然外表柔弱,可一向坚强、自立。

        她走进屋里,直接把门关上,然后转身,调皮地对著一脸呆愣的凌恺说:“我是觉得你身材超好啦,不过你还是穿件衣服比较好,你这个样子,我很难专心,真的很难忍住不扑过来哪。”凌恺倒抽口气,像阵风一样躲回了卧室,过了不到半分钟,他就套著件T恤出来了,耳朵还有点红红的。

        方凌窃笑,好纯情的孩子。这样的凌恺要是被他的fans看到了,恐怕一堆女人都要偶像破灭了。

        她打开新买的大背包,拿出昨天为凌恺购置的新装给凌恺看。凌恺有些疑惑地看著她手里的衣服,问道:“我有必要穿这些衣服吗?那么简单的T恤牛仔裤,穿得出什么样子啊?我的经纪人都要我穿亮闪闪的衣服,还有皮装,说这样才帅。”

        方凌无助地拍拍脑袋,问凌恺他的衣服都放在哪儿,凌恺指指客厅尽头处的一间屋子,说是衣帽间,让她自己去看。方凌迅速地看了下衣帽间里的所有衣物,然后,她忍不住□□:“神哪,穿著这种衣服还想走红!简直是演舞台剧啊!”她把那些有著宽厚垫肩的外套扔到一边,勉强挑了些看起来瘦一些的衣服,然后对凌恺说:“千万别再穿这些夸张的衣服了。”

        凌恺不解地抓抓头发,问:“现在不是流行这些么?我省吃俭用才买了这些行头的。你叫我别穿?难不成我还穿著你这些上不了场面的衣服啊?经纪人会杀了我。”

        方凌继续叹气,拿出万能速写本,她翻开一张凌恺的全身画像,“看到没?穿这样是不是很酷很有型?”凌恺皱著眉看看画像里简单的背心和低腰牛仔裤,“这个,好像太暴露了。而且,也不合潮流啊。”

        方凌啪地拍了下凌恺的脑袋,哇,要抓狂了,实在忍不住,再拍一下:“你猪头啊,潮流是要你去创造的,你现在跟著流行走,哪天才能让人家看到潮流后面的你啊。你要创造属于你凌恺的潮流,understand?”

        凌恺点点头:“明白是明白,可是,我现在都是演路人甲路人乙,台词都很少有,我创造流行也得有人捧场啊。你知不知道,昨天你跟我要的签名,是我这几年来第一次帮人签的。”说完,他有点无奈地看著方凌,希望方凌搞清楚他的状况。

        方凌忍住心里面的一阵酸楚,看著有点垂头丧气的凌恺,有点小小的心疼,她把手伸过去,整理好凌恺的头发,认真地凝视著他:“凌恺,你一定一定要有信心,你以后会成为华人世界最受欢迎的歌星和影星,知道吗?我会把你推上那个巅峰,我一定会帮你。可是,请你,请你一定一定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凌恺盯著她的眼睛,然后,他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问方凌,只是奇怪地说:“你怎么能那么肯定我的未来?我又为什么就是忍不住要相信你?”不等方凌说话,他点点头,再点点头,认真地说:“我会努力的。”

        方凌拿出昨天帮他改好的T恤,本来是非常普通的黑色宽松短袖T恤,下摆有些偏长,她用剪刀把领口偏右肩的地方剪开了一道十五公分长的口子,用在卖贺卡的小店里买来的麻绳在上面穿来穿去,造成像脚上绑的鞋带的那种效果,然后把下摆全部剪掉,让毛边自然地贴在身上。她把T恤拿给凌恺,再指使凌恺穿上深蓝色的瘦牛仔裤,把一双看起来旧旧的短靴让他穿上,绑得规矩的鞋带被她解开几格,再松松垮垮地系上,裤脚本来被凌恺很整齐地放下,显得特乖,方凌摇摇头,动手把裤脚往上推,在靴子那边整了一下,两条裤脚显得不太对称之后,有点颓废,看起来非常随意、洒脱。这才对嘛,她拍拍手。

        上下打量一下,她“啊”了一声,从包包里拿出那条项链,帮凌恺戴上,凌恺拼了命想躲掉,可怜兮兮地说:“用戴项链那么夸张吗?男人戴项链很怪呢。”方凌大眼一瞪:“不是刚说听我的么?不会害你的啦。”


        她把银链塞到凌恺的T恤里,跟凌恺说:“以后不要轻易把链子拿下来。也不要拿出来给别人看,就这样若隐若现就好。等你开始受到关注,大家都会想知道你一直戴着的链子对你有什么样的意义,为什么一个穿遍所有昂贵服饰的明星会一直戴着同一条链子。相信我,这绝对是个很好的话题。也是我营造神秘感的道具之一。”

        凌恺咋舌:“这么复杂啊?”

        方凌挑挑眉:“公众就是这样的,完全摊在面前了,就不会想看了。这就跟你们男人追女人一样,那么容易到手的就不珍贵了。”

        凌恺抓抓头发:“那个……不要把所有的男人都混为一谈,男人也是很多种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为自己撇清。

        方凌笑笑,不理他,只是退后两步,细细打量凌恺。看看还有什么要改造的地方。她偏著头看凌恺,总有哪里还不太对的样子,啊,发现了,是头发。他的发型,好乖巧,好挫。规规矩矩的三七开,头发整整齐齐,连鬓角都剪得非常整齐。她对著凌恺说:“就差发型了,可是我不会剪头发。我们一起去找发型师吧,我告诉他怎么剪。”

        没等凌恺反应过来,方凌扯著他就出门了。准备进行大改造最后一步,发型!

        等不及电梯,她拉著凌恺准备走楼梯下去。凌恺在楼梯上被她扯得都走不稳,还拼命跟她抗议:“我还没梳洗哪,我还没戴隐形眼镜,我还没刮胡子,我要先回去一趟。”方凌盯着眼前这个实在不太像有什么巨星气质可以挖掘的凌恺,叹气:“放轻松啦,就去剪个头发,然后我们买早饭回来吃。我饿死了。”

        凌恺嘴里叽咕了几句,倒是没再反对。看著走在他前面的方凌,小小的个子,精神十足,他心里开始暖了起来。

        看她一边走一边还罗罗嗦嗦地说著什么,又一副专横霸道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这个丫头,真的很好玩。

        沿著公寓外的大路走,没多久就看到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理发店,走进去,方凌挑了一个看起来最有品的发型师,跟他指手划脚说了一通,发型师点点头,又问了几句,然后叫人帮凌恺洗了头,就开始利落地剪了起来,方凌还时不时地在边上提醒,发型师有时候虽然有点不大乐意,但还是听她的方式剪了。剪完后,发型师问方凌:“要打点定型水吗?”他拿起桌上一瓶定型水,想喷到凌恺的头发上。“慢著慢著!”方凌急忙阻止。拿过一旁装清水的瓶子,给凌恺的头发上喷了些水,再把定型水喷了些到自己手上,她把手伸到凌恺头发里,一阵乱抓,发型师挑著眉在边上看。抓了几把之后,方凌退后两步一看,眼前一亮啊,就是要这个效果。她开心一笑,对发型师道谢。

        凌恺站了起来,发型师把他身上的毛巾之类的东西全部整理掉之后,不由赞叹了一声:“好有性格哪!”一边频频点头,一边看向方凌:“你很有一套哦。这样看起来真的很不错。”那是当然,方凌暗想,这个可是凌恺早期最受欢迎的发型了。她盯著凌恺看,凌乱的发型,微长的留海,看起来不再像刚才那样规矩,而透露著一丝危险。凌恺由于没戴隐形眼镜而微眯著眼看著她,哇,太诱人了,不行不行,口水又要流下来了。她对发型师道了谢,付了钱,然后拉上凌恺,走啦,吃东西去啰。

        凌恺由于没戴眼镜,也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任她拉著乱走。一路上,方凌看到不少女生回头看凌恺,她暗暗一乐,凌恺的魅力,终于要开始展现出来了。

        买了些点心之后,他们就回到了凌恺的公寓。方凌终于肯放凌恺去洗漱了,还很好心地提醒他说:“戴上眼镜之后好好看看自己啊!”

        过没几分钟,凌恺出来了,很疑惑地问:“我怎么觉得自己今天看起来那么陌生?而且,好像老了不少。”方凌开怀一笑:“这就对啦!你不适合太阳光太乖巧的打扮,现在这样看起来沧桑又率性,绝对迷人!”

        大功告成了,今天的任务就是改造凌恺的外表,其他的,气质言谈之类的,再慢慢改造。

        方凌捞起大包包,跟凌恺说,“我要走了,我得先去A大找我爸,晚一点再跟你联系哦。你今天有通告吗?”

        凌恺说:“今天要去见经纪人一趟,通告暂时是没有啦。等会儿要是有需要演路人之类的无名小配角的话,他们会call我。”

        方凌一听,又是一阵心酸,这会儿凌恺连有名字的配角都很少能轮上,总是演那些上场露个脸就被砍死或者痛殴的那种肉脚角色。真是气人。她握握拳,对著凌恺说:“很快你就会翻身了!今天就是开始,一会儿见了经纪人,看看她有什么反应,然后告诉我哦。”

        她转身想走,凌恺拉住她:“我都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方凌皱皱秀气的鼻子:“我才刚到好不好?一会儿等我看到我爸,安顿下来再说吧。”凌恺听著她古怪的回答,问道:“你不是跟你爸一起来的么?怎么还没安顿好啊?”方凌吐吐舌头:“我爸在这边没错啦,可是我不是跟他一起来的,我昨天没找他,先找到了你。”她突然踮起脚,凑到凌恺耳边:“我说过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在凌恺呆愣地思考她的话时,她轻轻地在他耳垂上印上了一个吻,然后,飞快地落荒而逃。

        一路逃到外面,方凌长吁一口气,真丢脸哪,自己怎么就忍不住扑了上去呢,凌恺肯定以为她很开放。想想就郁闷。唉。

        她逃太快了,所以没有看见凌恺的脸,从耳垂开始一点一点红了起来,然后很开心地笑了。

        一路冲到A大之后,方凌有点头大地看著这个大大的校园,不知道该怎么找老爸。想了一想,只有去文学院打听了。

        先堆出满脸灿烂的笑容,这样比较不容易被拒绝。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像是三四年级的男生,礼貌地问:“请问,文学院怎么走?”

        那个男生一脸惊艳:“你是文学院的新生吗?我带你去好了,我也是文学院的学生。”

        方凌轻轻一笑:“不是啦,我早就大学毕业了,我爸在文学院当客座教授,我来找他。”

        男生一脸梦幻破灭:“那么小就大学毕业了!不可能吧?你跳级哦。”

        方凌无奈摇头,怎么大家都以为她那么小呢。洁云也老这么说,所以凌恺的演唱会之前,她才会拉著自己去烫了头发,说这样看起来不会太欺骗世人。方凌看看自己勉强满一米六的身高,宽大的T恤,朴素的球鞋,长发刚才还被她绑成了两条辫子,这样不会太热。唉,确实很小啦。希望等会儿老爸会因此而更容易接受她一些。毕竟老爸来香港之前,看到的还只是十五岁的方凌,突然看到二十六岁的她,是很难接受啦。

        她看著那个突然停住脚步的男生,挥挥手,把他从呆滞中救了出来,假装很哀怨地问:“你不会因为我比你大几岁,就不肯给我带路了吧?”

        男生开朗一笑:“当然不会,走吧。”

        他带著方凌往文学院走去,一边问:“你爸叫什么名字啊?是哪个系的教授?”

        “哦,他叫方南,是古代文学的教授。”

        “原来是方南教授啊,他如果没课的话,就不会在这边坐办公室的。我不是古代文学的学生,跟他不是太熟。不过上学期上过他的选修课。你爸很年轻很儒雅哦,很多女生喜欢他。”

        方凌窃笑,爸爸看起来年轻是因为他本来就很年轻,才四十岁而已嘛,显然眼前的男生是按照她的年龄来推断老爸的年纪,所以觉得老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呵呵一笑,附和说:“对啊,我们家都是娃娃脸,不显老。”

        边说边走,一会儿就到了文学院楼下,方凌在那个男生的带路下走到古代文学的办公区,探头看了看,发现只有三四个老师在。其中一个,非常幸运,好像就是她老爸。

        她转身对男生一笑:“非常感谢你带我过来,我爸就在里面,我去找他了,有机会再见啦。”

        男生对她笑笑,说声“不客气”之后就走了。方凌犹豫了一下,还是直接走进了办公室,走到那个看起来很像老爸的人背后,用国语叫了声:“方教授!”

        那个老师回过头来,还真是老爸,她开心起来,运气不是普通的好!

        方南推推眼镜,看著眼前这个女生,怎么看怎么眼熟,简直眼熟到有些诡异的地步,再看看女生调皮的笑容,很像方凌,可是,不会吧?方凌不太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这个女生,明显不止16岁了。他的宝贝方凌才16岁而已。

        方凌轻轻叫了一声:“老爸!”然后很镇定地看她的老爸一阵手忙脚乱,差点打翻手边的杯子。

        她挤出一朵可怜兮兮的笑容:“老爸,我知道你现在不会敢相信啦,可是我真的是方凌,我们找个能说话的地方好吗?这里有其他老师在,不太方便说。”

        方南点点头,虽然眼前的一切看起来真的很诡异,可是对于眼前这个神似方凌的女生,他却还是选择了完全的相信。

        带著方凌走到办公楼外的一个石桌边,他做了下来,说:“你长得很像方凌,可是你不太可能是方凌啊。”

        方凌笑笑地看著自己年轻的老爸:“你今年40岁,C大毕业,毕业后和老妈结婚,然后继续深造,一路念到博士之后留校任教,十年前调到上海的L校,因为老妈换了工作,你不想和老妈两地分居。老妈和你结婚后,没有立刻工作,而是生了我之后才去找的工作。老妈和你是大学同学,同校不同系。啊,对了,物理系毕业的老妈,因为爱美,所以放弃了自己的本行,最后居然去时装界发展。对吧?”

        看到方南点头,她继续说:“我从小就很调皮,一直都是短发,性格有点多动,有点疯癫,很像年轻时的老妈。念书的时候,我最讨厌理化,完全没有一点理化的细胞,老妈一直很生气,因为她当年是你们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

        她顿了一顿:“还需要说些什么?我想想哦。对了,还有胎记。”

        方南打岔:“你哪有什么胎记?”

        方凌反驳:“怎么没有?我从听到胎记这个词开始,就一直在全身看得见的地方找胎记,好不容易才对著镜子找到的!”

        她正要秀一下自己的胎记,方南却笑了:“你不会真的以为右耳下面那颗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红痣就是胎记吧?”

        方凌流畅地接口,就跟以前每一次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样:“就是胎记啦!我从五岁就开始跟你们说,哪天要是走散了,还能靠这个胎记找到我。”

        说完,她把右边的辫子往后面一甩,很精确地指著耳朵下面那个隐在皮肤下面的红点,方南叹口气,真是小到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胎记哪。这下,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女生绝对是他的宝贝女儿了。可是,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是,他的女儿方凌,不是应该只有十六岁,并且一头短发,正在上海念她的高一吗?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方凌看出他的疑问,很可怜地抱著他的手臂说:“老爸,是不是我无论怎么说,你都会相信我啊?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我很怕你把我当疯子。呜,还好我有胎记,你肯认我。”

        方南拍拍她的头,说:“你说吧。老爸总会信你的。你虽然调皮,但从来都没有骗过我。所以,信用还没破产,说吧。”

        于是方凌就跟他说起了凌恺,当然,现在的方南根本不知道凌恺是哪棵葱,方凌就从自己是凌恺的fans开始说,说自己十年来非常迷恋凌恺,迷恋到一直没有谈过恋爱,一直说到在凌恺的演唱会献花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

        方南蹙眉:“这么说,你是在凌恺的演唱会之后,也就是十年后的昨天,来到了这里?”

        方凌点头:“虽然非常让人难以相信,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没错。如果不是想到你在这里当客座教授,我就只有去找宋伯伯了。估计宋伯伯会把我当疯子,那我就只有流落街头了,我的证件虽然都带著,可是都是十年后的东西,除了身份证是我满16岁的时候办的,那时候正好是93年,和现在算是重合了,不会吓到人。但是身份证在香港也没用啊,我又没有带护照。带了护照也没用,我的护照是2000年才办的,现在才1993年哪。就凭一张身份证,我到哪里去找工作?而且按身份证来看的话,我现在才16岁。真想哭哪。即使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那也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既然我是被上帝送过来的,当然不可能提供什么书面的证明,说明我是以正当方式来到香港的,也就是说,从现实层面上来看,我是一个偷渡客。”

        她无奈地摊摊手:“所以,老爸,要不是找到你,我可能会很惨。因为我不能做任何需要用到证件的事情。”

        然后,她翻翻背包,拿出一张凭证,交给老爸:“哪,这是昨天去当铺当完手链之后拿到的,老爸,有空帮我赎出来吧。我把你从香港带回来的手链当掉了。”

        看方南一脸疑惑,方凌解释:“十年前你从香港回来之后送了一条很贵也很好看的手链给我。我昨天走投无路把它当掉了。呵呵。你赎回来之后,带回去送给16岁的我吧。哇,那这个手链到底是谁买的啊?”她□□一声,拍拍脑袋:“老爸,我觉得我精神快要错乱了。”

        方南看著一脸萎靡的女儿,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到现在还想这种小问题干嘛?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你必须让所有的事情回到正轨上去,这样才有可能回去了。不然,2003年的方凌,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现在那边应该已经一团乱了吧?”

        方凌抓抓头发,耍赖地说:“不知道,我要装死。我不要想了。”

        方南无奈,对这个女儿向来是宠得要命,算了,帮她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走了,先帮你把饭店去结帐,把东西搬到我那儿去吧。”

        方凌呵呵一笑:“还是老爸最好。”

        两个人一起往校外走去。

        “啊!”方凌突然大叫:“老爸,你得给我好多好多钱才行,不然我会饿死啦。万一我回到03年之前凌恺还没红,没钱养我,那我会穷困潦倒,在街头乞讨哦〜〜〜”

        方南没辙地看著这个女儿:“知道啦,不会让你饿死。”

        把仅有的一些东西搬到方南那儿去之后,父女俩一起吃了午饭,方南下午有课,就回学校上课去了,方凌呢,当然是去找凌恺啦,走之前和方南约好晚上再商量接下来的情况。

        找到一个公用电话,她投了币,给凌恺的寻呼机留了消息,说自己会在他家门口等他回来。

        买了一张地图,她像观光客一样拿著笔开始研究地图,先把A大圈了出来,又找到了凌恺公寓所在的那条街,那座公寓楼不知道是不是规模太小,所以地图上没有标出来。她看了一下,也就隔著七八条街,步行也不算太远,现在时间还早,于是她准备慢慢地散步过去。

        看著香港不太蓝的天,她有点怔忡:“就这样来了吗?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还是,只是南柯一梦?”或许,是真的吧,毕竟,从来没有过这样真实的梦境啊。

        一边走,她一边想凌恺在电话中说的话,“我等了你十年了”,他说。

        他说的时候,声音很轻柔,可是,有抑制不住的痛苦溢了出来,方凌仰头看天,觉得心里面有种很柔软很柔软的感动,就像以前,看著凌恺的海报时,看著他微蹙的眉,看著他悠远的眼神时的感动。她轻轻地按住心口,心里面有满溢出来的柔情,想要全部给他,全部地,捧在手里,给这个自己爱了十年的男人。

        她爱了他十年,而他,或许只是因为她的执念,为了她如此不负责任地出现又消失,而思念、寻找了整整十年。

        不管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梦也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也好,凌恺,我不会再放开你了,我会牢牢地抓住,强悍地保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