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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理解、仁慈和爱并非孩子想要的一切。有时候,确实需要共情才能与他们进行更深入的情感联结。关于怎样才算对他人“负有责任”,我的同事斯蒂芬·达沃尔(Stephen  Darwall)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我们把自己置于他人之手,把他们放在一种特殊的位置上让自己为其负责,因而也让自己变得脆弱;通过对他们的感受和态度进行共情,我们不仅达到了为他们负责的目标,还可以对他们进行关怀、分享他们的感受。

达沃尔引述了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观点。想象一下有个女孩非常喜欢集邮。如果女孩的父亲对她说他非常认可并尊重她的这个爱好,这当然很棒。但如果父亲真的能共享女儿的喜悦,岂不是更好吗?“如果父亲可以‘感染’上女儿对集邮的兴趣和热情,那就更能表现出父亲对女儿的无意识的尊重。”

再回来看看成人的世界,很多时候你都会希望他人能对你所做的事感同身受,也就是希望他人对你共情。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头脑冷静的人会希望自己怒火中烧的哥们儿能从自己身上获得一些冷静和镇定。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宗教(只有当你有了与我一样的体验,你才会明白上帝对我们的爱)、性(我真希望你也能体会一下这种感觉有多美好)、世俗生活(哥们儿,尝尝这个墨西哥卷饼吧,太好吃了!)。

当然,我们并不只是希望他人对自己的积极情绪共情,我们也常常希望他人对我们的痛苦感同身受。一方面,这是因为我们知道人们在共情时更有可能提供帮助。所以,如果我很痛苦并且需要帮助,那么我可以试着去激发你的共情。当然,这么做其实是有风险的。你必须做得恰到好处,因为共情过度可能会让人心智瘫痪,可能会让本来能提供帮助的人觉得难以面对而逃之夭夭。

另一方面,当被欺负或冤枉的人向伤害他们的人描述自己的感受时,他们往往会希望让对方也感到痛苦,或者更准确地说,希望对方也尝尝受害者的滋味。

想想道歉的情形吧。如果让人们把自己认可的道歉的内容列出来,那你会发现,里面通常包含伤人者的情感共鸣。海迪·豪金斯·洛克伍德(Heidi  Howkins  Lockwood)提出了良好道歉的标准:

道歉需要是真心诚意的,而不谄媚的共情的呈现:

有些受害者指出,真正的或有效的道歉中必须包含一种情感成分……或许比情感更重要的就是共情了。就像一位曾经经历过性侵害的女性所说的:“我并不想让他受更多苦,毕竟这世界上已经有足够多的苦难了。我只是希望能让他明白我究竟经历了什么。”要想让人理解或感受到受害者的经历,就需要从受害者的视角,对整个侵害过程和情景进行感同身受的栩栩如生的再次想象。

在《道歉的力量》(On  Apology)一书中,艾伦·拉扎尔(Aaron  Lazare)给出的态度也非常相似:“道歉中最关键的部分是,侵害者和受害者之间权利和羞耻的互换。通过道歉的过程,侵害者把侵害所造成的耻辱导向了自己。”

为什么需要一个“栩栩如生的再次想象”呢?为什么要有一个交换耻辱的过程呢?洛克伍德说她访谈的受害者并不想让侵害者痛苦,但我认为,他们其实是不希望对方仅仅是受苦。如果侵害者没有任何感觉,这肯定是无法让人满意的,但如果侵害者仅仅是感到了一些与侵害本身毫无关系的痛苦,那也无法让人满意。理想的情况是,侵害者能够体验到作为被害者的感受。

为什么这种对称性如此重要?首先,因为理解和体验之间存在差异。受害者可能认为,真诚的道歉应该包含侵犯者对自己所犯的错误的理解,而要真正理解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就需要亲身体验过。

其次,因为这包含了一种恢复公正的愿望。帕梅拉·希罗尼米(Pamela  Hieronymi)曾这样说:

如果你曾经有一段被侵犯的经历,且没有道歉、补偿、惩罚、报复、谴责或者任何其他表明这件事情的错误性质的说法,那这就是一种声明。实际上,这就是在说,你本就应该被如此对待。

很多人按照希罗米尼给出的清单去行动,他们从道歉开始,去帮助受害者恢复。用一个漂亮的法律术语来说,他们就是在执行判决,帮助受害者找回完整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道歉包括了一种对没有恰当理由就去侵害他人的行为的不可接受性的承认。而要起到这样的作用,侵害者就必须付出代价——要想向对方证明你真的这样认为,你就必须受到某种程度上的痛苦。共情提供了一个完美的“以眼还眼”的方法,让侵害者能体验到受害者的感受。





共情使医生的精神不堪重负


对接受医学训练的人来说,对共情消极影响的担忧可能会令他们感到非常惊讶。研究发现,医学生的共情水平在逐渐下降,这让很多人感到忧心忡忡。美国医学院协会已经将共情能力指定为“必要的学习目标”,并且在医学院开设了有针对性的共情课程。

对此,我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好的。因为人们经常用共情这个词来代表很多好的东西,并且医学院的很多共情训练课程教的其实并不是共情,而是鼓励学生更多地聆听患者的声音,在患者身上花更多时间,并对患者表现出更多的尊重。只有当真的按照共情的字面意义去做事时,它才会造成麻烦。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克里斯蒂娜·蒙特罗斯(Christine  Montross)是这么评价共情的:

当我聆听一位悲伤至极的母亲絮叨自己孩子停尸太平间的惨状时,如果真的设身处地地去想象自己的孩子也落到这般下场,那我就会濒临崩溃,丧失工作能力。我理解患者心智状态的能力会消失无踪,因为我已经自顾不暇了。同样,如果我出了事被拉到急诊室等待救治,我也不希望为我治疗的医生停下来对我的痛苦心境感同身受。

蒙特罗斯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对我写的一篇讨论医疗场景中的共情的文章产生了共鸣。就在那篇文章发表后不久,我还收到了另一位医生的来信,她是一位急诊内科医生,她的原话是这样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共情能力很强,这对我的工作是一把双刃剑。我已经觉得身心俱疲很多年了……但是,如果放下对患者所受痛苦的共情,我就会觉得自己没有提供足够的帮助。当我在“9·11”事件现场做灾难医疗救护工作时,这真的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我们在11月初到达世贸中心,那时现场已经没有需要救护的幸存者了,只有挖掘尸体的工人还在工作……我不仅敞开心扉与工人们在一起,感受他们所经历的痛苦,还身临其境地去感受那种恐怖和失去的感觉,因为我觉得不这么做就是不道德的。有一天,这共情带来的痛苦超出了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我的精神不堪重负,感觉就像在从消防水管里喝水,我觉得自己就要被淹没了。

蒙特罗斯还说,我在文章中讲到的有关共情与仁慈之间区别的研究帮她更好地认识到了,那些与共情相关的问题并不会让她成为坏人:

当了解到,我不需要刻意去感受那些需要进行临终抉择、刚刚得知爱人死亡或者需要被告知身患癌症或胎儿头部发育不良的人们的痛苦时,我感到如释重负。能够主动阻止自己的情绪反应而不失慈悲之心,这真是一个好主意。

共情引发的问题在此类职业中屡见不鲜。有一位做儿科医生的朋友对我说,他曾见过两个实习生因为无法面对绝症儿童及其父母的惨状而放弃了医生这一职业。一项研究发现,那些有更强共情能力的护校学生花在关怀患者上的时间更少,花在向医护人员寻求帮助上的时间更多,这可能是因为面对痛苦的患者会让他们也感到痛苦。

对心理治疗师来说,共情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需要时刻与处于抑郁、焦虑、幻觉或强烈的情绪痛苦中的人打交道。很多人都在讨论心理治疗师和客户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但不论是谁,如果认为治疗师在治疗过程中应该对客户的抑郁和焦虑感同身受,那他一定根本就不明白心理治疗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