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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经常跑去主持各种审决在押囚犯,特别是几乎每年夏天都搞一次“虑囚”,处理一些长期关押的囚犯,免得他们在监狱待时间过长受苦。另外他的亲自下问审理一些重大贪腐案件,如齐化基案、孙朴案等。  宋真宗时,定“州县三课”法,“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宋初,内外官任满一年,为一考,三考为一任。特别对法司之官,既有明确的转官年限,也有严格的考课与回避制度。
        
宋代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有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凡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定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
        
一个官员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范下属犯贪污罪,荐举者很关心被荐举者的德行,这就使官员贪污受到牵制。宋代吏部设有官员档案,凡犯贪污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
        
“德治”就是以道德教育,启迪官吏的道德良知,使之不去越轨,但它必须与“法治”相结合:以法律约束,令其奉公守法,不敢贪污。为达到《文武七条》之“奉公”(廉洁奉公)宗旨,真宗倡廉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加强监察官员自身的廉政建设。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九月,真宗“诏诸路官吏蠹政害民,转运使、提点刑狱官不举察者坐之”。
        
对于失察的监察官,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王曙为河北转运使,“坐部吏受赇,降知寿州”。张观任解州通判,因“盐池吏以赃败,坐失举劾”,被降监河中府税;河北路走马承受使臣悉代之,“坐不察边肃贪纵故也”。因为这些廉政举措,1009年的北宋,可谓政治清明,这更加速了宋王朝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既是增进君臣关系的需要,又是播撒皇恩的大好时机。历朝皇帝都有此举措,宋真宗也不例外。他即位不久,就“赐近臣岁节宴于宰相吕端第,自是遂以为例。”另外,有资格参加节序赐宴官员的范围较前期大为扩大,如1009年二月,“旧制,节序赐宴,惟皇族、近列、诸帅、内职。三月甲子,始诏自今上巳、重阳,三司副使、判官及馆职事官并别置会。其后,知杂御史、三院御史、法官、开封府判官亦预焉”。即从原来的内朝高官扩大到外朝一般官员。同时,节日时还馈送朝臣节物,并客省赍签赐羊、酒、米、面;立春赐春盘。寒食神(食炎)、饧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阳糕,并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赐冰。享受馈送节物的官职之广,几乎包括文武百官;节日之多,几乎全部囊括。
        
宋真宗“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将祭奠亡亲的私忌假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官员,私忌日给假一天,并新创了饯行假。一些节假,不仅只施行于官员,那些为官府服役的工匠也可享受,比如给在福建险恶山路上运送官物的军士以旬假和节假。
        
从现有史料记载来看,宋真宗时期官员约一万余人。此外,还有数十万在各级官署中服役的胥吏,以及各级武职人员及其家属。其中,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最发达的朝代,也是人民生活水准最高、官吏的俸禄最高的朝代,是市民阶层最强大、最富裕的时期。  宋真宗在位25年,治理有方,北宋的统治日益稳定,国家管理日益完善,社会经济繁荣,国家强盛,史称“咸平之治”,将北宋王朝推向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而它的缔造,得益于宋真宗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第一,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第二,宋朝有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严明赏罚,试用期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自然而然,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了。
        
第三,建立了一整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遭受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德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
        
6、澶渊之盟
        
在五代十国的后晋时期,后晋皇帝石敬瑭曾把北方的幽云十六州割与契丹族所建立的辽国。为了收复幽云十六州,北宋与辽国进行了长期的战争。自宋太宗起,北宋曾多次与辽交战,但一直未能收复失地。景德元年(1004),宋战胜辽,宋真宗与辽国在澶州定下了停战和议,约定宋辽为兄弟之邦,规定宋每年赠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自此,中国北方才有了少许安宁,宋、辽的这次结盟被后世称之为“澶渊之盟”。庆历二年(1042),又增银十万两、绢十万匹,并改“赠”为“纳”。北宋每年向辽交纳“岁币”,双方互不侵犯。这次结盟后,北宋因为边疆战事危机的解除,国内经济发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后来神宗时又割河东地七百里。  
        
澶渊之盟是北宋与辽经过多次战争后所缔结的一次盟约。对于北宋来说,“澶渊之盟”是个平等的合约,微不足道的岁币换得长时间的和平,可以将主要的精力实力放在内政建设和西北的战事上。对于辽来说也是一个很合适的条约,当时的辽内部暗流涌动,及时从南方宋政权的纠缠中脱身是明智之举。从整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来看澶渊之盟有其积极的一面它结束了辽宋之间几十年的战争,使此后辽宋边境长期处于相对和平的状态,有利于边境地区的生产和发展,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中国各民族的发展和融合。
        
1004年秋(宋真宗景德元年),辽萧太后与辽圣宗亲率大军南下,深入宋境。有的大臣主张避敌南逃,宋真宗也想南逃,因宰相寇准的力劝,才至澶州督战。宋军坚守辽军背后的城镇,又在澶州城下射杀辽将萧挞览(一作凛)。辽害怕腹背受敌,提出和议。宋真宗畏敌,历来主张议和,先通过降辽旧将王继忠与对方暗通关节,后派曹利用前往辽营谈判,于十二月间(1005年1月)与辽订立和约,规定宋每年送给辽岁币银10万两、绢20万匹。因澶州在宋朝亦称澶渊郡,故史称“澶渊之盟”。
        
《澶渊之盟》的内容大体上有这么两条:
        
一、辽宋为兄弟之国,以后,谁家的皇帝年纪大,谁家皇帝就是哥哥。
        
二、宋每年向辽供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开展自由贸易。
        
第一条,今天看,这不但不是不平等,甚至是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的。
        
第二条,汉族骂条约不平等,主要是因为这第二条,但是,我们嘴上骂归骂,心里要清楚牌局。十万两白银是个什么概念,大宋的岁入,是一亿两,打宋辽战争,每年军费是五千万两。
        
关键在于第二条的第二款,两国开始自由贸易。
        
7、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中国宋代仁宗庆历年间进行的改革。宋仁宗时,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范仲淹与富弼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改革主张。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庆历四年三月,更定科举法。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阻挠。庆历五年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各项改革也被废止。宋仁宗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一年四个月后,庆历新政失败,范仲淹贬到邓州,之后又辗转于杭州、青州,皇佑四年(1052年),他调往颍州(今安徽阜阳),行至徐州,不幸病逝,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