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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领域,理性似乎一直供给不足。杰弗里·科恩(Geoffrey  Cohen)进行的一系列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例子。

共情研究室

研究者告诉被试他们需要表态,是否同意一个由共和党或民主党支持的福利项目。研究者告诉部分被试这个项目非常慷慨,同时告诉另一部分被试这个项目极为吝啬,但这似乎对他们的态度没有丝毫影响。真正起作用的是哪个党派支持这个项目:民主党人支持有民主党背书的项目,共和党人支持有共和党背书的项目。而且,被试对自身的偏见毫无知觉,他们坚持认为此事与党派之争毫无关系,认为自己是在客观公正地考量了这个项目的收益后做出的审慎判断。

其他实验发现,当人们被要求为自己的政治立场做辩护时,即便是那些立场十分坚定的人,也会含糊其词。例如,很多人声称自己坚信限量交易制度或平头税,但实际上,他们对这些政策的内容所知寥寥。

这看起来确实很不明智,但可以换个视角来看待这些发现。的确,有些政治态度和信念并非经过审慎推理得出的,但或许本来就不是这么回事。想想体育迷是怎么思考的吧。他们并不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理性决策才成为某个球队的球迷的,他们对自己支持的球队忠心耿耿、无怨无悔。或许,人们对全民医保、全球变暖的看法也是这样的,所有态度都不是清晰明辨的推理结果,而是“我的球队就是棒!”或者“见鬼去吧,对手!”因此,抱怨某些人对全球变暖的态度并非以事实为基础其实是不得要领的,就像抱怨一个球迷对自己支持的球队的狂热忠诚是错误的一样。

人们对政治问题的态度跟对体育团队的态度很相似——其实本就无关紧要。如果我对鸡蛋应该怎么炒的看法是错误的,鸡蛋就会被炒得不好吃;如果我对日常生活中的道德伦理的看法是错误的,我爱的人就会被我伤害。但是,假如我坚信自己反对的政党的领袖跟猪发生了性关系或者把与外国的武器交易搞砸了,那么,除非我是非常有权力的那一小撮人的一分子,否则我的信念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影响。他们也不必非得说清楚事实,因为真相对我的生活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我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并不感到愉快,因为我自己的道德让我倾向于采取另一种视角,那就是必须对问题抱有正确的认识,无论是否有实际的效果。例如,尽管我知道这与日常生活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如果我儿子认为我们的祖先骑着恐龙到处跑,我会觉得惊骇莫名;如果他因为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而支持某些荒谬的想法,我也会有同样的感受。我们应该尽量去相信正确的东西。

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其他人可能有不同的观点。我想说的是,人们在政治领域对数据置若罔闻并不代表他们的推理能力有问题,这只是反映了大多数人是怎样看待政治问题的:他们对事实并不在意,因为对他们而言,这本就与事实无关。

在理性思考真正起作用的时候,也就是利益相关的时候,我们的表现就会好得多。如果在政治领域的表现真的代表了我们思维的一般工作方式,那恐怕我们每天早上连床都未必起得来。所以,如果你好奇人们的推理能力究竟如何,那就不要去考察对错、观点都无关紧要的情况,而是去考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应对各种事情。比如考察成年人之间关于是否应该买房子、把孩子送到哪里上学或者怎么照顾年迈的父母的对话;朋友之间关于决定去哪里吃饭、如何规划一次远足或者怎么帮助一个家里刚刚添丁的朋友的对话。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会郑重其事地进行理性的对话。由于知道自己正在参与真正的决策过程,因而他们就会运用自己的理性思考能力,会提出论据、表达观点并能听取他人的意见,有时甚至会改变自己原先的立场。





理性,我们心中的法官、行为的导师


再回来看看有效利他主义者吧。彼得·辛格指出,当这类利他主义者谈及为什么如此行事的时候,他们所说的话往往不会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或者情绪冲动,而会带有更多理性思考的意味。例如,泽尔·克拉文斯基说,大家之所以不能理解他给陌生人捐献肾脏的行为,是因为“他们完全不会用数学思考问题”。另一个有效利他主义者曾经写道:

是数字把我变成了一个利他主义者。当我知道自己可以把高昂的健身月卡费用(我甚至不想提到底是多少钱)拿来帮助失明的患者时,我心里想的就是:“为什么我不从一开始就这么做呢?”

有效利他主义者并非常人,但那种理性推理的能力却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有些道德直觉是没办法说明其合理性的,在这一点上,社会心理学家其实没有错。但就像我在《善恶之源》中提到的,这些都是例外情况。当被问及为什么酒驾是错误的,为什么企业不应该对男女员工同工不同酬,或者为什么应该替拄着拐杖的人开门,人们并没有那么困惑不解。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用道德考量,比如伤害、平等和善良来证明这些观点的合理性。

不仅如此,当面临更加复杂的问题时,我们会认真思考、仔细审视并且相互辩论。我们在生活中与朋友、家人讨论道德问题时就是这种情况。例如,穿过罢工的纠察线到底对不对?应不应该给书店门口无家可归的人钱?朋友的丈夫刚刚去世,她现在就开始约会其他男人是不是太早了?同事不停地跟我借钱,但显然没有任何还的想法,我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种道德推理的能力会带来激动人心的结果。很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人类的道德范畴随着历史的演进逐步扩大,在女性权力、同性恋、少数民族等方面,我们的态度都在向着包容和接纳逐步演变。就在不久前,我居住的社区的居民刚刚做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转变,他们对变性者的态度较之以前有所不同了——我正在看着道德进步的实时过程。

这并不是因为人类的心扉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打开了。我们并不比自己的祖父一辈更能共情,也并不真的认为悲天悯人的情怀是自己的本性,在将来也不会如此。恰恰相反,我们对他人的关怀反映了一种更抽象的关注,也就是不论自己感受如何,他人的生活与我们所爱之人的生活同样重要。史蒂芬·平克对此进行了精彩的表述:

《旧约》告诉我们要爱自己的邻里,《新约》告诉我们要爱自己的仇敌。道德背后的理性似乎是这样一番模样:爱你的邻里和仇敌,因而你就不会想去杀死他们。但平心而论,我并不爱自己的邻居,也不爱自己的仇敌。所以,更好的版本也许是这样的:虽然你不爱你的邻居和仇敌,但也不要去杀害他们……所以,真正得到了扩展的并非共情的范畴,而是权利的范畴。这是一种承诺,也就是对任何生灵,不论远近亲疏,都要保其平安,使其免受剥削和伤害之苦。

亚当·斯密说得更好。他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我们的生活如此重要,为什么还要去在意陌生人呢?然后他这样回答:

这并非因为人性的微弱力量。自然在人们心中点燃的并非微弱的仁慈之光,这种微弱的力量远不足以战胜我们的私欲。起作用的是一种更加强大的力量,一种更加有力的动机,那就是理性、原则、良心,我们胸中的浩然正气、伟大法官和我们行为的无上导师。





行为升级:保有共情,但强化推理和自我控制能力


在本书行将结束之际,我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给大家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即我真的反对共情。

我确实反对共情,但只是在道德领域。而且,即便是在道德领域,我也并不否认共情有时会带来好的结果。我在本书的开头就说过,共情能驱使我们做出善行,让世界变得更好。即便共情可能会激发暴力和战争,它也有可能是件好事,因为还有比暴力和战争更恶劣的事情,而有时恰恰就是共情引发的报复动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因此,我对共情的担心不是因为它会导致不良的后果,而是因为它带来的消极结果比积极结果更多,并且还有比共情更好的替代选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