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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子归山



        【章十六】子归山

        眼皮很沉,抬不起来,有什么东西轻轻柔柔地落在脸上,让人想起幼时春末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在树下铺了宽大的锦席任他玩耍,累了便睡在树下,风暖得好像柔软的襁褓包裹着熟睡的婴儿,花瓣落在脸上,痒痒的……

        睁开眼,两片粉色的花瓣吻上他的颊,倾之用肘直起身体,微微侧抬起上身,轻轻回吻,另一只手则从她的发、她的颈、她的背缓缓抚到她的腰。昨夜吃足闹够,回房沐浴后又亲热了许久才睡,当那种激情在睡梦中淡去,第二日醒来后缱绻的余味却更加醉人,仿佛浓烈的胭脂醉,饮时不醉,醉却是在回味时了。

        “什么时辰了?”倾之猛地掷出一句。大煞风景。

        初尘笑推他的肩膀把他按回枕头上,说道:“你放心,我跟大嫂说了你昨夜回来得晚,要晚些起,她什么也没说。”给他合合中衣,看看天光,“你再睡会儿。”

        倾之这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地躺回床榻,方才那倏一清醒的双眸又变得迷离起来——他昨日确是太累了。来回奔波翻山过岭尚在其次,踏入子归山后的小心谨慎,初说陆子归的步步为营,面对刺喉剑时面色不改,说服杜宇时置腹推心,一整天脑中都紧绷着一根弦,片刻不敢放松。而一旦那根弦松下来,整个计划的千般计较万般思量便都搅在了一起,如团乱麻,纠缠得人身心俱疲。

        初尘起身抱了个针线簸箩和一团布料坐回床边,纫了针,往头上抹了下。倾之迷迷糊糊地抓了一把,不像缝衣服的材质,便问道:“什么?”

        “给你做件披风。”初尘抖开布料。

        倾之半支起身子,“让徐嫂做不就行了?请人来就是做事的嘛。”

        初尘手下略停,瘪嘴斜他一眼,“怎么,嫌弃我做得不好?”

        倾之无力地叹气:他分明是关心她,不想她劳累,真冤。“不敢。”他道。

        初尘“哼”了一声,酸不溜丢道:“是不敢,不是没有,心里还是嫌弃的。”手下却丝毫没有要停下不做那件让人“嫌弃”做工的披风的意思。

        倾之抓抓头坐起来,下巴搁在初尘肩上,后者一晃身把他推开,就听倾之唉声道:“跟你说话要比跟陆子归说话还谨慎。”双手又耍赖地环上她的腰。

        初尘懒得去掰那双扣在腰间的手,边缝着披风边随意一问,“你昨夜只说事情顺利,怎么个顺利法?你如何说服陆庄主的?给我讲讲。”

        倾之蹙眉,松了环着初尘的手,下床拖着鞋到几案边弯腰从盛泉水的竹筒里倒了杯凉水,起身仰头喝了。“也没什么。”他道。放下杯子,合了合中衣,回头果然见初尘歪头看着他,一脸“骗谁呢”的表情。心虚地轻咳一声,倾之如实道:“我与陆子归密谈,言出己口入彼之耳,不传三人,所以……”

        “连我都不能告诉吗?”初尘觉得有些无趣。

        倾之凝眉垂目,抿了抿唇:并非不能告诉初尘,只是他不愿让她觉得自己的丈夫是那么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不要知道吧……”

        初尘低头缝着披风,看不清表情:她其实并不十分关心倾之跟陆子归说了什么,因为结局她已知道。“陆家父子一定要死吗?”她抬起头问。

        倾之叹道:“陆家父子不死休说商晟,连左鹜这关都过不了,他们打了好几年,太熟悉了。”还有一个原因,他愿意烂在心里——陆子归、陆云生不死,子归山的三千甲士就永远姓陆!

        倾之走到床边,半蹲下身子,抬头望着初尘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吗?”

        坏人吗?不一定,但初尘知道倾之若是个“好人”就不必复仇了,带着她隐居山林逍遥度日岂不更好?可父母兄长之仇,国破家亡之恨岂又能轻易放下?他不像她,她没有去过凤都,甚至没有见过母亲和姨母,而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拥有过,又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她知道:有些事情倾之也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

        簸箩放在膝上,手拈针线放在簸箩里,初尘略底下身子道:“我还没有天真到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吧?不过呢……”她弯起眼来慧黠地笑,“若由我执笔青史,我给你四字评价。”“什么?”他问。初尘笑道:“毁誉参半。”

        倾之失笑,心道:好了,他这辈子已被“盖棺定论”了。

        三日后,子归山。

        缭绕春山的浮云流霭仿佛被人袖了去,天高气朗,云淡风轻。陆子归身着甲衣,登临层云台;倾之随后,白衣银甲,玄色披风,风鼓动,露出绛红的内里。

        层云台是子归山的阅兵台,依山势而凿,其下土地平旷,正是陈兵列甲之地。倾之手按破晓,拾级而上,目光向下扫去:三千甲士披坚执锐,队列整齐。

        陆子归登上层云台站定,对陆云生颔首示意,后者转身击鼓,鼓声由弱而强,鼓点时徐时疾,台下阵法随鼓声而变,进退有序,攻守相护,训练有素。

        陆子归微侧头对侧后方的倾之道:“子归山可作战庄众共两千七百一十三人,十人为什,十什为队,十队为旌,设什长、百夫长、千夫长。他们战时为兵,卸甲为农,年长者与我年纪相当,年少者与公子年纪相仿,许多都是当年从黑甲军刀下救下的。”叹了口气,问道,“公子走南闯北,见识颇丰,以为如何?”

        倾之眼中光芒微敛,转对陆子归微笑,不吝赞美道:“兵精器锐。我原以为子归山是凭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兼又擅长在山地丛林对敌周旋才能对抗黑甲军十年之久,现在看来这三千人即便平野作战,充做先锋,亦毫不逊色。”

        听了倾之的话,陆子归不喜反忧,他望向远方,若有所失道:“虽是兵精器锐,却敌不过黑甲、虎贲、火灵百万之众。我想了三日,公子说得不错,这三千人在我手中永远出不了子归山,报不了仇,复不了国,直至锐气消磨殆尽、被人聚歼而已。”叹息声被掩盖在鼓声、兵戈声和场下“杀杀杀”的吼声之下。

        倾之平静的看了陆子归一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下却喜: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三日前,密室中,他说他道:“假使率勇士三千于倾之之手,经营十年可抵百万雄兵,颠覆商姓王朝易如反掌耳。”

        他说:“刺杀商晟,虽难,豁出命去亦非绝无可能。然而商晟死后,天下如何?当今之势韩嚭左都坐拥雄兵,两家本来不睦已久,商晟旦死,韩左暮战,黎民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朝不保夕之中。子归山即便联合锦都百姓趁乱起事,一时或可坐收渔翁之利,可待黑甲、虎贲、火灵回过神儿来,反扑之下,却绝无胜算。无他,战场之上从来只凭实力说话,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只有死路一条。是以目前杀商晟实在是苦天下,利韩左的下下之策。不足取。”

        “商晟称帝十年,根基已固,犹如一棵大树,树高百尺,根深叶茂。腕粗小数,大风可折其腰,合抱之木,狂风可拔其根,然而商姓王朝这棵大树已非风力所能撼动。参天古木空乏自内,而后风折之,所以对付商晟,首要空其树心,空其树心,首要入其中枢。掌实权,插内应,于不知觉中天下易姓。然而商晟老奸巨猾又禀性多疑,倾之虽有凤都战功,他却疑我不诚,将我派来锦都,若我能如其所愿收服子归山是为大功一件,到时出入朝堂才有转机。”

        “子归山精于铸造,而山上并无矿藏,倾之问过经验老道的铁匠,他们说子归山铸造兵器所用的矿石来自百里之外,所以山上必有暗道出口。依倾之之计可将山庄众人分批由暗道撤出,最后纵火焚山,掩藏痕迹,左鹜处倾之自有交代。这三千人经遴选,能力过人者可在倾之立足中枢后寻机安排要职,为商晟的朝务军政大换血液,余者依其所愿或回乡归里,或跟随倾之作为私家部曲——当然,这事须得钰京首肯,不过帝都之内我已获得重要支持,此等小事不在话下。”

        ……

        最后他说:“倾之势单力微,一孤儿而已,今望庄主助我一臂之力,予我三千壮士,舍汝父子性命,来日报仇雪恨,不忘今日之恩。”跪地再拜。

        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去罹曾嗤笑倾之向杜宇父子“借命”的想法是无稽之谈、痴人说梦,试问天下谁人肯将性命相借?倾之说有,呼之“国士”。

        陆子归亲自挥动大旗,场下甲士观主帅旗帜迅速集合,瞬间鸦雀无声。

        “众位兄弟,今日集结各位于此,是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陆子归转头目视倾之,倾之抱腕上前,陆子归郑重道,“故王上次子,我们锦都的公子!”

        三日前念恩堂中发生的事陆子归严令在场之人守口如瓶,故而庄中众人并不知道山庄发生了大事,也不清楚庄主为何忽然召集大家演练,此话一出,大家倒都心中了然了。锦都二公子花倾之的事迹山上众人多多少少也有耳闻,花氏尚有后人本就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而倾之所作所为更是令众人感佩。

        倾之一番话先自述身世、痛斥商氏,后慷慨陈词、誓言复仇,众人见他昂藏似金、器宇轩昂、谈吐不俗,不由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金戈相击以为掌声。

        阮阿虎溜溜着双目,流露出与其年龄不大相称的目光。阿虎二十三岁,是三位千夫长中最年轻的一个,其余两位分别是三十七岁的宫达和三十二岁的綦钺。

        陆子归留倾之与山庄兄弟痛饮,倾之当下答应。是夜,山中篝火通明,饮酒吃肉,闹至深夜。倾之虽是千杯不醉的酒量,但见周围喝倒一片,又有些犯困,便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枕着破晓和衣而睡。待他渐渐睡熟,一个四足着地,交替前行,好似野兽的黑影悄悄靠近。黑影打量了倾之一番,握住破晓。将抽未抽之际,倾之猛一翻身,一手扼住来者咽喉,一手擒住来者偷袭的左手,那人的右手则被倾之翻身弹起之际翘起又落下的破晓砸到,倾之一膝跪在破晓上,那人右手被死死压在了剑柄之下。来者分毫不能动弹。夜寂无声,二人对视。

        来人目光炯炯如豹,倾之笑言,“阿虎兄弟若是喜欢破晓,直说于我便是。”说着松开阿虎,起身一脚勾起破晓,握在手中,递向前去。

        阿虎起身,并不接破晓,而是用不大的声音说了句,“兄弟们都起吧。”

        原来,竟无一人醉。倾之大笑,众人亦笑。

        倾之在子归山上逗留了七日,七日,足够完成许多事情,比如开诚布公、歃血为盟、分批将两千七百一十四人撤出子归山——并不需要外人接应,他们平时也常出山,在山外都有自己的去处。七日之后,子归山竟成了一座空山,倾之手提杜宇父子人头最后一个离开,他身后是以桃花烬燃起的熊熊烈火,火光冲天。

        最后一眼回望子归山,那火烧得如同十几年前璟安葬身的桃花林。

        末世般的红艳。

        ……

        ……

        倾之在留给初尘的信上说“往子归山,少则十日,多则十五日还”。第十日上倾之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临终前对倾之唯一的托付,他的女儿云英。倾之向来不惮将“仇人”留在身边,去罹便是一例,然而陆云英又有不同,倾之几乎可以确定在他第一次说出要取杜宇父子项上人头的时候陆云英就已经开始恨他,并在杜宇父子死后恨他入骨。

        小花儿见陆云英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咋了咋舌,拉拉初尘的衣袖,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小姐,不会又是一个沈植兰吧?”她可怕了这些冷美人了。

        初尘底下踢她一脚,面上正色,迎上去道:“倾之,这是谁家的妹子?好生英气。”忙不迭热情地将两人拉进屋来,吩咐人端茶倒水。

        陆云英觑她一眼:这该是女主人了。

        倾之将仆从遣退,向众人介绍了云英,又对云英一一介绍了众人,最后她对云英道:“为掩饰身份,以后就不要叫陆云英了,正好恢复本姓,叫杜蘅如何?身份方面不用担心,我会替你安排妥当。”其实他已然预备了。

        云英不爱搭理倾之,不置可否;众人便都当她默认了。植兰冷眼打量一番陆云英,道:“府中这么多出个人,恐怕不妥。”她的分析不无道理:不可能让云英留下来做丫环使女,可倾之刚刚烧了子归山,家中多出个人,难免引人联想。

        “依大嫂之意如何?”


        植兰道:“要留在府中,得有个妥当的身份。”她目光绕了一圈落在去罹身上。去罹猛然被这素日里冷淡的嫂嫂一注视,直觉不好,竟被“看怯”了。植兰只是看了看去罹却并未说话,倾之与初尘交换眼色明白了植兰的意思。

        若要留下云英,此事宜早不宜迟。倾之对云英道:“委屈姑娘与我二哥择日成亲,假扮夫妻。”竟是半点没有争取去罹的同意,后者要恼,却听初尘道:“陆伯父与陆大哥为锦都舍生取义,我们自然该保护杜蘅妹妹,二哥不会不同意吧?”

        如何能不同意?怎么能不同意?初尘是他唯一心动过的女子,尽管这心思因与倾之的兄弟之谊刚刚萌生便被去罹扼杀,可对初尘,感觉仍是与众不同。

        云英不似平常人家的姑娘,她从小舞刀弄枪,与山庄中的男孩子一起长大,常被人笑称“颇有寨主风范”,既是假扮,她丝毫不觉得羞怯。她答应了父亲要看着花倾之一步步实行复仇计划,若有一日他有违誓言,她便要代父兄手刃叛徒。

        看一眼花倾之,云英心下冷笑:他也必要留下她吧。毕竟身后之事无人能够掌握,于是父亲便要花倾之喝下一碗毒酒,毒性会在十年后发作,只有她有解药,一方面督促花倾之复仇,另一方面也是对她的保护——为了解药,花倾之也要留下她,保护她,受她的监督和制约,至少十年。

        既然无论从她还是花倾之的角度都要她留下,那么一个适当的身份就十分必要。瞥一眼去罹,长相不错,云英对他虽无好感,但至少也无甚恶感。

        去罹便只能在心下哀叹了,人家姑娘都不扭捏,他还能矫情吗?

        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