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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对了,关于紫森林里的龙人尸体,不知道尼尔斯能有什么精辟的解释,他在大陆上四处游历,应该会了解一些吧……慢慢地,我进入了梦乡。

重新上路,再也没遇到什么更有趣的事了。路过几个村子,都是那种宁静的乡下,村人们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在离开荷里尼斯约一个月以后,我来到了圣湖边上。

圣湖,它是由大陆中央圣山上的雪水汇聚而形成的,人们都说这里某处的水具有魔力。传说也许不可信,不过,住在圣湖边上的人都长寿倒是个事实。圣湖很大,围着它转了大约三天,才找到我要找的村子。

“大魔法师尼尔斯阁下吗?我不认识。倒是有个老头每年的这三个月都住在村外树林的小屋里,也许是你要找的人吧?”谢过了热心的村民,我来到村外的树林里。那儿果然有一栋爬满藤蔓的小屋。我轻轻敲了敲门:“请问,尼尔斯阁下是住在这里吗?”“是谁?”一个苍老但是洪亮的声音回答道。“我是库比欧阁下派来送信的,我是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

“那个老家伙倒还记得我。”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矍铄的老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高大健壮的身躯,乍一看,我还以为是位退隐的战士。他诧异地望着我:“你是元素魔法师?”“是的,一个月前刚刚晋升。”“很年轻嘛。”“我今年二十二岁。”“来,先进来。”我迈进小屋,屋子里面满满的都是书,靠着墙边有一张小床,床边是一张写字台,凌乱地堆满手稿。尼尔斯搬开凳子上的书,随手丢在床上,自己坐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

“来,别客气,坐吧。对了,孩子,你的老师是谁?”

“我没有老师……”

“真的?那你这么年轻就成为元素魔法师,全是自学吗?”

“不,阁下。我有一个伙伴,是他帮助我的。”我从衣袋里掏出水晶递了过去。

“呀,我没看错的话,这是古魔法使莫洛的精灵水晶!那么说是西儿教你魔法的?”

我吃了一惊,这么多年来,还没有人能一眼认出西儿的来历。不愧是尼尔斯阁下——“您是怎么知道的?”

尼尔斯捧着水晶仔细端详:“先告诉我,你是怎么得到这块水晶的?”

“是我父亲在挖陶土的时候……”我详细叙述了父亲告诉我的当时情景。

那是在我大约一岁的时候。某天,老爹在河边挖陶土,一铲下去,铲头碰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他老人家以为是石头,可是挖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只漂亮的箱子,里面放着一件披风和里面裹着的这块水晶……

“原来是这样啊,西儿应该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尼尔斯将水晶还给我(看来西儿在那里面还睡得挺香的,竟然没出来接我们的话碴儿),“库比欧那老家伙的信呢?”

我拿出信,用双手恭恭敬敬地递到尼尔斯面前。他用赞赏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分明是在说:很懂礼貌的年轻人嘛。看完了信,尼尔斯的手上爆起了一股火苗,将信烧掉,对我说:“好了,孩子,你可以回去了,回去后就对库比欧说,他的判断完全正确,很不错。”“就这些吗?阁下。”“对,就这些。”

我想起了紫森林里发生的事:“阁下,我想请教您一件事。”

“什么事,孩子。”

我将去紫森林的经过详详细细告诉了尼尔斯。他听着听着,眉头就皱在了一起,沉思了起来,直到我说完后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那是内爆魔法,当时契彭也已经告诉过你了,这种魔法是将敌人身体内部的魔法力引发出来,从而对本体造成伤害。你知道,魔法力本身是天然隐含在每个人的肉体中的,但必须通过艰苦的修行才能引发出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举行许多仪式,才能达到目的。而内爆魔法粗暴地将魔法力迅速引发,所造成的伤害是很惊人的。据我所知,在所有魔法师中,算上我只有不超过五个人会这种魔法。我、托利斯坦的霍尔贝克、隐士拉尔。还有艾尔帕西亚的科利夫兰。就连库比欧也不会。那么会是哪一个做的呢……”

“阁下,您知道为什么会有龙王金萨拉的部队在那里出现吗?”

“根据某些书上的记载,紫森林以前并不存在,是由一位古魔法使死后幻化而成。如果这是真的,那奇怪的光就应该是你的水晶和那里的魔力共鸣所引起的——也许还有别的原因,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不敢肯定。关于龙人出现的原因,我也不清楚。”说着,尼尔斯又陷入了沉思。

我不敢打搅他,安静地坐在一旁。只见尼尔斯的双眉越皱越紧。突然,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

“算了,不去钻牛角尖了。孩子,你想不想学习内爆魔法?”

“我?”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我能学得会吗?”

“哈哈哈,孩子,我可以教你,不过,在你当上大魔法师之前,是无法使用的。就算你当上了大魔法师,也要看你那时修炼的程度而定,也许你一生都不能使用。你还想学吗?”

“想,当然想。太谢谢您了,尼尔斯阁下。”

“好,从明天起,每天中午到我这里来。我教你内爆魔法。记住,不要再叫我什么阁下,直接叫我尼尔斯就行了,如果不习惯的话,就叫我师傅好了。”

“遵命,阁下,不,尼尔斯师傅。”

我回到村里,这个小村子没有旅店,我就在一户农家寄宿,讲好每天支付给他一枚银币。为了学习魔法,我每天中午都会到尼尔斯的小屋,有时上午就去,除了向他学习内爆魔法以外,还把许多年来关于魔法学习中的疑点一一请教,尼尔斯也不厌其烦地为我逐一解答。休息的时候,尼尔斯师傅就和西儿下棋,不过,他们下棋有一个奇怪的惯例,那就是无论哪方赢棋,另一方必然会耍赖,永远决不出结果,可还是乐此不疲。有时候两个人拌嘴,尼尔斯就会拉着我来下,没几盘又嫌我的棋太臭,最后还是和西儿对局。时间飞快地过去了,我在村子里一住就是一个多月。新年那天,我和师傅到村中和村民一起狂欢,我们两人还联手表演了火焰魔法,一个一个的火球升上天空,碰撞之后四散开来,就象是矮人工匠制造的焰火一样。总之,除了西儿喝醉后唱歌的歌声,使村里的孩子们以为是狼群袭击,造成一点小骚动以外,实在是一个很美妙的新年之夜。

新年过后几天,当我再去尼尔斯的小屋时,已是人去屋空。门上贴着一张纸条——

孩子:

你有很高的魔法天份,当你得到足够的魔法力时,应该可以使用内爆魔法了,希望你能把这种力量用在正确的地方。假以时日,你应该会成为我所见过的最棒的魔法师。努力吧,孩子,我等着为你骄傲。如果有机会,我们还会见面的。每年的秋天我都会在这里,有事的话就来找我。

尼尔斯

又及:告诉西儿那家伙,有机会我还会和他下棋的。

告别了依依不舍的村民们,我和西儿往故乡走去,在路上继续修炼新学成的各种魔法。过了大约一个月,我们回到了荷里尼斯。到家的第二天,我就被库比欧叫到王宫。

“你回来了,斯库里·亚古。”还是那个威严的声音。

“我带来了尼尔斯阁下的口信,他说:‘您的判断完全正确,很不错。’”

“就这些吗?”

“是的。就这些。”

“很好,你可以退下了。”

“再见,阁下。”

“再见,祝你好运。”库比欧好象是有什么心事,匆匆将我打发出来。

我迈出接见厅的大门,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总算完成了一件工作,心里顿时松快了许多。“斯库里,不如我们去找女王陛下玩儿吧。”“算了,我想赶紧去一趟盖亚,我总是不放心斯沃。”“看来,你还真把那个骗饭吃的家伙的话当真了,晚去几天又不会死人。”西儿叨叨咕咕不肯罢休,我也不去管他。通过城外的传送魔法阵。直接就来到了盖亚的王都赫尔墨。

我径直来到王宫前面,问守门的卫兵:“对不起,你们的王子在吗?”那卫兵上下打量我几眼,不耐烦地问道:“你找哪一位王子?”“第一王子金·斯沃。”“你有什么事吗?”“我是他的朋友。”“那么,您是……”“我是斯库里·亚古。”

“原来是亚古先生,”卫兵的态度马上变得友好起来:“王子不在宫里,他去潘·达克男爵的领地了。老男爵前几个月去世了,王子作为王室代表去参加新男爵的继任仪式。临走前吩咐过我们,要是您来了,让您去沙思路亚找他。”

“多谢。”我离开了王宫门前,利用赫尔墨的传送站来到港口城市沙思路亚。时间是盖亚历三二七年的二月四日。

序卷动乱前的和平生活第9章遗迹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二)

和金·斯沃分手以后,十二月十九日,我来到了东方山脉南端的拉瑞斯山谷中——马克涅斯就长眠在这里。为什么他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安息之地呢?我隐隐约约想到了,但是连自己也不敢相信。

拉瑞斯山谷,其实只是一个半包围的谷地,在它北侧,翻上一座两人高的小山坡,拉瑞斯·尼古平原就尽收眼底。马克涅斯就葬在这个小山坡上,我站在他的坟墓边,目光只注视着一个地方——拉瑞斯·尼古平原上那块完全改变我人生的地方。

十五年前,就在这块辽阔的平原上,盖亚的盟友、商业国苏纳底,和东方山脉附近的最后一个僭主政权、强大的弗拉斯沃尔,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