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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的第三选择




公开羞辱和丑闻对多萝西娅的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叙事与艾略特的自身经历有直接关系。在开始书写《米德尔马契》之前的20多年里,她本人就一直被一个决定困扰。1851年10月,当时还以原名玛丽·安·埃文斯行走文坛的艾略特在皮卡迪利广场旁的一家书店偶遇作家乔治·亨利·刘易斯。这次邂逅全面开启了19世纪最伟大的情感与创作上的一次合作,当然也可以说是一次背离正统的合作。两人的关系自一开始就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障碍。那时的刘易斯已处于一桩复杂的开放式婚姻关系之中,他与艾略特最初产生那种化学反应看起来并没有太好的前景。此次会面后不久,艾略特在一封信中对刘易斯的相貌大加嘲讽。(据艾略特的一位传记作者记述,刘易斯是“一个很丑的人,浅棕色的头发稀稀疏疏,小胡子散乱不堪,皮肤皲裂粗糙,嘴唇又湿又红,而且脑袋大、身子小,看起来也不协调”。[4])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位知识分子结下了深厚的不解之缘。[5]在初次见面两年之后,艾略特给她的一位朋友写信说,刘易斯“赢得了我的喜爱,让我不能自已”。刘易斯后来回顾他们的恋情,并在1859年的一篇日记中写道:“认识她就要去爱她,而自此之后,我的生命迎来了新的开始。”[6]  1853年夏,刘易斯前去探望在英格兰南海岸圣伦纳德度假的艾略特,后者当时安排了一段6周长的假期。在此期间的某个时候,两人开始思考一个重大决定——这个决定最终让伦敦上流社会震惊不已,同时也为一部被许多人认为是最美英文小说的作品奠定了基础。他们开始讨论以丈夫和妻子的身份生活在一起,但并不正式结为夫妻。

乍看起来,这是一个不可能的选择,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念非常怪诞——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被禁止的,两者之间的界限被人为扭曲,男性有着超然的性自由和浪漫自由,而女性则恰恰相反,在这些方面被严格禁止。离婚只有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如果艾略特想成为刘易斯的生活伴侣,她将不得不放弃她那丰富多彩的、充满美好前景的生活:在伦敦学界建立的关系网,以及她作为作家和翻译家的大好前途。她花了近10年来强化和提升自己作为英国最有才华的女性的声誉。而今,为与心爱的人组建家庭,她将不得不放弃这一切,成为维达利亚时代最令人厌恶的女性形象:“堕落的女人。”

1853年夏,当艾略特在海边思考她的选择时,她想必会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而无论选择哪一条道路,最终到达的都是一个悲凉的目的地。要么放弃生命中的爱,要么放弃生命中她所爱的一切。她可以选择不与刘易斯生活在一起,或者选择放弃她在伦敦学界的地位,断绝与家人和朋友的联系,并陷入隐藏的耻辱的泥潭,成为一个“堕落的女人”。

但同其他大多数重大决定一样,艾略特所面临的选择最终被证明不是一个真正的二选一问题。毕竟,它不是一条岔路。艾略特和刘易斯花了近一年,最终找到了另外一条可以走出这个死胡同的路线。两人安排了一次欧洲大陆之行,为期6个月,这也是对他们的同居关系的一次考验,而之所以选择大陆,是因为德法两国的知识精英阶层的道德观念并不是那么强烈。回到伦敦之后,他们想出了一个关于共同生活的全新解决方案。刘易斯同他的妻子达成协议,后者准许刘易斯与埃文斯同居。埃文斯改随刘易斯的姓,并告知朋友在所有通信中均使用刘易斯的姓来称呼她。(改随刘易斯的姓有助于避开房东的怀疑之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埃文斯与刘易斯的孩子建立了丰富而又真挚的母子关系。而在将文学抱负转向小说之后,她开始以“乔治·艾略特”的笔名发表作品,这样做,有助于让她的公开创作远离她与刘易斯非法同居的“丑闻”困扰。

最终,他们两人以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一起生活了近25年,直到1878年刘易斯去世。毋庸置疑,他们的行为引起了争议,遭到了诘难。与刘易斯结成的伴侣关系导致艾略特与她的大家庭产生了罅隙,而且家庭关系到最后也没有完全修复。“我想你一定还对我保持着足够的情谊和姐妹情感,能有这样一位爱着我、照顾我的丈夫,我想这也是你愿意看到的。”[7]艾略特在给她姐姐的信中写道,而后者因为妹妹与刘易斯的结合而断绝了她们之间的一切联系。在伦敦的进步圈子,刘易斯和艾略特的很多盟友都担心他们这种非道德行为会损及他们共同的政治事业。但随着时间的过去,难得一见的光环开始出现在他们身上。在这种家庭关系的维系下,艾略特开启了现代史上最伟大的一次艺术创作之旅。“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生命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升华。”[8]她在1857年写道,当时她的创作之路才刚刚开启,“我觉得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能力享受这种道德和智慧上的快乐,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觉察到我在过去的不足,而对于即将到来的责任,我也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庄重的忠诚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