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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章



黄逍笑着提醒道。

是啊,自己在长沙呆着,治下的百姓是可以安居乐业,那其他地方的人呢?也许有更需要自己的呢?现在,华老头已经桃李满天下了吧?想到这里,张机坚定了信念,小声的说了一句,道:“走吧。”

黄逍和张机并辔而行,后面跟着是黄氏二父子,三月已过,黄叙的病已痊愈,正跟典韦、许楮聊得热火朝天。再后面,就是载着张机家眷的车仗了,他没有什么家仆,保护家眷和药材,书简的全靠黄逍的人了。戏志才却是走在最后,一方面本来身体就差,只好坐车,至少,这东西比马要强得多,以他的身体,即便是其想骑马,黄逍也不会允许,二方面……他至今也不太好意思面对张机。

而一行人所奔之方向,却也是天都方向,但是,目的地却不是天都,而是长社,因为,华佗所说的张机的老师,就住在那里,为了这张仲景也无法救治的戏志才的病,众人也只得再跑一趟长社。

历史上的长社,可是中原的一大重地,商业也发达,和它不相上下的当时就只有邺、徐州、寿春、成都、长安、洛阳几个不多的大城,要不然,张角也不会选择这里作为起义的地点之一。还有一个原因,这里离曹操的老窝——陈留不远,曹操起兵不久就占了这里,除了野史上听说吕布后来靠着金洪、陈宫、张杨的帮助,占领过一次,其他时间基本上很稳定。

想到这,黄逍不禁想起了吕布。吕布不是纯血种的汉人或匈奴人,性格上没有汉人那种当时讲究“忠君爱国,从一而终”的思想,他只做自己觉得有好处的事,这种思想放到今天的中国当然无可厚非,以利为原则嘛,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当时受董氏儒家思想的洗脑,吕布这种以一己之利行事的人物当然为大部分自诩为卫道士的人物所不齿,所以成为一个悲剧英雄也是必然的了。

其实吕布某些时候比那些伪君子更可爱些。事实上真实的刘备的确是个草莽英雄,讲义气,有豪气,看上什么人就要和人家拜把子,虽然爱哭,也只是真性情的表现,而且也是真心真意为治下的百姓做了很多实事。史上曾经有两次有刺客要暗杀他,结果偷听他在给下属布置政事,安排农事时,的确是一心为之,于是这两个刺客全都选择自杀而不愿动他一根汗毛。

就是这么个直爽而豪情万丈的真英雄,也有让人看不起的一面,也许,黄逍是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而不是一个英雄或者成大事者的角度去说这些话吧。刘备在逃跑的时候,跟他老祖宗刘邦一样,把妻儿都赶下车,不顾他们的死活,真正的向世人诠释了什么叫“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之说。

而吕布这个为众多三国迷不齿的“卑鄙”小人呢?董胖子玷污了貂婵,这在当时那些卫道士看来“女子失节便当如何如何”,就连升斗小民也不愿把一个失过节的妇人娶作正室。可吕布此毫不以为然,依然坚定不移的娶了貂婵,而且对她极好,后来又纳了曹豹之女为妾(估计不怎么样的姿色,连个名都没提过),还是对她百般怜爱。黄逍估计吕布也不是对王允的连环计完全没觉察到,但是他只是把貂婵当作一个女人,一个普通女人,给了她想要的温暖怀抱,给了她安全感。甚至在下邳士气低迷,军心涣散,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没有想着投降,或是宁愿在家陪着妻儿。

这么个对自己女人体贴的卑鄙小人?天下有多少人敢在这个问题上笑他?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没干过窃玉偷香的事?吕布的确不是一个好上司,称不上是英雄,好汉,没有杀伐决断,不会玩弄权术,但黄逍承认他绝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真男人。

或许,站在女人的角度来想的话,吕布、刘备二人中,多数会选择吕布做一生的伴侣吧

由于戏志才以张绣结仇坚决反对,黄逍一行人决定东行过柴桑,然后北上寿春,再过汝南,最后再到长社。

江南偏安一隅,人口稀少,除了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有几十户人口的小村子,其他时候基本上就只能看着江里的游鱼,长长的芦苇。自柴桑出来后,就几乎没见过活人。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终于见到了长社。相比于长沙的矮小,长社就显得巨人一般。高达七八丈的城墙让黄逍明白了为什么曹操打吕布时为什么一连几次都正面攻不下,灰色的城墙在阳光的肆虐下更显得死气沉沉,却不如长沙一般让人觉得亲切。

门口一队士兵无精打采的,正如烈日下同样打蔫的树木花草。大部分甚至连皮甲都没穿,只穿着一件汗湿得变了色的布衣。有的甚至抱着长枪靠在城门拱墙上打瞌睡。U!~!

正文第371章黄逍的仁百姓的心

第371章黄逍的仁百姓的心

那个唯一穿了皮甲的小校,见黄逍一行人来,忙上前拦住了车驾,伸手要税金每人五金,那硕大的狮子鼻里伸出几根黑黑长长的鼻毛来,让人甚是怀疑是不是还有鼻孔臭。

除非不得己,黄逍并不习惯拿出自己的身份来压人,见了此情景,也只是厌恶的挥了挥手,让人如数捧上税金。那小校眉开眼笑的接过沉甸甸的一把铜钱,在手上踮了踮,身上那如同大号的女子肚兜一般的皮甲也跳了一下。

正当黄逍准备进城时,那小校看着这车队人数不少,那车上又沉重的把地上轧出一道深深的辙痕,以为是哪个商队,打起了坏主意。

“慢着,太守有令,为严防宵小混入城内,须得将每辆车仔细搜查一遍。”那小校一边拉大喉咙,一边回头跟那群有气没力的痞子兵说道:“还不与我搜查”

究竟是什么样的蠢货,才能养出这样的兵。黄逍一眼就看出这小校无非是想多捞点油水罢了,相比之下那张机治理下的长沙,不知要清廉到了哪里去。

那群只会欺压良幼的大爷兵,见有肥羊上门,顿时跟吸了粉似的精神大振,一个个叫嚣着叫车上人全部下车,举着枪慢悠悠走过来。

黄忠在马上把大刀一举,厉声喝道:“尔等不知死活之人,胆敢冒犯当朝天王亲眷车驾,有哪个再上前一步的,献上人头来”

至于典韦、许楮,根本就对这些人提不起来兴趣,冷眼扫了两扫,兵器也不拿,只是将满身的杀气释放出来,冰冷的杀气,顿时令这些不知死活的大头兵收住了脚步。

那小校听到“天王”两个字就蔫了,大鼻子里出的气更粗了,人顿时矮了三寸,更慑于典韦等人的杀气,哆哆嗦嗦的说道:“你……你胡说,天下谁……谁不知……知道天王是骑……骑虎的?你……你们可……可有凭证?”


黄逍自怀中掏出一张烫金的名刺,冷漠的丢了过去,配合这天王的名头,倒是象极了达官显贵的派头。

小校手忙脚乱的接住,只看那金灿灿的封皮,就信了十成十,那时候除了高官,谁还敢用烫金的名刺?商人地位低,更是不行。

他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下,其实根本就不认字,双手恭恭敬敬的把名刺高举过头,满脸赔笑,说道:“不知是天王家眷,多有冒犯,还望多多恕罪。”

黄逍看都不看他一眼,哼了一声说道:“不要也罢,经尔之手已污矣。可容得吾等入城?”

小校忙不叠的点头道:“当然当然。”转过身对着他的手下时已经由小鸡变成老虎,大吼一声道:“还不让开路来都与我作死么?”

兵痞们来得慢,退得倒是很快。哗啦一下站到吊桥两边,站得直直的,任那汗水从身沿上流淌尚不自觉。

等黄逍一行进了城,那大鼻子小校这才胡乱在脑上抹了几把冷汗,又大叫道:“精神点,眼神都给老子利索点,别又跟老子惹麻烦,小心揭了你们的皮”

长社为一时的名城,商业,人口都是位居当代前列。但是黄逍一行进得南门后,却发现这本该是远比长沙富庶的城市,居然路两边全是一排排头上插着标的流民,面前放着几只缺了一大半的破碗,其景甚是让黄逍和张机两人觉得嘘唏不已。

“如此大城,倒不如我长沙小郡也”张机摇着头,抚着颔下长髯,长声叹道。

“此必为此地父母官无能,不能为民谋生计也。这样的父母官,不要也罢,待回了天都,直接请陛下降旨,免了这长社的太守之职”黄逍点点头,看着满街的流民,神情一片默然,说道。

见到一只庞大的车队经过,那些流民正如当初在南阳那一幕异地重现一般,疯了一般纷纷往他们的车队里挤过去,抱着自己或几月之幼婴,或七八岁之小童,眼里本已灰色的双眸又重新闪烁着希望的光芒。他们只想眼前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贵人,可以用低贱的几个铜板买下自己唯一可以出让的骨肉,来换取一些少得仅可以食得数日的米粟。

甚至有人被挤到人群后面,急得居然蹦着叫道:“卖自己”一时间数个插着草标的脑袋在人浪里此起彼伏,像是水中按下的葫芦。

“诸位,诸位,本王刚至此,尚无落脚之所,不若等明日可好?今日诸位想是难过之极,本王即遣人买得些稀粥分之以食可好?”黄逍中气十足,说话如雷响在耳边一般,顿时让喧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下来。

人群中一阵短暂的沉默,旋即又大声称好。众人以为黄逍前面的话只是推托之辞,又听他说要开粥放粮,才又高兴起来。至于黄逍说的什么“本王”,早被人群自动的忽略了。这时候,管你什么王,都没有一口吃的重要

黄逍叫过“虎神卫”的一名班长,吩咐其带部下去买一些粮食和粥来,就在这里摆开一条粥场,千叮万嘱粥定要不稀不干,太稀则不足以充饥,太干又怕这些流民久未进食会噎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