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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愤怒能否作为一种促进社会改良的动力,我并没有普林茨那么乐观。想想那些让人愤怒的事情,其中往往有极大的偏见——我们自然而然地就会为加诸自身或自己爱人身上的不公正而感到愤怒,却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因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所遭受的不公正而感到愤怒。

所以,我会为我想象中的那个可以进行基因编辑的孩子保留一些愤怒,但绝不会保留太多,并且会确保给予他足够多的智慧、对他人的关怀以及自我控制能力。我不会鲁莽到把愤怒完全剔除,但我会确保这些愤怒能够被理性改变、塑造、引导和制约。这样,愤怒最多也不过是个可靠且有用的仆人,而绝非他的主人。

这同样也是我们对共情应该抱有的态度。

我们不需要将共情完全剔除,但需要确保共情能接受理性的改变、塑造、引导和制约,以使其成为我们可靠且有用的仆人,而非主人。





WE  ARE

INFLUENCED  BY

GUT  FEELINGS

SUCH  AS

EMPATHY,

WE  ARE  NOT

SLAVES  TO  THEM.



*  *  *



我们都会被共情影响,

却不一定要俯首帖耳成为它的奴隶。



亚里士多德把人类称为理性动物,但他绝对没听说过“1/3磅”。

20世纪80年代,为了跟麦当劳热卖的1/4磅汉堡竞争,快餐连锁店艾德熊(A  &  W)推出了一款新的汉堡,即1/3磅汉堡,里面牛肉更多,售价更低,而且味道测试的效果更好。但是,这款产品失败了。专项小组发现,原来问题出在汉堡的名字上。客户从直觉上认为这款汉堡价格太高,因为“1/3磅”听起来比“1/4磅”少,而这只是因为“1/3”里有个“3”,而“1/4”里有个“4”。

从某些角度来说,这种数学上的不敏感与本书的主题相得益彰。我已经指出了人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直觉和情绪反应,并且据此来指导自己的判断和行为。犯这种错误跟做错一道数学题当然不一样,但错误就是错误,而且有时会导致不必要的痛苦。人常常是非理性的动物。

然而,我反对共情的立场是建立在人的理性之上的。当我相信“这类判断中有瑕疵”并指望你也能认同的时候,就是假设了听众没有这种瑕疵。所以,后面的论点就是:虽然我们都会被共情这样的直觉影响,却不一定要俯首帖耳成为它的奴隶。我们有能力做得更好,比如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决定是否加入一场战争,或者在很爱自己的孩子且对陌生人没有任何感觉的时候,依然能意识到陌生人的生命与自己孩子的生命同样重要。





理性能够完全取代情绪的作用吗


有种观念认为,人类本性中总有两个对立的面向,比如情绪与理性、直觉灵感与理性决策,这是最古老也最被人坚信不疑的心理学理论。这种观念始于柏拉图,直到今天依然是教科书中有关认知过程部分的核心内容。这种观念用一种二分法来看待我们的思维:一个“冷过程”和一个“热过程”,也就是直觉的“系统1”和刻意思考的“系统2”。丹尼尔·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Thinking,  Fast  and  Slow)中将这种对比描述得惟妙惟肖。

但时至今日,很多人认为刻意思考的部分,也就是系统2,实际上是非常软弱乏力的,认为将刻意的推理当作思维过程核心的看法在哲学上是幼稚的,在心理学上是浅薄的,在政治上是不可靠的。

我为《纽约时报》写过一篇文章,对很多证实解读他人心智如何困难和证明人们的认知共情能力非常低下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我觉得大家可能会跟我意见相左,事实果然如此。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对我文章结尾那句话的反应,我的原话是:“还不如省省力气,把精力花在培养冷静进行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的能力上呢。”

我原以为这种措辞已经挺通情达理了,甚至有点乏味和空洞,不料很多评论者却对这句话揪住不放,带着嘲讽的口气质问究竟什么才算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真的有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吗?就算有,这真的是个好东西吗?一位社会学教授温和地回复,说我对理性的执着其实是典型的西方白人男性心态。他并没有直接这样表述,但他那篇温文尔雅的回复里句句都在暗指我需要反思一下自己的优越感。

这样的反馈让我有些焦虑。的确,一直都有很多关于人应该拥有怎样的道德的深入细致的讨论,至于什么是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我觉得是不言自明的,毕竟,难道真的会有人喜欢主观且不公平的道德判断吗?

我可以接受共情的支持者与我争论说共情可以是公平和客观的,或者说共情是进行客观公平的道德判断的必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认为本书的讨论和结论都是错误的,并且坚持认为共情对想要做出明智公平的决策的人来说是有益的,那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也有人可能会认为,在个人生活的情景中,有些偏袒是无伤大雅的,毕竟如果我的孩子和陌生人同时落水并且只能救一个人,我也会选择救自己的孩子并且觉得问心无愧。因此,共情厚此薄彼的特质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符合道德准则的。这些都是值得严肃讨论的话题,而且本书一直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回应。

可是,如果有人宣称公共政策应该用一种主观和不公平的方式来决定,比如认为制定有利于白人而歧视黑人的法律是合理的,那我实在是无话可说。比如那位社会学教授,他认为理性是西方白人男性所特有的立场,这种观念就是那些抱有后现代意识形态的极端分子和酒吧里的偏执狂才会有的陈腐观点。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能证明不是男性或不是白人的人缺乏理性。至于理性是否是“西方”的事情,我建议这位教授阅读一下本书前面的内容,看看佛教徒是如何清晰明了地指出共情的作用被高估了的。

还有一种观点也很值得关注:理性确实是一种美德,但人们根本就无法做到。心理学系的本科生在第一堂课上可能就会听老师讲,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理性动物有多么错误。情绪占据着对脑的控制地位,系统1执掌心智,而系统2不过是一个小角色。据说这已经被脑神经科学研究证实了,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中最前沿的研究也支持这种观点。当代心理学家经常觉得弗洛伊德的观点令人尴尬,却都认可他的无意识理论。

我想在本书行将结尾的地方对这类观点做一个回应,证明人类并不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愚不可及。另外,既然所有人都喜欢用意外惊喜作为结尾,那我也想在最后为共情说几句好话。





人是物理动物,也是理性动物


第一个对理性的攻击来自脑神经科学。有些人认为精神生活的物质基础,也就是一切都可以被还原为脑的神经活动这个事实,与人性的理性本质互不兼容。

对支持笛卡儿二元论的人来说,也就是认为人类的心智在某种程度上与物质世界相分离,思维并非发生在脑中,这种观点是非常令人困扰的。无论是传统的神经科学,还是认知神经科学、情感神经科学和社会神经科学的研究,都毋庸置疑地证实了脑的确是思维的发源地。我们早就知道脑的某些部位受损会导致相应的能力受损,比如道德判断和意识体验能力受损。而现在,通过各种神经成像技术,我们几乎已经能够看到他人思维甚至是梦境的具体内容了。面对这些新鲜的证据,那些依然希望坚持笛卡儿二元论立场的人就需要花更大的力气去自圆其说了。

有人认为,思维的神经基础决定了研究人类心智的唯一方法或最好方法就是考察脑的活动过程。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打个比方,你的胃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物理上的运动,没有人会用二元论的方式去看待它,但如果用量子物理学的范式去解读它就会显得非常离谱。同样,汽车肯定是由原子组成的,但理解汽车的工作原理需要更高层面的知识,比如有关引擎、变速器和刹车系统的知识,所以物理学家永远都无法取代机械工程师。最后,再打一个与心理学更类似的比方,想要理解电脑是如何工作的,最好的办法是研究它的程序,而非它的原材料。这一切都意味着,即便心智就来自脑,你也依然可以在不研究脑的前提下去研究人的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