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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页

    半个世纪以来,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斥巨资让公众相信,苍白的皮肤代表着无趣、无聊、足不出户的生活。战后的人们对身体裸露的程度呈日益开放的态度,对户外晒肤的崇拜也开始流行,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末关于皮肤癌的研究发现。1946年,美军在太平洋的比基尼岛上进行了原子弹试爆,隔年推出的分体式女士泳衣被命名为“比基尼”,便是为了强调其对男性的视觉冲击力,表示它像原子弹一样威力无穷。之后,穿着比基尼到海边度假就成了热辣、时尚的标志,这是穿着正统考究、坐在马车里“冲浪”的维多利亚时期的淑女们难以想象的。晒成褐色的身体被认为是迷人、热辣而性感的。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曾写道:“晒肤一族被赋予了‘性感’的特质,他们过去不被主流接受,‘性感’也一直为新教伦理所排斥。”肤色白皙的欧洲人和来自欧洲的美国人,都决意要跟上这种时髦风尚,用晒黑的皮肤来证明他们有钱又有闲,能够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享受日光,就像佩戴着象征“高档生活”的“徽章”一样。法国诗人让·科克多早在1951年就在日记中写道:“太奇怪了!美国人鄙视有色人种,但是他们自己却急不可耐地让太阳把他们烤得越黑越好。”毫无疑问,过分暴晒于阳光下会引发皮肤癌,尤其是在臭氧层稀薄的环境中,其危害更大,而太阳灯、日光浴床已经被证明毒害无穷。现在流行的做法是使用瓶装晒肤膏,它不受季节和天气的局限,是一种更安全的“美黑”的方式。

    当我们讨论肤色的话题时,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大多数人的皮肤都有雀斑或痣。美国诗人桃乐丝·帕克尔在一首诗中,把雀斑和其他三件事物——爱、好奇心和疑虑并列提起,她认为没有雀斑可能会过得更好。但是,这些黑色素沉着会给脸部和身体增添魅力和趣味,比如美国名模辛迪·克劳馥这样的名人,唇痣成了她的鲜明特征。“美人痣”把一个普通的黑痣——一个“污点”——变成了财富,使面部更加生动,这说明,任何事物都有超越一般规律的例外。美人长痣意味着这张脸一定是非常美丽的,因为人们通常认为:美女的痣是美人痣,丑女的痣就是痣。文艺复兴时期的淑女们,都在她们平庸的脸上画上美人痣。在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1]的故事中,讲述者描述他初见阿伯丁的场景:“我看到她时,我其实注意到的是她的美人痣,但是我的记忆飘忽不定,我不确定它长在她脸上的哪个部位了,也许是这儿,也许是那儿。”这与梅尔·布鲁克斯执导的电影《科学怪人》中的人物艾格尔游移不定的驼背有些类似。我们天生就不接受皮肤上的“杂乱无序”。一位整形外科医生讲过一件事:一名护士脸上满布雀斑,她来做除斑手术,说自己在灯光昏暗处看上去“像黑白混血儿”。关于斑和痣的话题,我们先说到这里。

    人很容易对皮肤的保护作用习焉不察,只能想到它带给我们的欢愉。布满表皮的神经网络不易察觉,但它的演化动因是应对外界,而不是取悦主人。很显然,人类不是唯一通过皮肤获得愉悦感的动物,但是我们确信并且把它发挥到了祖先未曾到达的极致。多好啊,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手、脚和口来感知这个声色世界,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事呢?

    任何像皮肤一样重要而无处不在的奇迹,都自然地被赋予了象征意义。在一些宗教中,人们认为穿戴动物的皮会使得穿戴者也具有该动物所独有的特征、天性和智慧。由于蛇在生长过程中会蜕皮,所以许多原始文化族群在人生各时期的重要庆典或仪式中,使用具有象征意义的真蛇皮。许多再生的符号也标志着永恒,因此皮肤也和复生与永生紧密相连。有的民族穿戴不同颜色的动物皮来表示人性的双重性,甚至表达有形和无形的概念。这些远古的观念正在慢慢消失。在21世纪最开始几年的美国,仿皮时尚又流行起来。定制钱包上的豹点图案、地毯上令人愉悦的斑马纹,都是平面设计师别出心裁的作品。

    由于皮肤覆盖于全身,因此其两平方码[2]的面积所承受的伤害就比其他器官多得多,比如磕碰、重力拉伸或蓄意伤害。它忍受着擦伤、瘀青,甚至切割之痛,奋力保护着我们的内脏。人的身体能敏锐地感知快感,是由于我们有复杂的神经末梢网络和专门负责身体警报的细胞组织。生活中令人不快的事无疑是疼痛。遗憾和讽刺的是,身体的修复机制并不能解决引发警报的所有问题。但是,每当野兽的利爪、士兵的子弹或黑莓的毛刺刺穿你脆弱的皮肤时,身体就会派出“医生”赶来救援。只要损伤不是特别严重,“小医生们”就会把撕裂的皮肤组织“缝合”起来。随着伤痛逐渐消失,身体会形成新的预警系统,一旦身体某处有“难”,它会再次拉响警报。

    乍看上去,毫无抵御能力的表皮似乎是人体的一个“设计缺陷”。为什么我们不能加强武装,把皮肉遭受的诸多自然打击减少到更容易应付的数量呢?因为除了起到阻挡作用,皮肤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水、空气、营养物质和有毒物质,以及病毒、寄生虫,都通过身上的孔或洞进入我们的身体。皮肤上布满了各种不同的出口和入口。嘴巴一张开就不停地工作,像一台不眠不休的燃料处理器、毒物测试仪或是扩音器;而像百叶窗一样的肛门则隐藏于身体中下部,负责“出口”。它们都是皮肤上的“口”。耳朵则像圆盘式卫星天线,围绕在耳洞旁边。两只鼻孔在吸入生命必需的空气的同时,也贪婪地吸入悬浮于我们周围的颗粒物。当然,身体上这些可见的大的“孔和洞”,其数量远远比不上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孔,比如“毛孔”。

    让我们来看一种通过皮肤进出我们身体的物质——氧气。在詹姆斯·邦德的电影《金手指》中,巨富“金手指”指使驼背奥德约伯帮他杀死背叛他的女友,方法是把她身上涂满金色的油漆,致其窒息而亡。尽管两栖动物是用皮肤呼吸的,但是几十年来,这种置人于死地的方式已被证明只能是一种幻想。最新的研究表明:人类皮肤从空气中获得的氧气量比以前科学家们认为的要多。德国皮肤专家马库斯·斯图克尔和他的同事在2002年的报告中说:空气中的氧气可以渗透到皮下1/4~1/2毫米,比原先估算的深了十多倍。这意味着,滋养全身表皮和部分真皮的氧气主要来自空气而不是血液,表皮之下的真皮层布满了毛囊和汗腺。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年龄段的人来说,即使皮肤无法顺畅地摄入氧气,也不会伤及内脏。所以,“金手指”的谋杀方法并不可行。

    在真皮下的毛根旁边,汗腺在做着基础而重要的工作:排汗。有研究者认为,人的身体之所以进化为“无毛”状态,正是因为汗腺。实验病理学家马克·拉培在他的著作《人体边缘》中说道:“汗腺密集的皮肤可以高效地通过蒸发身体水分而使身体迅速降温——这一蒸发过程须畅通无阻,不受毛发的阻碍。”所以,生活在热带的人通常比生活在温带和寒带的人汗腺更为密集、发达。

    甚至连“汗”都有自己的文化史。一般来说,美国人只愿意在沙滩上见到它,其他时间便使用花样繁多的商品去除汗味,想方设法不让人看到它。《神话学》是法国文化批评家罗兰·巴特的第一部讨论大众符号的著作,他在此书中分析了1953年美国导演约瑟夫·曼凯维奇执导的电影《尤利西斯·恺撒》。巴特说,本片使用了两个主要的身体语言符号:统一的罗马式发型和一张张汗脸。片中除了受害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汗津津的。他甚至借此微微调侃了一下英式俗语:“出汗即思考——很显然,这种说法基于如下假定,思考是如洪水猛兽般的剧烈活动,出汗不过是‘思考’最温和、最平静的外在表现。”

    巴特后来写道,在整部电影中,只有一个人不出汗,他表情自若、冷静淡然、滴汗不出。他就是恺撒。“滴汗不出”实际上也不是什么好事!我们的毛孔和皮肤需要排汗。如同地球一样,人体的主要成分也是水,我们必须保留身体所需的水分直至死去,身体中运动不息的原子才最终归于尘土。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本书开篇讲的那个悲伤的神话,它使我们开始认识体肤。据说,玛息阿被剥杀后,众神把他变成了一条河,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则说,是为玛息阿哀悼者的眼泪汇成了这条河。不管传说是怎样的,今天的玛息阿河蜿蜒流向小亚细亚的古国弗里西亚,并最终汇入今土耳其境内的米安德尔河。如今的人们浸润在河水中畅游,身体被皮肤包裹和守护着——而这正是玛息阿在与众神争斗中所失去的宝贵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