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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三年


  “有奖竞猜,猜对了有奖励!我问你,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奖励?”
  “我,林斯,倾情投入的一个法式湿吻,带舌头搅动那种。”
  “......变态。不过,嗯,奖品倒是很吸引。”
  纪仲年一本正经地陪林变态插科打诨,他左手一把搂住林斯的腰,右手却假装无奈一摊,“但这题我是真不会,林先生能否直接揭晓答案?”
  “是我们第一次去看马戏的纪念日,”林斯握起拳头,佯装捶他一下,“那张和你看马戏的票我还收着呢,日期就是今天。”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林斯将“痴汉”二字发挥得淋漓尽致,几乎要记住他和纪仲年的每一个“纪念日”。第一次一起下厨,第一次上床,第一次去北欧旅行,第一次车那个震......
  可谓是花痴得很有仪式感。
  纪仲年失笑,指节一弯揩了揩林斯的鼻尖:“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纪念日?”
  “很奇怪吗?明明是你最近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连我姓什么叫什么都给忘了。”林斯瘪着个嘴,闷闷不乐。
  他的对象是个集团总裁,日理万机,时间紧凑,经常忙到不得不先忽略一会儿他。
  他尽力让自己化身一个大度的“贤内助”,不会埋怨纪仲年忙于工作无暇陪他,而是给予充分的陪伴和理解,但某种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撒个娇、讨个好。
  “想当初,我追你追得那么辛苦,结果好不容易我们在一起了,你呢?整天就跟工作谈恋爱。”很明显,林痴汉这是难得来了些小脾气。
  见他表现出失落的样子,纪二少这心就咯噔了。
  他最近确实忙得晕头转向,除了工作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冷落林斯了,连林斯今天一大早起来特地给他做的早餐,他都来不及吃。
  “生气了?”纪仲年揉着林斯的脑袋,试探问。
  林斯不说话,两只乌黑的眼珠子东瞥西瞥,就是没给对方一点眼神。
  沉默几秒,纪仲年忽然脱了西装外套,扔到旁边的沙发上,卷起衬衫袖子方便活动,下一秒,他拦腰把林斯抱起来。
  “哎你干什么?”林斯吓得赶紧搂住他纪老爷的脖子。
  纪仲年抱着他走上长长的别墅楼梯,直到房门前才把人给放下来。
  他将林斯抵在身后的墙上,双手撑着墙面,把林斯给牢牢圈住,双眸深凝漆黑,浑身一派凛然霸道的气势。
  然后,他轻声道:“宝贝,我错了。”
  “噗,”林斯当即被逗笑,“纪二少,您怎么一秒认怂?”
  纪仲年好声好气地哄他,“咱俩就别计较了,别生我气,好不好?”
  俗话说,恋爱可以融化每一个霸道总裁。
  大概,全世界就只有林变态能让高傲冷情的纪仲年这样说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得上是“一物降一物”,“以柔克刚”,“治得服服帖帖”。
  对方温柔的语气给了林斯恃宠而骄的胆量,他推拉道:“这才三年,你就让我感到空虚寂寞冷了,那咱们七年之痒的时候怎么办?”
  “那时我只会更加爱你,变态。”纪仲年道。
  林变态笑了。
  一直以来,林斯对于时间倒流这件事,并不知道该如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死亡之后,时间奇迹般地回到了三年前,他在自己有限的认知条件下,会将之理解为自己重生了一遍,或是阴差阳错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
  但无论如何,就目前看来,这件事给了他重新再活一遍的机会,以及......与纪仲年重新恋爱的机会。
  他们重新遇见、重新相爱,成为了一对最契合彼此的恋人,度过了将近三年的幸福时光,与普通情侣其实没什么区别,偶尔小打小闹,却愈发蜜里调油。
  ——这一切的一切,逐渐与上一辈子的轨迹重合在一起。
  林斯开始从这段爱情里找回了上辈子的安全感和踏实感,开始肆无忌惮地畅想和纪仲年的未来,甚至都逐渐忘却了,自己是死过一次又重活了一次的人。
  就着这极近的距离,林斯黏黏糊糊地贴上纪仲年,双手环住对方的腰部,故意腻着把嗓子说话,“搞快点。”
  纪仲年装听不懂,“搞什么?”
  他的不解风情令林斯攻势更猛,左腿一提,轻松勾住纪仲年的膝窝,在对方腿上蹭来蹭去的。
  “你和我这个变态还能搞什么?”
  “正经点,你不怕有人经过?”纪仲年嘴上迟疑着,身体却很诚实,并没有推开像条章鱼一样黏上来的林斯。
  “这么晚了,能有谁?”
  “董叔晚上睡不着,最喜欢到出来走动,你不怕他看见?”
  “董叔都看习惯了。”林斯非常不要脸地说。
  纪仲年被他缠得没办法,环望周遭,发现暂无人经过,于是低下头去,在林斯的嘴角上印下一吻。
  林斯趁机搂住他脖子,把人脑袋摁住,迫使对方的嘴唇紧紧吻下来,唇齿纠缠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这回林斯算是圆满了,对着脸红脖子热的纪二少露出一个招牌式的痴汉笑,好不正经:“你说我们像不像那些偷情的狗男男?”
  “你说自己是狗?”纪仲年抚摸着他略微单薄的后背,手掌越来越下,朝着林变态的小屁股游去。
  “我可不就是你的舔狗么?”
  他们没有开灯,空当的楼梯走廊一片漆黑,从照进的清白月光分了一点给楼梯阶角。
  两人穿着款式一样的拖鞋,就踩在这铺着月光毯子的阶级上,搂住彼此的腰间,接了一个漫长的湿吻。
  *
  日子就这样风调雨顺地过着,又慢悠悠地朝前走了好几个月,林斯和纪仲年的生活风平浪静。
  就是纪仲年的工作仍是太忙了,有时林斯等到很晚都没等到他回来,直接在客厅的沙发上就睡着了。
  管家董叔看着心疼,也只能悄悄地为林斯披上毯子,直到纪仲年半夜回来后,才轻轻地把林斯抱回卧室。
  这日,夜归的纪仲年仍是将林斯轻轻放在大床上,他给林斯盖被子的时候,不小心惊醒了林斯。
  林斯迷糊睁眼,看见纪仲年被床头暖灯映得明暗交替的脸,含糊道:“欸.....你回来了?”
  “睡吧,我先去洗个澡,”纪仲年亲了一下他的额头,又帮他把被角捏严实了。
  他刚转身,林斯便从被子里伸出一只爪子,忽然拽住了他的衣角,嗓子因为睡意而有点低哑,“纪老爷......”
  纪仲年回身看他,蹲在床边,凑近轻声问:“怎么了?”
  “你最近是不是很累啊?”林斯这是心疼他家纪老爷了。
  “是有点,近期有好几个项目需要我亲自把关,所以有点费神,但是忙过这一阵子就好了,不用担心。”
  纪仲年轻轻拨着林斯的额发,柔软乌黑的发梢拂过林斯的眉角,有些痒意,他微微地眯了眯眼。
  “那我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吗?就算我不懂你工作上的事,我也能......”林斯想了想,道:“呃,我也能给你捶捶肩,讲些笑话你听,或者陪你运动放松都行。”
  他没什么文化,只是一个庸碌的人,但只要是能为纪仲年做的,无论只是简单地端一杯热水,还是上刀山下油锅,他都在所不辞。
  因为林斯这番话,纪仲年疲倦的眉眼间露出了些笑意,他总能从林斯身上获取缓解疲惫的慰藉。
  认真想了片刻,他对林斯叨咕了一句:“好久没喝你做的汤了。”
  犹记得当初,他俩窝在贫民窟里生活的那段日子,过得凄凄惨惨戚戚,每天稍微好点的待遇就是林斯熬的鸡汤。
  那汤的味道虽不怎么出挑,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直至他们在一起后,林斯也时不时会亲手给纪仲年熬制,慢慢地也就成了纪仲年的最爱。
  “行!”林斯惺忪的睡眼霎时亮起,高兴自己终于能有些贡献了,“那我明儿就给我家纪老爷做个椰子鸡汤。”
  ——这就是他明天要完成的大计划!
  作者有话说:
  糖分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