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在大多数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看来,共情指的是感受你认为他人所感受到的东西的行为,即体验你觉得他人应该有过的体验。但是,我必须强调一点,“共情”并不是一个空泛的词汇。如果你想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来代表关怀、爱和良善;或者想在更狭义的意义上使用它,来代表理解他人的能力,都无伤大雅。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你而言,我并不反对共情,你可以把本书看作对一种被除你之外的很多人都认为是共情的心理过程的讨论。或者,你也可以完全忘记“共情”这个词,把本书看成一种有关道德与道德心理学的讨论,讲的是如何做一个好人。

我想要证明的观念是,这种对他人感受的感受,与富有同情心、充满爱心、善良、仁慈等是截然不同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没有它,我们会做得更好。

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无稽之谈,认为从道德意义上来说共情是至关重要的。最常见的说法是,富人并不会花时间去理解穷人的生活有多么艰辛,但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做了,社会就会更加平等和公正。这之外还有很多例子,比如在发生警察枪击手无寸铁的黑人的事件时,美国左翼的新闻评论员会说警察对黑人缺乏足够的共情,右翼的新闻评论员则会说批评警察的人对警察缺乏足够的共情,不理解警察需要面临多大的压力和多么危险的情况。有一位心理学家认为,如果纳粹分子对他人有更多的共情,大屠杀就根本不会发生。很多人坚持认为,如果医生和治疗师对患者有更多的共情,他们的工作就会做得更好;如果政治家对民众有更多的共情,他们就不会认可现行的导致美国出现严重经济与政治问题的政策。你或许也会觉得,如果身边的人对你的处境有更多的共情,真正理解你的生活,他们对待你的方式就会比现在好得多。

我觉得以上这些想法都不靠谱。

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少是因为缺乏共情造成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往往是由共情泛滥引起的。





共情的作用被严重夸大了


我写这本书不只是为了攻击共情,还有更广义的目标。我想要为日常生活中的意识(conscious)和刻意的推理行动(deliberative  reasoning)正名,提倡大家尽力跟随大脑而不是心脏来行动。你或许已经在很多时候都这样做了,但仍然需要在更多的时候去这么做。

这并非一个能讨好大多数人的立场,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观点无知且幼稚。我的很多同事都认为人类最重要的判断和行为都源自自己的意识所无法知道的自动化神经反应。弗洛伊德就是因提出了这种解释的一个增强版本而闻名于世的,而到了今天,这种观念似乎愈演愈烈,甚至到了走极端的地步。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从各种哲学家、文学评论家、公共知识分子的口中听到人根本不是理性动物的说法了。

在道德领域,这种对理性的拒斥显得尤其强烈。迄今为止,已经有很多人接受了这样的观点:我们对于对和错的判断受到了共情、愤怒、恶心和爱等直觉的左右,而刻意为之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理性毫无关联。正如荷兰著名心理学家弗朗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所言:“我们所处的不是理性时代,而是共情时代。”

可事实上,至少对某些人来说,自己有关堕胎或者死刑等的观点是认真思考的产物,而具体的道德行为,比如决定给慈善机构捐款或者去医院探望朋友,甚至决定从商店偷东西或者向车窗外的人叫喊种族歧视的话,也都是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出的。但是,这种看法现在被视为大谬不然。正如乔纳森·海特所言:“我们不是法官;我们其实是律师,先做事,然后再去找借口辩解。”德瓦尔也曾说过:“人们为了理性的存在而欢欣鼓舞,但每当真的大事临头,却很少去看它一眼。”

有些学者会更进一步,相信道德的情绪性本质其实是件好事。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是那种不假思索就会去做的事情。不论是在虚构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道德领域的英雄典范都不是最深思熟虑的理性专家或伦理学达人,而是充满血性的人。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哈克贝利·费恩到美剧《24小时》的主角杰克·鲍尔,从圣雄甘地到马丁·路德·金,他们都是有强烈情感的性情中人;而冷静理性的典范却是《沉默的羔羊》中的变态杀人狂汉尼拔·莱克特和《超人》中的邪恶反派莱克斯·卢瑟。

我并非认为这种对心智和道德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毕竟,确实有很多道德判断并非意识层面的刻意抉择的产物。事实上,我的上一本书《善恶之源》(Just  Babies)(2),讲的就是道德理解能力的形成过程。我在那本书里提出,即便是婴儿,也会有一些对与错的感觉,而婴儿根本就不会进行有意识的思考。有很多证据说明,道德的基础是自然进化选择的结果,人们并不需要费尽心机考量后才去这么做。

同样一目了然的是,情绪在道德伦理生活中具有强大的力量,而这有时并不算一件坏事。孔子和中国先秦时期的其他思想家,都已为情感的重要性做出了杰出的辩护;后来,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哲学家也持有类似的看法;当代的认知科学研究和脑神经研究更是提出了进一步的证据。例如,有很多证据表明,如果脑中负责情绪的相关区域受损,人的生活就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我的同事戴维·兰德(David  Rand)的一项研究发现,人们不假思索地依据直觉做出的决定往往是善意的、合作的,而放慢速度、冷静思考后做出的决定有时反而更加糟糕。

但是,我之所以写这本书,就是因为我认为人类情绪本能的好处其实被夸大了。人确实有很多直觉反应,但更有覆盖、改写这些反应的能力,能够认真地通盘考虑所有问题,继而得出一些让自己都惊诧不已的结论——这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的行动,才是人之异于禽兽的根本特点。正是因为有这种能力,人们才有可能比他人做得更好,才有可能去创造一个更少痛苦、更多繁荣和幸福的社会。

例如,与对待他人相比,人们更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没有人会质疑一个人为什么更关心自己的亲人朋友,而对陌生人就没有那么好。我还从一个亲戚家的孩子嘴里学到了一句祝酒词,它把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关系形容得淋漓尽致:

祝对我好的人万寿无疆,让其余所有人倒霉遭殃。

从达尔文主义者的视角而言,这种远近亲疏的排序简直根本不需要思考。与那些自相残杀或者对自己人不好的物种相比,那些对同类更好的物种具有无与伦比的进化优势。如果真的出现了一个人,毫无差异地对待自己人和陌生人,那么,这个人的基因肯定会被那些对自己人更好的人淘汰掉。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天生就不是平均主义者。

这种亲亲疏疏的欲望从未从人类身上消失,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消失。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对自己的朋友、家庭没有特殊的爱意,完全平等地对待所有人,那我真不知道大家会对这个人做何感想。有人可能会把这种人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但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恐怕会认为这么做太过分了,也难以接受这种生活方式。

但无论如何,这些与生俱来的偏好并不是人类的全部。人类足够聪明和明智,知道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遥远群体中的孩子的生命,与自己子女的生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并不是活该谁倒霉遭殃;也知道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对自己民族或种族的偏好,虽然感觉上是与生俱来且自然而然的,但仍然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同时,人们也可以让自己做到不偏不倚,例如,通过创建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制度来实现。

我们都是情绪动物,同时也都是理性动物,都有做出理性决策的能力。我们能够改写、转移或者覆盖自己的激情和冲动,而且实在是应该经常运用这种能力。如果此时讨论的是愤怒或者仇恨,这听起来或许会更加理所当然,因为这些情绪可能会让人变得“丧心病狂”,而在不被它们控制,并且能灵活驾驭它们时,人们会把事情处理得更好。可是,当说到共情这种看似积极的情感时,则更需要明确证实人在有理性的情况下的确会做得更好。实际上,这恰恰也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之一。在这本书里,我会重点讨论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