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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老狼没有回答大象的问题,却松开了锁住店老板的手:“没事,我看他不像普通人,就出手试了试,没想到他竟然是特种部队里出来的!”说完他伸出手向店老板道歉:“对不起,我没有恶意。我也是特种部队出来的。我是北京军区特种大队的。”

店老板迟疑了一下才握住了老狼的手:“我是四川怒江特种部队的,叫吴学宾。”老狼偏着头想了想:“特种部队比武时全国排名第三的吴学宾?射击,潜伏,爆破在比武中排名一的吴学宾?”店老板不由得怔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老狼笑了笑:“你在特种部队呆过,应该听过李威这个名字吧?”店老板听了差点跳了起来:“你,你是李威?你是那个……”说到这里时,他突然闭嘴了,大象不由得在心里骂:“叼!差点就可以知道老狼的秘密了,竟然不说了!”

老狼在特种部队的事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他在那具体是哪个分队的,干什么的,却是没有人知道。虽然大家想尽办法要逗他说,可是他就是不说,看来这小子就算是离开部队了,禁口令还是执行得很好啊!

吴学宾大概是因为遇到战友太高兴了,抽了一张凳子与老狼一起坐了下来。看着他们两个兴高采烈的聊天的样子,大象只好对着桌上的菜发动猛攻。

在他吃完了饭后,吴学宾也答应了用车送他们去伦敦另一位战友家里。这下可好,他们连住的地方都解决了,看来中国军人之间的感情还真不错啊!

从南安普敦到伦敦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吴学宾和老狼坐在前排不停的说着部队里的事,大象则是无聊的躺在后排座上睡觉。也真是服了他了,这样也可以睡得着。

通过聊天,老狼知道了吴学宾在退伍后被分到一个城市的武装部,可是因为看不惯上面的人,几次挡了他们的财路,结果被打击报复,在国内呆不下去,只好跑到英国来了。老狼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问吴学宾:“你想不想回去?如果想,等我办完手上的事回来接你!放心吧,跟我在一起没人敢动你!!”

吴学宾沉默了一下,猛吸了一口烟后,把手中的烟蒂弹到了窗外:“如果能回去当然是最好,我虽然没进你们的小分队,可是我也大概知道你的能力。回家,我天天想啊!!毕竟那里才是自己的祖国啊!可是单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是没办法对付他们的。”

老狼笑了笑,还没有回答,大象就在后面嘀咕了一句:“叼!有什么了不起,一只手就灭了他们!我就不信他们会有多牛!好歹你们两个也是特种部队里的精英啊,实在不行算我一份得了。难得我肯免费出手,难道是跟你们这群家伙在一起变得善良了?天啊!”

听到大象的声音,老狼翻了翻白眼,做出一个受不了的表情:“你别理后面那个白痴,放心吧,我们事情一结束就接你回家。正好我还缺一个像你这样的手下!”

“好!到时我们一起回家!!”吴学宾一高兴,把车开得更快了。两个小时后伦敦城出现在大家的眼前:“伦敦,我们来了!”

安顿好大象与老狼后,吴学宾说第二天要回一趟南安普敦,把餐厅的事情解决了。之后他会回伦敦,等老狼他们办好事情一起回国。

黎明浅浅的阳光照在卡渥丝小镇后的枫树林里,维斯特依照原来的习惯,到枫林里散步。乳白色的晨雾轻绕着枫树的树干,露珠在草地里滚来滚去,反射着阳光的光芒,仿佛是一颗颗水晶一般。不远处还有一位穿着白裙的女孩子在看着一本书,这一切真是太完美了。

等等?女孩?维斯特刚反应过来时,却看见那女孩已经点头对他打招呼了:“维斯特先生,早安啊!”是李青萤?

“青萤,早安!你这么早就出来散步?”维斯特笑着走了过去:“在看什么书啊?”李青萤笑着递过了手中的书,书很旧了,但是却可以看出被保护得很好,这是一本诗集《易安词》,看到第一首《点绛唇》不由得轻轻的念了出来:“跑遍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这是南宋时的女词人李清照的词啊!维斯特突然记了起来,《易安集》早已失传了,现在中国应该只有《李清照集校注》才对。可是他似乎已经习惯李青萤带给他的惊讶了,好像这一切发生在她身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没想到李小姐偏爱李清照的词。”

李青萤笑了一下,接过了那本《易安词》:“李清照是我最佩服的人之一,要知道,在中国古代,一个女人要得到大家的认可并不容易。可是她做到了!她的词语言清新明快,流转如珠,不依傍古人,自出机杼。实在是难得啊!不过……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吟咏完这句《武陵春》后,青萤竟然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就独自离开了。看到她那伤心迷惑的表情,维斯特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她的行为失礼。

李青萤刚回到家,王伯就轻轻的对她说:“小姐,少爷在书房里等您!”看了王伯一眼,青萤点了点头:“谢谢王伯!”

无论从什么地方也查不出王伯是什么人,只是在出国前,郭先生说他会给自己意想不到的帮助,而且身为皇族,身边也的确该有个忠实可靠的老仆人才对,所以小蝶他们才没有反对王伯跟他们在一起。

这几个月下来,鹰和小蝶也确认王伯的确不是普通的人,不但家里的事处理得有条不絮,各种言行举止也显示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接物待人永远是不卑不亢。也因为他的态度让菲利普斯家族对他们兄妹两的身份更感好奇,像这样的老仆人必须是从小在高贵家族里长大,并接受过很严格的训练才可以做到的。

还在猜测王伯的身份时,小蝶已经到了书房的门口,轻轻的敲了敲门:“哥,是我!”

“进来吧!”门应声而开,小蝶推门进来,看到鹰,也就是大家眼里的李智信正在一台电脑上查看邮件:“大象和老狼有消息了没?”

“他们昨天晚上到的伦敦,现在在老狼一个战友那里落脚。不过他们说遇到一件事,问我们看要怎么办。”鹰转过身来面对小蝶:“他遇见了原来特种部队的一个战友,水平不错,可是在国内被人陷害呆不下去了才到了英国来。老狼的意思是想办完事后带他一起回国,让他加入我们。当然,他开始时只能是老狼的一个手下。”

小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摇了摇头:“我不同意让他加入我们,就算是老狼他们那个分队的人要加入我们也不一定能胜任,更何况只是他的一个战友?”看了看鹰,小蝶才继续说道:“不过我不反对带他回去,让他负责帮老狼打理一些平时的事务。老狼也经常要出任务,他那边又比较危险,有个厉害的人替他看着那儿也不错。”

“接他回去,我们就得面对那股势力了!”鹰懒懒的端起手边的茶轻嘬了一口。小蝶不乐意了:“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不管,你太懒了!这件事就交给你搞定!!”谁知鹰听了后反而笑了:“迟了,老狼和大象已经决定把这档子事揽下来了!没我的事!”

“你……臭小哥宝!大懒鬼!!”听了这句话,鹰笑得更开心了,因为小蝶只有在很生气很生气时才会骂自己为“臭小哥宝”。五个人里,因为小蝶年纪最小,大家平时都宠着她,也让她学会了“持宠而骄”,另外三个人永远被她吃得死死的,只有自己,是唯一可以吃定她的人,当然应该开心啦。

小蝶当然明白鹰是为什么而笑,她气鼓鼓的盯着鹰:“再笑我就不理你了!!”鹰当然知道见好就收,停住了笑,带着一脸的笑意对她说道:“东方馆的位置我大概摸清楚了,可是没有发现《女史箴图》,看来得你下点功夫了。昨天那一下已经迷得维斯特晕头转向了,再给他灌点迷魂汤,让他乖乖吐出《女史箴图》的位置来!至于图书馆那方面就交给老狼他们了。”

听完鹰说的话,小蝶点了点头:“最好是下次有意无意的让他知道我们现在的身份。这样他就不会对我们有太大的戒心了。该死的英国绅士风度,认为只要是贵族就是高尚的人。不过这倒是便宜了我们了。”

说完小蝶吃吃的笑了起来:“只是我在想大象和老狼这两个大块头如果天天往图书馆跑也太奇怪了点吧?不如让刀子去?毕竟他现在在读书,去图书馆里跑也是正常的吧?”

鹰考虑了一下,转过身来,开始用不同的电子邮箱发不同的内容到另外五个邮箱里去:“这点倒真的,那两个家伙太显眼了!刀子去探路应该也是小菜一碟。不能让这小子太轻松了!”发完邮件他才舒了一口气:“怎么样?准备什么时候在家里办一个小型的宴会,宴请我们的维斯特先生?”

“不急!太频繁的接近他的话,会让他产生戒备感的。”小蝶笑着走出去了:“我去琴房弹会琴,希望风帮忙把我的琴声送到菲利普斯家去。这样他就会对我们再加一分好奇心了。”

第一卷  第七章  夜宴

弗雷特这几天都快烦死了,宋启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天天往大英图书馆跑,每次还带回一大堆书,不是他每次许诺会做中餐给自己吃,自己才懒得天天陪他泡图书馆。

图书馆虽然离学校很近,可是一直这样也不行啊!不想想,好几天没见露丝了,还有米歇尔,对了,晚上还要打个电话给斯蒂芬尼才对,不然她又要不理自己了。唉,没办法,谁叫自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