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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页

    当黏土或者杯子上留下沾有血的指痕或印记时,用科学的方法便可找出罪犯……毫无疑问,除了照片,收集要犯终身不变的指纹对于破案来说也是大有裨益的……

    显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的这篇文章,很快就在“日不落帝国”传播开来。仅一个月后,该杂志就刊登了孟加拉国胡格利区总督威廉·赫歇尔写给福尔茨的回信。威廉·赫歇尔是英国著名天文学家威廉·赫歇尔的后代,他似乎急于确立自己发现指纹作用的优先权。

    20多年来,我一直用指印代替签名,并且将这一做法引入了印度,用在不同的领域,效益显著。

    使用指印是为了解决冒充、否认签名等问题,只要有指印,基本不会出差错……

    福尔茨和赫歇尔开启了一场革命,淘汰了当时最为流行的身份识别方法——人体测量术。这个体系主要是由法国的阿方斯·贝蒂荣[33]建立的,通过测量人体各部位的比例,如中指长度,头颅的高、宽,前臂的长度和脚的大小等,便有可能描绘出人体图像。人体测量术精确、具体,但一共要测量243个数据,因此,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维多利亚时代的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34]是优生学的创始人(优生学,即通过选择性繁殖提高人类的质量),他在福尔茨和赫歇尔开辟的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1892年,他出版了经典著作《指纹学》,提出了沿用至今的指纹识别法。首先要在金属或玻璃板上铺上薄薄的一层墨水,然后将手指蘸过墨水再滚印于白纸上,这样才能完整地记录每根手指的指纹。高尔顿还提出了一些收集指纹的方法,并建立了一套复杂的指纹分类体系。然而,当时负责将人体测量术引入英国的委员会却步于高尔顿复杂的体系,只推荐将其作为贝蒂荣测量法的补充。在高尔顿所处的时代,皮纹学家还未受到尊重,这一点,我们从高尔顿自卫性的语气中便可略知一二。“任何人都不要看不起指纹,因为在某些方面,它们是最重要的人类学数据。”这是高尔顿对指纹的评价。实际上,真正应该受到批评的当是高尔顿本人所持的偏见,他声称这些观点都得到了皮纹学研究的确证。比如,高尔顿曾认为非洲人的指纹要比欧洲人的简单得多,说明非洲人的手指比欧洲人的手指笨拙和粗陋。

    移居到阿根廷的克罗地亚人胡安·沃赛蒂希[35]发明了首个实用的指纹鉴识法。沃赛蒂希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创办了人体测量术识别局,他仔细研究了高尔顿指纹体系,并进一步提高了它的完整性和可靠性。1891年,他创造的指纹鉴定法成了首个正式用于实践的方法,一些南美洲国家至今仍在使用它。没过多久,英国的爱德华·亨利引入了一个差不多的方法,并逐渐将其从伦敦警察厅推广至欧洲和美国。数年后,沃赛蒂希在一次会议上说道:“不管我们在人体测量术上费多大工夫,都没有办法准确地判定一个人的身份,因为我们发现测量同一个人也会出现差异。因此,我们选用指纹法作为首要的鉴别手段。”

    有了这种极为简单的身份鉴定法,警员甚至可以快速地收集死人的指纹,因为除了骨头和牙齿,指纹是人死后保留时间最长的身份特征。即使是那些已严重腐烂的尸体,其指纹依然可以被收集。人死后,随着皮下组织的腐烂,手部的皮肤有时可以像手套一样被剥落下来(除了指甲,因为指甲会自动脱落)。然后,实验室的技术人员会上演一幕“骇人”的身份模拟场景——将取下来的尸体的手部皮肤剥下来戴在手上,蘸上墨,再滚印于白纸上。

    有时,指纹留存的时间超出人们的想象。1952年,在丹麦的格努巴勒小镇附近,一群煤炭工人在泥塘发现了一具被割喉的尸体。起初,这些工人以为自己发现了一起近期的谋杀案,但尸检结果表明这具尸体竟源自铁器时代。与林多女子(在英国林多的泥炭沼发现的古代人)和图伦男子(在丹麦日德兰半岛的泥炭沼发现的木乃伊)相似,这具尸体在沼泽中保存完好。这要归功于泥炭藓腐烂时释放的腐殖酸,它能杀死细菌,从而防止尸体腐烂。这具尸体的双手保存完好,因此指纹也完好无损——此时距死者死亡已超过两千年了。

    高尔顿的《指纹学》于1892年面世后,一位美国小说家也读了这本书,而且他说自己是“如饥似渴”地读完的。于是,两年后,有关指纹的另一部杰作问世,这次不再是枯燥的论文,而是马克·吐温针对旧南方种族歧视创作的讽刺小说——《傻瓜威尔逊》。马克·吐温一直关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进步,事实上,他是第一个使用新式打字机进行写作的小说家。马克·吐温将高尔顿的一些观点融入这本小说,他随后在给出版商的信中写道,“小说里提到的指纹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非常新奇、有趣,肯定会吸引所有人”。他后来又写道,“指纹鉴定法是经过高尔顿先生科学、仔细地核实的,我在书中提到的一切都严格限定在他所确认的事实范围内”。这本小说第一版的页边插图,就是一些真人的指纹图案。

    小说中的侦探大卫·“傻瓜”·威尔逊是密苏里州道森码头镇的一位律师,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其侦查手段和福尔摩斯及伏尔泰笔下的大侦探查第格十分相似。只不过,威尔逊是通过鉴别凶器上的血迹指纹破案的。威尔逊在法庭上告诉法官,20年来,他一直热衷于收集当地居民的指纹并对其进行分类。根据他收集的指纹,威尔逊最终找出了真凶。他将指纹称为“天生的印记”。在他向大家解释指纹独特性的时候,法官和陪审团甚至在他收集的指纹资料中发现了自己的指纹。

    此刻,房间里所有的人都把手高举到灯光下面,并把头偏向一侧,仔细地观察自己的指肚。不时地,会听到有人轻声惊叹:“天呐,这也太……我之前怎么从没发现!”

    托宾的手掌

    当然,并非只有指纹学家在“解读”身体的密码。内科医生、侦探、心理学家,甚至任何意欲理解面部表情或肢体语言的人都会尝试“解读”它。但并非每个解读者都有同样严格的标准。指纹解读是一种非常实用的身份鉴别方法,需要科学严谨地对待,而人们对掌纹的解读则往往天马行空:他们会把不相关的现象——比如皮肤褶皱和个人命运联系在一起。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托宾的手掌》中,故事的叙述者与朋友托宾一起去拜见埃及手相师佐佐。佐佐仔细地查看了托宾手掌上的“命运线”。很快,她便察觉托宾与女友之间有问题。她还“预言”了托宾女友名字的首字母,其实是因为她之前已偷听到托宾女友的名字。佐佐警告托宾,要特别留意一个深色皮肤的男人和一个浅色皮肤的女人;预测他会有一段海上航行,而且会损失钱财;还说一个长着歪鼻子、名字中有字母O的男人会带给托宾好运。佐佐的预言在同一天中全都实现了,只不过那个长着歪鼻子的男人的名字里并没有字母O。

    很多人会对托宾这种急于知道未来的心情感同身受。人类会嬉笑玩闹,会制造工具和传播技术,当然也会拉帮结派,残杀同类,我们甚至得意扬扬地宣称,这些和焦虑一样,都是人类独有的行为和情感特征。出于这种忧惧,还因为理性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作用微不足道,才使得占卜成为古老的传统。大多数的宗教都存在某种末日预言,但信徒们更希望能预知与自身联系紧密的事物。千百年来,人类试图通过各种现象来判断人的性格或预测未来,比如,头部的肿块、鼻子的形状、祭品的内脏,太阳和恒星的相对位置,甚至鸟类的飞行方向等。这样一来,那些富有想象力的人便为自己的皮肤赋予了太多标志性的意义。很长时间以来,手相术在人们的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两部《圣经》著作——《箴言篇》与《约伯记》都曾隐晦地提到手相术;此外,亚里士多德和老普林尼的著作中也有所论及。过去与现在一样,有信徒就有怀疑论者。罗马讽刺诗人朱文诺就曾将占卜讥讽为“卑贱的手相家的把戏”。手相术这个词源于两个希腊词语,意为“以手占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