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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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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这不是我吗!老子什么时候成通缉犯了!”
  修震惊之余,庆幸自己没有喊出声,周围的人似乎没有发现他的存在,注意力都在那张通缉令上。
  “趁现在,赶紧溜吧。”
  修微微低下头,抬手挡着脸,以最小的动作慢慢退出人群。可人群还在不停往里挤,他没退几步,又被推了回来,只能再次逆着人群往外退。
  来回数次有个妇人不满的冲他喊:“诶,你这人怎么回事,老实挤来挤去,是不是想占我便宜!”
  修低着头,不敢与那人对视:“不,不好意思,我是想出去。”
  “要出去你就快走,老在这挤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
  修借着说话的空档往外退,后面又有人往里挤,人潮一推,那妇人跟着往前一仰,修的手好巧不巧的碰到了妇人的胸。
  “啊!流氓!有流氓啊!”
  那妇人叫得跟杀猪似的,修本就紧张,这下更慌了手脚,急忙辩解:“没,我没有。”
  “什么没有!你摸了老娘的胸,还说什么没有!”
  “我真没有,是她的胸自己撞上来的。”
  妇人一听就急了,指着修的鼻子破口大骂:“嘿!你个臭不要脸的东西!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老娘能上杆子倒贴你!”
  妇人的体型比两个修还有余,叉腰骂人的架势妥妥的一个泼妇,围观的人跟着起哄。
  “是啊,不要脸也有个限度,摸了就摸了,不承认就等于没摸吗?”
  “可不是吗,这年头什么人都有,阴沟里的烂泥,真恶心!”
  “我说这人刚才就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会是小偷吧?”
  “很有可能!你看他一直不敢抬头,绝对偷了东西!大家快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少东西!”
  “没,真没有,我没有摸她的胸,更没有偷东西。”
  修一边解释,一边努力逃离人群,但他死死被围在人群中,根本没有出路。
  “呸,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偷!就该把你那双不干净的手剁下来!”
  “抓住他,绑起来打一顿,看他还老不老实!”
  “对,不承认就打,打到他承认为止!”
  人群蜂拥而上,修想使用异能逃脱。可这么多人,他要是使用异能势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不仅逃不掉,还无异于告诉城中所有人包括军方他是个异能者,到时候引火烧身,他更是插翅难逃。
  修只能极力挣扎,想硬闯出一条生路。但双拳难敌四手,那个妇人又死抓着他不放,修疲于应付,突然人群中一声惊呼:“他,他是公告栏上的通缉犯!”
  众人立刻停手,那个妇人也不再纠缠。
  在众人惊恐的视线中,修低头遮着脸,疯似的逃出人群,只留下心有余悸的众人愣在原地。
  “诶,我,我们就这么放走他了?”
  “废话!悬赏金第二的通缉犯,天知道他手上沾了多少条人命。抓他?你不想活了!”
  那人后怕的点点头,想了想又问:“他,他是因为什么被通缉的?”
  “他是......”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说不上来这个通缉犯犯了什么事,通缉令上除了画像和赏金外,其他信息一片空白。
  “不过,我觉得他长得好帅啊。”
  “你疯了,竟然对一个杀人犯有好感!”
  “通缉令上又没说他杀了人,万一别的事呢!”
  对啊,如果他不是杀人犯呢?
  就算他是杀人犯,这里是提尼斯城内,不是城外的废郊荒野,他们人多还怕对方一个人吗?
  “愣什么快追啊!那可是100根金条啊!”
  “让让!麻烦都让让!”
  “喂,你走路不长眼睛啊!”
  “不好意思!”
  “你小心点,没看见撞到人了!”
  “对不起!”
  “你魂丢了!跑那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抱歉!我赶时间!”
  修刚跑出小广场,身后人潮汹涌而至。他感觉自己倒了大血霉,一个上午不是被人追,就是被人赶,现在还莫名其妙成了通缉犯!
  修百思不得其解,但无暇顾及,他不熟悉的提尼斯城,只能凭借对地图的粗糙记忆玩命的跑。
  街道拥挤,修在人群中跌跌撞撞,街上的人看疯子似的看着他,却不想这人前脚走,后脚跟着一群人拼命的追。
  “站住!”
  “快点抓住他!”
  “别让他跑了!”
  围观群众不明所以,只见一群人发疯似的在追一个人,但不知道为什么追。
  有人从追逐的人群中认出了熟人,抓住一问,对方急急忙忙蹦出了‘通缉犯’、‘金条’、‘100’几个词后,甩手就追。
  于是乎,追的人越来越多,本就不宽的街道顿时跟血栓一样堵得死死的,除了前头的几个人,后排的人完全是抓瞎跟着跑,连通缉犯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哈,哈,这帮人有完没完!”
  修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体力很快被消耗的差不多,身后的距离反而越来越近。
  “不行,这么跑下去,跑死了都逃不掉。”
  修望向街边四周,看到路边一处工地的水阀,橡胶水管横摆在路上面,一直延伸到路对面的护城河。
  “有了!”
  修灵机一动,挥手冻住路中心的水管,人群踏上去的瞬间,脆化的水管爆开,水流炸裂,水花迷眼,众人还未来得及弄明白发了什么,就看见一只黄白难辨的蛇形物体在人群中四处乱窜,接着是阵阵惨嚎。
  “蛇!有蛇!是蛇型异兽!”
  “不可能,城里怎么可能有......啊!我被它咬了!”
  “散开!大家快散开!”
  “啊!救命,救命啊!”
  “我!我也被它咬了!怎么办,它不会有毒吧,我是不是要死了!”
  “妈的!怎么回事!”
  人群中乱作一团,还是稍外圈的人看清了,大喊:“是水管!别害怕!那只是根断掉的水管!”
  “没有异兽!是水管断了!”
  “操!水管都怕!赶紧抓人啊!”
  众人定睛一看,通缉犯早没影了。
  “人呢?”
  “人不见了!”
  “不对!人肯定没跑远,大家快找!散开来找!”
  人群的重心很快回到金条的诱惑上,浩浩荡荡的人群沿着路两边散开,大街小巷,每个角落都不放过。
  数秒后,街口突然有人喊:“这边!那人往C区跑了!快追啊!”
  汹涌的人潮立刻涌向C区,却没人注意到一个戴着牛仔帽的人逆着人群,低头进了一旁的小巷。
  “好了,暂时安全了。”
  巷子里囤满了杂物,在一处隐蔽的视线死角,修流汗不止,脸色惨白,瘫在地上一个劲的喘。
  “渍渍,几个小时不见,你怎么变得这么狼狈了,我亲爱的通缉犯先生。”
  修无力言语,只能用一个白眼表达此刻日了狗般的美好心情。
  赛特视若无睹,故意在他面前掏出一张崭新的通缉令:“姓名未知,性别男,年龄未知,如有人能协助缉捕该人,军方将予以金条100根作为酬劳!落款:提尼斯城圣殿塔,xx年x月x日。”
  赛特一字一句的念完,板着脸,煞有介事的弹了弹通缉令上的画像,评价道:“恩,这幅画明显偷工减料啊,还没你本人一半好看。”
  “需要我说声谢谢吗?”修粗喘着问。
  “不用,我只是说了句实话,”赛特笑笑,“如果你觉得良心过意不去,夸我一句也行啊。”
  修懒得吐槽赛特的厚脸皮,平复呼吸,盯着他:“是不是你搞得鬼?”
  “我?呵,小哥,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赛特把通缉令撕成碎片,语气诚恳,又带着略微嘲讽:“通缉令可是军方签发的,我看见他们躲都躲不及,哪有本事把你也变成通缉犯。”
  修想想也是,赛特不要脸,是个杀人越货的无赖土匪,但他不傻,前脚向军方举报,后脚又跑来救人这种事......他应该做不出来吧。
  没准,他做的出来呢?
  修狐疑的盯着赛特,后者笑得暧昧,让他一身身起鸡皮疙瘩。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迷人,但你也不能老这么盯着我啊,我会觉得你对我有非分之想。”
  “呕。”修有些反胃。
  “好好好,算我没你长得好看,”赛特踢了踢他的脚:“不过,我劝你还是起来走走,万一你心脏缺血昏了过去,为了100根金条,我不保证不会铤而走险把你卖了。”
  赛特望了眼巷子口:“而且,这里也不安全。”
  修没好气的冷哼,他想起身,但两腿发酸,胳膊也使不上劲:“没力气,动不了。”
  赛特挠了挠头,无奈的摇了摇头,伸出手:“行,你是老板,谁叫我收了你的钱呢。”
  修抬头,瞥见了一只修长的伤痕累累的手,犹豫片刻,还是选择了握住。
  赛特握紧,用力一拽将修拉起身,两人并肩往巷子深处走去。
  “谢谢。”
  平稳了呼吸,修纠结了一会儿,开口说道:“虽然我对你没有好感,但我还是要谢谢你救了我。”
  “不客气。”
  赛特有些意外,然后笑着搭在修的肩上:“有人照应的感觉,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