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其目的,是为了全面客观地研究这场战争的起因、经过,反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高超的军事、政治、外交斗争的战略指导以及战区指挥员的战役指挥艺术,反映边防部队指战员“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总结高原严寒条件下带规律性的作战经验,为军队现代化建设、边防建设和未来作战服务,为军委和总部决策提供历史借鉴。

            承担这项任务的单位,在编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搜集整理资料,同年底开始撰稿。在编写过程中,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中印边境斗争和自卫反击作战的全貌,使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信史,并求得准确性、科学性、可读性的统一。为了提高本书质量,曾多次召开参战老同志座谈会、编写工作会议及会稿和统稿会,多方征求意见,最后由编写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书稿。

            本书前言由张光彩撰写;第一章由温瑞茂、邓礼峰撰写(刘继先提供部分史料);第二章东线部分由姜兆鸿、李新撰写,西线部分由刘继先撰写,其中第二、第五目由温瑞茂撰写;第三章第一节由杨贵华撰写,第二、第三节由杨贵华、乔企尧合写,第四节由杨贵华、赵献德合写,第五节由袁国祥撰写;第四、第五章东线部分由赵献德、彭厚德撰写,顾草萍、张志军、姜兆鸿、李新参与了修改;西线部分由李光培撰写(袁国祥撰写了部分内容);第六章由王今良撰写;基本经验部分由高连升、杨贵华合写。附录由赵献德、彭厚德、李国治、邓礼峰、杨贵华及一些参战单位负责。全书通稿前,第一、第二章由温瑞茂,第三章由杨贵华,第四章由张光彩,第五章由邓札峰,第六章由高连升进行了通章,并改写第一节。吴晨参与了全书的修改工作。全书两次通稿,由李惠,张光彩、高连升、温瑞茂负责。

            在编写过程中,有关单位领导及学术界有关专家给予了关怀指导和帮助。军事科学院图书馆及有关部门、成都军区档案馆、新疆军区档案馆、第五十四集团军、第一四九师、第十一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藏学研究所等单位分别提供资料,照片由袁国祥、第十一师和军事科学院军事百科研究部提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韦统泰、贺景福、王贵、党雨川、杨公素、柳升棋、恰贝、郭卫平等同志给了很多帮助。袁问学、瞿德燮、陈玉生、王玉辉、周祖润等同志为本书做了一些具体工作。此外,还参阅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及各参战部队编写的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的战役战斗总结、战史和战例,还吸收了西藏军区及有关单位对进军西藏、平息西藏叛乱等问题的研究成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时间紧迫,资料不全,加之水平所限,疏漏和不当之处肯定存在,欢迎广大读者和专家指正。

            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史编写组

            1993年12月

            第一章  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西藏、新疆,埋下中印边境武装冲突的祸根

            (参见附图1)

            第一节  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西藏、新疆,妄图制造分裂

            一.西藏、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西藏位于中国西南边疆,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接壤,国境线近4000公里,是中国安全的西南屏障。

            西藏,古代为羌、戎地,唐、宋称吐蕃。早在公元前,藏族与中国汉族和其他民族就有了联系和交往。公元7世纪初,吐蕃第三十二代赞普(即王)松赞干布征服了分散在西藏的各个部落,在拉萨建立了统一的奴隶王朝——吐蕃王朝。

            松赞干布时代,唐朝与吐蕃、汉族与藏族进一步建立了密切的政治关系。公元641年,唐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赤德祖赞。公元821年,唐蕃在长安举行了“长庆会盟”。自公元634年至846年吐蕃王朝瓦解的200多年间,据不完全统计,唐蕃间使者往来达191次,其中唐使入藏66次,蕃使来唐125次。唐蕃联姻和会盟以及使者往来,不仅密切了汉藏的政治关系,也增进和加强了相互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大大促进了藏族社会的发展,从而为西藏后来成为祖国大家庭的一员奠定了基础。

            13世纪初,蒙古族领袖成吉思汗在中国北部建立蒙古汗国。1240年,元太宗窝阔台的儿子阔端派大将多达率军深入西藏。1244年,阔端决定召请西藏宗教界领袖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去凉州(今甘肃武威)洽商西藏诸部归附事宜。1246年,贡噶坚赞携侄儿八思巴和恰那到凉州。次年与阔端会晤,议定了西藏归附蒙古的具体条件,其中包括呈献图册、交纳贡物,接受派官设治。贡噶坚赞写信将这些条件通知西藏各地僧俗首领,并反复晓喻西藏归附蒙古的意义。1271年,蒙古汗政权定国号为元,1279年统一全中国。从此,西藏作为元朝的一个行政区域,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进行了全面的施政。在中央设宣政院,执行朝廷命令,管理西藏行政。宣政院之下,全国藏区分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其中乌斯、藏、纳里速古鲁逊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具体负责处理西藏地方大部分地区的军政事务。元朝还将藏区划分为13个万户府,各地区、各教派都被包括在内。元朝规定,从宣政院、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到万户府以上的重要官员,都由宣政院或帝师提名,由皇帝委任。

            1368年,明朝建立。明朝把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军事行政制度同样施行到西藏,在今西藏的东部和中部设朵甘、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受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统辖,其下设行都司、卫、所等机构。在西藏西部阿里另设“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命。

            1644年,清朝建立。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入京觐见,受到清廷隆重接待。顺治皇帝于次年封其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赐金印金册。1713年,康熙皇帝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赐以金册金印。西藏政教领袖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从此固定下来。以后历辈达赖、班禅必须受中央册封,并相沿成为制度。

            清代把西藏分为卫(前藏)、藏(后藏)、喀木(康)、阿里四部,总称西藏。“西藏”一词最早见于清康熙二年(1663年)。清朝根据藏情变化逐步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理。1709年,清政府派侍郎赫寿赴藏管理西藏事务,是为清朝中央直接管理藏务的开始。1721年,清政府制定噶伦①制度,由若干官员分任噶伦,共同主管西藏事务。1727年,清政府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派遣办事大臣和帮办大臣二人常驻拉萨,督办藏务。1751年清政府再次调整了管理西藏的措施,废除郡王制,建立西藏地方噶厦②政府,规定了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管理西藏事务的体制。

            1793年清政府颁布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29条,对西藏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驻藏大臣的职权为:督办藏务,与达赖、班禅地位平等,噶伦以下僧俗官员都是其属员;监督执行“金瓶掣签”,以决定达赖、班禅的转世灵童;巡查边界要地设立的鄂博(界碑);负责训练、指挥新设藏军;管理司法、税收、贸易和财政;全权处理对外交涉,达赖和班禅不经驻藏大臣许可不得对外通信交往。这些规定,使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进一步加强。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出于攫取西藏的野心,挑动“西藏独立”,但中国对西藏依然行使着主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同年,中央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主管西藏地方事务,并任命了中央驻藏办事长官。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9年设蒙藏委员会,掌握蒙古、西藏之行政事项及各种兴革事宜。1940年4月,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达赖、班禅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1919年,十三世达赖对中央代表团说:“余亲英非出本心……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③。他在晚年(1930年)还曾表示:“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之真正和平统一”,“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④。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例呈报中央。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代摄达赖职权。1938年冬,西藏地方寻访到达赖的转世灵童拉木登珠,上报中央政府。1939年,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入藏主持坐床典礼,并于1940年2月颁布命令,任命拉木登珠(后来的法名为丹增嘉措)继任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新疆是中国最大的省区,面积165万平方公里,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古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5700公里。新疆是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聚居区,包括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兹别克和俄罗斯等跨国民族,位于中国西北边疆,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是中国安全的西北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