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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十章 意中有个人 (5)



        5、

        挂掉电话不到五分钟,苏一就在街口等到程实的红色GOLF。她抱着满怀的玫瑰上车时,他看着那些花儿瞳孔一紧。

        苏一没有留意到他的眼神,她只注意到春寒料峭的早春二月,程实身上却只穿着一件白衬衫。那件白衬衫的右肩部位有一团显眼的赭紫色,那赭紫色,如果在明亮的光线下应该是深红色——血的颜色。他果然受伤了。

        苏一指着肩头呀的一声:“怎么回事?”

        程实淡然一瞥自己的肩:“酒瓶子砸的。”

        那个啤酒瓶本来是要砸他的头,他反应迅速地一偏头,就落在了肩膀上,玻璃碴纷飞时甚至擦伤了他的脸颊。

        “你怎么穿件衬衫就出门了?就算你不怕冷也多穿件外套,那样酒瓶子也不容易砸出伤来呀!”

        “我穿了外套,酒吧里热,一进去就脱了,后来打架就丢在那了。”

        “怎么就跟人打起来了?”

        “他们该打。”

        程实一语带过,并不细说。苏一也就不追再问,只是一迭声:“去医院去医院,赶紧去医院。”

        在医院里折腾了很久。因为伤口是酒瓶子砸的,要处理干净那些细小玻璃屑比较麻烦。医生用药棉沾着药水细致地清洗着血肉模糊的伤口时,程实痛得眉峰结成寸,虽然咬紧牙关一声不吭,额头却不知不觉沁满冷汗。

        苏一刻意说俏皮话分散他对伤口痛感的注意力:“如果实在很痛就叫出来好了,我会装作没听见的。”

        程实抬眸定定看她一眼,唇角微微一弯:“不行,太丢脸了。”

        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幽默感的人呢,苏一忍不住也笑了。两人相视一笑,程实一时忘了肩膀伤口处的痛。

        从医院出来已经十点过了,夜越深越冷,街上成双成对的情侣却还是很多。好多人手里都拿着玫瑰花,或一朵或一束,都是爱意的象征。浪漫的情人节晚上,如胶似漆的恋人们自然分外留连。

        苏一看着满街的双双对对,跟程实开玩笑:“浪漫的情人节晚上,居然陪着你上医院。煞风景啊煞风景!”

        “为了感谢你陪我来医院,我请你吃夜宵。”

        “改天吧,今天晚饭吃得很饱,不想吃夜宵了,你送我回学校就行了。”

        他们边说边走,朝着马路旁停着的汽车走去。落在旁人眼中也是一双一对人儿,便有个初中生模样的小女生跑过来,笑盈盈地举着手里不多的十来支玫瑰花对程实说:“先生,买朵花送给女朋友吧?”

        显然这也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学生。

        苏一不由失笑。不单单因为卖花的女生把她和程实误会为情侣,更因为她自己都有没卖完的玫瑰花丢在车厢里,居然还有‘同行’朝她兜售起花来了。正要客气谢绝,程实却接过那女生手里所有的花:“我全买了,让你早点回家吧。”

        那女生高兴极了:“谢谢你。”

        苏一便不再说什么,程实有钱,他愿意帮忙都买下来,她还有什么可说的。

        买下的玫瑰花,程实全部递给了苏一:“送给你。”

        顿了顿,又加上一句:“算是感谢你在这个情人节的晚上陪我上医院。”

        言语刻意地轻描淡写,程实握花的手却不自觉地掌心微湿。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想要送给苏一这束花的意思。和任何男孩子一样,在情人节这个特别的日子,为自己喜欢的女孩送上一束玫瑰花。他以为,他不会再有这样的热情与浪漫了。可是,她却让他湮灭已久的热情浪漫,如死火山复活般的重生。

        苏一不知道程实心里的百转千回,她只能听到他的话,读不到他的心。洒然一笑接过花来,打趣道:“这大概是我收到的最不浪漫的一束玫瑰花。”

        她接了花,程实长长地吁口气,似是放下了一个重担:“这是我第二次给女孩子送玫瑰花,谢谢你收下它。”

        第二次?苏一听得一怔,程实是那样一个对女生冷若冰霜的人,他以前给女孩子送过玫瑰花吗?

        “第一次送的玫瑰花,是初恋吧?”到底年轻,苏一难捺好奇心,忍不住试着探问。

        默然片刻,程实点头承认:“是,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中。”

        “你初中就早恋了。”苏一简直不敢相信,一向表现得对女生无动于衷的程实,初中时竟然就会给小女生送起了玫瑰花。

        “那时班上有个女生长得很可爱,头发自然鬈,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翘翘,活像一个洋娃娃。我——总是偷偷地看她。”

        程实仰头看向高高的夜空,眉宇间一片悠远神色。他已经陷入了遥远的往事中,苏一不出声,静静地听他回忆。

        “初一时还很懵懂,初二知道了有情人节,那天我也不知怎么了,突然间钻进了牛角尖似的,就是很想很想送她一束玫瑰花。当时玫瑰卖五块钱一朵,一束花也要几十块。我没钱,也不可能跟家里要。我家的经济条件那时很不好,我爸拿出毕生积蓄跟人家合伙做生意亏得一塌糊涂,他常常整宿整宿地睡不着。没有钱买花,我只有另想办法。你猜我想了什么办法?”

        苏一摇摇头,猜不出来。她出身城市的小康之家,父母从没短过她的零用钱。没有钱怎么办?她只知道没钱花了就找家里要,妈妈常常是一边数落她一边掏给她。

        “我壮起胆子去偷花店的花,然后悄悄地放进她的课桌里。”

        默然片刻,程实自己揭晓答案。目光遥遥地定在透明墨色的夜空,凝神睇望,仿佛看到年少时的自己,竭力镇定地走进花店,趁着老板不注意,抓起一束包好的玫瑰花就跑。他跑得很快,脚步慌乱而急骤,心跳也是同样的慌乱而急骤。有人在后面吼叫着追他,他拼命跑拼命跑,终于把追他的人甩掉了。

        成功偷到的那束花,趁着中午同学们都回家吃饭了,他悄悄地放进暗中喜欢了很久的那个女生的课桌里。

        偷花店的花送给喜欢的女生?!偷窃是倍受谴责的行为,但是苏一却没办法谴责程实那样另类的浪漫之举。她只关心一点:“那她都不知道是你送的花?”

        程实脸上浮起一丝苦涩之意:“我没留下纸条,并不想让她知道是我送的花。可是她却不知怎么知道了,下午我去上课,刚进教室她就拦住我问,是不是我放的玫瑰花在她课桌里?”

        “当着教室里那么多同学的面她就问你了?”

        苏一觉得惊讶,这不太符合一个女生收到玫瑰花后的含羞带喜的心理。要是她,肯定要把人叫到外面去悄悄地问,顿时有所预感事情的发展不会美好。

        而程实,已经停止了叙述。嘴唇紧抿,抿成一抹痛楚的下弧线。用尽所有的努力来忘却,可那些伤痛的记忆,始终如同一根拉得长长的橡皮筋。以为是远离了,却只要稍一松懈,它又会重重地反弹——弹得心一阵抽搐般的痛。

        事隔多年,程实仍然清楚地记得,在他点头承认是自己送的花时,那张洋娃娃般漂亮的脸上,是怎么奇耻大辱般的表情。还有她同桌的那个女生,又是怎么样咕咕地直发笑:“怎么样,汪雨茜,我就说我远远看见程实偷偷摸摸拿了一束花进教室,肯定是他送的。你还不相信,想不到吧,他居然也在暗恋你呢。”

        那女生越说到后面越笑得厉害,仿佛遇上了全世界最最可笑的事一般。有几个女生也跟着笑起来,陆续响起的笑声,让汪雨茜一脸羞耻的表情更甚,她把玫瑰花重重甩还给程实,连带着一句锥心刺骨的话:“癞□□想吃天鹅肉。”

        他的喜欢,在她看来是一种亵渎。

        如同劈面挨上一鞭子,程实整个人都懵了。班上那么多同学在,或好奇、或好笑、或同情、或轻视……各色眼光交织着落在他身上,像无数锐利的手术刀精确地切割着他。更有人雪上加霜地窃笑:“全班男生最矮的是他,最土的是他,最丑的还是他。他凭哪一点喜欢汪雨茜,活该现眼。”

        十四五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有时比成年人要尖锐刻薄得多。因为太年轻,不懂得把握分寸,不知道恶语伤人六月寒,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才不管听的人什么感受。

        程实听到那句话时,有种一剑穿心的感觉,致命的痛楚。

        是,那时他很矮,身高刚及一米六;那时他也很土,穿的衣服总是地摊上的廉价货,因其便宜;那时他还很丑,整个初中三年,一直长满一脸疙疙瘩瘩的青春痘。

        他凭哪一点喜欢她——汪雨茜也是如此觉得吧?认为他与她,是完全不在同一等级的两个人。所以他的心意,在她看来是笑话,是污点,是需要极力撇清的东西。她鲜花般明媚的青春里,他绝不是一只受欢迎的彩蝶。他只是一只苍蝇,一只立时三刻要赶走的讨厌的苍蝇。于是,她用非常激烈的方式,当着全班人的面拒绝了那束代表爱意的玫瑰花,以示她对他的不屑一顾和绝无可能。

        这一刻,自觉受了侮辱的女生只想着自己的颜面,完全不顾程实的尊严。这是少年人独有的心性:全世界自己最重要,除了自己,再想不到别人。

        那一刻,无比清晰的,程实感觉自己的心在迅速地冷——冷成冰雪的温度。一颗心,从此进入了漫长的冰河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