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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疯子


  杂技项目一个比一个惊心动魄,掀起全场高潮阵阵。在扣人心弦的地方时,音乐营造出如在悬崖的高度紧张气氛,
  杂技演员做出抓人眼球的动作,将双臂徐徐展开,摆了一个要从高空坠落的姿势,除了面无表情的纪仲年,全场观众都紧张得闭气。
  “我的天......这、这么高......”林斯全情投入地看着台上,连呼吸都紧绷着。
  他直勾勾地盯着那个杂技演员,手下意识地抓住了身边的纪仲年,这样会令他更有安全感。
  纪仲年手臂一疼,低头看了看,没甩开,也没说什么。
  索拉马戏很好地诠释了他们的表演精神——自由、奇思妙想、以及挑战不可能。各色表演带来目眩神迷的效果,林斯看得痴痴入迷,已经完全沉浸在里面。
  “下面是——双人高空杂技走钢丝。”
  随着音乐声越来越急促,气氛越来越紧张。林斯看着那个演员在钢丝上倒立劈叉,不由地屏住气息,抓住纪仲年的手也越来越紧。
  “啊啊啊啊……怎么感觉他要掉下来了!天呐天呐,注意安全啊……”
  林斯如临其境,甚至无意识地捞过纪仲年的手,将对方整只胳膊都给牢牢挽住,全程抱在自己的怀里压惊。
  纪仲年略略无语,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嘴角其实牵了牵。
  杂技演员纵身一跃,双脚平稳地弹跳于下面的蹦网上,在他安全降落的一瞬间,全场观众包括林斯在内,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献上最高敬意的掌声和欢呼。
  林斯无意间低头,才发现自己跟只螃蟹似的,原来一直抓住纪仲年的手臂,还将人家的袖子抓出了折痕。
  “嘿嘿,不好意思……”因为怕把纪仲年惹急了,他难得捡回几分矜持,立即松开对方的手,还很客气地帮人抚顺衣袖上的皱褶。
  一抬头,纪仲年的脸色竟然很不好看。
  林斯读不懂纪仲年的表情,但猜想对方不高兴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昂贵的西服被抓皱了。
  “我回去帮你熨熨。”他说。
  纪仲年不说话。
  表演的后半段,林斯谨慎至上,都没敢太碰纪仲年,而是小心地保持着一点距离。
  他努力克制自己的紧张,以为这样就能让约会的气氛不被破坏掉,殊不知,在看完整个表演后,纪仲年的脸竟黑得像锅底。
  ——松什么松,又没不让你抓。
  纪二少黑脸的状况持续到退场,林斯百思不得其解,小心翼翼地看他脸色:“杂技……不好看吗?”
  纪仲年冷哼:“蠢人,下次别带我来这种地方。”
  因为他的这句话,林斯蓦然一怔。
  他想起了上辈子的事情,不禁有点黯然的叹息,偷偷地吱喃了一句:“那是。之后都是你带我来的。”
  *
  出了戏院之后,他们沿着少人的街边一直走,远眺便能看见远海和沙滩。
  沿岸有条环绕海边的绿道,长长地延伸至看不见的地方,有左右两排橙黄色的路灯点缀,名为“情人路”。
  充当了一晚上司机的魏平要开车跟上来,纪仲年回头给了他一个眼色,魏平便默默将车放缓,只慢慢地保持一段较长的距离,没有再打扰。
  林斯倒没发现身后的事,他看完马戏心情愉悦,蹦跶在纪仲年前面,夜风把他的额发吹起,这种与喜欢之人漫步江边的感觉实在爽快。
  “海风好舒服,吹进嘴里有点咸。”他感叹。
  纪仲年不作声,一直跟在他身后,保持着半米的交错距离。
  林斯走他就走,林斯停他就停,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林斯的侧脸和背影上。
  ——在这之后的很多年里,他总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微咸的海风和这样开心的小变态,然后......
  后悔自己没能在这一刻走得慢一点,或者喊一声“林斯”,趁着暖黄的路灯说一句“你令我很心动”。
  林斯看向周围的车流和夜灯,眼里是烁烁繁星。
  他这样一个贫民窟出身的人,在遇见纪仲年之前,其实没想过自己会来东城生活,没想过自己能逃离破败的贫民窟。
  他停下了脚步,倚着及腰的木栏杆,对身后的人说:“其实,撇开什么喜不喜欢的,我很谢谢你。”
  “什么?”纪仲年站定在他旁边。
  “谢谢你把我从贫民窟里带出来,像把一块臭豆腐从泔水里捞出来。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来到东城生活,更不可能看到这里的夜景,好漂亮。”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感恩自己能够遇上纪仲年。
  唯一区别的是,上一辈子他带着浅薄的野心、藏着愚蠢的贪婪,用一副最最虚伪的面具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就是过上与东城富人们一样的生活。
  而这一辈子,他是揣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带着上辈子与爱人遗憾分别的回忆,靠一颗最最朴素的真心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只是过上能与相爱之人白头偕老的一生。
  “咳咳,”纪仲年耳朵微红,眼神故意移到远处,“我只是报个恩,你那时救了我一命,所以……你不用太——”
  “我知道,但还是要谢谢你,”林斯轻声打断他。
  “嗯。”
  “还有,我喜欢你。”
  最后这四个字,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轻轻地从林斯嘴里跳出来,既像是准备了很久的表白,又像是触景生情,兴之所至。
  说得很郑重,又很自然,完完整整地说给心上人听。
  纪仲年怔愣地看他。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平常对你说的话,嗯,你可能都不大当真。但是现在……我是在很认真地告诉你,纪仲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林斯绕着纪仲年走了一圈,每个“非常”都说得很用力。
  “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你。”
  海风混着星光,林斯的眼神比海上的月色还要干净,纪仲年一望进去,仿佛望不到底。
  “……就这么喜欢?”纪仲年的心脏怦然而动,半开玩笑地说他。
  “是啊,很喜欢,无条件地喜欢。”林斯看着他的眼睛,“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纪仲年假装无心地问,林斯却真心真意地答。
  ——我重活过来依旧喜欢你。
  纪仲年又笑问:“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林斯说。
  纪仲年愣住,开玩笑的笑容慢慢地敛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林斯那眼里的感情很真实,说话的语气也很真实,仿佛这不是玩笑话,而是一句说到做到的誓言。
  他的心噗通地传来一声回响。
  林斯目视他的瞳仁,向前一步说:“我喜欢你这件事,怕是改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定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抱着我、亲我吻我,我就觉得我能坚持下去,我一定能等到你爱上我。”
  记得一切的,就只有他,只剩他。
  但那又如何,为了得到这一份曾经拥有的爱,他可以慢慢地等,慢慢地努力,直到纪仲年像上一辈子那样爱他。
  “哎,你之后会很爱很爱我,真的。”林斯把下巴凑近去,像条讨好又得意的小笨狗,“那还不如,趁早爱我吧。”
  他们互看对方,鼻尖因为林斯的疯狂凑近而只相距一厘米,很近很近,甚至能感受到对方逐渐灼热的呼吸,相互喷洒在对方的脸上。
  纪仲年笑骂他,“你知不知羞。”
  “我没开玩笑,你不但会爱我爱得深沉,还晚晚都要我,”林斯夸张地说,声量还提得老高老高,生怕旁边路过的人听不见。
  “疯子。”
  这里靠近江边,对面是耀目的夜景,盐分迎风吹过来,黏乎。
  纪仲年捧起林斯的脸,低头吻了这个疯子。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到文案部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