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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归根——回到镇江 (四十一)

    八三年夏,为大女儿联系好调来镇江,让她赶紧去齐齐哈尔办理调转手续。

    先是:我已按与镇江市劳动局讲好的办法,将周平的户籍按未成年子女随迁镇江。在齐齐哈尔临行前,厂里同意我们走后,周平停发工资,但工作仍于保留,去镇江后如有可能再办调转。来镇江后,周平未遇合意的招工工作,我因与劳动局有约在先,为免“得寸进尺”之叽,也没有为此再去找人。有一次无意中与钱经理谈起,钱说:她的“全民”工作,以后不好找了,不要丢掉,我们开发公司接收,调过来就是了。钱经理是位很不错的领导,现在这样的领导不多见了,钱平日在李家山和工人一样,自备碗筷去食堂吃饭,毫无特殊之处。他为我安排女儿,纯属从工作出发,他与我初熟,并无什么私交,更没有任何金钱往来。

    女儿工作单位可以解决了,但最大的关口是镇江市劳动局,他们每年调入人员是有指标的。女儿是新参加工作的一般工人,没有什么特殊调进的理由,何况他们和我还“有言在先”,所以我轻易不敢去找他们,自己去乱碰,找不好反而“夹生”了。

    事有凑巧,有名兰开明工程师,他姐姐在台湾,因此在对台办召开的会议中常见面,因为是同行,且他也是从黑龙江调来的,因此很容易就熟识了。这时他已在东北工作的大儿子调来了镇江,他带儿子来我家串门,我就问起他儿子是怎样才调成的。兰说他找了市人大的领导,请他们帮忙才解决的。兰的儿子也是一名工人,我想既然他儿子能调来,我女儿当也不是不可能调来的。于是我去找了时任市人大主委的原镇江地区的专员,秘书接待了我,我将所求的事情谈了,秘书做了记录。第二天再去时,秘书说专员知道这事了,正在和市劳动局协商,让我等几天再去。等我再去时,竟然已协商同意了。我回家告诉女儿,当然大喜过望。

    我再去劳动局时,一切都一帆风顺了。于是发函商调,审查档案,发出调令等等手续进行得很快。调令发出后,就叫女儿自己去东北办理调转,并要她同时结清我在工厂的集资。

    周平去齐齐哈尔办调转去了好久,来信说在东北过得很好,天天有人请她到家中吃饭,天气又凉快,都不想回南方了。她走时正值镇江的炎夏,她第一次尝到这种酷暑的滋味,难以承受,她说,火车一到沈阳就觉凉爽了。我立即回信叫她快办快回,“夜长梦多”,将调动关系拿来,报了到才是真的。这样的调动机会是不容易得来的,真是小孩子说话,“天天有人请吃饭!”因为父母不在那里,孩子去办事,我的同事们当然会招待招待,如果就留在那里不走了,看看会不会天天有人请你吃饭!

    一九八一年为了“集资”安排周平上班,我曾借了一家小工程队一千元。周平去调转,工厂将我余下的集资款退还了,立即还给工程队一千元。工程队的吴队长(我们称为“吴小个子”)竟找不到我打的欠据了,只得请他另开一张收据。这些小单位的财会管理是很混乱的,也许我以前借的一千元早已用什么名义注销了,我还给他们的钱或许落入私人腰包,但只要我的手续完全,就管不了许多了。

    周平在东北,高中没有读完,就靠“集资”上了班。其实我本不想叫她放弃学业。“四人帮”倒台后,大学恢复招考,伍卓汉的女儿伍子琳考上了哈尔滨医科大学。伍不无自豪地说:“全黑化(黑龙江化工厂)子弟,就我女儿考上了大学,如果在几年以前,这怎么可能?我这样人家孩子还能上大学!”当时我也很兴奋,觉得我的孩子逢到了好时候,可以上大学了。未想到我的女儿考是可以考了,自己却不愿读了。为此我曾经很失望,本未打算参加集资,到集资已快结束时,才不得不找厂长为女儿弄到一个名额。为了“集资”,借了哥哥伍佰元,还借过刘顺仁工程师和采购员薛某各伍佰元。为此给吴法曾去过信,汇来陆佰元,后来一切借款均已还清。

    周平调来开发公司后,碰到了一个好机会,江苏省建委在无锡办了一个“建筑职工中专”,在各市建委系统职工中招生。周平竟在镇江考生中以最高成绩录取,去无锡读了三年,全部公费,带职学习,这是一九八四年的事了。

    一九八三年五月,我与两名同事去上海出差,参观嘉定县的一座新建住宅小区,接到电报要我赶紧回镇江参加市人代会,我以为是电报打错了,怎么会要我参加什么“人代会”?回来后,得知我忽然成了镇江市的“人大代表”。我到镇江市才三四个月,怎么成了“人大代表”,真令人“受宠若惊”!于是,我就这样去参加了四五天“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兰开明也是“代表”,我们编组在侨联、宗教、港澳台胞这一组内。这样的“人大代表”,本人没有出来竞选,甚至根本就没有这一意愿,而镇江市的选民压根就不知道周某其人。我这个代表头衔显然是因我是周绍成的儿子而得来的,没有什么光彩的。但既叫你当了,你也就必须去当,因为这是“组织信任”,是一种“政治待遇”,你怎能“不识抬举”!

    就这样,从一九八三至一九八七年,我当了五年“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五年中,每年四五月份参加一次市人代会全体会议。参加过“选举”市长、市人大常委、市检察院和市法院院长的投票,会议上提出过一些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提案。当了一回市人大代表,也就是“市议员”了,却谈不上什么建树,一切“顺水推舟”而已。五年中提过一次要求向市长“责询”的意见,事情是这样的:镇江市中山路原来规划路宽三十米,是某市长确定的。后来换了一位市长,新市长要求将路宽增为四十米。这样,一座刚建成的住宅大楼竟凸出在马路上,才竣工就面临被拆除的命运!我在会上提出:对这样的失误应有人承担责任,要求市长接受代表责询。我的这个意见显然不合“上面”口味,因此提了以后无人理睬,就连每日印出的《会议简报》中也一字未提。

    几年的会议,和许多人渐渐混熟了。一次,在与对台办主任闲谈中,我询及我这个“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似乎并未经过选举”。主任说:市人大代表是从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区代表则是直接民选的。按我们的选举法规定:上一级人大代表是从下一级人代大会选举产生的,当选的上一级代表不必须是下一级的代表,即市人民代表不一定是区代表。我这样的代表是在区人代会中“酝酿提名”,选举产生的,因此一切都是合法的。当然,我也不必为自己这个“代表”的合法性感到不安!

    就这样,我当了五年“市人大代表”,直至一九八八年换届。那时我已在“镇江市建筑科研所”,我们这个小小单位竟有兰开明和我两名人大代表。八八年换届前,科研所杨书记找我谈话,说我们单位两名代表太集中了,上面意见保留兰继续为人大代表,改我为市政协委员,询我有何意见,我立即表示同意。“人大代表”也好,“政协委员”也好,对我本没有什么意义,但为了适应环境,还是以“叫你当什么就当什么”为好。就这样,从一九八八年起,我又改当上了“镇江市政协委员”。

    一九八四年夏,镇江市筹建“江滨新村二期工程”,并举行了第一次规划方案竞赛。此时,我正积极筹组“开发公司设计室”,为了打出点“知名度”,所以报名参加了这一竞赛。从谏壁电厂借调原“六统一办公室”的李培根工程师,周传荣和我,我们三个人冒着暑热苦干了一个月左右,完成了规划图和一些住宅方案草图。在市规划局和建委主持的竞赛评比中,我们的方案评为第二名,第一名是设计院拿出来的,实际上因其为设计院提出的,比我们“牌子硬”,才得了第一,小区建设由开发公司实施。公司经理邓平晏找我,要用我们的方案实施,我同意了,条件是小区内的一切设计都由我们主持。

    这次竞赛得了二百元奖金,我们用其中一百多元办了一桌,请了公司相关头头,剩下点钱我和李意见给小周(周传荣),因他工资比我们低,但周拿去买了三把电动剃须刀,每人一把。那时我们三个人很和谐,不像后来一些人为了几文奖金,吵得不亦乐乎。后来我很想将李留下来,成为我们设计室的骨干,一半因电厂不放人,一半因经理与我想法不同,故未能实现,最后还是回了电厂,而周也调去了设计院。

    八四年,经“市编委”(编制委员会)批准,开发公司成立了设计室。这时陆续调来了好几个新人,从“镇江市第二设计室”调来了陈瑞和、林厚斐工程师,陈是早我两届的同学;从陕西铜川调来伯盛美工程师;大学分配来的沈永强,逐渐壮大了我们的阵容。于是又经省建委批准,取得丙级设计证书,镇江市开发公司设计室正式开张了。我和杨少庆任设计室主任。

    也就是这一年,一九八四年,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很多人对我参加共产党,觉得难以理解。丁忠宝在与我通信中,提到有人要他打报告入党,他没有同意,原因是他看到周围的党员多是为官为利而忙,看不到什么理想主义的东西。同学程裕明也问过我:按我的出身和走过的路,为什么还要参加共产党?我回答说:为了在党内增大支持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力量。他听了说:“很有意思!”当然是不以为然的。对台办主任在一次闲谈中说起,如果我参加了民革(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可能会叫我当民革镇江市主委。

    我刚到镇江时,“民革”确曾想吸收我参加,民革在一次去南京谒陵(中山陵)的活动中特邀我参加。以后因我已参加中共,就不再请我参加他们的活动了。当然,民革有意请我加入主要亦因我是周绍成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