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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众而设计:创新与制度的互动




社会创新是嵌入既有制度的一种问题解决方案。这种方案必须同时适应两种制度:一是显性制度,如法律体系;二是隐性制度,如人的文化观念。众建筑的社会创新设计,始终是在这两种制度的约束下展开的,但同时,它也为既有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城市中,土地等空间资源始终是稀缺的,如何更好地利用有限的空间资源,创造城市居民更美好的生活感受,这是“策略性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民间各种非正式的营建活动表明,城市化存在着很多在政策层面尚未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需求。而应对这种需求,民间的力量需要整合资源。作为专业设计师的众建筑的参与,终于使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浮出水面。之所以如此,在于众建筑的核心设计理念可以被概括为“为大众而设计”。

无论是以企业命名(People’s  Architecture  Office)还是以产品命名(如“众行顶”,People’s  Canopy),众建筑突出强调“大众”(People)的概念,其设计思想也始终体现出以人为中心的立场和态度。在大卫·哈维看来,“城市共享资源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以高度集中的形式提出了关于共享资源的所有政治矛盾”。以资本为中心的城市化的破坏性,不仅表现为底特律的城市废墟,也表现为大众对城市空间过度商品化的叛逆。这种叛逆的消极表达式通常是普通人的焦虑、失望与抱怨,这种情绪有时像病毒一样污染着我们身处其中的城市,并侵蚀了我们对于城市的感情、记忆和忠诚。这构成了众建筑的创新探索的社会语境。

在近年来的城市化进程中,各地政府改造危旧房区域的方法往往是为居民提供经济激励,让他们搬到城市郊区,然后把整个区域夷为平地重建。尽管当地居民长期居住在那些区域,但他们并不是土地所有者,居民们对自己家园的命运几乎没有控制权。作为建筑设计师,在现行法律及政府规定等正式制度的框架内,众建筑的社会创新以设计为中心,建设性地部分解决了普通大众对于提升居住条件和公共活动场地品质的需求。特别是在土地公有制、土地用途性质被严格规定以及高人口密度条件下复杂的产权与租赁权等条件约束下,众建筑在符合正式制度规范的前提下,试图创造出一种土地、住宅与自然景观之间相对松弛的关系——家庭住宅也可以是灵活的、可变的,甚至移动的(如三轮移动房屋),公共空间也可以通过便捷的临时改造而转换功能。对政府来说,这不失为提升城市魅力、缓解社会矛盾的良策;而对继续居住在老旧社区的城市居民来说,这些都为保留文化传统和邻里社交生活提供了新的选项。

众建筑的成功努力,同时赢得了来自政府与大众两方面的支持。众建筑通过对城市社区进行专业化的调研,不仅可以充分理解政府整体规划的思路与战略,也更容易理解大众的需求,从而能够做出切合实际的本土化的设计以解决本地的问题。在这种实践当中,众建筑提供的不仅是一种专业化的建筑设计方案,也是一种妥协性的制度设计方案。这种方案综合了政府城市改造规划战略,也切实解决了大众面对的具体生活问题。

当然,这一切也并非一帆风顺。无论是政府还是大众,这两者都既可能是创新设计与实践的支持者,同时也可能是事实上的阻碍者。例如,在与政府合作的机制上,众建筑的设计师们不得不适应政府机关烦琐的工作程序和相对较低的工作效率;而市民大众的一些价值观念与生活习惯,也可能与众建筑的设计理念格格不入。比如中国的消费者更习惯于雇人劳动,用混凝土建造永久房屋,而不是自己动手组装工业化房屋产品。

但众建筑的设计也正在对政府和大众的想法造成一种冲击,更多的地方政府和城市中心区的老居民家庭正在对插件家等产品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兴趣。这不仅是一种商业市场的拓展,同时也是一种设计思想市场的开拓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