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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

    另一个过来了,咧开嘴站在那儿笑。

    “我知道。”阿斯伯里说,故意顿了顿,摇了摇烟盒取烟,第一根给兰德尔,他拿了,然后给摩根,他也拿了。而后他亲自为他们点烟,他们三个就在那里抽起了烟。一丝动静也没有,除了两台挤奶机节奏稳定的滴答滴答,以及偶尔奶牛甩尾巴抽在自己身上的噼啪声。这是一个情感相通的时刻,这是黑人与白人之间的隔阂化为乌有的时刻。

    第二天,两罐牛奶被乳制品厂退了回来,因为吸收了烟草的味道。他承担了指责,并且告诉他妈妈抽烟的是他,不是黑人。“要是你抽了,他们就也抽了,”她这么说,“你以为我不了解他们?”她没法想象他们是无辜的,然而这回的经验让他振奋不已,他下定决心再用别的办法试一回。

    第二天下午,他和兰德尔在奶房把新鲜牛奶往罐子里倒,他捡了个黑人喝光的果冻瓶子,灵感突发地用它替自己倒了瓶温热的牛奶,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兰德尔也不倒牛奶了,朝着罐子半弯着腰,看着他。“她不让,”他说,“她不让这么干。”

    阿斯伯里又倒了一瓶递给他。

    “她不让。”他重复说。

    “听着,”阿斯伯里粗暴地说,“世界正在改变,不管是我不能喝你喝过的瓶子,还是你不能喝我喝过的瓶子,都没有道理。”

    “她不让我们喝,一滴牛奶都不让喝。”兰德尔说。

    阿斯伯里还是握着瓶子朝他递过去。“你既然拿了香烟,”他说,“也拿着牛奶吧。一天少两三杯牛奶不至于伤害我妈妈,要是我们想自由地活,就得自由地思考!”

    另一位也过来了,站在门边。

    “一点也不想要那牛奶。”兰德尔说。

    阿斯伯里迅速转身,把瓶子朝摩根递过去。“嗨,男孩子,喝点这个。”他说。

    摩根盯着他,随即脸上浮现出心意已决的狡猾神情,“我都没看见你自己喝一点。”他说道。

    阿斯伯里不喜欢牛奶,第一瓶暖乎乎的牛奶已经让他反胃。手里的他又喝下去半杯,把剩下的递给黑人。他接过去,低着头瞅着杯子里,仿佛里头搁了什么了不起的奥秘似的,随后把瓶子放在制冷机旁边的地上。

    “你难道不喜欢牛奶?”阿伯斯里问。

    “我喜欢。不过我一滴也不喝这些。”

    “为什么?”

    “她不让。”摩根回答。

    “我的天哪!”阿斯伯里爆发了,“她她她!”第二天然后再第二天又一个第二天,这事儿他都试了,但是没办法让他们把牛奶喝下去。隔了几个下午,他在奶房外头正想进去的时候,他听到摩根说话:“为啥你每天由着他喝牛奶?”

    “他想干吗那是他。”兰德尔说,“我干了那是我。”

    “为啥他说他妈那么难听?”

    “他小的时候,她抽得不够。”兰德尔回答。

    对家中生活的忍无可忍打败了他,他提前两天回了纽约。之前他关心的是会死在那里,而如今的问题是他能在这里忍受多久。他本可以加快终局的到来,然而自杀没有丝毫的胜利可言。死亡降临到他头上合情合理,是正当的,是来自生命的礼物,是他最伟大的胜利。然后还有,对社邻们那美好的心灵而言,儿子自杀等于指出当妈的是个失败者,尽管情况确实如此,但他感觉他能够帮她免除这个公开的难堪。她从信中得到的会是私下的揭示。他用马尼拉信封封存了笔记本,还在信封上写道:“唯阿斯伯里·波特·福克斯辞世方可启封。”信封他放在了自己房间的抽屉里,还上了锁,在他想好该放哪里之前,钥匙就先搁在他睡袍的口袋里。

    上午他们坐在前廊的时候,他妈妈觉得有时候应该谈谈他感兴趣的话题。第三天上午她从他的写作开始谈。“等你好点,”她说,“我觉得要是你能写一本这里的书会挺好。我们需要另外一本像《飘》那样的好书。”

    他能感觉到自己腹部的肌肉开始拉紧。

    “把战争放进去,”她建议说,“写战争的书都长。”

    他把头缩回去,轻得好像怕脑袋裂开似的。隔了片刻他回答说:“我什么书都不会再写了。”

    “也好,”她回答,“要是你不喜欢写书,写诗也好。诗歌不错。”她意识到他需要和有文化的人谈一谈,不过玛莉·乔治是她认识的唯一一个知识分子,他反正不会愿意跟她谈的。她以前还想过卫理公会的退休牧师[3]布什先生,但从来没跟他提过。现在她决心冒个险。“我觉得应该叫布什博士来看看你。”她提到布什先生的头衔,“你会喜欢他的。他收集稀有硬币。”

    她并未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反应。他开始前俯后仰,发出痉挛般的响亮笑声。他好像都要窒息了,隔了一分钟才平息下来,变成一声咳嗽。“要是你觉得我死的时候需要精神帮助的话,”他说,“你大错特错了。再说肯定不能要这蠢驴布什啊,我的老天啊!”

    “我根本不是这意思,”她回答,“他最早的硬币是克莉奥佩特拉时期的。”

    “得了,要是你把他叫到这里来,我就叫他下地狱去,”他说,“布什!那可真是再厉害不过了!”

    “真高兴还有事儿能让你乐一下。”她颇为不悦地回答。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坐在那里不再说话。然后他妈妈抬起了头,他再次把身体往前倾,冲着她笑,他的脸色越来越亮,似乎有了个极为聪明的想法。她凝视他。“我告诉你我想让谁来。”他说。自从他回到家里来,这还是他第一回有愉快的表情,纵然她觉得,还有一种狡诈的神气。

    “你想让谁来?”她怀疑地问。

    “我想要个神父。”他宣布。

    “一个神父?”他妈妈是没明白过来的语气。

    “最好是耶稣会的,”他说着,脸色越来越发亮,“是的,不管怎么样就要耶稣会了。他们都在城里。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找一个。”

    “你怎么回事?”他妈妈问道。

    “他们大部分人都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他回答,“而且耶稣会是万无一失的。耶稣会的人除了天气以外还能谈别的。”他想到了耶稣会士伊格内修斯·渥格,就已然想象出了这么一位神父的模样。这一位是个世故的小人物,也许是个更加愤世嫉俗的小人物。有着他们古老机构的保护,神父完全可以愤世嫉俗,使鹬蚌相争,而得渔翁之利。在他死以前,能和一个有文化的人谈一谈——即使是在这样的沙漠里!再说了,没什么比这事儿更能惹恼他妈妈。他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早一点想到这主意。

    “你不是教会成员,”福克斯太太简洁地回答,“有二十英里的路,他们不会派人的。”她希望这会让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他靠后坐了回去,沉浸在这个想法之中,决心逼她打电话,既然她一向对他有求必应,只要坚持下去。“我都快死了。”他说,“我除此之外一无所求,但你拒绝了我。”

    “你没有快死了。”

    “等你明白了,”他回答,“已经太晚了。”

    又是一段令人不愉快的静默。过了会儿,他妈妈说:“如今的医生不会让年轻人死掉的。他们给年轻人用那些新研制的药。”她的脚开始晃荡,神经紧张又带着确信的态度,“人没有以前那么容易就死了。”她说。

    “妈妈,”他回答,“你应该做好准备。我觉得布劳克医生知道,只是没告诉你。”布劳克自从第一回登门之后,每回来都相当严肃,不再开玩笑也不再扮鬼脸,默默不语地抽他的血,镍色的眼睛里也没了友好。按理说,他是与死亡为敌的人,如今看起来就像面临的是真正的对手。他说在知道是什么毛病之前,他是不会开药的,当时阿斯伯里脸上就挂上了笑容。“妈妈,”他说,“我就要死了。”他想方设法让每个字都像一把锤子,正中她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