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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四十三年扩大为八旗。原四旗名称冠以“正”,另四旗名称以黄、红、白、蓝冠以“镶”,即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新增四旗的旗子,镶黄旗的旗子在黄色旗上镶黄边,镶白旗的旗子在白色旗上镶红边,镶红旗的旗子在红色旗上镶白边,镶蓝旗的旗子则在蓝色旗上镶白边。

            每旗有7500人,含25个牛录。这时每牛录有300人。牛录的长官叫牛录额真,汉名佐领。5牛录为1甲喇,首领家甲喇额真,5甲喇为1固山,首领叫固山额真(都统)。每固山左右设两梅勒额真(副都统)。1固山即为1旗。八旗的最高统帅叫“汗”,先是努尔哈赤,后是皇太极。固山额真由其子侄担任。努尔哈赤与各旗旗主都有精锐卫队,叫“巴牙喇”。

            八旗制度是军政合一,兵民一体。牛录额真,既是生产的组织者又是战斗的指挥者。每个成员既要生产又要打仗。作为兵,有前锋、骁旗和护军之分,前锋披坚甲,持武器冲锋在前,骁旗披轻甲,从后冲击,护军是精兵,相机行事。

            八旗制度还是经济制度和行政制度。说是经济制度,是指各种行政经费是按牛录为单位分摊。每个牛录派男丁10人,牛10头在空地种粮,收获归公;说是行政制度,是指各级大小官员除是生产的组织者、战斗指挥员外,还是行政官员,八旗充当了国家机构。

            努尔哈赤创建了满洲八旗,皇太极又发展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一共有24旗。入关后,八旗成为军事组织,并分为京师八旗与驻防八旗,分给土地,发给兵饷。其待遇,无论是政治的还是物质上的都比绿营优越。

            入关前,皇帝统管两黄旗,代善,清太祖次子,统管正红旗;济尔哈朗,庄亲王舒尔哈齐子,统管镶蓝旗;多尔衮,清太祖十四子与阿济格,清太祖十三子,统领镶白旗;多铎,清太祖十五子,统领正白旗;乐托,代善长子,统领镶红旗;莽古尔泰,太祖五子,掌管正蓝旗。入关后,八旗有上三旗与下五旗之分。上三旗是镶黄、正白、正黄,其他是下五旗。上三旗为皇帝自领。发展到后来旗主权利被削弱,八旗全归皇帝统领。

            清代中期,八旗军事职能逐渐削弱,成为管理旗务的行政机构。

            八旗官兵平时不劳动,全靠薪俸和领地内的租税过活,成为腐朽的寄生集团。

            清朝灭亡,八旗制度终结。

        清初五大弊政      

            清廷入关后采取了一些笼络民心,安定社会的措施,但是不久又实行了民族压迫的五项弊政。这五项弊政是:

            圈地。紧急圈地有三次。第一次,顺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二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无主荒田也分给他们。四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三次被圈土地16万余顷。其中有很多是有主土地。

            颁布剃发令。顺治元年五月十一日,清廷颁布剃发令。所谓剃发,是指男子必须依满洲习俗剃发:前部头发剃尽,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许,不遵令者当“逆命之寇”。

            颁布投充法。顺治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廷颁布投充法和逃人法,允许各旗招收贫民役使。满洲贵族任意逼迫汉人为奴。投充法规定,投充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

            逃人法。清兵入关后,八旗官兵将所俘的汉人和投充者当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隶逃亡。顺治元年清廷下令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并株连他人: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凡窝藏逃人,处死籍没,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官员。

            屠城。城镇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杀百姓。有名的有“扬州七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苏州之屠、宁都之屠等。

            圈地后,大量汉人失去土地,流落他乡或沦为庄田的农奴。剃发令迫使汉民改变几千年的习俗,引起愤怒和反抗。投充法使人心惶惶,在各地引起巨大骚动。逃人法使人人自危,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的灾难,激化了民族矛盾。屠城,残害百姓,惨绝人寰,只能激起汉人的民族仇恨。清末辛亥革命的同盟会把“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作为口号,与清初五大弊政留给汉民的惨痛和仇恨不无关系。

        皇权的集中      

            历代封建王朝都集中皇权,清朝也一样,从皇太极起就开始集中皇权,到雍正朝集权达到了极点。

            清朝统治者集中皇权手法多。

            雍正朝的密折皇太极首先设总管旗务大臣一人,加强对八旗的控制。第二,打击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变四大贝勒南面为他个人南面。第三,把正黄、镶黄、正蓝三旗收在自己的麾下,取得了汗对诸贝勒的绝对优势。第四,原来六部由贝勒管,改为归他个人管。

            多尔衮摄政期间,把皇权集中推向新阶段。他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削弱诸王的权力。济尔哈朗本来也是摄政王,顺治四年为他所罢。肃亲王豪格在顺治五年为他幽禁致死。与此同时他却扩大亲属权力。他与胞兄阿济格、多铎掌握两白旗和正蓝旗,还拉拢两黄旗。多尔衮摄政期间制定职官制度,规定六部长官,各部院的长官直接听命于皇帝,对地方没有命令权,地方督抚必须奉旨行事,使皇权对督抚形成遥控。此外在政权机关中实行多元多轨制,同一职权由两个机构掌握,任何一个机构不能独主,从而使大权掌握于皇帝手中。

            顺治亲政后首先削去多尔衮尊号,囚禁其兄阿济格,掌握两黄旗与正白旗。

            康熙幼年即位,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和鳌拜4大臣辅政。鳌拜不把康熙放在眼里,专横跋扈。康熙八年,康熙帝逮捕鳌拜,排除障碍,集中皇权。

            这以后,皇权的集中则通过改变中枢机构来实现。到雍正朝,中央集权达到极点。

            清初辅佐皇帝的中枢机构先后有四个,随其变迁皇权越来越集中。

            第一个是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朝初年贵族预国参政的政治制度。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理政听讼五大臣(费英东、额亦都、何和礼、扈尔汉、安费扬古)与都堂(亦称扎尔固齐)10人佐理国事,与诸贝勒共议国事。后来,议政的人扩大范围。天命七年(1622)三月,皇子8人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九月,总管旗务的八大臣参与议政。又于八大臣之下每旗设理事听讼大臣2人,是为16大臣。崇德二年(1637)规定每旗设议政大臣3人,议政大臣就有24名,议政王大臣会议正式成立,从而确定了议政王大臣会议为中央辅政机关。清廷入关后,议政王大臣会议有所发展。顺治元年,内廷设议政处。后来吸收范文程、宁完我这些汉族大臣为议政大臣。顺治帝执政初年,仍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策。由于后来南书房和军机处的设立,议政王大臣会议职权减小,乾隆五十六年废止。咸丰十一年,奕又封为议政王,四年被取消。

            内阁这个名称起初是三国时魏国的秘书署,明朝用为政务中枢机构名称。内阁的职责是“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献替可否,奉陈规诲”就是对君主劝善规过,进行开导。“点检题奏,票拟批答”就是研究各机关和大臣呈送皇帝的题本和奏本,草拟批文供皇帝参考。顺治十五年,承袭明制,把始于皇太极时期的内三院改名为内阁。清内阁设在午门内东南角,门朝西。入门,西为满本堂,东为汉本堂。两堂之北有一门。入门,有大学士直舍3间。堂上悬乾隆御笔“调元和气”4字。堂外有匾,上镌“机密重地,一应官员不许入内”字样。

            内阁设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俱复职,满汉分授。大学士依明制带殿阁衔,因而有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体仁殿大学士之名。大学士为正二品,比明朝大学士地位高,明朝大学士,秩皆正五品。大学士名为“赞理机务”,“表率百官”,其实只是给题本、奏本做票拟而已。军国大事,是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定,最后由皇帝决定。

            第三是南书房。议政王大臣会议有碍皇权的发挥。康熙亲政后,便以设南书房的措施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南书房本来是康熙帝读书写字的地方,在乾清宫西南角。康熙十二年三藩乱起,军事事务骤增,为方便军事指挥,十六年(1677)开始选调翰林入书房当值。这些人叫南书房行走(行走就是入值办事),职位相当宰相。首批入值者有张英、高士奇。他们除陪伴皇帝读书写字外,还代皇帝发布命令,成为康熙帝的秘书班子,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而加强了皇权。

            第四设立军机处。军机处原名“办理军机处”,初为适应西北用兵需要而设于雍正七年(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