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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我们结婚吧


  第二天,林斯特地起了个早。
  他那位金贵的纪老爷嘴刁得很,为了保证汤水足够鲜味,林斯亲自去市场里,细细地挑了俩新鲜的老椰子和一只小乌鸡。
  回到家后,林斯在厨房里炮制了一整个下午。
  他直接用椰子水和椰子肉熬制汤水,还放了鲜玉米和胡萝卜进去调味,确保这汤够鲜甜清爽。
  林大厨的这道拿手好汤果然名不虚传,当晚,纪仲年一连喝了好几碗,看来是对这顿饭很满意。
  “你这么爱喝这汤,以后多给你熬。”颇有人妻潜质的林斯依偎在他怀里,玩着他衬衫的扣子,解开又系上,系上又解开。
  纪仲年握住他乱动的手,指腹在上面亲昵地摩挲:“累的话就不用了,董叔说你折腾了一天。”
  “不累啊,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干。你看你,这阵子都累瘦了。这汤,嗯,就当是犒劳我家纪老爷的。”
  林斯这手还是闲不下来,轻轻地摸着纪仲年的脸,这轮廓因为脸上的肉少了而愈发凸出,看得他很不好受,却也不能帮上什么忙。
  “犒劳我?”纪仲年笑了笑,疑惑地问他,“我做了什么劳苦功高的好事吗?”
  林斯从他怀里直起腰来,看着他说,“我都知道了,你为我的西城做了很多事。”
  前两天,林斯在看电视的时候看见了一则新闻,才知道原来在这两年里,纪氏集团一直往西城投资。
  投资主要用于发展当地的经济和工业,纪氏在那里兴办了各种企业工厂,贫民窟就这样慢慢变好,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很多孩子有了书读,人员失业率骤降,经济可谓是飞速发展。
  ——可以说,纪仲年彻底改变了西城的面貌。
  林斯细数了一大堆在电视上看到的事情,问纪仲年,“你做了这么多,怎么都没跟我提过?”
  纪仲年本想默默为林斯做些事,等到时机成熟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提前“败露”,只好老实交代:“现在那里正在建几座图书馆,我想着,等图书馆建好了,再陪你回去看看。”
  “足够了,你为我做的,”林斯感动得无以复加,张开双臂抱上去,“谢谢,我全世界最好的纪老爷。”
  他知道纪仲年这么做的意义有多重大。
  在过去,贫民窟里的人都是没有未来的,年轻人很难走出这个井底,而现在,纪仲年让他们有了机会。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商界大佬。”林斯下巴垫在纪仲年的肩窝上,跟只猫儿一样撒娇。
  纪仲年笑道:“因为你是商界大佬的枕边人。”
  “嘿嘿,那枕边人得犒劳犒劳你,以后多给你煲鸡汤。”
  此番浓情蜜意之下,不来点事儿就说不过去了。
  纪仲年的手缓慢移动,最后落在了林斯的瘦腰上,不安分地捏了几下,含着意味不明的笑意说:“我现在就想喝,‘鸡、汤’。”
  “……不是刚喝过了?”林斯还没反应过来。
  纪仲年凑近他耳朵,说了几句不堪的悄悄话,林斯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下一秒,纪仲年就把林斯整个人扛起来,直接拐带上楼、扛进房间、关门落锁、扔战场上——卧室大床,此一系列流程走得很是顺畅。
  天旋地转之后,林斯陷在柔软的床垫上,扭动着被挠痒痒的腰肢,对他的纪老爷欲拒还迎,“你都工作一天了,不累吗?还有力气做?”
  男人脱了上衣,露出腹肌线条明显的腰身,“看来你是低估了我的体能。”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自从和林变态在一起后,纪仲年学会了很多骚气的变态行为,并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潜质。
  ......照这么发展下去,纪二少很有可能升级为超越林痴汉的新一代变态。
  是夜,床架摇晃,鱼水生欢,两位变态人士闹得轰轰烈烈。
  *
  半夜时分,纪仲年和林斯双双洗了个澡之后,他们掀开被子,钻进柔软暖和的被窝里。
  纪仲年将林斯搂进怀里,脚也搭在一起替他暖和。
  “累……”林斯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嘟嘟哝哝,“腰可能断了。”
  纪仲年亲了亲他的鬓角,“下次不做这么久了。”
  “那倒不行,本变态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很耐操,请纪二少您尽管放马过来,不要怜惜我!”
  林斯的脸贴在纪仲年的前胸上,能感觉到它在微微起伏,带着些火热的余温。
  他将手抱住纪仲年的背,在上面悠悠地摸了两下,能感觉到纪仲年胸腔起伏的幅度更大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斯都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喜欢呆在纪仲年的怀抱里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沉浸在爱人的味道里,就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住。
  “下个月,等我没那么忙了,我们就去国外结婚吧。”忽然,纪仲年淡淡地道了一句。
  这句话像白开水一样,品起来没什么味道,就像是某个瞬间脱口而出的闲聊,仅是打个小商量。
  然后,林斯也就淡淡地回应:“嗯,好。”
  一切都刚刚好,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因为相爱到了这种彼此依恋的程度,所有事情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早已经离不开对方,余生都想一起度过,所以就自然而然地,就想和对方结婚了。
  “纪仲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肉麻。”
  纪仲年佯装嫌弃他,以为他是想哄自己说些好听的肉麻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还要将眼睛闭上,装作无事发生。
  偏偏林痴汉很有缠人的能力,他把纪仲年的脸给拧回来,认真地看着纪仲年这双过分好看的眼睛,“你说说呗,我想听。”
  纪仲年被迫直视着林斯,眼角的笑意就这样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果然啊,这位林痴汉无论做什么,不管是胡搅蛮缠还是无理取闹,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可爱。
  “为什么喜欢?”纪仲年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有个人很厚脸皮地贴上来,他不讲道理,不要尊严。”
  “喂......”林痴汉弱弱地发出抗议。
  “全世界那么多漂亮东西,他的眼睛好像就只会看着我,永远都只追随着我,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头,什么时候想起他来,他都会在那里等我。他救了我,为我煲鸡汤,为我跟一群混混干架,还总是厚颜无耻地要我睡他……”
  “我哪有?我也是要面子的好吗?”林痴汉的抗议仍在继续,虽然并没有什么效用。
  纪仲年便继续讲:“然后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经常想要看到他,想靠近他。我发现这个人身上有磁力,总是把我吸过去,等我自己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一次性说了这些话后,他停顿了下来,良久才缓缓地说完最后一句:“再然后,他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了我最爱的人。”
  从相识到在一起,这三年的时光里,纪仲年鲜少会对林斯说这么多深情的话,因为他不擅长直白地袒露和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会让他难为情和不自在。
  但刚才,他看着林斯那双通透澄净的眼睛,这些话就像是水一样,自然地从心里流淌出来,带着他与林斯所有的回忆,还有无数个控制不住的心动瞬间。
  林斯心里一阵阵滚烫,如被秋风吹过的稻田那般翻涌成浪:“原来,你......真的很爱我。”
  “难道你以为我不怎么爱你?”纪仲年抱紧了他,“变态,你也太低估你自己了。”
  在此之前,林斯以为自己是靠着死缠烂打,误打误撞才让纪仲年喜欢上他的,殊不知,其实对于纪仲年来说,喜欢上林斯是一个无法逆转的漫长过程。
  没有林斯的话,纪仲年再也不会像这样逐渐为一个人沦陷。
  在这一刻,林斯前所未有地意识到:纪仲年真是很爱很爱他。
  这样深爱着他的一个人,在上辈子他死去以后,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唯爱的人,到底需要经历怎样的绝望和痛楚?
  ——想到这些,林斯竟像获得了同感那样,无法自己地难过。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一个插播的番外,是上辈子的纪仲年视角。不是正文完结哦,只是这个系列的番外与正文并行,属于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