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不是超级警察 > 第115页

第115页


————
PS:还有一更,稍晚


148、关系

法医科汇报完毕,邵勇、李毅、何晓丽分别汇报了三处抛尸点的情况。
从长桥公园内的脚印被雨水冲刷的程度看,凶手抛尸时间,大致应该是11月10号的晚上是10点到11月11号的凌晨3点之间。
不过除此之外,三处现场的勘察结果都是一筹莫展,除了长桥公园内所获得的几枚脚印,其他两处现场加起来连半块指纹都没有找到。
由于中河路抛尸点发现的比较早,三队这边还进行了半径五百米范围内的初步走访。
而商场后门岔路口处的现场,因为周边住户比较密集,流动人员较大,到现在初步走访才进行了一小半。
不过三处现场周围所有能调来的监控,都已经全部取来了,只要嫌疑人敢在其中露面,其必将难逃法网。
“碎尸案,尸体复原难度较大,在尸检报告尚未给出的这段时间里,我们的侦查方向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雷大队听取了各方汇报之后,果断对下一阶段的侦查工作进行部署:“首先,技术队抓紧时间查看监控,查找可疑人员,并联合法医科,对现场宏观、微观痕迹进行检验,争取在科学证据上有所突破。
其次,各队侦查人员,密切注意各分局及下属派出所提供的失踪人员信息,并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最近失踪的年轻女子。
确定被害人身份,这是我们要突破的第一个关键节点!
待被害人身份确定之后,在梳理其人际关系的同时,我们要依次找到被害人最后出现的地点,以及被害人与凶手的初始接触地点、凶手初始攻击被害人地点、凶手杀死被害人的地点。
只要我们详细地掌握了这几处地点,就很可能发现凶手所露出的马脚,破案的几率也就越高!都清楚了吗?”
“明白!”
会议结束,法医科与技术队便照例进入到紧张的加班状态中,肖然等刑侦人员也不得休息,除了个别负责值班的同事,其余人等则抓紧制定下一步的寻查方案。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已是接近凌晨时分。
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肖然没有赶回公寓,而是找雷大队拿了15年前的旧案卷宗,来到了值班室。——今夜0点到4点,是他的值班时间。
躺在值班室简陋狭窄地小铺上,肖然终于看到了这桩在脑海中盘旋了许久的旧案。
这桩旧案的发案时间,是当年的11月7号,星期五。最初的报案人自然是张阿姨。
那天早上接到报警之后,警方立即出警,查验之后,确认塑料袋里的肉块来自于人体,清点之后,发现袋内共有近百片肉块和三根手指。
随后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警方又在今天的商场位置,以及长桥公园内,发现了碎尸残骸。
当时的法医,在对骨骼、毛发、肌肉组织进行鉴定之后,判断三处抛尸点的尸块来自同一女性。
但由于尸体毁坏严重,再加上彼时的技术手段远不如今天,所以未能对死者的遇害时间,以及死亡原因得出准确结论。
从档案中看,当年凶手对尸体的处理有些粗糙,除了塑料袋中切割的较为整齐的肉块,在截断骨骼的手法上,则显得有些生硬。
当年的骨骼分割面,横纹粗糙,四周有多处凹痕,法医从被害人骨骼的切面上判断,凶手应该是使用了斧头、手锯和菜刀,先对尸体进行的大块分解。
然后才比较细致地剔去附在骨骼上的肉块。
肖然轻抚着有些泛黄的档案,昨日抛尸现场的一幕幕便在脑海中逐一闪过。
虽然他没有实际接触今次的碎尸,但根据他的目击,以及薛青霞所说的情况,单就肢解尸体的手法上来看,‘双11案’的作案者,技术手段显然要比十五年前的凶手高明的多。
不过仅就这一点,仍不足以断定前后两者的凶手各有其人,毕竟已经过去了十五年的时间。
这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让当年‘初出茅庐’的凶手,成长成一名‘技术精湛’的案犯。
然而如果这两起案件真的是同一人所为,两者相隔了十五年,那么凶手的年龄,最少也要接近四十岁了。
但从长桥公园留下的那几枚脚印,初步判断留下脚印者,应该是一名身高约在一米九的大个子。
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按照其成长年代的物质水平,有这样一个身高,未免太显眼了些。
肖然摇了摇头,继续翻看当年的卷宗,看到后面,他才终于明白,雷大队是因何认定两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人的。
这两起案件,除了尸体均被分割成数百块,以及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衣物,在其他的处理细节上,两起案子可谓是天差地别。
15年前的旧案,死者的头颅,以及内脏和皮肉均有被沸水烫过的迹象,并且法医在将尸体拼接之后,发现死者的骨盆及下体部位缺失。
当年的法医推断,这些情形的出现,应该是凶手将死者杀害之后,并未第一时间处理,而是将尸体放置在低温环境中,冷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等到凶手想要分尸的时候,却发现尸体已经被冰冻,如果等到化冻的话,短时间内无法分解,于是便找来斧头将尸体劈成大块,再用烧开的沸水强行解冻,所以才有了被烫过的迹象。
至于当时张阿姨发现肉块的时候,声称袋子里的肉块并未完全解冻。
针对这一现象,当时的专案组推断,应该是当年的凶手将尸体分解之后,并未急于抛尸,而是又将碎尸暂时冷冻起来。
等凶手找准了相应地点之后,才将冷冻的的尸块分批抛弃。
至于当年缺失的骨盆及下体部位,专案组推断应该是被害人在死前遭受过凶手的侵犯,所以凶手并未将其随尸块一齐抛出。
由此看来,当年凶手的智商及文化水平是比较高的,在那个年代便已经知道DNA的检测侦判。
而这次的‘双11’案,死者的骨盆并未丢失,并且从尸块上看,凶手并未刻意留存尸体,分解之后不久,便将其沿着当年的旧案路线抛出。
另外还有一点极其显著的不同,便是在长桥公园的抛尸点处。


149、共同之处

当年的凶手,在长桥公园内抛弃被害人的头颅以及其他部位时,是用一张床单包着,丢进了公园树林深处,而后还用落叶进行了遮掩。
若非当时一群学生到林中玩耍,出于好奇发现了那张床单,当年的警方也不会那么快找齐抛尸点。
而这次,凶手在长桥公园内抛尸,用的是旅行包,还是抛在树林之外。
如果两起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在15年前很不讲究地用床单抛尸,15年后年纪大了,反倒很讲究地用起旅行包了?没这个道理。
最关键的是,从尸块都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发现的情况来看,这两起案件,凶手应该都是在夜间抛尸。
大半夜的,一个人,下着雨,普通人走在街道上都有些害怕,更何况是深夜时往密林深处钻?
但当年的凶手就很可能是大半夜地钻进了密林深处,抛下了尸体。
所以,这次的凶手将尸块抛在树林外边,可能只有一个:他害怕了,不敢往树林里钻。
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哪怕是再穷凶极恶的人,其内心深处都会有使之恐惧的东西。
而人类对于漆黑密林的恐惧,则是来自于远古的基因中。
诡异的是,如果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个人,为什么十五年前他敢往密林深处钻,十五年后却不敢了?
由此可见,雷大队的判断是正确的。
这次的碎尸案的凶手,基本就是在模仿当年的案子!
并且,一场形似而神不似的抛尸案,不可能是凶手在纪念当年的完美作案。
假设此案是模仿的话,那么作案者明显不太了解当年案件的细节,不然也不会如此生硬地想往当年的旧案上套。
所以凶手这样做的目的应该只有一个:他想误导警方,将此案与当年的案件联系起来,以此洗脱嫌疑。
然而却是弄巧成拙,他不了解当年案情的细节,只靠着路线生搬硬套,反倒能让警方更快地排除同一人作案的可能。
对照着当年的旧案看,‘双11案’的凶手智商应该是有的,专业知识也足够。
但从他对旧案细节,所知不多的这一特点上推断,当年旧案发生的时候,这次的凶手年龄应该尚小,只是模糊或大致记得旧案的特点,故而才有了这似是而非的模仿。
由此,肖然推断,凶手的年龄应该比他大上几岁,约莫在二十五岁上下,这也符合凶手的身高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