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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新目标


  “见过奶奶。”李庸满脸堆笑,  那叫一个能屈能伸!
  “咳、咳咳……”李玺差点噎到。
  魏禹倒是从容,拍背,喂水,  擦嘴巴,  熟练又自然。
  李玺笑倒在他身上,指着李庸,  “再叫一百声,棉衣也不能省。”
  “那是自然,  到时候爷爷只管查,若少上一身我把这条腿卸下来给您下酒。”
  “谁稀罕吃你的腿?”李玺笑骂,  “滚,别耽误我烧小狐狸。”
  李庸厚着脸皮,问:“窑场的事……”
  老安乐伯没什么本事,  仅仅靠着不多的食邑拉扯一大家子,过得像个破落户,  李庸比他老子有野心,就是没门路。
  因为,  大业朝皇亲国戚不许经商,  除非宗正寺特许。然而,宗正寺那帮眼高于顶的亲王郡王们向来瞧不上他们父子,更别说给他开绿灯。
  如今扒上李玺这条大腿,  对李庸来说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小福王精着呢,  可不会平白给人当挡箭牌,“看你表现。”
  “爷爷您只管瞧着,  小子绝不给您丢脸!”李庸笑嘻嘻道,  “那爷爷您吃着,  我就不在这打扰您跟奶奶谈情说爱了。”
  “滚。”
  “好嘞!”李庸甩着袖子,  麻利地滚了。
  莫家的小孩子们蹲在墙根下,排成一排,一人手里拿着个饼,一边吃一边咧着嘴笑。
  一只只小手黑乎乎的,还缺着牙,却吃得又快又凶,三两口就把一只饼给啃完了。
  李玺招招手,“别光啃饼子了,来来来,夹着肉吃,夹得厚厚的,一咬满口香。”
  看着一盘盘油汪汪的肉,孩子们馋得直吞口水,却没人过来。
  李玺叹了口气:“真可惜,既然没人吃,我自己又吃不完,就只能丢到路旁喂小狗了。”
  孩子们一听,这才纷纷凑过来。
  李玺拿着长筷子,亲自给他们夹,每只饼里塞上厚厚一层肉,孩子们不再大口吃了,而是一小口一小口地,细细品味。
  莫家娘子们相互看看,不声不响地掏出一大袋面,全和了,继续烙。
  就让孩子们吃个饱,权当提前过节了。
  吃完饭,小狐狸还没烧好。
  魏禹带着李玺去陶器店逛了逛,买了几只漂亮的小罐子,直到日头西斜,开了窑,这才往家走。
  大青牛也吃饱喝足了,不紧不慢地走在坊道上,弯角上绑着三角梅,挂着银铃铛,映着夕阳的余晖,就像一幅温馨自然的田园山水画。
  孩子们像卫兵一样护在青牛车两旁,李玺请他们上车,孩子们只是摇头,一路浩浩荡荡地把李玺送出常安坊,才像完成使命似的,停下。
  李玺扒在栏杆上,看着小家伙们脸上天真淳朴的笑,难得感慨了一下下。
  “常安坊,长治久安,真不错。”
  魏禹揉揉他的头,“百姓们需要一个可以给他们‘长治久安’的君王。”
  “伯父很不错。”李玺肯定地说。
  魏少卿没说话。
  “二哥哥也很好。”李玺自说自话。
  魏少卿依然没说话。
  仁爱宽和、聪慧机敏、善于学习、听信忠言,不好大喜功,不因脸面做出错误的判断,永远清晰且清醒。
  这是他心目中,明君的标准。
  这些,只有他的小金虫虫配得上。
  最重要的是,他的小虫虫有一颗柔软的心,懂得善待那些并不强大的人。
  “你希望这里长治久安吗?”魏禹轻声问。
  “我希望全长安、全大业永永远远长治久安——是不是病句?”小福王笑嘻嘻。
  魏少卿笑笑,你会做到的。
  我会帮你做到的。
  李玺枕在他腿上,抓着小狐狸玩。
  比先前那只歪腿骆驼小一些,颜色从红到黄自然过渡,只在四只爪子上有一小片绿色,眼睛黑溜溜的,高傲地蹲坐着。
  “跟画里那只不一样。”李玺说,“没有那种贼兮兮的样子,我更喜欢这个。”
  “所以它是你的了。”魏少卿话里有话。
  小福王没听出来,刚拿到一只就想下一只了,“下次烧什么?”
  魏禹打开《百兽图》,让他自己选。
  李玺一眼就看到了桂花树上那只小鹦鹉,羽毛很漂亮,和他们院里那只很像。
  “就它!”
  魏禹勾唇,“好。”
  李玺戳戳他的下巴,“我总觉得你笑得有点奇怪,是不是早算到我想要鹦鹉了?”
  “嗯。”魏少卿承认得很快。
  鹦鹉,代表的是鸿胪寺,正是魏禹的下一个目标。
  当人人都把视线放在户部、兵部这些实权部门的时候,他就是要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入手,徐徐图之,然后,惊呆所有人。
  “那我不要鹦鹉了,我要这只大虎。”小虫爪戳到《百兽图》中间,那只威严的虎王身上。
  魏少卿沉吟片刻,点点头,“也行。”
  王权之虎,代表管理皇族事务的宗正寺,都是一些难啃的老骨头,他原本打算放在最后。
  不过,既然小金虫虫喜欢,那就先把它拿下好了。
  对于魏少卿来说,一切挑战都是乐趣。
  李玺眯起眼睛,“我觉得你在诓我,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想让我选老虎?我偏不选,我决定了,就要鹦鹉。”
  “好。”魏少卿只有宠着的份。
  李玺自以为赢了一局,脑袋卜楞来卜楞去,搅得魏禹坐不稳。
  正闹着,冷不丁瞧见一个人,正“孤苦伶仃”站在路边,瞧着大槐树上的麻雀发呆。
  ——正是去鸿胪寺取阿史那娘娘的画像没找到,不敢回家见晋阳大长公主的柴驸马。
  李玺一骨碌坐起来,扒着车栏跟他打招呼:“姑爷爷,您老在这干嘛呢?该回家吃饭了!”
  从前,在学宫的时候,柴驸马常常笑眯眯地给他糖豆吃,李玺都记得。
  柴驸马瞧见他,白白胖胖的脸上立即带了笑,“这就回,这就回……小宝这是打哪儿来?”
  “去常安坊买陶罐了,书昀兄帮我选的,可好看了,您瞧瞧——”
  李玺一手抓了两个递到他面前,显摆似的,“就是有点小。”
  柴驸马一笑,眼睛眯起来,“小点好呀,你院里不是
  养着好几只小鹩哥么,用来装食装水,不比那些木头的好看?”
  小福王对“好看”两个字毫无抵抗力,立即点点头,笑嘻嘻道:“那只白羽红翎的书昀兄最喜欢,还是当年姑爷爷给我的呢,这两个罐子就当我给您老的回礼!”
  柴驸马呵呵一笑,收下了这份迟到的回礼。
  “姑爷爷,快关坊门了,我捎您一程!”
  柴驸马摆摆手,“不了不了,老了就得多动动,再过几年,想动都动不了了。”
  李玺哈哈一笑,只得赶着青牛车先行一步。
  柴驸马眯着眼,看着车上的魏禹,长叹一声:“后生可畏啊!”
  福王府,寿喜院。
  李玺背着手,晃晃悠悠地迈进李云萝的屋子,刚巧,奶娘正抱着两个小家伙在外间消食。
  几日的工夫,两个小娃娃就长开了,小脸粉嘟嘟的,眼睛又黑又亮,叫人瞧着就稀罕得不得了。
  尤其是夕哥儿,这么大一点儿就鬼精鬼精的,还是个小势利眼,魏少卿抱的时候,咧着小嘴笑得可欢了,李玺一抱就要哭。
  李玺被小外甥伤了心,决定只喜欢小月牙儿。
  月牙儿就是个小甜心,且随了李云萝的性子,安安静静,温温柔柔,见人就笑,就算李玺抱她抱得不舒服,也顶多哼唧两声,并不会哭。
  换成夕哥儿,保管一巴掌扇过来——他爹萧子睿就没少被扇。
  李玺凑过去,非常偏心地说:“舅舅给宝宝准备了礼物,月牙儿先挑好不好?剩下的再给臭夕哥儿。”
  月牙儿给面子地咧开小嘴,笑得可甜。
  “当当当当~”李玺把盘子亮出来,“好不好看?三彩釉色,舅舅自己和的泥,费了好大的劲儿给月牙儿烧的!”
  噗——
  李木槿爆笑:“这是啥玩意儿?盘子吗?不用怀疑,这绝对是长安第一大盘子,都能把他俩装起来了!”
  “你说对了,就是用来装他们的。夏天太热,盘子底下放些冰块,夕哥儿和月牙儿正好坐在上面,清凉解暑不生病!”李玺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李木槿:“……”
  服气。
  有李玺带头,李木槿也送出了早已备好的礼物——两只金锁。
  和先前给魏禹的那只金钗画风出奇一致,没别的,就是重,金子多。搭上她全部私房钱还不够,柴蓝蓝又支援了一些。
  李云萝笑着收下,替两个娃娃给姨母行礼。
  刚一抬头,眼前就多了一对弯刀,牛皮刀柄,镶着宝石,是当初圣人赏给胡娇的。
  李云萝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又很快压下,像对待李木槿那样,微笑着屈了屈膝。
  胡娇蒙着面纱,站到李玺身后,看起来心情不错。
  李玺也丝毫不觉得惊讶,就仿佛胡娇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
  李云萝扫过胡娇那双漂亮的眼睛,若有所思。
  魏禹轻咳一声,打断她的思绪。
  “我也备下一份薄礼,还望县主不要嫌弃。”说着,就从袖中拿出一对陶瓷娃娃。
  一男一女,红衣黄裤,头上顶着莲花,怀里抱着如意。只有婴儿拳头大,却眉目精致,小脸上的酒窝都清晰可辨。
  这是民间常说的“福禄娃娃”,一般是男方那边的伯母、婶娘送给新生儿的祝福礼,萧家却没人送来。
  李云萝多少有些不舒服。
  魏禹注意到了,也放在了心上。
  他以福王妃的身份送,就是在表明,他和李玺会永远把李云萝当成自家人,没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说。
  李云萝感动得红了眼圈,郑重其事地行了一礼。
  姐弟几个,连同魏禹,齐齐还礼。
  两个小娃娃就像知事似的,咯咯地笑着,张开小胳膊要去抓那对鲜艳的大盘子。
  一切都很美好。
  李玺骄傲坏了,回了房间,一把将魏禹抱住,“你何时买的那对小娃娃?我都没看到!”
  “你选陶罐的时候。”魏禹挥退女使,亲自伺候着他脱去外衫,洗脸漱口。
  李玺主动把自己挤进他怀里,黏黏乎乎,“书昀兄,你这么好,等你老了丑了,我肯定也舍不得丢掉你了。”
  魏少卿手上一顿,冷笑:“原来王爷一直想着,魏某老了丑了,会把魏某丢掉。”
  李玺笑容一僵,一不小心把实话说出来了。
  “不不不,绝对不是,我还要……还要跟你生娃娃呢!”
  小福王往他怀里拱啊拱,拼命补救,“你看夕哥儿和月牙儿多可爱,书昀兄,咱们也生一个,好不好?”
  魏禹眸色微暗,“你生,还是我生?”
  李玺突然毛毛的,“都、都行……”
  “那就王爷先来!”
  魏少卿把人一抱,扔到了大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