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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黑衣圣堂咬牙切齿的念叨:“是你逼我的,我本来不想用这玩意的,你去死吧。”说完黑衣圣堂手上的剑突然换掉,换成了一把白色十字剑。然后黑衣圣堂的速度暴增,直接突破了音障,出现在那吸血鬼的身后,轻轻划了一剑,就把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吸血鬼给切成两半,就连灵魂都被那把剑给吞噬掉了。

        黑衣圣堂猛的左手一探,抓住了那黄金柜,张狂的大笑起来:“还是老子聪明啊,要不是贪污了这把排名第十的圣剑,老子岂不是真的是前途黑暗嘛,还是贪污好啊,钱财名利。都尽情的来蹂躏我吧。”

        躲在暗处的狂爵,不屑的撇撇嘴,嘀咕道:“力量的本源竟然是剑,只是雕虫小技而已,不锻炼出自己的力量,最终还是要进入轮回,可怜的人啊。嘿嘿不过,既然有好东西上门还是要收的嘛,不然就是浪费了,用圣经上说的‘浪费是最大的原罪’我可是不能犯罪的。”说完狂爵就猛的把力量给爆发出来,一个箭步冲向了,正在自我陶醉的黑衣圣堂面前,双手一搓,顿时漫天的拳影就向那黑衣圣堂招呼去了。

        狂爵也懒得费那么多功夫,反正就是一拳轰掉了黑衣圣堂的牙齿,把脖子给打歪,顺便把眼珠子也给震了出来。仅凭肉体力量就把那个黑衣圣堂给砸成了肉酱。最后狂爵还秉承了毁尸灭迹的原则,稍微放了点九天神火就把那个倒霉的黑衣圣堂给化成灰了。

        可怜的黑衣圣堂连死都没有反应过来,仅仅感觉道天昏地暗,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开玩笑,那可是九天血尸的拳头,就是随便把拳头砸出去,也应该有十万斤的力道,更何况还是狂爵下了狠劲呢,所以他死的不冤啊。

        狂爵嘿嘿的自言自语道:“总算爽快了,看样我也变的阴险了起来啊。偷袭我好像并不是很喜欢,可是谁叫这方法最方便呢,算了不管那么多,先收了这东西再说,不然被发现了,麻烦事就大了,毕竟现在自己还没强到可以对付两个拥有悠远历史的组织。而血冥那个变态也不敢暴露自己的实力,要不然再被地狱来的那家伙狂追个几百年谁都不喜欢。”说完狂爵就把那些赃物给收到空间里,然后就化为一道流光消失在天边…….

        狂爵从窗外钻进那总统套房之后,看到血冥还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于是便用手把抓住血冥的脖子给扔在地上。然后自己舒服的躺在沙发上,发出一声悠扬的呼吸声:“不要看了,来个强一点的禁制,我们来验货。”

        本来很生气的血冥一听,顿时高兴了起来,屁颠屁颠的跳到狂爵的身上后,直接一爪子破开虚空,把那个黄金柜和十字长剑从狂爵的空间内给捞了出来。随后放了一个强大禁制,笼罩了这间房子,防止被别人察觉到。

        血冥用爪子挥了挥手中的那十字长剑,摇摇头:“垃圾。”就把那把十字长剑扔在了地上,再也不去理会。然后把黄金柜给拿在手里,眼中红色血光大盛,看了良久之后,才缓缓点了点头,咯咯的说道:“这还算是个好东西,说完就一拳把那个价值连城的黄金柜给砸成了几块。

        狂爵痛苦的狂吼一声:“你个混蛋,你竟然把它给砸了,就算那个黄金柜没有任何力量。但是卖给那些喜欢古董的家伙,你知道能卖多少钱吗?你这个败家子。”说完后,就用手掌在血冥的头上,使劲的狂拍,发出巨大的轰隆声。

        幸好有禁制,要不然那巨大的声音就会惊醒一大批人吧。估计也只有血冥那个变态才能受得了狂爵那变态的手力,而无动于衷。同时还笑眯眯的看这狂爵道:“喂喂,你知道什么,那黄金柜是浇注上的,要是不用暴力砸开,你就别想拿到里面真正的好东西,想到用这种方法的人,一定是个天才,有谁愿意砸了这个价值连城的黄金柜呢,估计只有我了吧。”说完血冥就把那黄金碎片给随便扔给了狂爵:“虽然碎了,但还是绝版不是?应该还是有人出高价买的,安拉。”而血冥则拿起一个好不起眼的土杯,放在眼前慢慢端详着。

        狂爵收好了那些碎片后,有气无力的看着那很老土的杯子说:“这就是你说的好宝贝,你的鉴定水平是不是下降了,脑子上锈了是吧。”

        血冥一个闪身出现在狂爵的头上,对着狂爵的脑袋就是一抓,顿时火花乱溅。血冥揉了揉隐隐作痛的爪子,无奈的说道:“你不懂就不要乱说,这个东西叫——黄金杯,它是用来制造天使。当然前提你必须想办法帮它解除封印,不然一切都是废话,当你解开它封印的时候,我想它应该还是很耐看的,收着吧,估计那一天会用到,也说不定呢,不要卖了去换功德金光。”说完后就直接扔给了狂爵。

        狂爵把那圣杯放进空间里后道:“搞了半天是个鸡勒,好了,没事我就去好好淬炼身体了,电视少看点,不然会变幼稚的。”说完狂爵就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请开门尊贵的客人,请开门的尊贵的客人。”002的总统套房响起了甜蜜的门铃声。

        狂爵把门打开,看到谢晓诗穿着一身漂亮的性感服饰,出现在狂爵的面前,耸耸肩笑眯眯的说道:“我们至尊酒店呢,是很有品味的酒店。每个住在总统套房的人,都可拥有自己的导游,很遗憾我就是你的导游,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申请到这个名额的,不请我进去吗。”

        这时候狂爵才猛的回过神来,忙侧身让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谢晓诗进房。

        狂爵有点尴尬的看着谢晓诗,手无举措的说道:“我不知道去那里玩。”狂爵本来是来这里做任务的,你问他到哪里玩,他怎么可能知道。

        谢晓诗忙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唇,强迫自己不要笑出来,但还是咯咯的笑起来:“哈哈范先生还真有意思。好了说正事,我想范先生应该是一个喜欢自然的人吧?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到纽约来,但这就是我对你的直觉,所以我就私自决定带先生去‘中央公园’一饱眼福。”

        狂爵和谢晓诗上了车之后,谢晓诗转过头对狂爵道:“请系好安全带,我刚拿了驾驶证没多久,也许会出现一些小小的事故,但请放心一切都会在控制之中。”

        在路上,谢晓诗所谓的小事故,还真的不少,连连撞翻了十几个垃圾桶不说,最后还跑错了道,差点跑到警察局去。狂爵无奈,为了保证自己能够安全到达,很礼貌的对谢晓诗道:“可以让我过过手瘾吗?”

        结果谢晓诗在到达中央公园的时候就吐了一地。但这好像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狂叫道:“太兴奋了,你的车技怎么会那么好,还有那个甩尾太酷了,怎么练得告诉我一下…..。”狂爵无语

        中央公园里面设施非常齐全,浅绿色的草地、树木郁郁的小森林、庭院、溜冰场、回转木马、露天剧场、两座小动物园,可以泛舟水面的湖、网球场、运动场、美术馆等等。公园里有一座称为草莓园的(StrawberryFields)公园是纪念约翰?列南的‘和平公园’,美丽异常

        今天天气还真是难得,万里无云,久违的阳光也露开了笑脸,照耀着大地。徐徐的清风一吹,顿时让人身轻气爽。其中森林浓郁,那沁人心脾的花香,更是一绝,要是没有很多情侣坐在路旁的椅子上,做着莫种‘特别’亲昵的举动,那么就一切非常非常美好了。

        中央公园最美丽的地方莫过于那中间的小湖泊,狂爵和谢晓诗两人坐在草坪上,看这微波粼粼的湖面。谢晓诗嘴角微微翘起,很有意味的说道:“我喜欢这种宁静,当我闭上眼睛时候,我感觉我是站在郁郁葱葱的森林之中,仰望着蓝天白云。你知道在纽约要想看蓝天白云,还要看老天愿不愿意。”说完谢晓诗站了起来,张开双手,用鼻子吸吮一下清馨的空气,然后转过身,对着狂爵伸出右手道:“建议去划船吗。”

        狂爵突然有种错觉,感觉倩逸就在眼前,但仔细瞧了一下,却又清晰了起来,思念中的倩逸还是在遥远的梦中,不过狂爵还是不好意思拒绝眼前的这位同胞。于是便站立起来道:“我不建议…..”

        太阳已经斜过了树梢,眼看就要退去,躺在草坪上的狂爵,站了起来:“我想我们应该去吃晚饭了,中午吃的太少了,现在好饿。”

        谢晓诗也站了起来,笑了笑:“中午我请了你吃烧卖,今天晚上就你请客吧。”说完就贼兮兮的看着狂爵。

        狂爵拍拍手,把手上的灰尘拍掉:“没有问题,那么走吧。”就这样快乐而短暂的一天,落下了帷幕。

        →第三节  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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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你好像动情了哦。”到了房间后,血冥从狂爵身体里跳出来,摇头晃脑的对狂爵说道。

        狂爵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双眼迷离的看着窗外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我还能在爱上别人吗?我今生今世只会爱一个人,那就是倩逸。好了准备一下,今天晚上我们必须走,不要在在这里祸害别人了。除了你这个实力变态的家伙,在我的身边不会倒霉外,其他和我在一起的兄弟几乎全死光了,看样我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灾星啊。”

        血冥眨巴眨巴眼睛,叹了口气,然后很干脆的趴在地上,小声嘀咕:“我就知道,你宁愿自己背起所有的思念去远行,也不愿意给别人增加一点点思念的负担。算了你要不是这样,你就不是你了,我操什么心呢。还是做我自己的好,每天看看动画,享受一下美妙的生活,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