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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周博松的想法




        她与周博松完全隔绝,甚至早于两年前,当时周博松给了她非常糟糕的印象和记忆。



        当还在学校的时候,沈琳对他也绝对没有温暖,高大和亲密的感觉。



        现在看周博松,沈琳所能想到的就是那个疯狂自私的人。更有甚者,他对面还坐着一个更疯狂的沈紫嫣。



        转过身,沈琳躲开了周博松的视线,抓住李想,开始快速向前移动。随便选了一家商店,推门而入。



        李想被沈琳的突然加速和选择弄瞎了眼睛,但当他看到沈琳抓住他的手腕时,他忍不住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沈琳很少主动碰他,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只想从周博松眼前逃离的沈琳自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她只是想尽快找到一家商店,把自己藏起来,以免被周博松看到。



        然而,当沈琳把李想拖向前时,李想只是转过头,便自然地看到周博松正坐在马路对面的咖啡店里。



        对于周博松,李想是陌生的,但见过他。



        他喜欢沈琳,而他知道沈琳的一切。



        说一些不好听、不现实的话,他们有钱人会坠入爱河,但也必须在头上安装一副透视的眼镜,用来观察面前的人的生活经历、个性和心灵智商。



        从小出生在贵族家庭的李想,怎么会是个例外呢?如果非要说他是个例外的话,也只是他可能对沈琳的过去了解了很多,但仍然坚持喜欢她。



        不仅如此,而且似乎更喜欢了。



        但这真的不是一个特殊的例外。颜景哲已经是那个例外了。



        当李想看到周博松的时候,周博松也看到了李想,自然也看到了沈琳握着李想的手腕。



        李想在不远处的咖啡店里感受到了周博松的紧张表情,他的心很冷。



        周博松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沈琳心目中的一道菜。



        幸运的是,沈琳把人拉得很用力,并没有让李想和周博松的对视比赛持续太久,否则,他们肯定会希望有一次电光火石的交流,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两个人已经面面相觑,不知情的沈琳拖着李想毫不在意地走到一家商店,推门而入。



        真巧。他们进入的商店碰巧是在香奈儿。



        沈琳除了设计师和朋友送来的衣服,最多的是香奈儿和普达拉,偶尔也有两个范思哲,但即便如此,买的款式基本上都是工作场所或休闲场所,很少选择经典的淑女风格。



        看完之后,李想更确定这是沈琳喜欢的,于是抓起沈琳,让店员为沈琳挑选了五六件淑女服装,一件一件试穿。



        沈琳本来不想买,进来纯粹是为了躲避别人。看到这些衣服的样式,更是无论如何都拒绝穿,所以假装金主要是生气,她也别无选择,只能一个接一个地尝试。沈琳试了一圈,几乎累得大汗淋漓。



        李想问她是否满意。沈琳疲惫褪去,摇摇头。尽管困难重重,但没想到还是拒绝了。当李想听说沈琳不喜欢它时,又立即带沈琳去了隔壁的房子。只是离开时在想,为什么沈琳不喜欢它。这显然是沈琳最常穿戴的品牌。



        走出香奈儿店,沈琳特意看了看周博松和沈紫嫣所在的店,他们已经走了。



        沈琳松了一口气,突然对李想刚刚经历的磨难有点感激。



        事实上,沈琳只需要稍微看看后面,就可以看到周博松和沈紫嫣离他们的距离并不远。



        最多只有三四家商店。沈琳我没有看到周博松,但周博松却看到了沈琳。



        他想上前问候沈琳。



        他在咖啡店里已经开始思考,但是沈紫嫣总是在那里,他根本没有时间,也不能单独出来,根本赶不上向沈琳问好。



        他错过了沈琳。



        当沈琳消失的时候,他没有去想它,但是当我看到的时候,却无法停止疯狂的思考。



        周博松想和她谈谈,问问她最近怎么样,还能考虑当年的提议吗?





        他是这么想,因为他仍然记得,仍然记得沈琳的芳香,尽管只有一个拥抱和一个吻,尽管他被甩了一巴掌。



        但他还是想,尤其是在看到沈琳之后,然后又看了看身边的沈紫嫣。



        沈紫嫣和沈琳是两种人。虽然她们都是聪明人,但沈琳是善良的聪明人,沈紫嫣是攻击的聪明人,这让人们感到窒息和无聊。



        这时,沈紫嫣正在发挥她的职业本性。



        虽然她微笑着看着周博松,周博松却能从她的微笑中看出邪恶和威胁。



        沈紫嫣的猩红色指甲指着橱窗里的一个新包。她在问周博松看起来好不好。她希望周博松能听她的话,把注意力集中在她希望周博松集中的地方。



        周博松看了看沈紫嫣提到的手提包。它又是红色的,而且很显眼,这让他不禁眯起了眼睛。



        事实上,红色被认为是令人兴奋的,因为它是血液在人体内流动并驱动人们生活的颜色。



        就像沈紫嫣一开始给周博松一种感觉,有着新鲜的活力,每一个微笑和动作都让人无法跟随和兴奋。



        但是随着时间的沉淀,虽然红色是明亮的,味道仍然是腐烂的。



        红色就像一根柔软的绳子,纠缠着他,渐渐地挤压和收缩,让他无法呼吸。



        沈琳是蓝色的,像天空,像空气。窒息的人最需要的是空气。



        更重要的是,空气曾经很想跟着他。



        “是红色的包吗?家里已经有几个了。”



        周博松的声音依然柔和,但却是敷衍和疲惫。沈紫嫣没有错过,但仍然保持可爱的媚态。



        “但是我喜欢红色,你知道的。”这么说着,沈紫嫣也挥动周博松的手臂,这个动作让她看起来像个小女孩。



        周博松无奈地摇摇头,带着一点意味:“这么多年了,你的口味一直没变。”



        依靠沈紫嫣的敏感而纤细的神经,她自然地听出了周博松字里的意风味,但她还是不得不压下心中的火,无法表达任何东西。



        正如她对顾月月说的,她在很多方面都喜欢周博松,周博松是她的天。



        不仅仅是他的外表,不仅仅是他们的爱,还有周博松所能带来的无尽的好处。



        她不能因为任何小事就放弃这个巨大的金矿,除非有一天金矿坍塌并杀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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