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照会问道:既然中国当局“决心”要把被俘印军人员当作“人质”,为什么它在主动宣布停火的同时又积极建议商谈关于遣返他们的问题呢?为什么在印度政府对中国方面的建议一直未作答复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又主动决定释放和遣返他们呢?照会强调指出,印度政府之所以诬蔑中国把印军被俘人员扣为“人质”,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要掩盖它自己残酷迫害旅印华侨的罪行。大家知道,印度政府在向中国边防部队发动武装进攻失败之后,就恼羞成怒,加剧反华,采取了许多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疯狂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突然拘捕了2000多名无辜的守法华侨——其中许多是妇幼老弱,将他们关入集中营,对他们进行折磨和虐待。而在中国政府派船接侨时,印度政府又百般阻挠,甚至准备把一部分要求回国的难侨长期扣留。很多冲破困难回国的难侨也因印度政府的阻挠,不能与亲人一起回国,陷入妻离子散的悲惨境地。总之,印度政府对旅居印度的大批守法华侨所进行的各种各样惨绝人衰的迫害是说不完的。这种暴行就是在两个国家正式交战的情况下也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当然。旅印华侨无端遭受迫害和印军人员由于向中国发动进攻而被俘,是性质上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但是,中国无辜平民在印度所遭受的摧残虐待,同印军被俘人员在中国所受到的良好待遇,却在事实上形成了极为鲜明、极为强烈的对照。不管印度政府怎样造谣诬蔑,都是难逃公论的。照会最后说,现在,被俘印军人员释放和遣返的工作即将完成。如果印度政府还企图在印军被俘人员问题上,继续对中国方面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诬蔑和攻击,那只能更加暴露它自己的蛮横无理。

            中国政府全部释放和遣返被俘印军人员,是出于保持中印两国人民友好的愿望,是希望印度政府能够回到谈判桌上和平友好的解决边界问题,不再顽固地企图依靠武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中国。同时,这也是中国政府积极响应科伦坡建议所呼吁的促进中印和解的又一个重大步骤。中国政府所采取、实施和实现的一系列重大的和解措施,使中印边境紧张局势有了事实上的缓和。中国政府所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努力,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的积极的影响。

            第四节  设立民政检查站,维护中印边境秩序

            一.中央军委和总部关于设立民政检查站的部署

            1962年11月21日,中国政府在声明中指出:“为了保证中印边界地区人民的正常往来,防止破坏分子的活动和维护边境的秩序,中国将在实际控制线本侧的若干地点设立检查站,在每一个检查站配备一定数量的民警”。据此,总参谋部于1962年11月30日,向中国西藏、新疆边防部队下达了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在中印边境设立民警检查站(后改称为民政检查站)的部署方案。方案部署如下:

            一、在中印边境20公里线内,共设立民警检查站28个(东段16个、中段3个、西段9个)计:东段在沙马、呷枪、布宗、格当、得岗寺、地东、鲁霞、来果桥、塔马顿、马及墩,陇、共那、新达、浪波、肖、勒设立民警检查站;中段在西兰塔、波林、什布奇设立民警检查站;西段在扎西岗、班公洛、喀纳、尼雅格祖、空喀山口、温泉、加勒万河谷、天文点、神仙湾设立民警检查站。

            二、每个民警检查站的人数可根据各站的重要性或多或少,一般的可配备一个排到一个连,在部队撤出20公里地区后,即正式设立。

            二.中国国防部、外交部关于设立民政检查站的声明和谈话

            1963年3月1日,中国国防部发言人发表声明说:“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国政府为了扭转中印边境武装冲突的严重局势,并促进中印双方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边界问题,发表声明,宣称采取主动停火、主动后撤和设立民政检查站等三项措施。”“在我边防部队完成了他们的后撤计划以后,为了保证中印边境地区人民的正常往来,防止破坏分子的活动和维持边境的秩序,我国政府已经指示西藏和新疆地方当局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实际控制线我国一边二十公里地区内的若干地点设立民政检查站。”

            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说:“对于实际控制线我国一边二十公里地区内中印双方对停火安排存在争议的四个地区,即东段的扯东地区和朗久、中段的乌热、西段印度曾经设立四十三个军事据点和我国为了抵御印度入侵而增设边防哨所的地区,我国政府为了响应科伦坡会议的号召,决定把他们空出来,在我边防部队后撤以后,也不设立民政检查站。”

            1963年3月2日,中国外交部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通报中国边防部队已于1963年2月28日完成了全线后撤计划和在中国一侧20公里地区内设立民政检查站的数目、位置。照会最后说:“必须强调指出,以上各民政检查站没有一个是设在中印双方在停火安排中有争议的四个地区的”。

            1963年6月26日,中国外交部又照会印度驻华大使馆,严正驳斥印度政府在3月9日来照中就中国在中印边界实际控制线自己一边设立民政检查站一事颠倒是非的无理立场。

            照会说:“中国政府从中印边界实际控制线中国一边二十公里的地区内撤出自己的边防部队,只在那里设立了二十六个民政检查站;对于非军事区内中印双方在停火安排中有争议的地区,中国政府甚至连民政检查站也不设立,而把它们完全空了出来。这是中国政府为了稳定停火、脱离接触和促进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同时也是为了响应科伦坡会议的和平号召,所作的又一次重大努力。但是,印度政府的来照却把中国采取这种和解措施说成是完全无视科伦坡建议,是使科伦坡会议国家的努力没有成功的原因。一九六三年六月十二日,印度外交部发言人又说:中国在中印边界西段设立民政检查站中有六个是在拉达克境内;根据科伦坡建议,西段非军事区应该由双方民政点管理。印度来照和印度发言人的这些说法完全是颠倒是非,其目的在于借科伦坡建议的名义,来掩盖印方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无理立场”。

            照会说:“中国设立二十六个民政检查站的地方都在中国新疆和西藏境内,其中在西段设立的,是七个民政检查站,而不是六个。远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日以前,中国就在这七个地点设有边防哨所,印度人连到都没到过。印度发言人说:‘中国在西段设立的民政检查站是在拉达克境内’,这完全是信口开河。”

            照会指出,“印度政府说按照科伦坡建议,中印边界西段地区必须由双方民政点管理,那完全是印度自己对科伦坡建议的片面解释。要想把这种解释强加在中国身上是办不到的。中国政府把在实际控制线中国一边设立民政检查站的决定,不仅通知了印度政府,同时也通知科伦坡会议国家,并且公诸于世。中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和解行动产生了日益巨大的影响,科伦坡与会国家热烈希望中印迅速开始谈判印度政府害怕这种影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用歪曲和诬蔑中国的和解行动的办法来掩盖它不想谈判的实质,未免太不体面了。”

            照会最后说:“中国从一开始就欢迎科伦坡会议国家推进中印直接谈判、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努力,中国不仅在口头上,而且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在原则上接受了科伦坡建议。科伦坡会议国家一致赞赏中国所采取的一系列主动措施,认为它们有助于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是对科伦坡会议的积极响应。印度装作全盘接受科伦坡建议。但是它做了些什么呢?它一件积极的事也没有做,相反。却加紧反华、扩军备战和毒化两国关系。究竟谁真正抱有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诚意,准真正响应了科伦坡建议,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绝不是印度政府所歪曲得了的。”

            三.中国边防部队在中印边境内侧设立民政检查站

            根据中国政府11月21日的声明和总参谋部11月30日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设立民警检查站的部署方案,中国西藏、新疆边防部队在1963年2月28日全部完成边防部队后撤计划的同时,结合中印边境20公里线内的实际情况,完成了设立民政检查站的任务。在中印边境20公里线内,共设立民政检查站26个。即东段16个:位于西藏地区的勒、肖、曲拿、共那、陇、马及墩、塔马顿、来果桥、甫伊、鲁霞、地东、得儿工、布宗、呷枪、察隅、沙马;中段3个:位于西藏地区的什布奇、波林、西兰塔;西段7个:位于新疆地区的神仙湾、天文点、温泉和西藏地区的空喀山口、尼雅格祖、库尔那克堡、斯潘古尔。

            各民政检查站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的派出侦察巡逻小分队,对山口、要道、居民点等进行巡逻、观察和做群众工作。

            1962年12月10日,总参谋部下达了《关于民警检查站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民警检查站的具体任务。

            1963年3月14日,经总参谋部批准,将且坎、河尾滩、5909(原“天14号”)改为20公里以外的民政检查站。工作人员着民警服、佩带武器不受民政检查站的限制。

            同年9月,总参谋部还批准了各民政检查站的警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