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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舞池之恋

    (十三)

    前两日,遇着点小状况,心绪凌乱,情绪低落。搁下的小说放着,无心恋笔。唯美的爱情,只有身处其中,方能还其本色,如若受到丁点委屈,便是红尘看破,难以还原。

    男人和女人,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几天或者一段时间,莫名狂躁,忧郁气结。女人,可以不说了,生理期间,实属正常。可是男人呢,真如书上说的也有“那么几天”?为了充分体现自己是知识女性,我时常的为孩子他爸那间歇性的疯狂买单,不与他计较,甚至厚着脸皮引导他回归平静。这下倒好,我轰轰烈烈的回味着往事,他却给你来个翻天覆地,无理取闹。罢了,爱情,或许只是书上写的,离现实,还是太遥远。

    中午吃饭时,女儿突然问我:“妈妈,这几日怎么不写《遇见》了,是因为老爸惹你了?”

    “明知故问!”我瞥了女儿一眼。

    “带着情绪写,味都不对了,是吧?”女儿笑着看我。

    很多时候,女儿,好像我的知音。

    “后天高考了,没心情学习了吧?”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没事啊,同学们这两天都闹嚷嚷的,个个亢奋”女儿并不介意。

    “正常啊,学习了十几年,即将脱离苦海,成败在此一举。”我想说得轻松点,可话语出口,好像还是很严肃。女儿早已习惯了我的苦口婆心,不再辩驳。

    不知道到我这样的年岁,女儿会不会记起高考前的这段紧张日子,反正我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唯一记起的是我的职高生涯中,那些青涩的友情和恋情,懵懵懂懂,似幻似真……

    或许,我高考时,就从没有紧张过。父母,也不会为我紧张。在那个年代里,我能读完高中,已是万分不易。我想,即使我考上大学,家里,也拿不出钱供我去念。父母亲没有望女成鳳,我自然也无从得知上大学的光辉前程。好像,只要孩子们能健康的长大,吃饱、穿暖,便是父母最大的能力。其他,都是奢望。还好,众望所归,我毕业了,结束了我今生唯一一次背书包跨学堂的学生生涯。

    我都记不得那时待在家,有没有过伤心欲绝。也许没有吧。依兰、若曦也高考落弟。我们在各奔东西前,大多时间都厮混在一起,没有时间独自伤感。若曦在父亲的单位谋了个营业员职位,依兰要去成都民院念大学,高价书,对她家来说,也不在话下。而我呢,只要我愿意,父母工作的厂子,随时可进。可是我,一点也不愿意跟父母一样,跟哥哥姐姐一样,满身尘土,起早贪黑。暑假那一段,或许是想跟依兰、若曦厮混,我去了依兰父亲介绍的餐厅当上了学徒。

    那家餐厅是“新华书店”经理开的,连着后面的舞厅,规模挺大。虽然离家不远,我还是住在宿舍里,跟白水镇一个大我几岁的女孩子一起享用一个房间。说起那女孩,现在,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个子比我高,时常扎着马尾,还有她偶尔从家中带来,给我们煮着一起吃的手工面。咸咸的、软软的、粗细不一的面条,香香的吃在嘴里,即便天天在餐厅大鱼大肉,也难忘当时那份美味的新奇。或许是成天跟两个死党昵在一起,而且当时若曦和我同睡一张床,根本没多少时间跟她聊天玩耍,对于她的记忆,竟然没有她的手工面来的真切。现在想来,真真惭愧。如果此刻,她站在我面前,怕也认不出了吧。

    人的记忆,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天天重复做着的事,都基本忘却了,而一些稍纵即逝的片段,却常常映入眼帘。努力回忆白天的工作,模糊一片,只记得每天晚餐后,早早地从二楼宿舍下来,合着音乐,从第一首舞曲开始,和两个死党轮流地跳,直到最后一曲终结,才拖着余兴未了的双腿躺到床上,呼呼一觉天明。那时的舞厅是营业性质的,因为是内部员工,不必买票,所以跳舞,成了我的必修课。每晚前来跳舞的人很多,挤在舞池里,或坐在包厢里,魅影恍动。

    我们姐仨人从不跟陌生人跳,而这,成了那次打架的导火线。不知道当时,若曦为什么老招小弟弟喜欢。一天晚上,一个比她小的街头混混邀请她跳舞,被她拒绝了,而答应跟男同学勇跳。小混混为此大动肝火,和同学大打出手,那天幺哥也在场,他急于给我们出气,喊来一帮人和小混混的一帮人出舞厅火拼,刀光剑影,不料手筋脚筋被砍伤,住进了医院。

    对于同学勇,除了这次的记忆深刻,还有一次。那是个午后,是放假还是怎么的,我都记不清为着什么坐上他的人力三轮车。只记得天气很好,有微风徐徐,他拉着我,从新城到老城,疯也似的狂蹬,车子像脱缰的野马,一路飞奔。我双手扶着车架,又怕又乐,紧张和兴奋的尖叫着。好生奇怪,那个狂浪的下午,就像一场梦,第二天便寻不着任何痕迹。而对于他,即使好些天不来舞厅,也引不起任何的关注。

    幺哥大战太保,光荣负伤,在我看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作为,而母亲,看着病床上的伤员,一把鼻涕一把泪,心疼加气愤,喋喋不休,恨不能把他从床上掀起来暴打一顿。

    我和幺哥,年龄相差两岁。读书时,他比我高两届,那时,他老是被老师留下请家长,原因很简单,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和同学打架。但我却喜欢看幺哥写的作文,他的文风苍茫、高远,文字流畅,和他外表的匪气截然不同。

    幺哥初中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期间也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说起他的旧爱,我的心总会隐隐作痛,她,曾经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这些年里,没有人再提起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

    那是好些年再好些年以前的事了。我竟那样清楚的记得,仿佛它就发生在昨天,在昨夜的梦里……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那是青涩的学生时代……一个寻常的暑假里,我和中学十几个学友相约去城边山上野炊,午饭过后,天空突然落起雨点,一颗,两颗,三颗,渐次多起来。我们急急忙忙帮着男生收拾锅碗瓢盆,向山下跑去。

    回家的途中,雨,终于忍不住狂泼下来。起初还慌忙疾跑的我,干脆慢下脚步,享受雨神的垂爱。宽阔的马路,已是行人稀疏,偶尔的过客,也是一闪而过,溅起一簇水花,随声消失在雨幕里。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传上来,一把雨伞挡在我的上空,我扭过头,身边已站立一位妙龄少女,双眸透着真诚的微笑。或许是奔跑,雨水让她的裤脚湿透。那是一条蓝色的长裤,上身搭配着白色短袖体恤,一张青春洋溢的脸,精神饱满,就跟她的笑一样,纯洁,干净。

    “我们一起走吧!”她望着我,一脸的虔诚。

    “谢谢!”我回望她,竟有些受宠若惊、不知所措。

    “我叫芙蓉,在矿务局中学上高三。”她,自我介绍。

    “我叫如秋,在城关中学读初二。”我木讷地应答,失了平日里的潇洒。

    “如秋!好好听的名字。”她的欢乐,像一只快乐的百灵鸟,感染着我。

    “知道吗,你的校园,跟我的家,相距数十米,只是一墙之隔。”我渐渐进入状态,与她侃侃而谈。

    “那太好了,冥冥中注定我们是朋友!”她就像是我多年的故交,一只手臂搭上我的肩。

    “是啊,老天见我们彼此分离,分外着急,今得知我们在同一条路上,故施法做雨,才让你天使般找到我。”我搂着蓉的腰,发挥着无限的想象。

    送蓉回到寝室,她换一身衣服,又把我送回家,我们的友情就这样戏剧性拉开帷幕。

    每一个周末,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姐妹。她和同学的山里野炊,有了我的身影,我和家人的团聚,也参合着她的笑声。

    如果就那样,一直都那样,或许,就不会有我们而今的天涯海角。怪只怪,她的移情别恋,是我的幺哥。

    他们分分合合,到最后幺哥毅然决然地分手,我所扮演的角色,都无法影响他们任何人的决定。陪蓉到老家,到她唯一的亲人大姐那里,与她一起面对前男友的无理纠缠,她是那么坚强的挺着,不曾在我眼前流过一滴泪。我想那时,是我们最貌合神离的日子,我无从体味她失恋的痛楚,也无力帮她摆脱恶魔似的前男友,只有默默看着她失望离去。

    或许是她想彻底忘记幺哥,所以连着有血缘关系的我也一并删除了吧!

    人生有太多的际遇,她是我生命彩绘上抹不掉的那笔绚烂,永远深藏在我心深处!

    不知道幺哥久久不谈恋爱,是否是对往事怀念?他成天跟几个哥们玩在一起,也不知消遣些什么。而常常被他带回家的,是他的同事程亮。

    陈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哥。一米七五的个头,不胖不瘦的身材,高鼻梁,方正脸,业余爱好弹吉他,且文质彬彬。这样的帅哥,却多是忧郁的,不苟言笑,问及幺哥,才知他相恋许久的女友结婚了,而新郎不是他。他成天郁郁寡欢,难以从悲伤中解脱出来。

    幺哥和陈亮经常来舞厅,来时,多请依兰、若曦和我跳舞,久而久之,陈亮和幺哥也成了我们三人帮的好朋友。有一次舞会结束,我看到若曦陪陈亮回家,整晚未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她带着黑黑的眼圈和颓废的表情,扑倒在床上,也不说话。我没有问她,假装着上班,离开寝室,让她一个人安静的休息。

    陈亮很多天不再来舞厅,幺哥偶尔会一个人来。那一晚抱着若曦共舞,我问她是否跟陈亮进行地下恋情,她无精打采的予以否认,我便不再追问。有些事,不愿被提及,也许是想快些忘记吧。

    依兰去成都读书前一晚,陈亮又现身舞厅,整整一晚,他都陪着依兰跳,我和若曦一直不离不弃。我有些不满依兰的重色亲友,嘟着嘴小声抱怨,只听得若曦说:“你就看不出来,两人正在热恋当头。”我诧然,急急朝舞池寻去,看到依兰正被陈亮紧紧搂着,依兰的头挨着陈亮的下巴,一副幸福的表情。

    我忽然发现自己很笨,一直以为彼此都是好朋友,不料看似亲密的闺蜜,早已心生芥蒂,是她们故意隐瞒,还是我后知后觉?

    (十四)

    自从到餐厅上班,杨洋不曾来找我,我也没有想起过他,白天有工作,晚上有依兰和若曦,日子,轻松而快乐。高帅倒是会偶尔因路过而来瞧上我一眼,寒暄几句闲话再乐悠悠离去。

    渐渐地,发现他越发的爱逛街,“偶尔路过”的机会也渐次多起来。他不放弃每一次偶然,有时候,会莫名奇妙送来水果或零食,我倒是欣然接受,毫不含糊。

    星期六的午后阳光明媚,刚刚忙完餐厅事务,便见高帅走进来,手里扬着两张电影票:“《修女也疯狂》,走,一起去,快开演了。”他兴高采烈的说。我急忙解下围裙,随他走出餐厅。

    我们的餐厅离电影院很近,直走五分钟,右拐,再直行两分钟即到。高帅买了一包玉米花、一袋蛋卷拿在手里,与我一起步入电影院。

    平生第一次单独跟男生看电影,心里,涌动着一股莫名的激动,侧脸看身旁的高帅,他也正盯着我,见我看他,连忙递过来玉米花,以掩饰自己欣喜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高帅,我重来都不设防。无论何时何地,待在他身边,心,总是安全。他让我深切的笃信,不论在哪里,他都不会丢下我,即使天塌下来,他也会毫不犹豫顶着,把我掩护在他的钢铁身躯下。

    电影散场,正赶上下午工作。临别时,高帅轻声地说:“秋,明天请假吧,跟我一起去木门玩。”我知道高帅,再过两天就开学了,他想抓紧机会,跟我多呆些时日。我迟疑片刻,望着他明亮的眸子,点点头,便见的他如快乐的小鸟飞去。

    第二天一大早,高帅来餐厅接我,道别师傅、同事,与他,坐上去木门的客车。

    木门镇是革命根据地,1933年1月,红军进入这里,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建立革命政权。1933年6月,在这里建立了中共长赤县第五区委和长赤县第五区苏维埃政府。自1933年6月28日起,红军在木门寺召开了为期6天的会议。现在,这里,成了木门军事陈列馆,此次出行,只为瞻仰革命轨迹。

    客车一路颠簸,沿着崎岖不平的土路艰难的行进。我坐在高帅的身旁,隔着一定距离,说不清道不明的喜忧,而他看似也有些许紧张。我们都没有说话,默默地看着前方。第一次和男生出远门,第一次和男生坐客车,眼前一晃而过的风景,怎么都觉着那么的不真实。

    “到了!”高帅在车停稳的第一时间里,站起身来,轻拍我的肩,把我从恍惚中唤醒。我跟着他下车,也不问,只管跟着他,一步一步,朝一条大路走去。大路的分叉处,我们走向右手边陈列馆的通道。

    这是一条僻静的小道,陡峭的石阶就在前面不远处。沿着石阶走上去,就到了木门寺陈列馆正大门。逃离了客车上郁闷的空气,远离了客车上怪怪的“眼神”,我们,就像被夏日正午的阳光激活了一般,活泼起来。

    “你真是胆大包天!”当高帅笑着对我时,我也刚刚把“我真是胆大包天”几个字吐出来。差不多同时完成的对白,让我们彼此微微一愣。

    “你有自知之明”?高帅放眼看我,揶揄中带着浅笑。

    “我有自知之明”!我抬头迎上他眼光的同时,话语早已脱口而出。

    我们就像是藏在彼此的话头里,被两个人同时拉动引线,然后说出一样的话。如果要精确的话,也只是差之毫秒。我看着高帅,他也正看着我,我眼里是喜悦,他眼里呢,满含的是什么,惊?喜?亦或是爱恋?那么深邃,还那么清澈。我急急的拉回视线,一蹦一跳向石阶跑去。“身无彩凤双飞翼”,高帅大声的念着,跟跑上来。“心有灵犀一点通”我接上后句,转过身面对着他。

    阳光浓烈,透过两旁树叶间隙点点洒落。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知了在“吱吱吱”的吼叫。

    我看着高帅,倒退着小跑起来,快乐地看着他,看着我们的影子在烈日下重叠。

    高帅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拾阶而上。不约而同,我们唱起苏芮的《牵手》: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他掌心的温度,传递着暖暖的情怀,早已将一颗少女的芳心捕获。

    从木门回来后一切回归正常,我工作,高帅上学。

    不几天,杨洋来到我的宿舍,他的不快全部写在脸上,从不抽烟的他,“啪啪”猛吸着烟卷,不说话,仇恨地盯着我,等我给他解释。他是从旁人那里道听途说我的“花心”,不问青红皂白,便是这样笃定,既然认定事实,我又何苦辩解。

    我承认,我喜欢和高帅在一起的感觉,那种微妙的言之不尽的美好常常让我欲罢不能。我无数次的挣扎,暗下决定要跟他“一刀两断”,却每每又在他不经意出现时缴械投降。我刻意的跟他保持着距离。为了提醒自己有“男朋友”,在高帅生日那天,邀我跟他合影时,我特别重新树立了我们的关系,高帅是我的哥哥,我是高帅的妹妹。我也曾向杨洋坦白过哥哥妹妹结拜之事。

    为什么,他听信谗言?

    杨洋,我一直怀抱着感激之情,为了他的深情厚义,我无条件接受着作为他女朋友的身份,这点,也早已向高帅告知。

    当杨洋愤愤然从我眼前走过时,我知道,跟他,今生已彻底擦肩错过。些许的歉意爬上心头,同时,又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暗暗袭来。我没有挽留他,目送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街角。

    (十五)

    依兰带着美好的恋情,飞往成都了,我不知道,他们的两地恋会维持到什么时候。对于若曦,我一直不敢深问她和陈亮之间的来龙去脉,我也不想猜测她和依兰之间那不可弥补的纤细。我只管每天晚上和她跳完舞后,疲倦的躺在床上,呼呼大觉。

    也许我们都不懂得爱,所以对于逝去的恋情,都表现得风轻云淡,往事如烟。

    有一天,母亲来餐厅看我,同时带来一个消息:舅舅的女婿和别人合伙在广元办了一个制鞋厂,正在招工,她已经帮我打点好了,两千元的定金也交了,过一个月工厂正式运行,我就得过去。我没有在母亲面前表态,去与不去,尚不可知。

    再次见到高帅,是在开学一个月后。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我和杨洋的一拍两散,他把所有的罪过全部算在自己的头上,在一个微雨黄昏,把一封信放到了我的桌上。

    信很短,一改往日信封写诗的作风,草草的几行字——

    雁过也,空自伤怀!

    不敢求谅!早就怀疑自己,不幸是,而今得以证实。错把友情作love,最错是一错再错。错,错,错,千错万错,全在我。只不知错至今,续错?断错?

    也许是真的,我——天下最坏的人,狼心狗肺!

    我捧着信,读了一篇又一遍,我想学孔子教导的那样“温故而知新”,从信里读出我所希望的意思,但决不是这么深切的忏悔。我失败了,除了自责,便是自虐,这些信语,都是我不想要的。

    我收拾残败的心情,对着镜子给自己一个惨淡的微笑,开始给高帅回信——

    我知道,见了这钱你会怒发冲冠。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想,减轻些许罪过,算做是我自己独行东凡的旅费。

    或许你不十分了解我的情感,正如我不理解你的自责一样!

    愿我们哥妹俩后会有期!

    我把信装进信封,连同装进去二十元人民币,拜托若曦给高帅送去。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在我被倔强的高傲严实包裹的时刻,我没有企图去撕掉自己的本来面目,你说是错爱,就错爱吧?我也不会低头乞怜。走吧,都走吧,啊人,包括我的青春,统统都走的远远的,我不稀罕你们!

    秋风徐徐,秋雨绵绵。我最喜爱的季节!收获的季节!我,收获了什么?失恋?失义?失真?我不知道,我竟感觉自己从未开始去爱,而恋情已折杀在肃秋。罢了,秋天过后是冬天,我也终将注定在冰冷的寒风里迎接我的新生活!

    (十六)

    “以后,我修建一座三层的楼房,我一层,你一层,若曦一层,永不分开。”依兰的话又一次响在耳边。刚刚铺好的上铺,摆在广元鞋厂集体宿舍里,疲惫地躺在床上,想着依兰,想着若曦,不觉一阵苦笑。我提前半月到了广元,冬天还没有到来,深秋逼近,不过萧瑟。我的心境却似恍惚,不知所云。

    人生,真的很滑稽,当我们玩笑着解读生活时,生活却给我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依兰到成都不久,很快新交了一个男朋友,那男的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扶焱。依兰说他的名字很诗意,如他的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诗人。初识他时,是被他的几首情诗打动,半推半就落入了他的怀抱。我知道依兰的,孤独太久的人,需要时时有人关爱,她的最大弱点,就是耐不住情感的诱惑。她,为他思念成疾躺倒病床的时候,只有我和若曦陪在身旁,那个该死的“敷衍”早已逃之夭夭。

    若曦一直不谈恋爱,曾经经人介绍的几位男士都比较优秀,被她婉言谢绝,概不想见。她偶尔会来广元看我,有时候还会陪上我几天。我呢,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家乡,即使在餐厅工作时,也是三天两头往家跑,对于母亲,我有太多的依恋。所以基本每一个周末的黄昏,我都要乘广元至旺苍的火车赶回家,陪母亲一晚,第二天又早早的坐这唯一一趟列车回去。

    新鞋厂建在广元56038部队里,所招大部分工人都来自青川,男女都有,平均年纪不超过十八。部队占地面积很大,单程走直线也要半个小时。与鞋厂相隔一百米处是一片美丽的草坪,宽阔而干净,再过去是兵哥哥们的训练基地、食堂和宿舍楼,再远一点是大操场、大礼堂。因为厂子是租用部队的,所以进出厂门都会通过部队的岗哨,包括新厂子里所有的信件都会放到岗哨传达室,一来二去,厂里人和部队人差不多成了一个大集体,亲切而友好。

    在鞋厂,我是一个活跃分子,唱歌、跳舞、主持文艺晚会、办厂宣传报。但同时,我又是一个不安分因子,迟到、旷工、贪玩。有一天,厂长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不好好工作怎么行?拿什么吃?拿什么穿?靠父母一辈子吗?如果我俩同时去旅行,你说谁会走的远?”我知道厂长喜欢我,年过四十的她,单身带着一儿一女打天下,可谓巾帼英雄。她一心想把我教育成才,没少苦口婆心。可是我没有听进厂长的话,依然视金钱为粪土。

    舅舅的女婿也就是我在厂子里叫凯哥的那个男人,三十岁,一表人才,精明能干,是副厂长。他介绍进来的一个女孩子可静,也是旺苍人,比我小三岁,当他把她拉到我面前相互介绍时,可静甜甜的称呼“燕姐”和她谦逊的笑容,让我一下子喜欢上她。还有我下铺的青川女孩昝澜,热情开朗,落落大方,我们三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我是三人帮主,因为我的年纪比昝澜还大一岁,澜儿不叫我“燕姐”,而叫我“秋秋”,听起来更为亲切。

    秋天的草坪是我最为留恋的地方。午饭吃过,我便会喊上静和澜,急急跑去,逗留到上班时间。不热不冷的风刮着,平躺在草地上,双臂轻轻环在脑后,双腿伸直交叉,闭上眼,静静享受秋阳直晒的暖暖感觉。那样的时候,我便没有了忧愁,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变成了一个纯净的人。纯净的像蓝天白云下吃着青草的洁白的羔羊。

    (十七)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说即将要离去,我会迷失我自己,走入无边人海里,不要什么诺言,只要天天在一起,我不能只依靠,片片回忆活下去。”哼唱着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一遍又一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痴迷这首歌竟有些忘乎所以。

    漫步铺满落叶的军区路,两边高大的银杏树摇曳在风中,扇形的金黄一片一片随风飘落,丛丛叠叠,丛丛叠叠,谁也无力主宰自己着陆的方向。犹如我此时此刻的心绪,一处闲愁关不住,任秋风,吹到山山去。

    秋意浓,秋意正浓!

    来广元已经两个多月了,家乡的山,也该是红叶遍野了吧!还有家对面的那堵高墙内,梧桐树叶是不是早已掉光了?那什么?“狼心狗肺”的人,现在,还好吗?千头万绪,理不出头。不知不觉,绕了军区一大圈。回来途中,过岗亭,被传达室的士兵叫住,“如秋,你的信!”“我的?”我迟疑地接过,看信封下地址:旺苍矿务局中学高三六班。他,怎会知道我的去处,莫非找若曦问话了?冥冥之中的老天,你如此善解人意,是不是也曾伤情?

    谢过递信员,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呈现眼前的是一张信纸和一张照片。照片是十月份照的,瘦骨,细长,穿着短袖花衣,浅蓝色长裤,脚上一双拖鞋,身后,是天安门广场。一副放浪不羁的装扮,却似乎又掩饰不了愁情扶面的忧伤。有闲情逸致去北京游玩!居然不上课!真是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一封来信,整篇没有一个汉字,全是拼音,音调标注的一清二楚。这么会给别人找麻烦,自己写信时也不会轻松吧?还好,我语文是强项,如果写的是英文,我就只有将信原路退回了。

    我用铅笔在每一个拼音下写好汉字,(连空格都有考虑留着,真服了他)连起来读几遍,词意相达,前后合理方罢休。忽然觉得译制人员的工作也不好做,没有点水平,吃不了那碗饭。

    译文如下——

    筹措自顾,涉及言语,到头来涌动千言万语,却未曾泪下如雨。到心痛难语,到心痛难语,难语是自取!(对呢?)

    说不尽汪汪话,写不完凄凄情,只,近来可好?

    在你面前,我丧失了几乎一切的自尊,当然,活该!

    你不是凡人,更不是仙人,于是,难免哭尔弃。可惜,竟不能……

    月亮悄悄地爬上来、落下去,银辉透明一个字:光阴似箭,而感伤于我与日俱增!(错呢?)

    罢了罢了,不说了。且也敷衍一句:“只要你过得比我好!”(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虽然很费了些周折才能读出高帅的歉意,他的思恋、他的自卑,依旧那么深刻的埋于字里行间。我坚强的堡垒一下子土崩瓦解,这个男孩,这个可爱又可恶的大男孩,什么时候,你才能真正懂得女孩的芳心?

    可是,我,不是早就做了他的俘虏?难道,不是这样吗?

    我快步走向宿舍,爬上床,写起了回信——

    曾经拥有的美好被岁月隔的遥遥,时光似幻似真。叶儿黄了落了辗作尘泥,心儿碎了粉了纷飞飘零。无奈无怨无悔无恨。从此,生命成了问号......?

    又是一秋了!异地清风阵阵吹过,落叶满地。踏歌晚秋,圆一个被泪粘湿的梦。朦脓中,你的影子忽远忽近。记忆悬在半空中,心动依然。只怕,你比我想像中好;只怕,你没我想像中好。情感是个迷。?

    大凡人生终将坠入空灵,“对”于“错”皆无定数,只在至诚至真!坦诚对坦诚?,错也对,自责何有?

    能不能告诉我,你将抛却一切顾虑,做我的好朋友?能不能答应我,你将拾起所有友情,当我的好哥哥?

    (十八)

    如秋:

    无话可说的时候,(我)只想忘掉一切,一切的过去,一切的一切......

    天空下着雨,我在风头上,放飞一次又一次的黯然,和凄然。渐渐发现,世界是那么的不由自主和无奈,也许就迎风落叶一般,下划几回轻叹和惆怅。回首总是,冰悸!

    轻描淡写,有三两言语,泻落丝缕。一些哀绪,袅在微风细雨中,只不散。再不感,秋冬何物,木然起动。且说句自掌嘴巴的谅词涵语。随即骂道“该死的”。一切轻轻,一切悄悄......

    独立寒秋。随落叶纷零乱飏,绕在身边,任脚下,堆积一片......踏秋吧,劝我?一脚,一步......慢慢,一鞋寒湿,渗进心腑,而脚底岁月,溜去......

    知道春秋有律,冬夏有别。只把模糊压成记忆,贴上曾经的画面,暗自伤神,却是虚望。常常,使我不安,不安。

    你的话,记住了;

    你的情,记饮了;

    你的债,记多了。

    安好!(为伊何值人憔悴?)

    高帅

    一整天都不曾看见太阳,清晨赶洗的衣服还滴着水。晚饭搁在废弃的篮球架边,冰凉了。缓缓的走出车间,走出空茫无奈的一天。

    天空阴郁。

    挽着兰澜妹散步,在昏暗的夜色里。依着她,不说一句话,沿着那条通向农村一大片菜地的土路。行人匆匆而过,茫然不可知。突然间觉得好冷。

    想你,望着远山上的那盏明灯,心情,平静如水。有一种冥冥渴念,欲急切抓住,竟又隐退得无影无踪。回忆,回忆——

    那条长长的小河堤,那一座横拦小河的石桥,那一大片菜园小径,那小径对岸连绵起伏的山峦,那不相熟识的家乡人......都曾是我俩共同感知的风景,我们共同走进又走出......

    太遥远了,一切美好的风物;

    太遥远了,一切美好的事物;

    太遥远了,一切美好的人物;

    太遥远了,那一盏远山上的明灯——

    情字无奈,爱字无怨!

    于是,那冥冥渴念又抬起头,滋长出一丝丝忽明忽暗的火焰。

    猛然想唱一首歌,于是唱了。澜妹不解,望着我。看着她的眸子,顿觉孤单。她,只属于她自己。

    我的世界,只有我和我渴念的梦!

    如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