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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页

    不久,两姐妹的大姐就哄骗她们,要她们将“脚趾的技能”发扬光大,并带着她们到处“巡演”。成年后的两姐妹继续做通灵师,在世界各地举办“降灵会”,她们的“粉丝”包括当时最负盛名的《纽约论坛》报总编霍利斯·格里利和维多利亚时代伟大的诗人之一伊丽莎白·布朗宁。对于“大师”来说,一旦骗取了众人的信任,就很难再承认欺诈,所以当玛格丽特后来对自己和妹妹的所作所为彻底忏悔的时候,追随者和怀疑者们都感到异常惊奇。1888年,在成千上万的观众面前,姐妹俩演示是如何通过敲击声实施所谓的招魂术的。第二天早晨,《纽约世界》就刊登出一篇有关玛格丽特“超自然的脚趾关节”的报道。一个由三位内科医师组成的委员会认为,“毫无疑问,这些声音是她大脚趾的第一个关节发出来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生物学家托马斯·赫胥黎和博物学家卡尔·萨根都会使用这一招,并且和通灵师做得一样好)。

    年老后的玛格丽特承认,几十年的欺骗让她良心不安,但虔诚的唯灵派还是不相信她的忏悔。他们认为她不是真心的,而是受到了那些宣扬邪恶理性主义的怀疑派的胁迫。又过了40年,苏格兰医生、作家亚瑟·柯南·道尔(创作了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在他的作品《招魂史》中对福克斯两姐妹大加赞扬,《招魂史》出乎意料地成了一本既有趣又滑稽的书。道尔不相信玛格丽特的忏悔,而是怀着不可救药的迷信指出,也许玛格丽特并没意识到自己有特异功能——为了完成这样的使命,玛格丽特的脚趾一定被赋予了像国王皮鲁斯那样神奇的功能。他写道:“如果两姐妹的行为确实异常,那么我们看一看怎么解释……但是不管怎么说,在一定程度上,这一切至少在她们的掌控之中。”根据道尔引用的一处文献,“叩击声”是由“外皮层质”引起的,对此,道尔含糊地进行了界定:“(外皮层质)是‘灵媒’身上的长杆形凸起,它性质独特,与其他物质都不同……一种可能是心灵力量的中心形成于身体的某个部位,从这个部位伸展出‘外皮层质’杆。”说到这里,道尔的下一句自然就是:“那个中心可能在玛格丽特的脚部……”

    脚趾在历史上大名鼎鼎,脚趾尖上覆盖的是趾甲,这进一步印证了人和有爪动物的亲缘关系。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人归为“无羽两足”动物,但这一归类法被很多人诟病。据说,古希腊另一位哲学家第欧根尼曾把一只拔了毛的公鸡拿到讲堂上说:“这就是柏拉图所说的人。”学者们因此不得不将柏拉图的“人的定义”进行扩展,加上了一个新的限定条件:长着扁平指/趾甲的动物。柏拉图给“人”下定义时需要顾及“无羽两足、扁平指/趾甲”这两个特征。虽然“直立行走”仍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特征,但是“长有扁平指/趾甲”则成为灵长类动物后加的“定义”。我们用“祖传的宝贝”——指甲来搔痒,“祖传”是因为至少在5 500万年前,灵长类就进化出了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指/趾甲。与其他哺乳动物不同,灵长类的前后肢都有扁平的指甲/趾甲,它们不是用于延长指尖长度,使之如利剑;相反,它们如盾牌,保护着敏感的指尖。

    直到最近,许多演化生物学家才把这些特征归因为树栖生活的需要。遗憾的是,树栖演化论解释不了为什么许多其他树栖动物不具备这些特征,而唯独灵长类动物才有。非灵长类哺乳动物的指甲弯曲,用于刨、削工具,它们强化了这些动物(包括攀爬动物)的手指、脚趾的技术功能(在小说和寓言中,作者经常给人安上动物的爪子以增强其恐怖感)。假如扁平指/趾甲的进化与树栖性有关,为什么非灵长类树栖动物特别满足于它们自己的爪子而没有进化呢?普通北美灰松鼠的指头基本是平行的,大拇指并不万能,只是抓握的工具。有些灵长类动物的指甲曾经是扁平的,比如绢毛猴和艾艾狐猴的指甲,但它们已经不合时宜地衍生出了后向的爪子。

    阿根廷出生的作家博尔赫斯以有趣的寓言谈论过人类的指甲。他说他对脚趾唯一感兴趣的是:“长出趾甲——半透明的、柔韧的角质薄片,好像是一种防卫武器。我的脚指头可能粗野、多疑,但却勤勉劳作,一刻不停地制造着那个‘脆弱的武器’……在我出生前90天左右,我的脚趾便开始工作了,生产、制造趾甲这一‘武器’。”博尔赫斯将趾甲描写为角质是千真万确的。如同我们的手指甲或牛角一样,指甲的成分完全是角蛋白,它是一种几乎不溶的蛋白质。角蛋白的耐久性不仅解释了头发为什么会堵塞下水道,而且解释了为什么人死后,指甲还在生长:组织腐烂后,露出了柔韧的蛋白。

    脚趾和身体其他部位一样,一旦出现问题都会让整个身体饱受折磨。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其晚年的经历便可以说明这一点。在罗斯福去世前的几年里,他的表妹玛格丽特·萨克雷常常陪伴他左右。小儿麻痹症慢慢剥夺了总统站立的能力,即使他用双手紧握栏杆,也很难站起来。萨克雷天真地以为,庸医开出的假药和按摩治疗会像击溃盟军一样击退罗斯福来势汹汹的病情。她在日记中乐观地写道:在一个疗程的按摩之后,罗斯福感到了好转,他说他觉得一根小脚趾可以微微活动了。事实上,无数小儿麻痹症患者的脚趾都拒绝听从大脑的命令:大脑急切地发出指令,但远离大脑的脚趾却无动于衷,他们对此深感绝望!身体折磨人的方式不一而足。在被小儿麻痹症困扰几十年之后,罗斯福的脚趾彻底失去了最重要的功能——活动和支撑的功能——这一功能通常像呼吸一样不可或缺,它默默无闻,却能在必要的时候给予身体以支持。罗斯福的脚趾再也动不了了。

    行走

    pedestrian:形容词(拉丁语为pedester, 词源为pes、pedis,意为脚),用脚行走;行走;亦为用脚做某事,例如:徒步旅行。

    pedestrian:名词,行人,用脚走路或旅行的人。

    ——《韦氏词典完整版第二版》

    “虽然年纪大了,但每当夜幕降临时,我通常要到户外去散步。”狄更斯用这句颇具悬念的开场白来讲述《老古玩店》的故事。那是1840年,当时狄更斯正试图拯救他创办不久的周刊《汉弗莱老爷之钟》(《老古玩店》连载于该周刊,汉弗莱老爷是该故事前三章的讲述者)。虽然在小说第三章的末尾,狄更斯终结了“老叙述者汉弗莱老爷”这个角色,但角色设定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狄更斯通过他顺利地引出了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善良美丽的小耐儿和她的外祖父。透过“老叙述者”,我们得以窥见狄更斯本人最喜欢的消遣方式是散步——在城市的街道上漫步游走。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狄更斯都酷爱走向户外。1854年,狄更斯曾一度感到郁闷,他向一位朋友坦言:“若不能快点儿到远处走走,我就要爆炸了。”在短篇集《不做生意的旅行者》中,狄更斯更是夸口说:“我最近一次的壮举是凌晨两点就把自己从床上拽起来,跋涉30英里,步行到一个村庄去吃早餐。”实际上,这次“步行马拉松”的起因是和妻子的一次争吵,他对此却只字未提。

    狄更斯的写作靠细腻和准确的风格取胜,他把“走”也进行了仔细的分类,“我的行走分为两类:一是目标明确、快速前行,直奔目的地;二是毫无目的地闲逛游荡,就这么流浪”。人类直立行走的文化史基本表现为这两种行走方式。蕾贝卡·索尔尼[5]在描写她自己行走经历的《浪游乐》中写道:“行走源于非洲,源于进化,源于需求。行走者游移到各处,寻找目标物。”所有的动物都在寻找着什么:食物、住所、对手,还有伴侣。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类祖先完全解放了双手,手不再协助脚的行走,人们可以用手拿着东西到处走动。直立行走还使人类可以佩戴饰物。“在非洲,总能发现新的东西。”老普林尼如是说,伊萨克·迪内森[6]也引用过这句话。相关证据都表明,人类最先是在非洲大地上挣扎着站起来的。