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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沈小米怔了半天,道:“我懂了。你一面去要挟宛思杀我师父,一面让我骗师父说是宛思杀了他儿子。然后让他们自相残杀。此时,为了顾及儿子的性命,宛思心中纵是有千言万语也说不出来,而我师父,这时对她的心也会渐渐地由爱生恨。两个人谁都不会手下留情。所以注定两败俱伤,你就可以渔翁得利。”

        (五)人间自是有情痴

        灰衫人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哈哈地笑。只是,这时候,一柄青碧的剑忽然搁在了他的颈子中,他发现自己再也笑不出来了。那柄剑的主人,竟然是——竟然是沈牧。

        而宛思的凤笙,此时也正横在沈小米的腰间。他也是动也不能动了。

        “你们不是已经——”,如今虽然是初冬,灰衫人的额头上忽然沁了层层的汗珠。

        “我们都没有死。”沈牧也笑道:“没想到虎啸山白家最精通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的沈擎天,为了杀死我沈牧,竟然做出这么卑鄙的勾当。”

        “你们为什么没有死?我明明看到你们身上的伤口是在心窝的。而且你们没有可能识破我的计划。难道,难道是沈小米你出卖了我?”沈擎天被认出来了,竟然也就不那么慌张了。

        此时,沈小米的脸色惨白惨白,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我开始并没有识破你的计划。直到最后,宛思说她杀儿子杀我是为了维护北海门的声誉,我才明白了。因为我的宛思并不是那样子的人。”沈牧慢慢地说。

        “不错。我是宁肯我自己死,也是不肯让牧哥死的。所以最开始,我已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可是等到牧哥忽然对我出手,而且招招毙命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的心思了。他也是宁肯自己死也不肯让我死,如何舍得杀我呢?所以我们就演了一场戏。我们的剑和箫是都刺入了对方的心口,可是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只会出血而不会危及生命。为的就是把你这幕后的人引出来,救出我们的儿子。”宛思接着说。

        “可惜我做梦也不曾想到这幕后的人竟然是名列十八追魂使之一的大名鼎鼎的虎啸山沈擎天和我最疼惜的徒儿,”沈牧的脸上掠过一刹那的黯然:“我们的儿子无根他……现在在哪里?”

        “哈哈哈……”沈擎天忽然大笑起来:“你们再也看不到你们的儿子了。他也许死了,也许没死,但你们却再也见不到他。”

        “我会有办法让你说的”,沈牧洒脱的面上隐隐生了一些阴鹜。他顺着剑锋,慢慢地向沈擎天的左臂割了下来。他割地那么慢,那么仔细,搁了许久,沈擎天的左臂才整个儿掉在地上,伤口处顿时血流如注。

        沈擎天又仍是仰天大笑,并不言语。沈牧又用同样的法子,将他的右臂割了下来。沈牧的心里,其实并不想的,他都有些讨厌自己的残忍了。可是那个不知死活的无根,是他的儿子,他又有什么法子呢?宛思也是冷眼看着,清眸中并不曾有半分怜悯。沈小米的身子开始瑟瑟发抖,筛糠一般。

        接着,沈擎天的双腿,又被沈牧用同样的法子锯了去。此时,他已经变得有如汉书上的“人彘”一般了。

        沈牧声色俱厉道:“沈擎天,无根哪里去了?当真是死了么?”

        沈擎天此时,已不及沈牧的腰身高了,他仍自气强笑道:“不管他是死了活着,总是所收到的折磨,是要比我此时惨百倍的。”

        宛思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她沉沉地道:“沈擎天,你当年义放叶翩翩和陈秀吉,也算是个善良的好父亲。可是为什么,你要这么对待我们?我们与你何仇何恨?”

        沈擎天并不回答,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沈牧的剑。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浮现出的,是那个能织水为绡,坠泪成珠,有惊世美貌,擅凌波之舞、唱绕梁之音的晓情楼女子紫依。虽然他明明知道他们的年龄……虽然他明明知道那个女子喜欢的并不是老迈的他,而是年少英俊的叶懒,可是有的时候爱了就是爱了,爱一个人就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真的就是这么简单。爱情,有的时候真的能让人为它活来死去,死去活来,而至于至死不悔,不分年龄,没有国界。

        沈牧的剑终于又落了下来。沈擎天还能记得,他是在沈牧砍到第十五剑的时候,失去了所有知觉的。他不能知道,在他死去后,沈牧又砍了他多少剑……

            第210章  番外——幻龙令(武侠玄幻版胭脂乱)

        堂主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倚在醒月楼前的柳树上回想年轻时候的事情。

        我想到我十五岁那年,也是在这么一座古香古色的楼前老梧桐下,邂逅了我心目中的那个人。当时我在爬树,爬那棵据说曾经栖息过凤凰的梧桐树。据说这棵树可以给女子带来好运气,可以让女孩子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于是我就去爬树,想爬到凤凰栖息过的地方变成一只美丽的凤凰,刹那间明艳所有人的眼睛。像我这般相貌普通又不庄重娴熟只懂得舞刀弄剑的女孩子,想嫁个出色的人,除了祈求神仙的庇佑,还能做什么?

        这时候,他,沈牧,慢慢地走了过来,负着剑,背着手,看着我,微微的笑。在天山脚下的冰天雪地里,那笑容就如春天的第一缕阳光般灿烂了我的眼睛。于是,我也张开嘴笑。我想,我肯定笑得很傻,自小妈妈去世。我跟着爹爹长大。爹爹每日里只顾得上练他的剑,哪里顾得上我。有爹养没娘教的女孩子,那时候真的是不懂矜持为何物。可是后来他却告诉我,我当时的笑容很美,很美,美地就如同秋天里的第一朵鸢尾花最娇嫩的那骨朵。于是我们相爱,相爱在一个梅花飘香的冬天里的梧桐树下。

        有时候想想,真不知那梧桐树是灵还是不灵。我小时候一直忧心自己样貌太稀松平常,嫁不出去。可是爬树后的两年,我十七岁的时候,嫁人了。只可惜,嫁的不是我遇到的那个人。我嫁给了所谓的与我天山派门当户对的青城派的沈擎天沈三公子。出嫁的那天,我不哭也不笑,坐在花轿里,听着外面吹吹打打的锣鼓声,心中平淡如水。我想,我这辈子是完了。我又不想死,我只能认命。嫁给谁不是嫁呢?反正是个男人,可以做我的丈夫。

        可非是我没有想到沈牧会来劫花轿。他也凡是江湖上名门望族的子弟,只可惜手他所在的满江楼一天比一天萧条,在江湖上打没有任何的号召力,就如同曾经团如日中天的天心堂今日的局面一样。透过帘子看到奉他憔悴的面庞,我的心里忽然掠献过一丝生疼。一刹那,我心底的有些东西忽然被唤醒了。他,沈牧,与我相爱两年的男子,可以为了我不顾江湖名声来劫花轿。我,严宛思,为什么不可以为了他争气一次呢?我的心中一刹那明朗起来,我一定要跟他走,去过我们想要的日子。离开这个所谓的江湖,归隐南山,放舟四海,邀月同眠,携风共醉。多么诗情画意的美丽的日子,这是每个少女心底最灿烂的畅想。

        我正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忽然听到他惨叫了一声。他的小指头,被我未来媒妁之言,父亲之命的丈夫,用宝剑生生地切了下来。我来不及多想,掀开轿帘,上前去扶住他。他的脸色,惨白中略带青色。我的心里,也和他的手一样,血水滴答滴答的流。我想,我那所谓的丈夫沈擎天,心里未必瞧得上我这个相貌平常的女子,可是男人的妒忌,是很可怕地。他见到我和沈牧拥在一起,眼睛都要绿了。我的心里,虽然撕心裂肺的疼,却也并没有责怪这个被妒忌逼红了眼的男人。毕竟,我,天山派流光剑客严天纲的女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在全江湖给他戴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沈擎天真的是红了眼。他向手下的弟子同门挥挥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牙切齿地说道:“杀!”说完,狠狠把我拉开,把我心爱的那个男人围在了中间。我只听得耳边呼呼地全是兵戎相交的声音,惨叫一声一声地响起,分不清是谁的。可是混沌中,我看到沈牧的身上捱了一剑,又一剑,又是一剑……血,都要把衣衫染红了。我想,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半个时辰,他,我的情人沈牧,就会死在乱剑之下了。我的心里,一时忽然有了打算。牧哥哥,对不起,这是救你的唯一的法子,请你,原谅我,好么?

        我一把抽出沈擎天手中的宝剑,说,你们让开,我来对付他。众人都呆了一呆,慢慢地停了手。我提着宝剑走过去,对着那个我爱的血人……真的是血人啊,他身上的衣衫染得比我身上穿的大红嫁衣还要触目惊心地红。我对着他,慢慢地说,沈牧,你好卑鄙。我只是当你做江湖朋友,你竟然来坏我婚礼,毁我名声,今天不杀了你,我如何来保全名节。于是,我拔出剑,直直地刺了出去。沈牧的眼中有一刹那的愕然,可是在那一瞬间,我的剑,已直直地刺进了他的胸膛。在他倒下去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他眼中凄然欲绝的悲伤,再不复昔日初见时候的粲然明朗。

        我的身子一刹那有些发软,差点倒在地上。我定定神,回到轿子里,泰然自若地说,继续吧。一刹那的鸦雀无声的平静后,锣鼓又重新吹打起来,处处洋溢着欢天喜地的气氛。隐约中,我听到有人对沈擎天说,已经断气了。还听到有人说,丫的,这女人真他娘的狠。

        牧哥哥,你莫伤心到底,我会心痛地死掉的。他们,也太低估我了。我是天山派流光剑客严天纲的女儿啊,纵然剑术还没能练到出神入化,可以在这么多人的围攻中救出你的份上,可是最基本的分寸,我还是拿捏得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